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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史:野猪皮无尽的杀戮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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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满清入关前,其对辽东汉人的大屠杀,也大量见诸于原始文献:

    天命九年正月,努尔哈赤于正月二十七日下令:“杀了从各处查出送来之无谷之尼堪(满语之谓汉人)”这是公开的种族灭绝!

    天命十年十月初三日,努尔哈赤又指责汉民“窝藏奸细,接受札付,叛逃不绝”,命令八旗贝勒和总兵官以下备御以上官将,带领士卒对村庄的汉人“分路去,逢村堡,即下马斩杀”。

    作为第三方的朝鲜史料,《李朝实录》光海君十三年五月,也记载了辽东汉人的悲惨遭遇:“时奴贼既得辽阳,辽东八站军民不乐从胡者,多至江边……其后,贼大至,义民不肯剃头者,皆投鸭水(鸭绿江)以死。”

    皇太极时三次深入畿辅、山东等地的屠杀抢掠在许多方志中有明确记载,皇太极掠济南,城中积尸十三万,运河之水变红!

    满清入关后,顺治七年十二月清宣大山西总督佟养亮揭贴:“大同、朔州、浑源三城,已经王师屠戮,人民不存”!

    顺治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宣大巡按金志远题本《明清档案》第十一册“城破尽屠”,《朔州志》也记载:“城破,悉遭屠戮”。

    意大利籍耶酥会士卫匡国在《鞑靼战纪》中记述:“大屠杀从11月24日一直进行到12月5日。他们不论男女老幼一律残酷地杀死,他们不说别的,只说:‘杀!杀死这些反叛的蛮子!’”

    荷兰使臣约翰纽霍夫在《在联合省的东印度公司出师中国鞑靼大汗皇帝朝廷》一书记述:“鞑靼全军入城之后,全城顿时是一片凄惨景象,每个士兵开始破坏,抢走一切可以到手的东西;妇女、儿童和老人哭声震天!

    从11月26日到12月15日,各处街道所听到的,全是拷打、杀戮反叛蛮子的声音;全城到处是哀号、屠杀、劫掠;凡有足够财力者,都不惜代价以赎命,然后逃脱这些惨无人道的屠夫之手。”

    王鸣雷《祭共冢文》:“甲申更姓,七年讨殛。何辜生民,再遭六极。血溅天街,蝼蚁聚食。饥鸟啄肠,飞上城北。北风牛溲,堆积髑髅。或如宝塔,或如山邱。五行共尽,无智无愚,无贵无贱,同为一区。”

    《广州市志--宗教志》:“清顺治七年(1650),清军攻广州,屠戮甚惨,死难70万人。居民几无噍类……累骸烬成阜,行人于二三里外望如积雪。在东郊乌龙冈,真修和尚雇人收拾尸骸,‘聚而殓之,埋其余烬’,合葬立碑。”

    西方人魏斐德写道:“尸体在东门外焚烧了好几天。直至19世纪,仍可看见一座积结成块的骨灰堆。”

    清军文书陈殿桂《雄州店家歌》记载南雄大屠杀:“家家燕子巢空林,伏尸如山莽充斥。……死者无头生被掳(生者都被俘虏,以妇女为主),有头还与无头伍(妇女最后还是要被凌辱逼死)。血泚焦土掩红颜,孤孩尚探娘怀乳。

    《扬州城守纪略》:“初,高杰兵之至扬也,士民皆迁湖潴以避之;多为贼所害,有举室沦丧者。及北警戒严,郊外人谓城可恃,皆相扶携入城;不得入者,稽首长号,哀声震地。公辄令开城纳之。至是城破,豫王下令屠之,凡七日乃止”。

    “亟收公(史可法)遗骸,而天暑众尸皆蒸变,不能辨识,得威哭而去。”

    《明季南略》:“廿五日丁丑,可法开门出战,清兵破城入,屠杀甚惨”等资料。

    《嘉定乙酉纪事》记载嘉定大屠杀:“市民之中,悬梁者,投井者,投河者,血面者,断肢者,被砍未死手足犹动者,骨肉狼籍”。

    清兵“悉从屋上奔驰,通行无阻。城内难民因街上砖石阻塞,不得逃生,皆纷纷投河死,水为之不流”。

    “兵丁每遇一人,辄呼蛮子献宝,其入悉取腰缠奉之,意满方释。遇他兵,勒取如前。所献不多,辄砍三刀。至物尽则杀”。

    潮州大屠杀:“纵兵屠掠,遗骸十余万”,揭阳县观音堂海德和尚等收尸聚焚于西湖山,将骨灰葬在西湖南岩。

    福建同安县屠城死难5万余人,梵天寺主持释无疑收尸合葬于寺东北一里之地,建亭“无祠亭”,墓碑上则刻“万善同归所”。

    常熟大屠杀:“通衢小巷,桥畔河干,败屋眢井,皆积尸累累,通记不下五千余人,而男女之被掳去者不计焉。”

    “沿塘树木,人头悬累累,皆全发乡民也。”(《海角遗编》)

    各地为剃发的分散屠杀:“去秋新令:不剃发者以违制论斩。令发后,吏诇不剃发者至军门,朝至朝斩,夕至夕斩。”(《陈确集》卷三十)

    最著名的《江阴城守纪》:“满城杀尽,然后封刀。……城中所存无几,躲在寺观塔上隐僻处及僧印白等,共计大小五十三人。是役也,守城八十一日,城内死者九万七千馀人,城外死者七万五千馀人。”

    掳掠人口:明崇祯十一年冬至十二年春,清军在畿辅、山东一带掠去汉民四十六万二千三百余人,崇祯十五年冬至十六年夏,清军又“俘获人民三十六万九千名口”。(《清太宗实录》)

    满清入关后,继续劫掠人口。顺治二年八月辛巳日谕兵部“俘获人口,照例给赏登城被伤之人。”(《清世祖实录》)

    汉人奴隶遭受非人的虐待,大量自杀。康熙初年,“八旗家丁每岁以自尽报部者不下二千人”(《清史稿》),由此推算,仅自杀的汉人,在满清入关前后几十年间,就不下10万人。被虐待致死的,更不在少数。

    由于满清的疯狂虐待,大量汉人奴隶逃亡,“只此数月之间,逃人已几数万。”(《清世祖实录》)

    满清统治者为了制止逃往,强化其1626年颁布的《逃人法》,顺治皇帝,“有隐匿逃人者斩,其邻佑及十家长、百家长不行举首,地方官不能觉察者,俱为连坐”。

    顺治六年又改为“隐匿逃人者免死,流徙”、“再行申饬,自此谕颁发之日为始,凡章奏中再有干涉逃人者,定置重罪,决不轻恕”(《清世祖实录》)

    甚至投靠满清的大汉奸靖南王耿仲明,由于收留了逃亡汉人奴隶,也被迫自杀。

    与明代人口相比,在官方统计上,满清最初的全国人口统计,为1,0633326人(比明光宗泰昌元年减少了4000多万),时间为清世祖顺治八年(清实录世祖卷61)。

    而在满清控制全国后的清圣祖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入关后第48年),全国人口也只有1,9432753人。仅相当于明光宗泰昌元年人口的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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