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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少将军得胜凯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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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德十五年冬。

    他是侯府次子,上有父兄,生性调皮,不爱课业,偷跑上街。

    她是户部侍郎独女,父母疼爱,不擅针绣,趁着家中不察,溜达出府。

    起初他化名张二,她便叫孟妮。街头巷尾之间,两个鲜活跳跃的少年少女因打闹而相识。两人熟稔之后,时常相约斗鸡走马,天地安危全然与之无关。

    可惜好景不长,少女的父亲突然纳妾,母亲置气卧病,以致毫无心思再闲荡。而此时的少年,却要随父亲从军,前往西北军营。

    临别在即,少年瞒着随从跑出,他来到与少女相约见面的城西亭。

    少女果然守约前来。

    “我叫徐明桢!”

    离着几步远,少年便对着熟悉的少女背影,高喊自己名字,只怕再晚一步,他便会与少女错过。

    虽在冬日,但少年见到少女猛然回头,一霎间明媚灿烂如春。

    少女笑着应道,“我姓王”。

    一般女孩子家,闺名不轻易告知外人,尤其还是男子。但,不知怎么,此时的少女很想和这不打不相识的好友,一直玩闹下去。

    知少年离京在即,怕此后再也找不到自己,又补充道,“家里人唤我,阿瑛”。

    少年身后的随从已然追上,他无法再上亭前过多交谈,只能在寒风中大喊着,“阿音,我走了!等我回来!”

    明德二十三年。

    春风拂过柳絮,此时的兆京城好不热闹。

    中城门大开,主街上张灯结彩,人声鼎沸,一片物富明丰的祥和之景。主街中央,是一个十字街角,四通八达,街角的东面是采欢楼。

    此时的叠楼顶上,纸糊透窗敞着,只见纱帘随风翩舞。隐约可见其内,有一佳人,持扇轻摇,往窗外望去。

    “咚咚咚!”

    突然一锣声响,刚刚还熙熙攘攘的人群,骤时噤声。

    城门外,一队军马,整装肃杀,正不疾不徐,踏步而入。

    城中百姓都自发让出主街大道,立在两侧,伸长脖子瞪大眼,想一睹离京七载,一朝得胜还京的平西侯徐小将军,是何等少年英姿,丰神俊逸。

    采欢楼上,一把丝绣雪梅的长柄团扇,悠悠撑起纱帘,妙佳人侧头探出,眉目坠星,眼波柔情。

    虽只远远瞧着个人影轮廓,却也能感知到,在棕黑战马之上,通身铠甲之下,那人身形挺拔,目光如炬坚韧,泰然自若,正受着万民注目之礼,刚毅雄伟,心不改志。

    “与幼时相比,眉眼间倒是多了几分坚毅,俊朗更甚从前了。”

    与其说和他人闲聊感慨,妙佳人这话,更像是说与自己知晓。而这自说自话的妙佳人,便是如烟,采欢楼的四大名姬之一。

    世事风云变幻,辗转间,七年如驹。

    从前走街串尾的王家小娘子,如今,命运不由已,摇身成了采欢楼名姬——如烟。

    而更讽刺的,此时正在兆京城主街游行的,便是以三千兵马智取五万西北戎族,由此一战封神的少年战神将军——徐明桢。

    是的。

    正是当年那个与如烟一起,街巷穿梭打闹,还被如烟揍得眼角淤肿的张二小胖子。

    当年,那个名唤张二的小胖,因在街上踢翻乞儿破瓷碗取乐,被仗义的小如烟撞个正着。

    正义感十足的小如烟见此情形,二话不说,一拳挥起,对着张二眼角便揍了过去。

    如烟当时一顿怒,被围观人群好说歹说拉开,一番三言两语辩论之下才得知,原来竟是错怪人了。

    张二见乞儿可怜,便掏钱买了新的搪瓷碗,装着满满当当的面食,分给每个乞儿。

    张二见乞儿拿着满是泥瓦碎石的破碗行乞,担心碎碗易刺伤他们口嘴,便才一计上心头,踢翻乞儿破碗,笑着跟他们道,“以后你们这破碗,可别再出现我面前了。”

    小如烟十分愧疚,暗自悔道,自己只一心伸张正义,也不先问个究竟。这下好了,不单冤枉人,下手也实在是狠,一拳就将人揍得淤肿。

    小如烟便拉着小胖走到附近的城西亭内。

    小如烟买来摊贩上的滚烫熟鸡蛋,剥了壳,冬日里的食物散着热气蒸腾。

    滑滑嫩嫩的鸡蛋被小如烟用娟帕裹住,用手捻成锤状,轻轻学着母亲的样子,将鸡蛋滚在淤肿处,边滚边念叨着,“鸡蛋鸡蛋,带着病痛,快快滚蛋 。”

