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星光(十)
“还给我!还给我!还给我!”从喉咙里挤压出的声音撕裂般传出,隔着老远也能听到,“啊!滚开!不要碰我!”
她被突如其来的一桶水浇了个湿透,包袱也被粗暴地扯开,掉出来的金银细软也被哄抢,因为收拾的匆忙,首饰大多混乱团在一起,一时半会儿解不开,所以一大群人围成了一个球,每个人都扯住一角不放手,又因长期饥饿导致的虚弱,时刻都有人被踩在脚底。
她无能为力,只能痛苦嘶吼,弟弟妹妹都没了,留她一个守着这些金银有何用?身前贪婪的男人趁她不注意,双手用力扯开她腰间的麻绳,想要扒下她身上厚重的棉衣,这个充满轻薄意味的举动却引来了她更加激烈的反抗:“都不是人!你们都不是人!”也幸好最初的一桶水淋在身上让衣服变得厚重,又因天寒而堪堪结冰,是以并未让眼前的畜生得逞。
她目眦欲裂,双眼将将要流出血泪。
这是向天海导演导的其中一幕戏罢了。
他深深的抽了一口烟,忽明忽灭的火光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往上走了一截,喊完“咔,过”之后,向导就一直是这个沉默的状态。
道具师和化妆师飞速上前,给场子中央的一群人填填补补,扯扯衣服,拽拽头发,抹两把泥,然后又飞快的退场,让道具老师清理脚印,避免穿帮。
一切都在有条不紊的进行着。
话说到几天前,凡收到向导送出的星星的学员都拿到了剧本,但很显然,向导并不需要这么多人,所以势必会有着另一番的选拔。
这一幕戏就是向导拿来做选拔赛的戏。
……
话还要说到那场新奇的试镜。
火锅吃完了,大家收拾妥当也慢慢回了房间。泉泉看着手里的剧本——《双面人》,a4纸张打印出来的剧本也并不是太厚,但当她翻开第一页的时候,扑面而来的荒凉和残忍,毫不掩饰的恶意和虚伪,一点一点在在她面前拉开了序幕。
朗县,原本一家七口生活的和和乐乐,祖父母年事已高,早已颐养天年,父母感情深厚,膝下二女一子,大女儿张知书,还有一对儿年幼的龙凤胎,知画和志森。
张家是朗县的富户,将北方的棉花倒卖到南方,来去一趟便是一家人一年的嚼用,甚至还有不少结余。
但天灾人祸说不清哪一个先来,当城里响起第一声枪响,被踩成平坦甚至是有些光滑的砖石上第一次流淌过血液的时候,朗县大乱。
一夜之间,家家户户逃离扎根了千百年的家乡,身后不断有人掉队,但再累也不能停下,也无法停下,他们在跟子弹赛跑。
知书紧紧捂着弟弟妹妹的嘴,自己死死地咬着嘴唇。突然听见几声犬吠,心里顿时一阵绝望,这些刽子手竟然还带了狗来。
“知书,护好弟弟妹妹,去老城找何家,将我的私印给他们看,到时候就什么都不怕了。”张老爷疼惜地摸摸大女儿的头。
“爹!”知书意识到了什么,祖父母在朗县县口说过一番话后一去不复返,娘在两天前的山凹凹里抱了抱他们后也不曾回来,如今……如今是爹爹吗?
“别说话!躲好了。”
最后那个眼神决绝又温暖,知书沉默着流了一滴又一滴的泪。
她突然听力变得特别好,她听到了渐渐远去的脚步声,听到了说着鬼话的呼喊嚎叫,听到了狼犬兴奋的喘息……
看着还未曾启蒙的弟弟妹妹,知书发誓不再流泪,一个十六岁的女孩一瞬间长大了。
从朗县一同逃出来的人还会适时照顾一把张家姐弟,全因着张氏一族世世代代的乐善好施。可是老天还是嫌逃亡的路上不够苦难,渐渐地,熟悉的人越来越少,来自不同地区的灾民却越来越多。
在知书寻水回来的路上,竟看到孩子还连着皮肉指甲的骨头!直面人性的卑劣,惊惧害怕让知书飞快的赶回弟弟妹妹身边,三人紧紧团在一起。
从这一天,知书带着弟妹远远地坠在了众人身后。食物越来越少,两个孩子又一向娇宠着长大,坚持到现在已是不易。在这天夜里,知画浑身高热,睡着睡着便去了。
知书带着弟弟连夜将知画挖坑埋了,以至于第二天前方不断有奇怪的视线传来,更糟糕的是,他们这一群人被狼群盯住了。
知书带着弟弟被迫靠近大部队,众人被狼群围了起来,就在当天黄昏的时刻,狼群饿惨了,悄然发动了袭击。
哀嚎声,咒骂声源源不断,或许是知书和弟弟身量小,扑向他们而来的是一头亚成年的小狼。知书拿起爹爹的留下的短匕首,先一步扎到狼的肚子上,腥臭的气味已经飘了过来,尖利的牙齿也越来越近,知书狠狠心向下一划,小狼当场毙命,肠子落了一地。
知书划开狼的脖子,让弟弟喝够了狼血,自己匆忙处理两下后便警惕着周围。
一群人中总能分出个三六九等,拼死反抗的,把他人推到身前当做肉盾的,尚有余力还能帮一把身边人的……
或许是众人的求生意志太过强烈,拼死也要拉个垫背的,又或许是狼群觉得食物足够了,总之经过一番狼狈的反击后狼群不再攻击。
知书手刃了一匹狼,这也让很多人重新评估了她的实力,也成功打消了某些人的念头。
但往后几天的路更难了。
对于知书来说,前面的人是披着人皮的畜生,身后坠着一群真正的畜生,大家互相防备着,都把对方当成储备粮,就这么走了一路。
在一片光秃秃的山林子里,志森也没能挺过去。知书抱着弟弟的身体不肯撒手,她不能撒手。周身一圈人能把弟弟扯个粉碎,更别说身后本来就是肉食者的狼。
她选择在一个高地将弟弟扔下去,人下不去,狼也下不去。不管以后如何,起码现在还能得个安宁。
知书毕竟是个女子,恶的欲望总是能很快的吞噬善良的一面,她的刀被抢了,包袱被扯破了,就连她自己也要被糟蹋了。
又是一声枪响,并没有人倒下,但很好的震慑了一群藏头露尾的小人。
知书缓缓站起来,这一群人中只有她站了起来。
……
宁家的小少爷混不吝到护送军火的回程上,还捡了个女人回来!
