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9章 国姓爷
所以,在另一个时空,在郑芝龙投降满清之后,郑森悍然和父亲决裂,举起了大明的旗帜,不是郑森有野心,也不是郑森不顾亲人的性命,而是在他心里,朝廷天下远比父亲亲人更加重要。
书房内,陈越翻看着从南方送来的情报。刘能锦衣卫指挥使的职位虽然被崇祯罢免,其一手建立的情报系统却没有失效,只不过从明转到了暗。
所以,对郑芝豹送来的信中内容,郑森很是怀疑。
……
无论如何,都必须把这事弄清楚。无论如何,都得替父亲报仇雪恨!
崇祯的神色一下子轻松了下来,堵胤锡此人崇祯自然知道,确实是一个通晓兵法之人。
钱谦益道:“陛下,臣推荐一人,可以收拾福建乱局,剿灭艾能奇匪军。”
福建叛乱,有着东番军为中坚的叛军实力强大,恐怕江南的明军无法阻挡,毕竟战力最强的江西兵是自己的属下,即便不能跟着造反,也不会进入平叛的战场。
一股深深的无力感涌上心头,崇祯认识到原来他对地方控制力如此之差。
书信中,郑芝豹把福建的危局郑家的危机统统告诉了郑森,那一刻郑森归心似箭,一心想着回到福建,带领郑家余部和艾能奇作战,为父报仇重振郑家。
史可法明确表示反对:“陛下,左懋第新官上任,连福州城都没进,王寅已经带人出海,事情似乎不能赖到左懋第头上。而且左懋第尚算知兵,若是拿下他,又让谁去收拾福建的局势?”
是日,给郑森的第二道圣旨以六百里加急发出,这是一道中旨,带去了崇祯给郑森的恩赐。
可是,他身为襄阳巡抚,有着守土之责,没有朝廷旨意他根本没法离开襄阳,除非以后他不在大明官场混。
郑森身在襄阳,距离北方并不算太远,他知道齐王陈越的手下余枫、金鑫等将正带着军队和顺贼李过作战。若是齐王陈越要造反,其哪里有功夫去对付顺贼?
若是此次堵胤锡和郑森能够平定福建之乱,崇祯便会令此二人建立新军,组建一支强大足以和齐王陈越制衡的军队。
有军队还不行,还需要积极笼络带兵之人,堵胤锡是文官,没有造反谋逆的可能,最需要笼络的是名为文官实为武将的郑森。
崇祯想了想,问道:“堵胤锡和郑森可以调回,可是堵胤锡正指挥围堵四川的西贼,郑森则在和陕西的顺贼战斗,若是把他二人调回,四川陕西的战情又该如何?”
然而王寅手中的兵力一半是郑芝龙余部,若是用郑森的话,有很大可能可以把这些水师从王寅手中拉回。
对郑森来说,这几天简直度日如年。福建失陷父亲阵亡的消息传到了襄阳,郑森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崇祯的眼睛一下子亮了起来:“钱阁老此言大善!”
不过无数的苦难铸就了崇祯坚定的意志,这点挫折还无法把他击垮。他紧急召见大学士史可法、钱谦益商议对策,试图想出搬回局势的办法。
对崇祯来说,只要不调陈越回京一切都好说,钱谦益的计策中,把陈越的手下悉数派上和顺贼作战的战场,用顺贼牵扯陈越的精力。当然,凭借陈越的兵力平定顺贼毫无问题,可毕竟需要大量的时间。而利用陈越和西贼作战的时间,这边应该能够平定艾能奇之乱收复福建。
钱谦益回道:“陛下,四川和湖广之间有三峡相隔,夷陵牢牢控制在咱们手中,曾英、顾锦城等将攻占了夔州,正在重庆府和西贼激战,对湖广根本没有威胁,所以丝毫不影响堵胤锡调任之事。至于陕西的顺贼,郑森从襄阳调任之后,可命郝摇旗退守襄阳,同时调遣齐王的属下入陕剿贼。齐王部下兵力二十多万,镇守辽西和蓟州宣大也用不了这么多人,剩下的军队可以悉数调遣围剿顺贼。”
“朕赐你国姓,希望你能平定叛乱,马到成功,不负朕的所托。嗯,朱成功,你可不要忘了朕的恩典!”乾清宫中,崇祯自言自语道。
和郑芝龙这种海盗不同,郑森却是标准的读书人,从小受到的是正规的儒家教育,拜的是大儒为师。所以郑森是正儿八经的读书人,是圣人门徒,天地君师亲,在郑森的心里,君的地位还在亲之上。
毕竟,陈越代表的并不仅仅是他自己,而是齐王一系庞大的势力。
若是艾能奇叛军的背后真的是陈越搞的鬼,其和叛军相互配合,形势将糟糕的无以复加,再也不可收拾。
十日后,军队集结以后便出发,五万大军浮江而下,向着南京而去,他们会先到浙江,再从仙霞关南下福建。这条路虽然较远,却最是好走,所经之地都是大明富庶之地,粮饷补给不用发愁。
陈越的嘴角勾起一抹微笑,他仿佛看到了钱枫林势若烈火一般的攻势!
