当前位置:盒饭小说 > 都市小说 > 我眼里的那片天空 > 第1章 初到深圳

第1章 初到深圳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我喜欢独居,只与孤独为邻。

    一个人住的感觉真不错。很多人害怕一个人呆着,好像孤独是一个恶魔。他们从一个侧面证明了人是群居动物。我则不。我不像他们那样拿孤独毫无办法,千方百计逃避它。我是打心眼里喜欢孤独的。在我眼里,它就像小猫咪一样温顺可爱。它是我内心安宁时最忠实的伙伴。无论何时何地,它始终伴随着我。无论我做什么,它都不会横加阻止。它比爱人还要听话。我认为人类是一种最莫名其妙又复杂多变的怪兽。我喜欢的一首诗里是这样描写人的:

    “狼吞虎咽同类

    却又在两顿饭之间

    放上一张约瑟夫·海顿的唱片”

    他们为何如此惧怕孤独?我真的无法理解。孤独有什么不好?当你一个人面对孤独的时候,就是你最接近真实的自己的时候,这是你认识自己的最佳时机。想想吧,当你一个人,所有的事物都被挡在外面,你有一块完全属于自己的空间,你可以任意支配,那是你最自由的时刻。你可以西装革履打着漂亮领带煮一小壶开水用来烫洗内裤,也可以连续24小时躺着一动不动,或者赤身裸体坐在书桌前疯狂自渎,没有人会知道,没有人会干涉你享受一点点私密的自我空间。一个人独居的时候,可以为所欲为。实在是酷。

    亚里士多德说:“喜欢孤独者,非兽即神。”他看得很准,说得很透彻。本质上喜欢孤独的都是些追逐自由的灵魂。比如亨利·梭罗,比如卢梭。一个人住的时候,我基本上任由自己的神性或者兽性主宰。只有在人群里我才表现出一点点人性。我不太懂人性。我说过,人是最莫名其妙而又复杂多变的,人性里面有太多压抑而虚伪的东西。不纯粹,因而难以驾驭。最聪明的做法就是仔细观察,准确模仿,别人怎么对你,你就怎么对他。很简单。生而为人不需要太多技巧。

    我研究人,拿自己当蓝本。研究成果则写成小说,用以换取生活的权利。这是目前为止我能想到的最适合我、我最喜欢、刚刚开始干的事情,也是我谋生的手段。人们可能会把我现在做的事叫做写作,把我将要成为的人称为作家。随便,叫什么都行。这是无所谓的,自然而然的事情。说到底,我们做事的动机不过是为了活下去而已。我写自己,用第一人称。如果我诚实,我说出来的将是我所知道的,而我知道的完全可以认为是组成“我”的东西。我不会用自己的笔写一个我声称是别人的故事。我不会用第三人称。梭罗讲得好:“任何文章,都是第一人称在发言。”那么,我写自己什么呢?我身上有值得向他人炫耀的东西吗?我不知道。我只是觉得可以继续。写作可以继续,就像生活。生活总是能够继续的,不是吗?

    我感到生活尤其艰难。

    写小说也是。

    我的小说是在一间不足十平米的蜗居里写的。这间陋室是我从一对四十多岁的广东夫妇手里租来的,讲好每个月租金600元,几乎是海口某些地区的三倍。深圳就是这样的,寸土寸金。那是一个带厨房和洗手间的单间公寓。也许对别人来说,可能小了点,我却觉得够用了,我的要求不高,有个地方过夜、读书就行。我的家具很少,只有一张二手书桌和一把带软垫的二手椅子。这套家具是我在村子里的旧货店淘来的,学生用的那种单人课桌,桌面上有“x张小花”的字迹,不知道是谁写的,底下那面木板用红漆喷着“德广小学”的字样。椅子是全绿的,铁架靠背像竖琴,轻巧,简约,我很喜欢。万房间里没有床,只有一张铺在地上的竹席。我就在那上面睡觉。我原先的想法是暂时住在这里,将来找好工作后再搬到公司附近去住,做什么事都方便些,我现在不想买太多的家具,免得到时不好弄。平时我很少开门,因为害怕邻居路过时好奇的目光。我自己倒无所谓,怎么样对付都成,但是我考虑到了他人的观感。我不希望他们脑子里有这样的想法:隔壁住着一位乞丐。你要知道,我也是很爱面子的。