老城名为老城,但却一点不老,反而新的很,算得上是南方最时髦的城市了。这个带着些暧昧的八卦瞬间沦为满城的笑谈,即便如此也无人敢在表面上嚼舌根子。
在马车里安静坐着的知书肆无忌惮的放空着大脑,与一堆叮呤咣啷的黄鱼儿作伴,又想起了三天前的那一幕。
“爷看看这一群人是逗什么闷子呢?”说话间便有人立刻翻身下马,从一群人当中抓起缠成一团的金银细软,还有散落在地的玉坠子,并把它们交到了说话人的眼前。
“这谁的?成色可以啊。”
“我的。”知书轻声却坚定的话语传来。
知书感觉到她被当做货物般打量了片刻,这种眼光很让人难堪,但她如今却能坦然的接受。
“东西归我,你也跟着小爷走怎么样?丫头模样还挺俊的!”
“可以,但我要一个人的命。”
“枪给她!”话音刚落,就有人递上了一把枪,“丫头你会玩吗?”
知书接过枪,立刻有人挡在了那位少爷身前。她生疏地拉开枪栓,对着那个企图侮辱她的人稳稳地开了一枪。
没打中要害,但他肯定活不下去。
就这样,知书跟着宁小少爷回了老城。
……
宁家是军阀,从末代王朝的异姓王直接过渡为老城之主。
这个时代根本没有安宁的地方,有狼子野心的邻邦妄图分裂传承有序的华夏,再逐一蚕食。其他强盗国家纷纷瓜分占据地盘,如进无人之境一般肆意妄为。
暗暗燃烧的地火生生不息,各界人士也纷纷聚集一堂,想要在老城分一杯羹。
何言秋是何家大小姐,经兄长的介绍认识了从国外留学回来的安竹清。他们都是进步青年,一群朝气蓬勃的青年人是能够为了理想,为了光明,以身殉国的!
于是老城变得动荡起来。
知书,不,是铃兰,宁小爷给她起了个新名字——铃兰。
铃兰很不喜欢如今的动荡,时局一动荡,楼子里的生意就少了,她被宁小少爷带回来后就扔到了这里。
知书藏起爹爹的印章,化名铃兰,站在风口浪尖上看你方唱罢我登场。她从不参与进去,不过却总是厌烦这些事儿。
铃兰是楼子里最美的姑娘,也是最贵的,除了对着宁小爷,铃兰一概卖艺不卖身。明明是娇养大的闺阁女郎,偏偏带着些冷冽的气质,老城人把铃兰吹嘘成了神仙。
不过三教九流之地也仅仅是维持着表面上的安稳罢了,这里总是传递消息最快的地方,也是很多人想要安插人手的地方。
……
“铃兰,我所崇拜和信仰的从来不是神明,我们坚信只有自己才能救自己,如果你愿意加入我们,同我们一同作战,那么我们国家便又多了一分希望,人民便多了一分光明。”铃兰看着眼前试图说服自己的、满眼单纯与热情的何家大小姐,她沉默着看了很长时间,没人知道她想了些什么。
许久之后,久到何言秋都有些不安了,铃兰才发出一声嗤笑,“我也相信只有自己才能救自己。”看着对方惊喜的神情,又缓缓开口道,“所以其他人与我何干?”
说完这句话铃兰便转身走了,蹁跹身姿伴着高跟鞋踩碎的一地光影,慢慢走向黑暗中。
这是铃兰和何言秋的唯一正面谈话。
风云骤起,老城也步了朗县的后尘,这次铃兰没有走,她倚着窗框感受吹来的暖风。
宁小少爷想带她走,可她不想再继续漂泊了。
她凝眸一瞧,不知看见了一个什么景儿,踩着摇摇晃晃的步子,穿上最美的衣服,拦在了一群豺狼虎豹的前面。
铃兰的身段是最好的,她的含情眸里总也闪着泪光,让人不知不觉地放下戒备,宁小少爷总是和别人这么说。
宁小爷在离开前是给她留了一把枪的,她没要,换了别的东西。
她在最后一瞬间看着眼前的纷乱,天地都沾染上了血色。
知书想起了爹爹常说的那句:“不爱棋琴,唯爱书画。”想起了宁小少爷临走前欲言又止的神情,可是没人再为他们打掩护了,希望宁小爷能再找一个聪明听话点的吧,她反正是不听话的。
她想了很多很多,又仿佛什么都没有想。用敌人肮脏的血和生命来祭奠她和她的家人,来送她最后一程,着实是值得。
何言秋同样也是背离了家乡,不过她同她的伙伴一起一直为了理想和目标奋斗着,其中有过争执和怀疑,经历过背叛和生死的考验。
然后,红色的旗帜飘扬在华夏的上空。
泉泉看完这份薄薄的剧本后,内心里的震荡不比任何人少,她的情绪从未如此波动过,这也让她非常想发泄,并且渴望着能得到其中的一个角色,她想参与到其中,体会另外一种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