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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0章 男人的第六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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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餐在几人叽叽喳喳声中草草结束。

    结账的时候,乔治拿出卡直接奔向吧台。

    我怎么能让他来,这不合规矩。

    毕竟不管怎样说,这顿饭都是林若欣的局。

    作为她的准男友,此刻要展现出男友力。

    收银员刚接住卡,我缓缓将自己卡递过去,并将乔治推了回去,

    “你是客人,怎么能让您破费,况且这顿饭价值不菲,理应让我和林若欣来请。”

    我讲林若欣三个字特意读的很重,以想看下乔治嘴脸。

    没想到他非常绅士的给我让出身位,微笑着做了一个请的姿势。

    我确实以小人之心 度君子之腹了。

    结完账,走出饭店,上海的天空忽然飘下小雨滴。

    此刻上海室外温度逼近零度,想必在天空中的大气层应该处于零下。

    雨水伴随着冰碴子从天空降下,有一种雨夹雪的感觉。

    如果不出意外,上海今晚将会迎来一场难得的降雪。

    林若欣走出饭店紧了紧自己的大衣,向着乔治说,

    “今晚我就不留你后半场了,毕竟你刚回国,一定有很多朋友在等你。”

    林若欣话说的很委婉,乔治读了这么多年书,也不是傻子。

    当听到朋友俩字的时候,他便已经明白了话中含义。

    “确实,我也很久没有见我那些朋友了,那若欣改天聚。”

    乔治潇洒的转身,敞开着的棕色大衣展现出他的风度。

    大步向前,很快便消失在人群中。

    解决完一个,林若欣扭头看着时紫,

    “你呢?”

    时紫一时间没反应过来,

    “我什么?我在上海又没有朋友。”

    “谁问你这个了,我是说,工作做完了吗?”

    “当然。”

    时紫给了林若欣一个肯定的答案。

    “这样啊,那你先回家休息吧,上了一天班也累了。”

    “那你们呢?”

    “你管我们?”

    “我才不管你,我是想问张远哥哥。”

    我迟疑一下,向着时紫说道,

    “我和若欣还有一些事,你先回去吧,我们一会儿回去。”

    时紫并没有展现出任何不满,反而是笑呵呵的将我拉到一边。

    神神秘秘的从自己包中掏出一件物品,

    小声的和我说。

    “平安夜,要平平安安的,注意安全。”

    我拿到手中,一摸外表包装,心中瞬间明白了,她给我的什么东西。

    “你哪里弄的?”

    “买的啊,难不成是偷的。”

    我本来的意思是想问,她为什么会买这种东西。

    但望了一眼,她既清澈又浑浊的眼神,还是放弃了追问的想法。

    “算了,这个东西我收下了。你晚上回去的时候,注意安全。”

    “放心吧,我认得回家的路,倒是你,也要注意安全哦。”

    我呵呵一笑不再言语。

    我个人也知道,今晚和林若欣办不成那件事。

    所以时紫给我的物品,百分之百派不上用场。

    她离开后,林若欣寒冷的跺了跺脚,然后来到我身边,伸手挽着我的胳膊。

    “张公子,能陪本小姐逛逛淮海路吗?”

    我们吃饭的地方,距离淮海路并不算太远。

    走路大概需要十五分钟。

    面对美女的邀约,我很乐意前往。

    林若欣并不想在这个拥堵的日子中开车。

    所以我们徒步前进。

    天空中的雨夹雪随着时间推移渐渐变成了不规则的雪花,

    路人纷纷停下脚步,伸手去感受上海来之不易的初雪。

    林若欣也不例外,此刻她兴奋的像个孩子一样。

    眼神中早已没有了当初林国走后的迷茫与没落。

    取而代之的是对未来的向往。

    停在原地转了几圈之后,林若欣回到我身边,将头靠在我肩膀上,

    微微的说道:

    “张远,你不喜欢雪吗?看起来好像没有我想象中那么激动。”

    “看的多了,自然也就淡了。”

    我出生于中国北方,那边冬天常年被积雪覆盖。

    后来,因为张建军的关系,搬到了华北地区,此后再也没有回去过出生地。

    我对雪的印象,除了小时候半人高的积雪之外,还有肌肤传来的刺骨寒冷。

    我不喜欢冬天,就像我不喜欢那个所谓的家一样。

    我忽然想起,张建军说,如果不想回来就永远不要回来。

    我想,如果有可能,我真的能一辈子不回去,一辈子不和他们见面。

    渐渐的,我与林若欣拐到淮海路。

    兴奋的人群,在这一座快节奏的大都市,因为初雪的原因放慢了脚步。

    林若欣也同样放慢了脚步,

    我耳边则传来了一个清澈女孩悠扬的歌声,

    我如同被魅魔所吸引一般,鬼使神差的向那个女孩方向走去。

    或许是她唱的歌曲大家不喜欢,又或者大家更在意身边的人和这一场初雪。

    她动听的歌声,并没有让路人为她停留。

    冬日中,那个姑娘穿着一双棕色长靴,肉色丝袜往上是一件非常时髦的大卫衣。

    或许是因为寒冷的缘故,女孩上半身还穿着一件皮夹克。

    她唱的很投入。

    路人的声音以及摆在音响上面纸篓中的现金多少,并没有影响到她。

    一曲作罢,她很优雅的侧弯腰看了一眼正在放伴奏的手机。

    她没有向自己的观众说任何感谢的话语,只是微微将话筒一抬,继续下一首歌。

    不知不觉中,我逐渐看呆了。

    我太喜欢这种性格的姑娘了。

    可,好像我天生与这种风情淡雅的姑娘绝缘一般,不管人长得多帅,她们对我就是不感冒。

    唯一一个得到手的是沙巴的王楠。

    那一刻,我真的愿意为她付出一切。

    这种姑娘对我的吸引是致命的,我原因为她们当一回舔狗。

    林若欣拉了拉我的衣袖,

    “怎么了,喜欢?”

    我没有否认的点头,

    “喜欢,我喜欢这种性格的姑娘。”

    林若欣有些不开心,“你知道她什么性格吗?就说这话。”

    “感觉吧,男人的第六感。”

    林若欣非常不屑一句:

    “我看你这是见色起意,是不是那双大长腿吸引了你的目光。”

    接着她敞开自己的大衣,

    “我是不喜欢穿裙子,不然我比她的身材好多了。”

    这一点我并不否认,林若欣毕竟有着常年锻炼的习惯。

    又处于人生最美好的阶段,叠加上她出众的面容。

    哪怕是宋智恩和现在的林若欣比。

    都会稍逊一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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