福建大乱,朝野中建议调齐王率军回师评判的呼声尘嚣其上。可是叛军的事情还没有搞清楚,崇祯如何敢调遣陈越回京?
而现在,明明已经驱逐满跶,两大流贼西贼顺贼的头目张献忠李自成都已归西,就剩下一些残部。眼看着大明中兴在望,精兵强将更是为数众多。可偏偏这个时候,本已经被剿灭的艾能奇竟然死灰复燃,而且短短时间席卷了福建全境,而偏偏身为一国之主的崇祯连事情的真相都无法弄清!
当年顺贼攻打北京时,因为明军精锐先后亡于满跶和流贼之手。最后的一支精锐也随着孙传庭兵败溃灭,崇祯当时确实是无兵可用,大明的国力已经弱到了极点,而那时崇祯心中更多的是绝望而非挫败。
可是,来送信的却是郑芝豹派来的人,带着郑芝豹的亲笔书信,不由得郑森不相信。
北京,数月的功夫,这座惨遭满跶荼毒的城池渐渐有了人气。齐王陈越的行辕便在北京,这里便又成了北方的中心。
仿佛没看到崇祯阴沉的脸色,钱谦益继续道:“湖广巡抚堵胤锡精通兵法谋略,在平定西贼之乱中屡立大功,其部下颇多精兵猛将,若是升任堵胤锡为东南督师,平定艾能奇之乱又岂在话下?”
崇祯道:“首辅以为如何?”
接到崇祯赐姓的圣旨,郑森激动的难以自持。
用郑森当福建巡抚着实是一招妙棋。郑森的父亲郑芝龙死在艾能奇叛军之手,郑森和艾能奇仇深似海,必然会下死力对付艾能奇,根本不需要朝廷督促。而且,用郑森还有一个好处,可以收拾郑芝龙昔日的部下。
经营十多年的郑家,在福建可以说根深蒂固,竟然失败的这么迅速,这让郑森如何能够相信。
“臣还建议,可以调襄阳巡抚郑森为福建巡抚,率领本部人马归在堵胤锡麾下,一起剿灭艾能奇之乱。郑森之父郑芝龙实在艾能奇手下,郑森和艾能奇之间有着深仇大恨。郑家在福建根深蒂固,由郑森担任福建巡抚,对收拾福建的人心,团结福建士绅一起抗击艾能奇意义十分重大。”
他没想到钱枫林如此大胆,竟然做出以东番军冒充西贼以艾能奇的名义叛乱。数月前钱枫林从北京回归南方的时候,陈越确实把齐王一系在南方的权力交到了钱枫林手中,主要考虑的是南方距离北方太远,不适合遥控指挥。
陈越能够想象南京朝廷的惊慌失措,直到他接到南京朝廷委任堵胤锡为东南督师,并把郑森从襄阳调到福建的消息。
襄阳离得稍远一些,郑森比堵胤锡晚两日接到的圣旨,而接到的却是接连两封。
不得不说,这次崇祯处理的十分恰当,赐郑森国姓更是神来之笔。
看到信的当日,郑森痛的昏厥了过去,醒来之后一直流泪不止。
现在,王寅打着朝廷的名义招抚了郑芝龙残部水师,而朝廷因为忌惮,害怕把王寅逼反,和艾能奇叛军合兵一处,所以虽然知道王寅不清白,也不敢对王寅动手。实在是王寅手中的军队已经是大明最强悍的水师,若是王寅公然造反,大明数千里海岸将不得安宁。
也许,钱枫林的计策是最好的选择!
