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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三四章 不死传说(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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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一张照片,上面的人能看出是巴图鲁,因为脸面很像,巴图鲁的手里拿着柄铁锹,想是在植树。

    “哇,好香!”最靠近砂锅的刘雨薇不觉叫出声来,其他人刚觉得刘雨薇的反应过于夸张,几秒钟后,就纷纷抛去了这个念头。因为他们的鼻子已经被这砂锅里袅袅而出的香气所吸引,如痴如醉。

    “飞龙汤,正宗的。”他揭开盖子说道。

    挂件之后,便是一张张泛黄的黑白照片。第一张照片上是合影,第二张照片是单人照,照片里的人穿着一身棉布军衣,背着一把枪。第三张照片还是单人照,但照片里的人也不同了,是个矮胖的家伙,一脸横肉,看到这个胖子,杨开不由得对那件挂着的雨衣多看了一眼。

    直到赵勇德打了个饱嗝后,众人才察觉到了腹胀的感觉,而地上也已经杯盘狼藉,到处都是丢弃的骨头和馒头渣。

    锅里的肉和汤都是有限的,陈天顶吃的津津有味,大家也争先恐后了起来。一时间,整个屋子里都是嘻嘻笑闹声。

    “陈老弟,你我打个商量。临走的时候,你一定要把这飞龙汤的做法教给我,不然我这心里直痒痒呀!”巴图鲁说道。

    “最下排中间的就是我。”巴图鲁说道:“年代久了,你也认不出了。”

    蓦然间,杨开整个身子抖了一下,像是看见了难以置信的东西!

    有了力气,才能让编号731部队,死无葬身之地。

    “陈老弟,你这大蒜,不是要烹饪兔子吗?怎么没放进去?”巴图鲁不解。

    一提到酒,几个老兵顿时嘴馋了,赵勇德甚至眼珠子都冒出了绿光。

    有了力气,才能继续跋涉。

    “在我手里……”陈天顶张开右手五指,果然出现了几个剥了皮的生大蒜。

    他这一句话出口,整个屋子,顿时陷入了沉默,就连咀嚼声也停了下来。

    “呵呵,好。要是还有想知道的,都来问我。”巴图鲁笑了声,端起用过的碗筷,走进了厨房。

    “尝一口就行了,给我留点。”陈天顶将兔子羹放在了飞龙汤的旁边,用手一指道:“这兔子我闻了闻,有点儿腥味,不适宜做清淡的东西,只能红烧了。巴图鲁老哥,你还记得我要你给我留的几个大蒜吗?”

    汤汁进入碗里,就像是牛奶一样的色泽,杨开吹了吹热气,用筷子夹起一块飞龙肉尝了尝,这一尝倒是吃了一惊。他只感觉到这肉就像雪一样,进了嘴就化了,然后肉中淡淡的咸味,还有一条条肉丝纤维就扩散到了整个下颚。

    “是我的,穿了几十年了。”巴图鲁此时正在聊天,只是随口说道。

    “好了,是我多嘴了,大家继续吃。”杨开挥了挥手,决定将这不快的回忆忘掉。毕竟一切事情,都建立在吃饱饭的前提上。

    现在的木屋外,万籁俱寂。因为大家刚吃完东西的缘故,都感觉很燥热,巴图鲁便暂时将火炉给熄灭了,这才免了几个激动过度的老兵,头上黄豆大的汗珠。

    “还不是托了巴图鲁老哥和陈老板的福?”华伯涛大概是吃的腻了,正喝着茶水漱着口。

    巴图鲁说的那个人,差不多是个三十多岁的男人,穿着清朝衣服,笑眯眯的站在人群里,但杨开怎么看怎么觉得诡异。

    九筒是个嘴巴漏风的人,没聊上几句,就添油加醋的给巴图鲁描述起众人到达大兴安岭后的重重遭遇。巴图鲁听得连连咋舌,瞪大了眼睛。不过眼角中,却因为九筒的话,隐约多了分莫名的顾虑。

    这一顿,吃了大概有两个多钟头。

    “哪里哪里。”巴图鲁笑着摇摇头:“对了,我这还有一些自家做的酒酿,比茶水好,大家喝点,晚上可以解寒气,舒活筋骨。”

    “我呀!”巴图鲁头也不回的说道。

    “巴老,这雨衣是您的吗?”杨开问道。

    “哦,挺旧的。”杨开淡淡的说道。

    “还有事情吗?没有的话,我先去洗洗碗,收拾下屋子。”巴图鲁说道。

    “来大兴安岭的第一顿饱饭!”赵勇德意犹未尽的摸了摸鼓鼓的肚皮。

    当然,这并不是重要的,重要的是被水蒸气带出来的那股味道。清新,自然,还带了点咸咸的诱惑。

    “巴图鲁老哥,这些照片都是谁呀!”杨开指着泛黄的照片,问道。

    目送巴图鲁的身影慢慢消失,杨开再次将视线投向了那处合影。

    墙壁上,钢叉,蓑衣,雨衣,土枪,一个个在铁钩上挂着。钢叉的叉头是浑铁打造的,很重,没有臂力的人根本玩不开来。当杨开摘下那把土枪后,却发现,这并非是土枪,而是国军的杂牌部队早期使用的汉阳造,汉阳造从清朝北洋运动时就已批量生产,一直以来,都是中国军人使用数量最多的武器。但这枪的枪托上却有一串铭牌标记,标记像是被刻意的刮抹过,但凭着敏锐的视觉和猜测力,杨开还是能隐约看出,这把枪的原主人是一个叫李汉的,下面还有关于戈达拉林场的字迹。瞧到这,一抹怀疑进入了杨开的内心,不过他并未显露出来,而是不动声色的将枪放回了原地。转而看向了雨衣和蓑衣。

