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4章 杀气腾腾
打开车门的叶正青没急着冲进去,也没有向已经一哄而散的暴徒们追击,叶正青俯身从地上捡起那把双头军刺,沉声向陆战队员下令:“一小队就地防御,二小队负责搜救,如遇抵抗,格杀勿论!”
“别,别出去!”脑袋上胡乱扎着绷带的男同学拉住要冲出去的苗若男。
来到耶路撒冷是一个意外,作为一名半路出家的天主教徒,秦牧本来是想要来天主教的圣城看一看,路上遇到了要完成毕业设计的那几名学生,然后就结伴而行,那个女学生叫苗若男,至于那几个男学生,秦牧没有记住他们名字的必要。
枪声响起的时候,叶正青和杰西·法拉第正在圣诞教堂门口。
真有点悲壮,特别是对于一个还未成年的半大孩子来说。
可能起不了多大作用,但这种时候,就要选择战斗到底。
听到有童子军出现伤亡,杰西·法拉第瞬间就红了眼,其实对于童子军,西方人的接受程度更高,东方华人还有“好难不当兵、好铁不打钉”之类的话,西方人则是习惯把自己的孩子送进各种童子军夏令营接受教育。
门口的叫骂声大了起来,随着一阵纷杂的脚步声,怒骂声、惨叫声、哀嚎声、求救声交织在一起,就像是一首地狱变奏曲。
如果没有意外,到九月份,成绩优异的秦牧将会前往兰芳驻法使馆工作,但秦牧并不喜欢法国,对那个哥哥曾经为之浴血奋战的国家没有丝毫好感。
兰芳童子军成立的第一天起,“效忠秦志远”就是童子军们的唯一信条,其实还有一句话是“效忠兰芳”,不过这句话没人当回事。秦牧一向以秦致远为偶像,不管在做任何事情时,秦牧都会想一想,如果是秦致远他会怎么做,所以在遇到这些暴徒的时候,秦牧本来有轻松逃脱的机会,但秦牧选择留下来保护苗若男他们,就像秦致远曾经在法国时那样。
离开房间之后,秦牧就将独自面对上百名暴徒,就像秦牧说的那样,只要秦牧还活着,秦牧就会保护苗若男他们。
“呯!呯呯呯呯!”马上就是一连串的枪声。
“我头上还有伤——”捂着脑袋的男子有借口。
威力确实不小。
秦牧身上到处是伤痕,被打的,被抓的,甚至被咬的都有,仅仅是这么十几秒,秦牧已经陷入昏迷。
秦牧是华人,他的父母早年病故,唯一的哥哥在第二次兰斯战役中战死,兰芳国防部的人按照秦牧哥哥的遗愿找到秦牧时,秦牧已经快要饿死了。
车后狼藉一片,至少有三四十人被撞到或者是被碾到,被碾到的还好点,虽然抱着伤处在哀声呼号,总算还有口气,被撞倒的那些就姿势千奇百怪,大部分都是无声无息生死不知,有一个甚至挂在路旁的院墙上。
其实苗若男的枪法不咋地,五发子弹也一共只打到两个人,一个人身中三枪伤势严重,另一人身中两枪正在往院外爬。
这种武器是童子军最喜欢的武器,同时也是童子军最后的防身手段,人在刀在,刀去——
人和人真的不一样,哪怕是在这种情况下,那两名还有行动能力的男同学也没过来帮忙。
到了这会苗若男才发现,秦牧使用的其实不是峨眉刺,而是一种两侧开刃的双头军刺,这个很特别的武器在秦牧手里真的威力极大,无论是向前刺还是向后拉,使用起来都很方面,第三个倒地的家伙是被刀刃伤到的,半个脖子都被切开,动脉肯定被切断,呈扇面喷涌出来的鲜血格外令人触目惊心,而秦牧早早就闪身躲开,身上居然一滴鲜血都没有。
“都特么的去死吧!”杰西·法拉第也不再犹豫,一脚把有油门踩到底。
杰西·法拉第的儿子就在童子军里。
到了用枪的时候,情况显然已经非常危急,叶正青没忘记数枪声,还好,只有五声。
苗若男没有过去补枪,踉踉跄跄的扑到在地上蜷成一团的秦牧身上。
正是为了帮苗若男出头,桌上的男子才会被人捅一刀,苗若男现在不能扔下他不管。
苗若男仔细分辨,没有听到秦牧的声音,透过门缝,很明显看到秦牧正在被围攻,那个有点弱小的身影在人群中格外醒目。
“看看你们,再看看他,你们不觉得羞愧吗?”苗若男想要追出去,但看看桌上还在昏迷中的同学,有点割舍不下。
