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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1章 鸡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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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31章鸡汤

    三日后,六月二十五,西京朝日府。

    练武场里已是满地斜阳。

    众人在后院井边稍作洗漱,路过夹道千点飞花,往正堂中就坐。

    圆桌上,凉菜已经摆好。

    洪范作为主人,与武红绫各坐左右上首。

    “我得知袁雪松被俘,上路时心中就有担心。”

    他说道,饮了口酸梅汁。

    “于是我刻意在途中多休息了一次,保证抵达时有基本战力。”

    洪范放下杯子,砸吧下嘴,觉得饮料口感太过绵软。

    于是他对武如意讨好一笑。

    后者睨他一眼,将杯子端过,五指轻握,便在瓷杯上覆满冰霜。

    “果然,我到奇峰山的时候,吕云师等人正陷重围,咬血一指截穿了袁雪松小腿。”

    洪范接回杯子,又畅饮一口,美得扬起眉毛。

    “那个嚼骨不愧是集恶榜上列名的,一对一战力强过我不少。”

    “好在他们不知道我这门浑然境便可飞行的杀法,被我装腔作势一唬,把第一队带了出来。”

    听到这里,白嘉赐忍不住长吐口气。

    “现在听你说得简单,当时不知该有多凶险。”

    他一口喝干了杯中酸梅汁,也觉得不是滋味,便可怜巴巴地往桌对面望去。

    武如意也不废话,干脆起身将整壶酸汤冰了。

    白嘉赐大喜,赶忙再倒一杯。

    “洪范,我听说你这回得了六十武勋?”

    他浅啜一口,继续问道。

    “是六十没错。”

    洪范点头道。

    “第一队因为执行不力,最后一人只得一半武勋二十点。”

    “第三队按正常任务算,一人四十点。”

    “我因为救下袁雪松,得了六十点。”

    白嘉赐听了羡慕无比。

    “足足六十点啊,抵得上平时两个任务了!”

    “唉,去年一年我们一人只得了六十武勋,你这来了才三个月,已经满百了!”

    “可惜当时简总司不肯让我们去……”

    他叹息一声,觉得冰过的酸梅汤也没了滋味。

    詹元子却连连摇头。

    “武勋可从没有白捡的。”

    “我要是简总司,也会选史元纬他们——嚼骨和咬血都不是庸手,若换我们去,未必有那么妥当。”

    丑话没人爱听。

    但武如意与白嘉赐心知队友说得中肯,只得闷头吃菜。

    这时候,门外传来脚步声,是刘婶端着个瓷盆与一叠小碗进来。

    “鸡汤好了,足足用小火炖了一个时辰。”

    她将盆子在桌心放好,揭了盖子。

    浓郁的香气顿时勃发出来,让堂内的空气好似染了分颜色。

    白嘉赐喉结滚动,立刻忘了奇峰山的事情。

    “我来给你们盛汤……”

    刘婶笑道,先给洪范盛了一碗,被让给了武红绫。

    很快,每人面前都得了一碗。

    刘婶也不急着回厨房,在桌旁候着。

    众人各自喝汤,除了洪范,全都震惊于味道之鲜美。

    “怎么会这般鲜美?”

    武如意咕哝一句,赶紧又忍着烫大喝一口,然后自嘴里吐出股霜气。

    “这是我喝过最好的鸡汤,婶子真是好手艺!”

    她放下碗,大声赞道,马尾和眉毛都跳起舞来。

    “唉,不是我手艺好。”

    刘婶闻言,嘴上谦虚,脸上却笑出了花。

    “其实都是汤里的材料好——鸡是自家养的,里头还有上好的‘雪裙仙’。”

    “雪裙仙,是竹荪吧?”

    武如意很是意外。

    “竹荪炖鸡我家从前也做,可是不该有一股皂味吗?”

    她这一说,刘婶便来了兴致:“竹荪的菌盖与根部是有皂味,所以下锅前这两部分都要切掉,只吃杆子……”

    武如意闻言小嘴一张,本能地就看向母亲。

    “啊?”

    武红绫被她一看,脸顿时红了。

    “我,我知道的,我就是喜欢那股味道!”

    她捋了下颊边发丝,理直气壮道。

    “我感觉我做的鸡汤也还行吧?”

    武红绫瞪了眼女儿,看向白嘉赐。

    “和婶子今日的相比,我觉得是各有千秋。”

    后者吐出块鸡骨,正色回道。

    詹元子眼观鼻鼻观心,不动声色地替自己又添一碗。

    刘婶不放心桃红柳绿,回厨房继续掌勺。

    众人埋头喝汤,唯有武红绫很是丧气,是以盘中的鸡骨也堆得最高。

    一顿晚饭吃了大半的时候,汤大个入了院子,领着位小厮。

    “少爷,外头来了个送请柬的,说是一定要送到您手里。”

    他在门外说道。

    洪范对武红绫点了点头,起身出门。

    候在院中的小厮看起来只十六七年纪,外头套着件不太合身的绸袍,衣襟里却露出一截麻布。

    “小的自吕府过来,受我家少将军之命,向洪公子送请柬。”

    他深深行了一礼,字正腔圆说道。

    洪范没听说过什么吕府少将军,接过请柬一看落款,才发现是吕云师。

    小厮完成使命,又得了一钱银子的赏,喜滋滋而去。

    洪范读了请柬,回了席上。

    “你们铁定都想不到是什么事。”

    他笑道,将用红绸包面的请柬轻轻拍在桌上。

    “吕云师为了谢我救了袁雪松,请我们全队在明月楼吃饭!”

    众人闻言一愣。

    “明月楼?那可是整个西京最奢华的烟花地,名副其实的销金窟!”

    白嘉赐惊道。

    “烟花地?你知道这么清楚,可是去逛过?”

    洪范好奇问道。

    他曾自庄立人口中听过明月楼的大厨如何如何,但自己从未去过。

    “我平日买两颗洗髓丹都拮据,哪有这本钱?”

    白嘉赐被众队友及司业一瞧,便涨红了脸,叫屈道。

    “我修习《犬拟诀》鼻子灵敏,又囊中羞涩,所以在城内‘百花魄’兼职验香——这事司业也是知道的。”

    他口中的百花魄是西京城内最有名的香水铺子,洪范也有听说。

    “店里卖得最贵的玫瑰香露、百花香水都要七八两银子一小瓶,平日连门第差些的世家买的都少。”

    白嘉赐继续说道。

    “唯有明月楼的姑娘,来采购的时候却是连价格都不问的!”

    “说起来,七月初七的乞巧节,明月楼还要例行举办品花会,那一夜的席面更是比平日还要贵上几倍。”

    ps:

    我前几日提到写得艰难,许多读者以为是难在琢磨文字,其实不是的。

    写景、搞些修辞对我来说是比较轻松的操作,往往一次成型不费什么时间。

    真正困难、且能够立起角色的是他们在情境中做出的选择、说出的话语。

    好的文字不需要什么花里胡哨,只一句恰如其分的对白,便力透纸背——但偏偏是构思出那一句,需要大量时间的揣摩。

    至于词藻什么的,对于老作者来说,反而是最不值一提的东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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