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嗯?哥哥是不是很帅?
思绪回到现实的林凌又悄悄看了苏见城一眼,苏见城正好看过来,四目交汇,苏见城又以为是林凌夹不到菜,指了指离林凌有些远的一道泡椒凤爪问:“要吃吗?”
林凌点了点头,“来点。”
“哥,我也要。”苏见萍在旁边撒娇道。
苏见城站起将凤爪端了起来,示意林凌和苏见萍夹一个,两小只迅速夹了一个到碗里。
紧接着他把盘子放回原位,又顺手把自己面前的大虾端到了离对面夹不到的人距离近的地方。
坐下来时还说了句:“我就记得,林妹妹爱吃泡椒凤爪。”
林凌心尖微颤。
“你怎么知道”林凌问他。
“小时候我奶奶泡的凤爪你经常跟我抢……”苏见城笑着解释。
林凌立马装作没听见,低头干饭,自己小时候和现在一样,依旧是大馋丫头。
散席时已至正午,阳光明媚,不复清晨那般寒冷。踏出酒店后,李玉芬仍紧握着王媛的手,相谈甚欢。
&34;去我家坐坐吧。&34;李玉芬盛情邀约,一旁的苏见萍也紧紧拉住林凌的胳膊摇晃着撒娇道:&34;林凌姐,去吧去吧。咱们都多久没见啦?一起去玩玩嘛。&34;
&34;叮当,你自己去玩吧,我只请了一上午的假,等下还要回去上班呢。&34;王媛看向似乎有些心不在焉的林凌说道。
&34;好吧。&34;林凌轻轻点头应道。
苏家的房子十分宽敞,光线明亮的客厅里摆放着浅色调的沙发,整体装饰风格简约而不失大气。
这并不是林凌第一次来到苏家,但这一次却与往昔有所不同,原因就在于那个男人——苏见城。
或许是因为苏家即将迎来喜事,一些尚未拆封的&34;囍&34;字以及未展开的灯笼、气球等喜庆物品被放置在茶几之上。
&34;快过来坐呀,叮当。&34;李玉芬热情地打着招呼,并叫来苏见萍让她帮忙干点活儿:
“把茶几上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收收。”
林凌帮着搭把手,苏见城换了件稍微薄一点黑色毛衣正巧从房间出来。
“没想到我们林妹妹还挺勤快。”苏见城打趣她。
林凌收拾的东西的手一顿,抬眼看了看苏见城没好气的说道:“说的像我很懒似的。”
闻言,苏见城脸上的尴尬一闪而过,没想到,好几年不见,他林妹妹的嘴变的这么厉害,果然是长大了。
李玉芬从柜子里拿出来了许多零食,还有水果,放到茶几上。
“想吃什么自己拿,在阿姨这里就跟在自己家一样。”
“好,谢谢阿姨。”林凌拿了离自己比较近的橘子,剥了起来。
苏见萍紧紧挨着她坐着,打开电视在搜好看的节目。
苏见城坐在离她不远的位置,弯着腰,骨节分明的手指滑动着手机屏幕,脖子上的银色项链垂了下来。
林凌边剥橘子,边往苏见城那里瞄,正巧苏见城抬头。
两人对视了一秒,气氛瞬间变的诡异起来。
“看哥哥呢?哥哥是不是很帅”苏见城挑了挑眉,嘴角上扬,露出一颗小虎牙。
臭屁的样子,让旁边的苏见萍翻了一万个白眼。
林凌有些被抓包似的尴尬,转移视线装作自己很忙,然后把橘子分了一半给苏见萍。
看来长大了的苏见城很喜欢逗小孩子。
苏见萍边接过橘子,边嫌弃的瞪她哥哥一眼,道:“你好恶心。”
“切,小丫头不懂欣赏。”苏见城不屑的看一眼苏见萍,靠在沙发上,眼含笑意继续问林凌。
“听你妈妈说你在海城大学上学呢?”
“嗯。”林凌看了看慵懒的靠在沙发上枕着双臂的苏见城,突然想到了几天前看的寸头小说男主,大致,就是这样的吧。
“学的什么专业”苏见城继续问,边问还边把离林凌有些远的草莓拿到了她的面前。
“戏剧影视文学。”
“这么厉害?”苏见城看着天花板感叹。
苏见城不爱上学,高中毕业之后就参军了,那个时候林凌才上初一。
“那当然了,海城大学的戏剧影视文学是全国前三呢。”苏见萍插话道。
苏见城饶有兴味的看了看苏见萍:“那确实是比你厉害。”
苏见萍直接一个抱枕扔了过去精准命中苏见城的帅脸。
“你这样的可以去我们部队当投弹手……”苏见城边丢开抱枕边吐槽。
……
林凌走时,李玉芬还拜托她后天来家里帮忙准备包装一下苏见城结婚时要用的喜糖和气球。
林凌满脸尬笑,但还是点了点头回应李玉芬。
“你猜我今天碰见谁了”
晚间,林凌趴在床上和高中同学兼好姐妹赵知意打电话。
电话那头的赵知意打了个哈欠,问:“谁啊?”