    我只是想尽量过得简朴些。我绝对没有想模仿亨利·梭罗的意思,我不会像他一样,也跑到一个湖边隐居起来。我的简朴是出于生活所迫,不是为了践行某种生活理论。

    另外,我还买了个拖把。

    依我看,我房间里最值钱的东西就数我那三箱书了。我是一个嗜书如命的人,到哪里都带着它们,就像蜗牛背着它的壳。我把厨房辟作书房。我不打算自己做饭,还要置备厨具,太麻烦了。虽说我炒得一手好菜,但是现实条件不允许,我也不想把我的领地搞得乌烟瘴气的。被我当做书桌的水泥台毫无疑问是原先的住户摆放锅碗瓢盆的地方,台面上已经印上了擦洗不掉的痕迹,像是用大力金刚掌之类的手法弄上去的。我在台面上铺了层报纸,立即彻底改变了它的功能和本质属性。搬进来的第一天,我用拖把将房子里里外外拖得干干净净。我不能容忍心爱的书籍躺在藏污纳垢的地方。

    搬进来的第一个晚上,我就在想:这是我构筑梦想的地方。我的新生活将从此开始。然而,三个月过去了,一切还是我刚刚搬进来时那样,毫无进展。我不相信所谓的命运,但我承认这段时间做什么事情都不顺,手气有点背。幸好我不喜欢赌博,否则肯定早就倾家荡产了。“输得连条内裤都不剩。”老话都是这么说的。

    我住在南山区西丽镇一个叫塘朗的小村子里。65栋,8楼,803房。塘朗村是一个绝对偏僻的小山村,在一个土山脚下。我身高1米65,体重65公斤,每天在一座像华山一样陡峭而窄小的楼梯上爬上爬下,次数不低于两次。我腿短,又有点胖,每次从楼下爬到家门口我都要憋气两分钟,扶墙站立七秒。扶墙是因为我眼前突然发黑,七秒钟后视力才恢复正常。这种生理现象很神奇,如同电脑关闭又重启一样。经过这样一段时间的实践之后,我掌握了一个真理:运动不一定有益于身体机能的改善。我爬楼梯爬了三个月,体重还是一百三。视力倒是出乎意料的下降了。今后要是有人向我鼓吹登山是一项有益的运动,我一定将信口雌黄的骗子的胳膊拧下来,不管是男是女。

    往事不堪回首啊。三个月,整整三个月时间,我都在原地踏步。深圳是吸血鬼群聚之地。它需要源源不断的新鲜血液来填充它那肿胀的身体,以不可思议的速度进行细胞分裂。它会在十分短的时间之内像龙吸水一样吸干你的激情、斗志和精力,只留给你一具瘦弱的遍体鳞伤的躯壳,整日睁着一双疲惫不堪的迷茫的眼睛。

    当初来深圳是因为好奇,现在却有种误入牢笼之感。我当初决定来深圳,是受了一种幻想的蛊惑。我看到有关深圳的一些报道,从报纸上、电视上,官方的和个人的只言片语,再加上很久以前——我成长的过程中断断续续接触的一些道听途说,我是八零后的,很容易接受改革开放带来的巨大成果的兴奋宣传,所有这些东西使我产生了一股冲动和憧憬。人人都说深圳是个好地方,到处都是机会,车多,楼多,暴富的人也多。我其实不太相信一夜暴富,但我喜欢那种说法。我喜欢人们用来形容、标识深圳的那个名词——深圳速度。我想看看“深圳速度”怎样在我面前创造奇迹,所以我来了。

    我第一脚踏在深圳土地上的那个地方叫深圳火车站。两个大大的字“深圳”高高的贴在墙上,十分醒目,似乎带有柑橘的味道。这就是深圳了?我漫不经心地走在异邦异族中间。原本以为自己了解深圳,可是当我真正入了局的时候,我却迷失了自己。火车站向我展示了深圳的一个细部,拥挤而繁乱,叫我不知道如何应对。阿尔贝·加缪在小说《鼠疫》里说:“要了解一个城市,比较方便的途径不外乎打听那里的人们怎么干活,怎么相爱,又怎么死去。”他有自己的一套方法论。我是不是也要偷懒一下,借鉴一下他的做法,做一次他的门下走狗?我想还是不要了,我想用自己的眼睛去看,用自己的身体去撞,不能光听人家怎么说,我得自己去感受。这才是我自己。

