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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2章 想表现的秦同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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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初以一种近似膜拜的赞叹神情细细看完这珠子后,就收回了目光。

    “秦源,你收起来吧,这珠子大概是个好东西,你可要好好保管!”

    看到小姑娘欣赏完后,丝毫没有产生贪婪的神色,秦源心里很是高兴。嘿嘿,不愧是他喜欢的小姑娘!_

    于是,他听话地把珠子放回挂坠里,然后重新挂在了脖子上,把挂坠塞回衣服里藏好。

    不过,他心里却悄悄地下了个决定。

    看完珠子后,两人继续之前的教学动作。

    一个肯教,一个又用心学,就这样,不过大半个小时过后,林初就已经能独自驾驶拖拉机了。

    看到小姑娘如此聪慧,秦源心里自豪不已,“林初,你学得很快,真是太棒了!”

    林初也挺高兴的,从此她也是有车开一族了,不过她却还是矜持道:“哎呀,我也就一般般吧,是你教的好!”

    两人看了看对方,然后不由自主地笑了起来。

    这时候,大概是中午十一点钟了,距离午饭时间还早。

    林初也还不想回知青点,反正回去也没什么事儿可做。还不如做点有意思的事情呢,比如说,上山。

    咳咳,其实,林初还是有事儿要做的。昨天她刚买了种子回来,按理说,这时候闲着,她应该去自留地把种子都种上的。

    但是吧,一来,这个时间点正是一天中最热的那几个小时,她是真的不想去自留地那里,这会儿干活儿又晒又累的,太辛苦了,能偷懒她还是想偷懒点儿的好。

    二来,秋天是收获的季节,山上有不少好东西,上次她都没来得及薅到多少,这次她一定不能再放过了。

    最后,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她的空间。只有上山去,她的空间才会有变化。

    所以,这山,她今天上午是非上不可!

    当下,她转身看着秦源:“这拖拉机我差不多也学会了,咱们把它停到大队部门口放着吧。这会儿吃午饭还早,我想上山一趟,去捡捡柴什么的,你先回知青点去吧!”

    秦源却不想跟林初分开,他想多跟小姑娘相处一会儿,“林初,我不回知青点,我们一起上山吧!”

    ”额,也行,那我们一起去吧!”

    看着秦源也想上山,林初自然不能拒绝和阻止。毕竟,这大山又不是她家开的,人家想去就去呗。

    而且,上次在山上她还看到这秦源用弓箭射了一只野鸡。没准跟着他,自己还能偷偷师,也学学打猎的技巧呢。那样的话,以后就不愁没肉吃啦!(w)

    不过,两人还是先回了一趟知青点,拿背篓等下装东西。要是林初一个人的话,她是不用回去的,她空间里放的就有竹篓,可秦源也在,她就不能从空间随意拿出东西了。

    就这样,两人返回知青点,从各自房间里出来后,两人背后都挂了一个大竹篓。

    秦源还把他自制的弓箭也给带上了,林初看到眼睛一亮,秦源同志这是准备打猎了呀!

    嗯,那自己一会可以悄咪咪跟着学了呢!()

    小姑娘眼里的渴望,心思一直放在她身上的秦源哪里能没看见。此时,他心里有些好笑,小姑娘真可爱!(ゝw)

    等下,上山后他一定好好表现,他想看小姑娘崇拜的眼神!

    两人依旧是从知青点附近的这条路上的山。因为上次来的时候,林初的空间发生了异动,所以她就没有深入到山里,只是在大山的外围转了转,捡了些板栗和蘑菇而已。

    这一次,有秦源在前面带路,林初也比上次走得更远了一些。

    而且,她的猜测果然没错。一到山上,她的空间就又开始吸收大山的气息,透明的气流从四面八方涌入她的空间里,空间的浓雾也在慢慢变薄。

    这变化一时半会儿停不下来,林初也不再分神关注,而是专心地跟在秦源的身后。

    这时,秦源突然停下脚步。同时,回过头来,嘘了一声,示意林初动静小点儿。

    林初懂了,估计秦源这是找到狩猎的目标了。

    她听话地放轻脚步,悄悄跟秦源拉开了几步距离,这样他好有施展的空间,方便来拉弓射箭。

    果然,只见秦源轻轻地伸手把身上背着的长弓取下,又从背篓里取出一支木箭。

    他快速地搭弓拉弦,对准前方的一处草丛。然后,手一松,箭矢就飞一般地射出去了。

    不过,这并不是结束。只见他利落地从身后再次抽出一支箭,射向了前方。

    林初只依稀听得两声沉闷的木箭入肉的声音传来,她猜测,这应该是射中了。

    果然,听到声音后,秦源这才把弓箭收起。接着,往前方的草丛走去。

    不一会儿,他就一手提着一只灰兔子回来了。

    林初是真服了他,哎,这秦源还蛮厉害的嘛,射了两箭竟然全都中了!

    她仔细看了几眼,这大概就是野兔了,体型估摸着有四五斤重,都成年了,而且有一只看起来稍小一些。

    又有些玩味地想着,这两只兔子莫不是一公一母?秦源这是把人家夫妻俩都给抓了啊,还真是生同穴,死同肚呢。

    哈哈,估摸着这两只野兔会一起进了秦源的肚子了! (-〇-)

    哪知,秦源却把其中那只较大的兔子递了过来,“林初,这只兔子给你!”

    她连忙摆手推拒,“不,不行。这可是肉,我不能要!”

    一只野兔四五斤,要是拿到黑市去卖的话,怎么说也能有五块钱。哪怕不卖给黑市,拿去给队里的人换,也能换不少粮食和有用的东西。

    她跟秦源就是个普通朋友关系,哪里能收这么贵重的东西。

    但是,秦源却依旧坚持要给,小姑娘下乡不容易,没有肉票,想吃回肉也挺困难的。他既然有能力打猎,那就一定要努力为小姑娘创造更好的生活条件。

    不过,现在自己跟小姑娘非亲非故的,还是要找个合适的理由才是。

    啊,有了!(☆_☆)

    “是这样,林初,这只野兔我不是白给你的,我想跟你换些东西。今天看见你房间挂上了窗帘,我觉得挺不错的,也想弄个窗帘遮阳光。”

    “可是,我没有布料,手里也没有布票,自己没法儿做。正好,上次看到你在集市上买了一匹土布,能不能请你帮我做一个窗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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