“我童年男神!”林凌语气满是欣喜,翻了个身。
“gg bond(猪猪侠)?”
林凌:“???!”
“啊?就是那个你说小时候救你小命你立誓要嫁给他那位”
赵知意很快思索到这个经常被林凌提起的“救命恩人”。
“不是说你们很多年没见了吗?”赵知意继续问。
“是啊,这次突然就见到了,只不过……”林凌话锋一转。
“只不过什么童年男神变油腻大叔让你滤镜破碎了”
“哪儿能啊,帅得要死,只不过他过两天就要结婚了。”林凌语气十分平淡。
“啊?!!”赵知意大为震惊,通过以前林凌的描述,她的“救命恩人”和她也就相差四五岁,二十二三就结婚呐?
“不是说是青梅竹马吗怎么就到结婚的年纪了?”
“哎……”林凌愕然。
“和我们像差了一个辈儿啊,果然,我们这个年龄段的人各有各的活法。”赵知意感叹道。
“小叮当同学,你的童年男神要英年早婚咯!”赵知意不忘补刀。
“他努努力以后你还能带他孩子一起玩……”赵知意又说。
林凌满头黑线。
“你现在是不是感觉挺失落的”赵知意又问。
“我失落个头啊,他结婚又与我不相干,我最多多吃一顿席。”林凌赶紧狡辩。
“毕竟那是你心心念念这么多年的救命恩人诶!”
“有些人高中拒绝无数个追求者就是为了他,结果呢,哎……”赵知意叹了口气,有些惋惜回忆过去。
林凌从小学开始长开了,越来越漂亮,个子一米六六,有爱留长头发,巴掌大的脸,皮肤白皙,杏眼,小嘴,腰细腿长,即使是穿上统一的校服,在她身上都显得那么与众不同,笑起来甜甜的,很招人喜欢。
但是与别人不一样的是,她美而自知还有点自恋。
所以即使小时候有人说她丑,她也不以为然,只啧啧惋惜:小小年纪眼睛就瞎了……
赵知意和她恰恰相反,“高岭之花”,平时就是一副藐视众生的样子,长相清冷,再加上家里是庆市赵氏集团的大小姐,大家都对她有一种“神圣不可侵犯”的感觉。
只有林凌知道赵知意和她一样是个“神经病”。
上高中的时候两人偶然成了同桌,当初林凌也以为赵知意是一个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女。
直到有一天,她突然发现,赵知意给书桌上的一排旺仔牛奶上的旺仔画大眼睛,长睫毛和腮红。
两人相视一笑。
她发现这朵“高岭之花”似乎和她有点像……
“那是我想好好学习,好嘛?”
说到这,林凌话锋一转,继续说道:
“哎~这么多年没见了,单独走大街上他都不一定能认出来我……”
林凌语气越说越虚,虽然自己一直都还记得自己说“长大了要嫁给苏见城”这件事,但是对于大家而言,这只不过是小孩子年幼无知说的话,是当不了真的。
“但是还好,至少他还记得我这个童年小伙伴吗不是?”林凌“嘿嘿”一笑,心里还是更高兴能见到苏见城,至于人家到底结不结婚,她能做主吗?
“本是青梅竹马,却意外分开十年,再见却得知竹马另娶她人,这戏份我熟啊!”赵知意感叹。
“打住,我可不想当苦情剧女主啊。”林凌有些无语。
“不是说让你过两天去帮忙吗?”
“对啊。我妈也让我去。”
“那挺好,至少他的婚礼你也有了一点参与感。”
林凌:“……”
“那他有没有邀请你去当伴郎算了你这个年纪凑合凑合当花童吧?”赵知意继续补刀。
林凌:“额……”
她突然想如果赵知意现在在自己面前的话,自己一定会忍不住掐死她。
“绝交吧。”
苏见城的婚礼定在腊月十八。
清晨的朝阳升起,霞光渐渐晕染城市。
距离苏见城的婚礼还剩:三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