    小如烟是家中独女,又受父母疼爱,宠得生性如男儿郎好动,时常偷跑出街,磕磕碰碰,淤青擦踵。

    母亲便总会取来鸡蛋,为她“滚蛋”祛痛。

    小如烟小心翼翼,为小胖仔细敷着淤青,一直滚到鸡蛋变凉为止。

    可这一举动,在张二小胖眼中看来,却是新奇无比。

    张二小胖的母亲因难产而故,他的父兄对他一向严厉。可他生性慵懒,不爱习武,只爱走街溜巷,又喜甜食,吃得自己一副圆滚胖墩的世家子弟模样。

    小如烟的举动,在张二小胖心中,犹如投石入湖,激起千层涟漪,心中荡漾不休。

    这份荡漾,年少时便外化为情不自禁地捉弄与嬉闹。年岁渐长时,已内化为少年将军徐明桢心中执着的情愫。

    七年。

    离兆京城,不觉间已七年。

    徐明桢怀里,揣着一条褪粉的丝绦,是阿音幼时所赠,是她系在总角之上的丝带。

    那时她滚完鸡蛋,肚子一饿,便把鸡蛋吃了,吃完抹抹干净嘴巴准备离开,却被徐明桢一把抓住,“别跑,小丫头,你以为这样就能算了么?”

    阿音大概也没想到,徐明桢会纠缠她。但阿音自小闯祸被家中处罚惯了,脸上惊愕之情也就出现一瞬,随即便硬气回道,“那你还想怎样?”

    “你得赔偿我”,徐明桢不依不饶,低头望着腹中无物支撑,向外散溢的肚腩,“我的肚子也饿了。”

    阿音听完哈哈大笑,“我还以为什么事呢!走吧,小胖,我带你去吃好吃的。”

    要别的还难说,找吃的,对阿音而言,还不是信手拈来的事。于是,他们买了栗米糕,吃了肉片面,一起从日上杆头,逛到日已落,天近黑。

    阿音一时兴头,竟忘了时辰,外出逛街时间太长,再不归,家中该忧心了。

    “你还不能走”,彼时徐明桢可不顾及太多,一心只想抓着这个陪吃陪喝陪玩乐的小丫头不放,想让她多陪自己一会,“你这一走,我多无聊啊。”

    阿音一下便看穿了徐明桢的心思,爽朗起来。

    “小胖,拿着”,她将自己左侧总角上系着的粉色丝带取下,递到他手中,“我把系带暂寄你这,改天再来取,你得随身带着,知道没?”

    “嗯。”

    虽然不知阿音是何意思,但丝带乃贴身之物,不可随意送人。徐明桢便仔细收着这丝带,不敢有怠,一直等着阿音来讨。

    但此后,阿音虽常和他玩闹,却也没再跟他要这条粉丝绦。

    这条细丝带,却在以后的岁月,被他当成护身之物。

    出生入死,刀枪剑眼,染血沾尘。

    多年过去了,丝带已有些许褪色,但仍被他,视若珍宝。

    这七年间,徐明桢虽人在西北,却书信不断地朝京中,打听她的消息。

    当年离别之际,她只说是王家人。

    可王氏乃大族,在朝为官的王氏人家更是不少。为此,他多次给家中兄长寄信,一一询问朝中官员情况。兄长一度暗自欣喜,他的好弟弟终于开窍,开始心系朝堂,关注朝中势力。

    兄长却不知,他的好弟弟只独独把所有在任的王姓官员,家底都摸查个底朝天。

    她说,她叫“阿音”。

    徐明桢费了许多心力,寻了许久,才终于得知,王相国有一独女,年纪相仿,且更为重要的,其闺名便是,王慧音。

    所有的一切,全都契合上了。

    那个女孩,十之八九便是王相国之女。

    当他得知,阿音是相国独女时,曾顾虑重重。王相国,与徐明桢的父亲平西侯,政见不合由来已久。文人与武将之间,向来便互相瞧不起。

    但好在,徐明桢是平西侯次子,次子不承爵位。他的兄长徐明栍,才是平西侯世子,荣耀富贵与政见立场,都由兄长去承。

    或许,这些令人恼烦又错综复杂的关系,便是阿音当年不愿告知身份的缘由吧。

    徐明桢想着,这些都不要紧。只要他一刀一枪,在沙场搏得一身赫赫战功,便能求圣言,得一场赐婚。

    他与阿音,只要二人心意相通,还是有希望的。

    从前在兆京城闲荡时,徐明桢总觉着主街虽笔直却极短,不消一会功夫便逛到头。如今还京,入城游行,纵是踏马而行,也觉着这一坦途大路,漫漫无尽。

    他一门归京的心思,只想早日去王相府,再见昔日稚友。

    离京七载,不知她,可还记得儿时嬉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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