    塘朗村像是塘朗山北部枝蔓末端结出的一枚小果,没有对深圳地图做过专门研究的人,可能不会发现这一点。我在这里住了三个月,仍然辨不清哪个方向是北。塘朗村是一个偏僻而吵杂的村落,由一个老村和一个新村以及两个工业区组成,是一个灰头灰脸又拥挤不堪的所在。两个工业区分别叫做塘朗工业园和同富裕工业城。从名称上看塘朗工业园更像是本土的,名气小,发育也不成熟,同富裕工业城是外地的,带点风风火火的味道,而且同富裕这个名称在关外也有一个规模更大的工业区,不了解的人坐车可能搞错方向跑到宝安去。我有一次就做过这样的傻事。那是因为初来乍到,不了解情况,后来我终于区分了两者:宝安那个叫同富裕工业区,我住的那里叫同富裕工业城。从地理位置上看,塘朗工业园离本村更近些,是膝下的闺女,而同富裕工业城则是外地的媳妇。在这两个工业区劳作的人想必多半住在村子里,这样做是节约生活成本的首选,近水楼台先得月嘛,住得近,做什么都便利些。

    如果有条件,吊在直升机上,或者绑在滑翔机上,从远处眺望,或飞临上空俯视这一片地区,你就会发现,构成它的坚硬外壳的是一目了然的格子楼。如果你观察得够仔细,你会进一步发现,在那些外形各异、颜色不一、高低不同、错综复杂的居民楼之间居然能省出一小片空地,建成了一个篮球场,供村民们发泄多余的精力。令人惊喜的是篮球场旁边的那个池塘,终年肮脏乌黑,水面不时漂浮着各种垃圾,空气中却闻不到一丝臭味。这是我在深圳见到的最伟大而神奇的怪现象之一。

    在这里居住的是一群难以确定身份的人,不是深圳市令人引以为傲的城市居民,也不是精耕细作、终日劳苦的乡下农民。一群非驴非马却又像牛马一样干活的人。因为村子背靠青山,我私底下把他们称为山民。我承认我也是这群村莽野夫中的一个,但这并不妨碍我这样看待他们。也许有人会反驳,说,既是深圳地界里的人,就当是城里人。来了就是深圳人嘛。我不想跟人拌嘴,只会暗自怀疑:当今之世,住在高楼大厦里就都是文明世界的绅士淑女了吗?

    村子北边或者西边,我搞不太清楚,有一条河,叫大沙河,跟一条道路平行,这条道路,在我的意识里是一条走向尽头的路,走向偏僻,就像走进山里的那种感觉。路的尽头是两个村庄,叫长源村和福光村。我是怎么知道这两个村庄的呢?从43路、6路、36路、74路、81路公交车和一张破烂的深圳地图上。这两个村庄我不太了解,长源村我没去过,听说有个博伦职业技术学校的分校区在那里,福光村我很少去,因为没什么必要。只有两次,我坐车错过站到过那里,只瞄了一眼就回来了。那两次失误使我很恼火,虽然错在我,但我迁怒于那个村庄从此对它再没什么好感。

    我不知道为什么从来没想到过去长源村走走看看。我就是没有起过那样的念头,好像那是某种禁忌。我这人是从来都没有禁忌观念的,但我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不去那儿?那里可是真正的城中村啊,在南山区,深圳市的腹部。一个正在生长的地方。那里有学校也有工厂,是深圳市制造业的缩影,去那里看看就明白了深圳的秘密。那是一把打开深圳速度奥秘的钥匙,我来深圳不就是为了这个嘛?是的,我心里明镜似的,可却是个行动的侏儒。可能是因为我不想太早揭开深圳的神秘面纱,也可能是因为在别的地方,我照样可以找到同样的钥匙。

    我不急。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添加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