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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东归之路》首映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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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对于女士高定各种各样的华丽长裙,男士的礼服款式,花样就要少得多。

    大部分还是以纯色西装为主。

    像黎钺让人给陆席借的这几套,就都是白色或黑色的西装。

    陆席自己选了一套黑色的,里面配同样的黑色衬衫,算是中规中矩的打扮。

    他不想在穿着上夺人眼球。

    黎钺让他试了一下,看了效果后就点头同意了。

    陆席不禁问:

    “其他衣服不用试试吗?”

    “你穿的这身就很好看。”

    黎钺简短的说。

    直到两人回到家里,陆席的脑子里还回响着这句话。

    黎钺竟然也会夸人好看??

    简直不可思议。

    翌日,《东归之路》首映式。

    会场入口铺了五十米的红毯,站在两边的人群推推搡搡,挤满了长枪短炮。

    这部电影有程御空这位顶流影帝担任主演,徐立这样的国际名导一手执导,总投资超过12亿,可以称得上是未播先火。

    出席首映式的除了本剧主演,还有受邀前来捧场的各路当红明星,除此之外,还包括和资方有利益关系的各界人士等等。

    一时之间,红毯上人流如织,众星云集。

    陆席是和剧组的其他主演一起走的。

    程御空有心想把他拽到自己身边,被他躲了过去。

    开什么玩笑,所有人几乎都在怼着程御空拍。

    站边上还能稍微好点。

    不过,他没到的是,恰恰是因为人多,反而让他看起来更显眼了——

    程御空187,他186,而同组其他几个男演员,虽然穿了增高鞋垫,又做了支起来的发型,但身形还是比他们小了一大圈。

    这两个人站在人堆里,简直就像灌木丛里混了两株青松。

    这世上有能被灌木遮住的松树吗?

    两边的灯光闪成一片,陆席一路保持着标准的微笑,后来笑的嘴角都僵了,终于进了内场。

    这里的座位都贴了姓名,陆席原本以为黎钺会和他坐在一起,结果左右一看,两边都是他不认识的人。

    他站起来往前看,发现黎钺在第一排,徐立身边坐着呢。

    陆席:“……”

    行吧,现在他的咖位,的确也只能坐最后一排。

    再低点都要进不来了。

    在众人低声的交谈中,电影缓缓拉开序幕。

    由程御空饰演的陈丹锋出现在画面里。

    他是农户的儿子,家中并非军籍,又有几块上等的田地。

    只是因为母亲的异族血统,他生来就长了一双绿眸,难免被人闲话。

    好人家的女儿,也不愿嫁给他。

    电影的开头,他母亲找人给他说媒,定下了一家富户的独生女儿。

    陈丹锋和几个兄弟一起偷偷跑去,翻过篱笆,见到了那姑娘的样子。

    她坐在院子里,手里拿着把团扇。

    阳光照过来,能清楚的看到她脸上、手上的皮肤都是花的,一块一块,斑驳的如同树皮。

    几人看完,就悄悄溜回去了,一路上都没人说话。

    临到村口的时候,和陈丹锋关系最好的人低声骂了一句:

    “艹,丹锋可是十里八乡长得最俊的!”

    他一把拉住陈丹锋:

    “走,我陪你去和你娘说,这婚不能结!”

    陈丹锋面带郁气,沉默良久,还是说:

    “算了。”

    镜头一晃,陈丹锋的父亲喝了酒,与人打赌,竟然把家中几块良田全都押上了赌桌。

    第二天,收账的人来要,陈丹锋的母亲搂着他的脖子大哭了一阵。

    最后,她对他说:

    “娘给你娶个媳妇,好不好。”

    大婚那天,富户家里摆了流水宴,乡亲们走街串巷,热闹非凡。

    除了骑在高头大马上的俊俏新郎官,每个人的脸上都带着笑。

    就在迎亲的队伍快要走到地方的时候,地面忽然开始震动。

    成群的马蹄声由远及近。

    村里的人一辈子都没有见过这么多骑马的士兵。

    马背上的校尉抖了抖手里的名册,朗声道:

    “圣上旨意,非军籍的农户,每家出一子,并入我军!”

    那一刻,陈丹锋茫然的望向校尉,心里竟然涌出一股欢喜。

    镜头追着成群的马蹄,逐渐远去。

    陈丹锋的父亲拿着一袋儿子参军换来的铜板,睁大了眼睛,正低头往里看。

    而他的母亲跌坐在地上,哭的肝肠寸断。

    穿着红嫁衣的新娘在婚房里等了又等,最后家中管事找了过来,对她说:

    “小姐莫急,夫人又给小姐相了个新郎君哩,这个不是碧眼儿,保证比前一个还俊!”

    镜头再转,陈丹锋已然换上一身戎装,混在一排又一排的士兵里。

    校尉从他们面前走过,大声训斥道:

    “都好好练!日后有了军功,封侯拜将,出人头地,要什么样的姑娘都有!”

    陈丹锋举着长枪,豆大的汗珠滚进他眼里,一阵刺痛。

    他想……出人头地。

    别人休息的时候,他不休息。

    天还没亮,他就独自起床练习。

    日复一日的苦练,让他的肤色较之前深了很多,出手的动作越来越快,招式回转之间,总能赢得一大片欢呼之声。

    打赢校尉的那天,校尉擦着唇边的血,夸他身手好。

    第二天,陈丹锋就被调入了前锋营。

    这里的人性子都直,急公好义,陈丹锋来了之后,立刻和几个人混成了兄弟。

    直到上了战场,身边的兄弟几乎全灭,只有他一个人活着回来。

    那时候他才知道,原来前锋是打头阵,送死的。

    他渐渐沉默下来,收敛锋芒,不再急着出头。

    可惜,军令如山,他终于还是陷入了绝境。

    就在他以为自己必死无疑之时,一柄龙纹银枪如同银白色的闪电,轻巧的将他面前的敌军像是串血葫芦一样挑起。

    萧祁一双凤目在阳光掩映之下灿若神君。

    “汝名为何?”

    “陈丹锋。”

    “勇冠三军,锐不可挡。提你为偏将,驻守此地,如何?”

    那一刻,陈丹锋浑身的血液,都开始沸腾。

    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

    故虽有名马,祗辱于奴隶人之手,骈死于槽枥之间,而不以千里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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