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热血青年
受害者叫罗丹彤,女性,今年32岁,是一名全职妈妈。案发时,她刚从附近的邮政储蓄银行取款出来,从银行门口被歹徒一路尾随至陈先生的包子铺门前,脑部中枪,当场死亡,身上的7万多元现金全部被歹徒抢走。
受伤的小伙子是r市公安局的一名警察。案发时,他正在附近的街区做调查工作。看到有人在光天化日之下持枪抢劫,他不假思索地追向那名歹徒,结果胳膊和腹部各中一枪。所幸两发子弹都没有伤及到重要器官,经过及时的抢救,小伙子已经脱离了生命危险。
多项依据表明,这起持枪杀人抢劫案与发生在欧可便利店的“67枪击案”系同一名凶手所为。两起案件仅仅相隔不到一个星期的时间,死伤者多达五名,涉案金额近十万元。
凶手的作案方式越发疯狂大胆,作案时间由夜晚变为白天,作案地点由僻静的小超市变为人来人往的街道,明显呈现出犯罪升级的趋势。如果不能尽快将其绳之以法,短期内,凶手再次作案的可能性会非常大。
从目前发生的两起案件来看,凶手的作案模式都是尾随取款人员,伺机实施抢劫。因为凶手持枪,且心狠手辣,杀人如麻,从来不给受害者反抗和活命的机会,警方一时间还想不出有效的应对措施。
他们通过新闻媒体将案情通报出去,希望广大市民提高防范意识,加强自我保护,如遇紧急情况,应当立刻寻求警方的帮助。但是人们心里都很清楚,这不过是一套无关痛痒的说辞,真的不幸遇到了那个杀人不眨眼的恶魔,唯一能做的事情恐怕只有自求多福了。
尽管这一次的案件发生在街边,现场有多名目击者亲眼目睹了案发经过,但因凶手将自己的面部特征遮挡得非常严实,暂时还没有人能够将凶手的具体样貌提供给警方。
在局里参加完案情分析会,乔升和顾淞立刻前往公安医院看望那名见义勇为的热血青年。说来也巧,那名徒手对付持枪歹徒的年轻警察不是别人,正是与他们朝夕相处的同事,孟雨。
最开始听说有人冒着生命危险跟歹徒搏斗的时候,顾淞还纳闷儿哪个热心市民如此有魄力,胆敢赤手空拳挑战持枪歹徒。得知那个人竟然是孟雨,顾淞瞬间就理解了对方当时那种百感交集的心情。
虽说孟雨的行为过于冲动和鲁莽,做法并不值得提倡,但是顾淞相信在同样的情况下,换成是他,或者其他一些同事可能也会做出同样的“蠢事”。毕竟那是一次千载难逢的机会,任何一名警察都不会甘心看着那个背负着四条人命的枪击犯从自己的眼皮子底下逃之夭夭。
进入病房的时候,孟雨已经从全身麻醉中清醒了过来。他脸色苍白,形容憔悴,跟平日里那个生龙活虎的小伙子简直判若两人。看到有人来探病,他动了动身子,竟然试图要坐起来。乔升见状赶紧冲他摆了摆手说:“你躺着别动,跟我们就不要见外了。”
孟雨微微点了下头,丝毫不掩饰内心的失落,抱歉地看着乔升说:“对不起,乔队,是我没用,好不容易遇上那么难得的机会,我却眼睁睁地看着他逃走了……”
“小孟,你就别自责了。”乔升在病床边坐了下来,拍了拍了孟雨的胳膊说,“这件事你一点错都没有,别把责任往自己身上揽了。”
“是啊,小雨。”顾淞也跟着安慰道,“当时那种情况,就算你什么都不做也没有人会责怪你。你想想啊,那歹徒手里有枪,你却毫无准备,身上连根警棍都没带,能抓着他才怪呢。”
“不是这样的,淞哥。”孟雨苦笑了一下,用崇拜羡慕的眼神看着顾淞,“如果当时换成是你在场,你说不定可以成功将他制服。我要是有你那两下子就好了……”
“小雨,你脑子没出毛病吧?”顾淞摸了一下孟雨的额头,半开玩笑地说道,“你以为我是刀枪不入的神仙啊?在那种情况下,我都不敢保证自己能像你一样幸运地活下来,更别说是制服歹徒了。你没听过这么一句话吗,武功再高,也怕菜刀,何况人家拿的是枪啊。”
“可是我听说,你空手夺枪也很厉害的。”孟雨继续说道,似乎固执地认为歹徒逃跑就是因为他能力不足所致。如果换成是顾淞或其他身手更好的人,局面则会完全不同。
顾淞能理解孟雨“放走”歹徒后产生的偏执想法,但是实际上,任何人都无法保证自己能在那样的情况下赤手空拳将歹徒制服。
确实,空手夺枪技术在训练中是完全可以掌握的,但在实战中能不能成功运用却是两码事。首先要有熟练的技术、准确的判断能力、冷静的头脑、足够大的力气和不怕死的勇气;其次就是要有合适的时机,并且离对手一定要够近才可以。
想起此生唯一一次成功夺枪的经历发生在监狱暴乱的那天,那可真是被逼上梁山,走投无路不得已而为之。为了打消孟雨的疑虑,顾淞把该讲的道理全都跟孟雨讲了,让他无论如何都不要再责怪自己。
乔升也说了很多安慰的话,总算是让孟雨的情绪稍稍有所好转。稍后,乔升严肃而又认真地问了孟雨一个至关重要的问题,“你跟歹徒近距离接触过,你有没有看清他的长相?”
孟雨闭上眼睛,遗憾地回答道:“对不起,我没有。但是……”他停顿了片刻,像是暗自下定了某个决心一般。再次睁开眼睛时,他的脸上带着毅然决然的表情,“但是你们可以对外宣称,我看到了,并且可以指认他。”
“你的意思是……”顾淞惊讶地张了张嘴巴,扭头与乔升对视了一眼。“你准备拿自己当诱饵吗?”
“是的。”孟雨点点头,“只要能抓住那个混蛋,就算被灭口我也在所不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