    东北人豪爽,豪爽在生活的每一个细节。他们吃饭用碗,喝水喝酒,也是用碗。

    砂锅里气泡翻滚,偶尔有几片白似雪的肉片起伏不定的漂在上面,因为整个炮制过程只用了盐巴,没用其他作料的缘故,使得锅里的汤显得异常清冽,一眼望去,都能看见锅底的东西。

    “死去的人,我们会记住。丢掉的东西,我们也会加倍的讨回来。”杨开皱着眉说道。

    “记得,我都给你留了。”巴图鲁说道:“在灶台上。”

    “同感。”九筒用牙签剔着牙缝里的碎肉,说道。

    “是的,你找找看,能找到我不?”巴图鲁笑着走了过来。

    “哦……没了。”杨开不好意思的笑了笑。

    “那就有劳巴老了。”杨开笑着说道。一个小小的林场,能有这么多吃的喝的,实属不易。

    山里的米酒很浑浊,味道不是很好,苦而酸,杨开喝了几口就没有喝下去的兴趣了。看巴图鲁一边喝着酒,一边和华伯涛,陈天顶等人聊着山里的奇闻异事,杨开便站起身,在墙壁的挂具上一一流连。

    雨衣宽而短,蓑衣长而瘦。一眼望去,就能分辨出前面一件是为某个身材特殊的胖子定制的,后面的还算和巴图鲁的身材相符。

    “一定一定。”陈天顶笑着说道:“等等,还有道兔子羹,我这就去端。”说完,陈天顶又转身去了厨房,等他回来的时候,飞龙汤已经只剩下一半了。

    难怪陈天顶会对巴图鲁打回来的飞龙如此垂涎。原来这看似不起眼的野鸡,竟能做出天下一等一的高汤。杨开估摸着,恐怕上海的大厨,也没这份手艺。

    “杭州湾闪击战,沪淞会战前奏。日军以四万骁勇之众威逼驻扎在杭州湾的一万国军。中华民国之军人誓死反抗,以血还血。据我所知,就光南岸滩头的登陆点,就先后易手三次,可见战况之惨烈。是夜,国军更是主动出击,挫败了日本人的锐气,但终因寡不敌众,一个星期后,杭州湾失守,一万名鲜活的生命,能活下来的,不足五十人,当真令人击节而叹!”华伯涛摇了摇头,不忍的说道。

    “不麻烦,不麻烦。”巴图鲁从墙角搬来了一个大玻璃瓶,将玻璃瓶里的米酒给众人每人倒了一碗。

    “这……”杨开的手在照片上移来移去,最终无奈的摇了摇头。

    将冒着水蒸汽的砂锅搁在地上,陈天顶脸上满是幸福。

    “这可不是放的,而是蘸着吃的。”陈天顶用匕首的刀柄将几个大蒜砸成了泥状,又去厨房加了点东西,摆在了众人面前:“为了这个吃法,我特意将兔子肉切得大块,你们捞出来后,直接蘸着蒜泥吃,保证回味无穷。但调料有限,饭馆的那种卤味是做不出来的,将就出吧!”

    “天上龙肉,地下驴肉。驴肉没什么稀奇,吃多了,也吃厌了。今天就让你们尝尝我手里的龙肉吧!”陈天顶用勺子给每个人的碗里都舀了一勺。

    巴图鲁口中的酒酿,其实就是江南人口中的米酒。米酒是用酒糟和生糯米煮过后,发酵而成的一种低酒精度饮料,通常被山区居民取代白酒,作为日常生活,祭祀的酒类物品。而且相较于白酒,米酒不但能治疗血瘀,风湿病,还能延年益寿,偏远的地方,每日服用米酒,活到一百岁的老人,比比皆是。

    “绝了!”巴图鲁端起碗,将汤咕嘟嘟的喝下,意犹未尽的说道。几个老兵也是纷纷放下手里的食物,对付起飞龙汤来。

    陈天顶捋起了袖子,当先给自己盛了碗飞龙汤,然后抓起一个兔子腿,往蒜泥上沾了沾,一顿啃食。

    在这种地方,酒喝多了是不好的,因为酒精能麻醉神经,干扰人的日常行动。但米酒的酒精度很低,只要不抱着坛子喝,杨开自问,以在场诸人的酒量来说,除了华伯涛和刘雨薇,是没人能醉的。

    “第一张合影也是?”杨开眉毛皱了皱。

    “汤来了!”就在这时,久久没有动静的陈天顶终于从厨房里露出头来,他的手里还多出了一个砂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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