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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十四章 寻找金矿历险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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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棕熊已经完全被雷欢喜激怒了。

    嘴里不断的发出咆哮,两只可怕的熊掌挥击的速度越来越快。

    小胖却一直都在那里看着。

    欢喜哥对棕熊的畏惧之心渐渐散去,灵巧的来回躲避着,对付棕熊的攻击也越来越得心应手。

    渐渐的,棕熊有些累了。

    大凡这种体型庞大的动物,一般来说都是不善耐力的。

    “呼哧呼哧”沉重的喘息声在它的鼻子里冒出,动作也渐渐变得缓慢下来。

    欢喜哥不想再继续和它玩下去了。

    忽然绕到了它的身后,用力对着棕熊的背部猛力击出一拳。

    一声狂吼在棕熊的嘴里发出。

    正想转身,欢喜哥又是一连七八拳。

    “轰”的一声。

    一个庞大的身躯倒在了地上。

    欢喜哥也没有继续追击,就在那笑嘻嘻的看着倒在地上的大狗熊。

    自己居然打败了一只大狗熊?

    自己居然具备了这样的力量?

    实在是太奇妙了。

    一直都在观战的小胖也终于感觉满意了些。

    恩,虽然欢喜哥还是有点笨笨的,打败一只大狗熊居然要耗费那么长的时间,不过总算是勉强达到了自己的要求。

    再好好的对他改造一下,一般的猛兽大多不是他的对手了。

    棕熊在地上躺了一会,摇摇晃晃的站了起来。

    它并不甘心,喘息了一阵,又冲着欢喜哥冲了上去。

    可是这次不到三分钟的时间,棕熊却再一次倒在了地上。

    它一直都在尝试着。

    可是当它第五次、第六次被打倒在地,棕熊终于弄清楚了一件事:

    自己绝对不是对方的对手。

    棕熊害怕了,不甘的瞪了欢喜哥一眼,拔脚就想逃离这里。

    可是一道小小的身影却忽然挡在了它的面前。

    小胖什么也都没有做,只是这么冷冷的盯着这只大狗熊。

    唯一不同的是,这次它没有刻意隐藏自己的龙威。

    一旦感受到了强大的龙威,棕熊的喉咙立刻传出了低低的呼唤。

    过了一会,庞大的身躯慢慢的趴伏到了地上。

    这个样子,就好像一个当臣子的正在拜服自己的君王一般。

    欢喜哥亲眼看到了这一幕,然后脑子里一动:

    坐骑?

    大狗熊这个样子像极了坐骑。

    欢喜哥什么主意都想得出来,这个念头一冒,可就再也无法克制了。

    小心翼翼的接近了大狗熊,抚摸着它的身体:“大狗熊乖,大狗熊听话,让欢喜哥坐坐好不好?”

    说着,蹑手蹑脚的爬到了棕熊的背上。

    棕熊肯定是不乐意的,长那么大还没有被什么坐过呢。

    可是有什么办法,自己又打不过这个人类,横在面前的那个小小的生物又让自己如此的害怕。

    于是,我们的欢喜哥就成为了:

    骑熊勇士雷欢喜!

    这种感觉实在是太奇妙了。

    坐在棕熊的身上,一颠一颠的,根本不用自己费力。

    大概自己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使用棕熊当坐骑的吧?

    小胖也是看得目瞪口呆。

    自己不过是在训练欢喜哥而已,谁想到这个家伙这次脑子居然转的那么快,吧棕熊当成了自己的坐骑。

    现在,欢喜哥不用再走路了,他唯一要做的事,只是指挥着棕熊按照地图标示的地方前进。

    地图上其实标示的并不仔细,只是简单的画了要穿过这片原始森林。

    具体怎么穿?只怕画地图的人也无法完整详细的画出来。

    还好有无所不能的小胖带路。

    渐渐的,欢喜哥又看到了一些白骨,而且越往里走,白骨的数量就越多。

    有的一大半被掩盖在落叶下,有的就这么横七竖八的躺在那里。

    这些都是噶尔丹派出的探险队成员吗?

    3000人,整整3000人,能够活着回来的居然只有不到100人!

    几乎就是全军覆灭啊!

    天知道这些人在这片原始森林里遭遇到了什么。

    他们中有的或许是被猛兽袭击而死,有的或许是精疲力尽,再也没有力气前进了。

    他们的同伴同样也无法给予他们任何帮助,因为谁也不知道下一个倒下的是谁。

    最惨烈的,是两个紧紧拥抱在一起的白骨。

    抱得如此之紧,似乎在死前耗尽了自己全部的力气。

    这也许是两个再也无法前进的人,他们希望抱在一起,能够增加彼此活下去的勇气。

    可是他们终究还是没有能够坚持下去。

    最终随着岁月的流逝成为了两具白骨。

    欢喜哥忽然让棕熊停了下来,跳下,然后居然找来了许多的落叶,将这两具白骨掩埋了起来。

    他们求生的欲望是如此的强烈,而这也是自己唯一能为他们做的了:

