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清水湖
从上月书院回来后,溪留还是忍不住同旁人打听上月书院的江夫子。得知江夫子原叫江风眠,乃京城人家,其余便如溪寻告知她的那般,再也打听不出别的什么来。
但江枫眠果然是眼明手快,两日不到,南水上下便盛传溪留踩的那张帕子,原不是季家祖传下来的那张,少时,季公子对祖传帕子十分珍爱,便叫人做了许多张一模一样的帕子来用,后来竟分不清了。季老爷不明其里,以为溪留踩的帕子便是祖传的那张,所以才大动干戈。谁知,季公子回府后,又翻出了许多帕子,原来他小时候,早就将那祖传的手帕藏在盒子里了。
亲事总算摘干净了,溪留松了一口气。但因为季府手帕训这一事,南水城再次掀起一阵对季家公子的倾慕来。季家竟有手帕训,那岂不是说嫁入季家的人,只要手持了那张手帕,便无论如何也会长长久久了,众人都艳羡不已。就连溪留,也深受这场风气影响。溪留与人商谈事情,偶尔会遇着一些为人憨厚的老板。他们感叹道:“真是遗憾,若姑娘踩着的帕子是真的便好了,这样,你也年已双十,季家少爷年纪虽小你三岁,但有道是,女大三,抱金砖,季家也是南水顶好的人家不是?可偏偏是个乌龙,怎叫人不遗憾。”
溪留抿嘴笑答:“正是如此,我也遗憾呢,想必我与那季公子没有缘分吧,白费诸位为我空欢喜一场了。”
众老板叹息。
因季柳这场玩笑,季家手帕训一事传成了真事。溪留不免再次感叹,季公子果然魄力非凡,为了祸害他人,连婚事都能儿戏。
转眼来到三月,寒气虽还未全然过去,但偶尔惠风徐徐,花草更是携春回归,南水城最热闹的日子来到了。溪寻将大氅收去,只套了两件深青色长衫,玉带轻系,长衫轻逸,待发鬓挽严,玉簪插好后,还特意挑了一顶与长衫相得益彰的冠帽,不笑时,如竹似兰,清冷外溢。今日,她与人在清水湖上有约,是个非常重要的约见,她需得仪容严整,不出丝毫差错。
与他相约之人,乃是南水城的商部部长—沈听。
溪氏茶叶在南水城出销已有几年,但一直未能加入南水城商部,直到年前,溪峰与商部相商,才换来了一个加入商部的机遇。但溪峰只是与沈听洽谈了些粗浅的入部事宜,之后便出往他国了。此前,沈听也因事前往京城,直至几日前,才归来南水。总而言之,因为各种原由,这又是一桩落在溪留头上的难事,她需得仔细应对。溪留向多方打听,得知这位沈部长,对诸多细节尤为重视,譬如衣着,譬如行头,譬如配饰。吓得她花了一天时间特意准备,才堪堪整出了今日这一番行头。但看来看去,终究心有不安。
雀儿在旁边笑道:“少东家,昨日已是整了一日了,不会出什么差错的,您着这一身衣裳啊,便如那什么天上的月,陌上的玉,叫人见了,肯定欢喜不已,不论是姑娘还是公子。”
溪留听雀儿竟然取笑她,立马拿起桌上的折扇追过去打,而雀儿则是东躲西藏,一时闹得欢乐不已,倒是缓了许多溪留的紧张惶恐。便是这样,溪留头顶青冠帽,身着青长衫,腰系玉带,脚踏轻屡,手持折扇,领着雀儿往清水湖走去。天气清冷,原是不该配扇子的,但她有一个怪癖,便是一年四季,扇不离身。因以前出门在外,她总有遇不完的窘迫,便喜欢以扇为具,将脸上的红潮扇褪,时间一久,便离不开扇子了,同时,每当她思考,总喜欢以折扇轻击左手,缓解紧张。
清水湖畔,碧水青波,杨柳飞扬,溪留正要踏上画舫的木梯,迎面却下来了一群姑娘。身缎婀娜,云鬓峨峨,经过她时,走在最前边的那位娘子还冷眼看了她一眼,才从她身旁翩跹而过。
溪留原是疑惑的,但时辰已差不多了,便连忙登上了那精美的画舫。
宽大的画舫里,一位身着红袍的年轻公子独自斟酒,坊边两排雕窗全部敞开,湖风吹来,红袍飞扬。红袍白带上,乌黑的冠帽大小合宜,冠下,是一张白净的面容,桃花眼,眼下点黑痣,风情万种。鹰钩鼻,鼻下丹唇外朗,相貌堂堂。更为甚者,双眼之上,长眉入鬓,宽细得宜,这是一个,如桃花般的公子,明艳而靓丽。尽管今日溪留盛装而来,站在他面前,依旧寒酸不已。
“你便是那溪家的少东家,溪留?”他持酒发问。
溪留抱拳行礼,答:“正是在下。”
“既是姑娘家,何必整这些公子的长衫来套上,偏还套了两件,既不俊朗飘逸,也失了女孩子家的灵动温婉,真是……真是让人不知作何言语。我还听说,你可是挑了一日的衣服。还有那折扇,明明春初寒气未消,你手持折扇做什么?想要扮作翩翩公子呢,也需要讲究一个时宜,加上你本就不是俊俏公子。哦对了,就算是位公子,身着两件长衫,手持折扇,也是可笑得紧。跟你这样的人谈事,真是将我给为难坏了。”他嘴角擒笑,眼带戏谑。
船坊内酒气还未散尽,清风带来阵阵脂粉清香。显然,在不久之前,这里原是一个莺歌燕舞的欢乐场。
溪留知道沈听难对付,但没想到,他这么难对付,她这还没开始讲话呢,他便劈头盖脸来了这么一堆话,把人直批到了泥地里去了,批得她一时不知该做出何种反应。
沉默了一会后,溪留自暴自弃地想:“反正已经这样了,开局不利,还能怎么着,听天由命吧。”于是她紧握折扇,莞尔一笑,一对小酒窝应笑而生,清冷散尽,娇媚横生。她详装叹了一口气,带着无可奈何的笑颜,从容道:“都说沈公子难对付得很,果然百闻不如一见,您既看出了溪某的窘迫,就不能嘴下留些情面么?偏偏要将我批进泥里,溪某真是……真是无地自容,这脸上的红潮是煽都煽不退了。公子,溪某是个粗人,努力整拾也就搞成了这个样子,都说大丈夫不拘小节,望您海涵。”
她说着无地自容,却言语嫣嫣,径直走了过去,坐在沈听对面,后自己斟起了酒,连饮三杯,面颊比之前更红几分。仿佛是在表达既然面颊因为窘迫而生的潮红已经褪不掉了,不如索性让它更红一些,以醉红掩饰。
但这不就是掩耳盗铃么?有什么用?沈听忍不住笑了一声,有心戏谑。:“你猜,你拿的杯子原是谁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