曾经秦牧对法国是有好感的,秦牧也想去哥哥曾经浴血奋战过得地方看一看,去哥哥的墓地上炷香,告诉哥哥自己现在很好,但在法国和兰芳解除盟友关系后,法国成了秦牧最厌恶的国家,没有之一。
“滚开!”苗若男不废话,在这个没有丝毫男子气概的家伙头上狠狠来一下,猛然拉开了房门。
“肯定是他们,快快快——”叶正青心急如焚,资深军人能听得出军用手枪的枪声和民用手枪枪声的不同。
突遭变故,暴徒们还是有点迟疑,但紧跟着,或许是秦牧的年龄刺|激到了暴徒们,暴徒们用更快的速度冲上来。
非常期间,圣诞教堂大门紧闭,一个人影也看不到,很明显那几个年轻人不在这里。
“特么他们不是人,里面有咱们的童子军,肯定已经出现了伤亡——”叶正青怒吼,举起手中的20式轻机枪就是一个短点射,那个拿着双头军刺的家伙顿时两条腿都被打飞。
“可是,这么多人——”杰西·法拉第有点迟疑,如果这么撞过去,这些人肯定死伤惨重,加料版的“斗牛士”为了便于冲撞,车头上都是加了撞角的。
秦牧接受过军事训练,成绩还相当优秀,哪怕在麦克塔维什的培训班里,秦牧的成绩都是良好,面对冲进来的暴徒时,秦牧没有留手,举手投足间三名暴徒已经倒地,受伤的部位全部都在脖子处,无一例外。
秦牧随后加入了童子军,和很多其他童子军一样,秦牧选择使用“秦”这个姓氏,“木”则是他本来的姓氏。
暴徒们正如潮水般从地毯店里退出来,叶正青清楚的看到,一名暴徒手里拿着一把童子军专用的双头军刺。
真是杀气腾腾。
“冲,冲,冲过去——”叶正青的眼睛已经开始充血。
苗若男一共开了五枪,哪怕是在如此危急的时候,苗若男也没忘记给自己留一颗子弹。
所以听到童子军,杰西·法拉第马上就狂化。
叶正青正打算下令分头去找,突然就有枪声传过来。
叶正青不敢往下想。
双拳其实是难敌四手的,尤其是在要守护某块地方不能离开的前提下,苗若男清楚的看到,当秦牧又撂倒几个人之后,一个被捅倒的家伙死死抱住了秦牧的大腿,然后秦牧的匕首转眼就被人夺走,一时间无数状若癫狂的暴徒狂涌上来将秦牧淹没。
军用武器,威力不是警用或者民用能比的,胳膊腿什么的基本上打哪断哪,如果是躯干中弹,正面创口或许只有拇指大小,但背面创口能有海碗的碗口那么大。
而看在苗若男眼里,走出房门的秦牧身影特别高大。
“完了,我们死定了!”红脸男已经快要哭出来,依靠着墙壁摊在地上,这也是个靠不住的。
“秦牧,秦牧——”没有时间哭泣,苗若男喊了两声看秦牧没反应,抱住秦牧就往屋里拖。
地毯店门口的人有点多,杰西·法拉第第一时间踩了刹车,没有直接冲过去。
杰西·法拉第或许战斗能力不怎么样,但对耶路撒冷道路的熟悉程度是叶正青他们远远不及的,几乎只用了十几秒,叶正青他们就出现在秦牧他们被围的街区上。
“我真为你们感到羞耻!”苗若男咬牙切齿,打开手枪的弹仓检查,本想取出一发子弹留给自己,想想没有必要,如果到了要使用手枪的时候,根本就没有换子弹的时间。
秦牧的估计还是有失误,当枪声响起来的时候,暴徒们先是有一瞬间的迷茫,然后枪声持续响起,暴徒们马上就一哄而散。
“自己包一下,难道这点伤还要别人帮你包扎吗?”苗若男没好气,兰芳的学生,都是接受过急救常识培训的,在这个乱世里这一点很必要。
加装了撞角的“斗牛士”确实是厉害,加重的底盘充分保证了“斗牛士”的稳定性,如果是“斗牛犬”,说不定冲出去十几米,就会被迫停下来,“斗牛士”则没有这个问题,真是人挡杀人佛挡杀佛,一路横冲直撞,直接就冲到地毯店门口。
秦牧的哥哥每个月都有给秦牧寄钱,但和很多狗血的故事一样,秦牧哥哥冒着生命危险换来的钱大半都被秦牧的叔叔贪墨,落到秦牧手里的没剩几个子儿,连保证基本的生活费用都不够。
秦牧说的没错,这种时候,手枪真不如匕首可靠,苗若男想了想,打开自己的背包拿出一把水果刀揣在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