只要南方稳定下来,朝廷手中又有着堵胤锡郑森掌握的军队,陈越便没有什么机会作乱,只能老老实实听自己的吩咐去为大明开疆扩土。
同时,崇祯在思索着,从前些年他便一直在想着制衡之策,试图能找到能制衡陈越之人,可一直没有找到,遂使陈越掌握的武力独大。
堵胤锡和郑森确实是平定福建之乱的最佳人选。
可惜啊!陛下您处置的虽然恰当,可还是没有弄清真实情况。钱枫林的手段岂是这么容易化解?从湖广和襄阳调兵,到达福建足足上千里,远水又岂能解近渴?
崇祯心中一突,难道说钱谦益也转变了立场,竟然要推荐齐王陈越回师不成?
“陛下的恩德郑森,不,朱成功铭记在心,朱成功必然会奋战沙场,不负陛下所托!”郑森向着南京方向连连磕头,指天发誓道。
于是事情便定了下来,内阁立即拟旨,司礼监披红盖印之后,派人以六百里加急,火速送往武昌和襄阳。
武昌,堵胤锡接到圣旨之后,一点也不敢耽搁,立即从长沙各地抽调军队。除了在武昌的标营以外,堵胤锡决定带领五万军队出征福建。
所以,来自朝廷圣旨对郑森来说就是一场及时雨,而崇祯的赐姓赐名更是让郑森铭感五内。
南方发生的事情都会迅速传到北京,报到陈越面前。所以对南方发生的事情,陈越清清楚楚。
钱谦益道:“陛下,有御史弹劾东南督师左懋第处置适当,无法及时解除前任督师王寅的职务,致使王寅统率福建最后的兵力拥兵自重,臣建议,应该解除左懋第的督师职务,另派督师统领东南军队,围剿艾能奇。”
崇祯终于满意的点头:“大善!”
崇祯心中生出挫败感,这种挫败感更甚于当年顺贼攻打北京之时。
钱谦益的话说完,便是史可法也不得不佩服的看了钱谦益一眼。在现在的局势下,钱谦益的提议已经是最好的办法了。虽然左懋第是史可法自己人,可史可法也清楚,凭着左懋第的能力,根本无法平定艾能奇叛军。
对钱谦益的表现,崇祯十分满意,当即传旨,把钱谦益由东阁大学士升为武英殿大学士,加太子太保的官衔,钱谦益变成了从一品大员,在官阶品级上完全和首辅史可法等同。
这件事到底真的是陈越的阴谋,还是只是父亲的猜测?若是陈越的阴谋,那事情就真的大了。陈越既然背后支持叛军作乱,必然有着谋朝篡位的野心,若是陈越造反,这天下还有谁人能敌?若是陈越造反当了皇帝,自己的仇此生也无法去报!
所以,在大明疆土几乎全部陷落以后,唯有孤悬海外的东番岛,还打着大明的旗帜。所以,能力且不说,郑森对大明之忠心无人可以怀疑,他对得起隆武帝赐姓的恩典。而现在,崇祯的赐姓同样让郑森心情激荡。
一直以来,郑森都把齐王陈越当做英雄,实在不敢相信陈越竟会干出这等阴险的事情。
不过知道以后,陈越并没有说话,而是默认了下来。事情进行到这一步,很多时候已经没了选择。便是他自己不愿,手下们也会积极推动。
由于归心似箭,郑森的动作非常快,用很短的时间便集结了军队,甚至等不到郝摇旗带兵前来换防。所以,当郑森带兵顺着汉水到达武昌对面的汉口时,堵胤锡还没有离开武昌。
信中,郑芝豹告诉郑森郑芝龙生前的猜测,福建艾能奇叛乱的内幕,把对王寅、对齐王陈越的怀疑告诉了郑森,这让郑森简直不敢相信。
崇祯仔细想后,决定赐郑森姓“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