    让他们的遗骨不要再遭到风雨的侵害吧。

    边上的落叶都被欢喜哥抱了过来,一个羊皮本露了出来。

    雷欢喜好奇的捡了起来,重新回到了棕熊的背上,一边随着黑熊的颠簸前进,一边翻开了这本羊皮本。

    居然全部都是汉字。

    这是类似于现在日记一样的一本记录,日记的主人叫孔宪敏,还是康熙年间的秀才。

    他游历蒙内,却不幸被噶尔丹的士兵抓住,因为他识字,所以侥幸保留下了性命。

    后来黄金探险队成立了,他也被编入了队伍中。

    在日记中,他记录下了自己时常得到一个叫“娜仁托娅”的蒙内女人照顾。

    女人?这支探险队中居然还有女人?

    仔细看下去才明白,娜仁托娅是探险队里一个小头目的妻子,小头目不放心自己的妻子一个人在家,所以就带在了身边,负责探险队的一些杂活。

    在孔宪敏的描述中,这个叫娜仁托娅的女人身材非常高大,手脚粗糙,模样丑陋,脾气暴躁,但偏偏却对自己这个文弱书生很好。

    小头目在探险队进入阿尔泰山没有多久就失足跌落悬崖死了,可是娜仁托娅一点都不伤心,反而把全部心思都用到了孔宪敏的身上。

    她爱上了孔宪敏。

    可是孔宪敏在家乡早就成婚,而且还有了孩子。再加上娜仁托娅容貌丑陋,更加让他心生厌恶。

    但艰苦卓绝的探险,让文弱的孔宪敏寸步难行,要不是靠着娜仁托娅,他恐怕早就死了。

    于是厌恶渐渐的变成了感激,感激又渐渐的变成了另一种微妙的情绪。

    娜仁托娅那原本丑陋的容貌,在孔宪敏的眼里也不那么讨厌了。

    在进入原始森林后,孔宪敏终于再也坚持不住倒下了。

    探险队里任何人倒下,都不会有人出手帮助,因为这只能成为累赘。

    可是娜仁托娅却义无反顾的留了下来承担起了照顾孔宪敏的责任。

    这意味着她也无法活着离开了。

    娜仁托娅不在乎,她尽着自己所有的努力照顾着孔宪敏,一直到自己再也坚持不住倒下为止。

    他们都要死了。

    在死前,他们拜了天地,结为了夫妻。

    日记的最后孔宪敏是这么写的:

    “我是衡明府双道村的人,我的妻子叫孔陈氏,我的孩子叫孔泰霖。如果有谁能够捡到这本羊皮本,请一定要告诉我的妻子和孩子,或者是我的后人,我所有的一切遭遇。并且请转告我的家人,我纳了一房小妾,名字叫娜仁托娅,如果我的后人能够来收拾我的骸骨,请把娜仁托娅的骸骨也收了,和我埋葬在一起,她也是我孔家的人了,如果没有她的照顾,我恐怕早就已经死了。另外,在我的身子底下有一块玉佩,当初我和我妻子成婚的时候,每人都有一块,非常珍贵,我的家人一看到就会相信你所说的一切……

    人即便死去也是要落叶归根的,否则我永远无法投胎做人。而为了报答你的恩情,我孔家的人愿意为你做任何的事情,只要你提出要求,我孔家人就算倾家荡产也要帮你办成……“

    300年了,时间过去已经300年了,根本就没有人发现过孔宪敏的这本日记。

    他的妻子和孩子也根本不知道他发生了什么事。

    雷欢喜叹息了声,把孔宪敏和娜仁托娅的骸骨重新从落叶中挖出,归拢在了一起,然后点了把火。

    看着火焰缓缓燃烧,雷欢喜在那想着,自己既然发现了这本日记,总也要帮着这个叫孔宪敏的完成最后一个心愿。

    只是300年都过去了,历史变迁、沧海桑田,天知道你孔家还有没有后人了。

    衡明府?不就是现在的衡明市吗?

    双道村?那自己可就不知道在哪里了。

    总之自己尽力就是了。

    骸骨下面真的有一块玉佩。

    上面雕刻的是一个金童,不用猜,他妻子的那块肯定雕刻的是玉女了。

    小胖一看到这块玉佩,立刻欢欣鼓舞,飞了下来。

    不用说,这块玉肯定非常值钱,而且其中的灵气一定十足。

    “小胖,这可不是你的。”雷欢喜收好了玉:“我得想办法还给人家去。”

    小胖虽然感觉有些太可惜了,但却还是点了点头。

    别看欢喜哥平时一副贪财的样子,可是在这样的事情上还是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的。

    两副骸骨被燃成了灰烬,雷欢喜拿出了其中的一点包了起来,然后和那本羊皮本一起收了起来。

    如果无法找到孔宪敏的家人,那就在衡明市找个地方把他安葬了吧。

    这大概也是自己能够帮他做的不多的事了。(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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