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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章 守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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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云就这样巡视着城头,凡是身手不错的鲜卑士兵都被他斩成两段。

    一时间战场变的焦灼起来。

    随着时间慢慢推移。

    城墙上的士兵也疲惫起来,一时间城墙守卫变得险象环生。

    幸好沈云在各个城墙上都安排好了人手,也出不了岔子。

    仗打到现在,城墙下的尸体越来越多。

    大概已有七八千人了。

    城下的萨里也满脸焦急,这些都是他部落中的好儿郎们,就这样的死在这里!

    同时他内心也非常意外。

    汉军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厉害了?

    平时不都是一触即碎吗?

    不都是只知道逃跑吗?

    这怎么和往年的不一样啊?!

    这要是再这么损失下去,他部落就要给其他部落上供称臣了!

    可要是不劫掠一番,他们骨朵部落连这个冬天都过不下去了!

    他们这些游牧民族不事生产,只会放牧,冬季的寒冷使牛羊没了牧草,只能赶向远方。

    没有充足的粮食根本支撑不了这个冬季。

    以前他们还会用牛羊兑换一些粮食。

    随着汉朝的衰败,他们又开始了老本行。

    劫掠!

    放着免费的不抢,谁还会用东西换啊!

    可这一次他们却踢在了铁板上。

    这三万鲜卑士兵可是他们部落中年轻的主力。

    现在的部落中只剩一些老弱病残和奴隶在看守,这回去可怎么和族人们交代啊!

    萨里越想越急,看着摇摇欲坠的城防,可愣是冲不上去!

    他转头看向自己身边的亲卫。

    “兀立泊,我最强壮的勇士,我要你冲上城墙,把那个汉人给我杀了!

    不能再让儿郎们损失了!”

    被称为兀立泊的男子非常强壮,一身肌肉包在脂肪里,一脸络腮胡子,看上去十分彪悍。

    “首领!兀立泊必不负所托!”

    只见这个兀立泊跳下马来,极速朝城墙冲来,期间挡着他的鲜卑士兵都被他撞飞,他一步跨出2米多远。

    几步就冲到城墙下。

    他踩着堆在城墙下的尸体一个起跳,就来到云梯的半中腰处。

    几个健步就冲上了城墙。

    “杂碎们,看你爷爷来捏死你们!”

    兴奋的兀立泊对着城墙上的士兵叫嚣着。

    “好!”

    在大军后面观看的萨里兴奋的高呼。

    “不愧是我们部落中最勇猛的战士啊!

    身手真是了得!

    这次劫掠,我要好好的嘉奖于他!”

    可他高兴的表情还没散去,一柄战刀凌空飞掷,把刚才还口出狂言的兀立泊钉死在了城墙上!

    沈云刚把一个灵活的鲜卑士兵踹下去,就看见兀立泊跳上城墙,他的距离有点远,一时间赶不过去,于是就把佩刀甩了过去。

    直接钉在了兀立泊的胸口上,强烈的劲道把兀立泊庞大的身躯也一同的钉在了城墙上。

    “聒噪!声音这么大,吵死人了!”

    一旁还惊魂未定的士兵们连忙抱拳感谢,“将军威武!”

    说着他想把将军的佩刀递还回去,可当他手握到刀柄就面色一变。

    这把刀他根本拔不动!

    沈云走了过来,轻轻一拽就把佩刀抽了出来,顺便一脚把刀身上的尸体踢了下去。

    转身对着士兵说道:“这把刀70斤,天外玄铁打造,你可挥不动它!”

    士兵满脸惊讶,一脸佩服的说道:“将军神力,这么重的刀你一挥舞就一整天,丝毫不见疲惫,真乃神人也!”

    “哈哈,些许蛮力罢了。”

    沈云哂然一笑,接着去巡查城墙去了。

    “打开系统面板。”

    下一刻,一片虚拟光幕出现在沈云的眼前。

    姓名:沈云

    武力:90(一流武将)

    统帅:70

    内政:50

    智谋:70

    技能:百步穿杨(使用弓箭时,能在一百步内穿透杨柳树的叶子,力道精准度极高!)

    疾风骤雨(使用刀类武器时,攻击力度和速度为大幅度提升,如疾风骤雨一般!)

    天生神力(身体体力、耐力、力量源源不断,鏖战三天三夜也不力竭!)

    神兵:天玄龙牙刀

    杀戮值:2572

    关闭个人面板,沈云暗道:“这一次不知道能得多少杀戮值啊?”

    其实沈云是一个地球人,稀里糊涂就穿越到东汉末年并州一家农户当中。

    等真的到了古代沈云才发现这个世道的残酷!

    官府每年收税五成,租种地方世家的地收税三成,当地官员更是苛捐杂税想把农户手中的两成粮食也贪墨走。

    整个大汉现在是民不聊生,饿死的人无数,连野外的野菜都寻不到。

    田间的野兔、田鼠更是几乎灭绝。

    你要问为什么不去森林打猎?

    这个年头动物保护的很好,野狼、老虎山林中很常见,没两下子进去就是送菜。

    城里墙角处随处可见饿死的流民,再加上天灾人祸,土匪劫匪,乌桓、鲜卑、匈奴、羌族劫掠。

    生活在大汉的百姓就是在水深火热之中,卖儿卖女更是常有的事。

    沈云的父母就是在他十四岁时候就遭土匪劫掠中死掉了。

    沈云只好寄宿在父亲的好友家中。

    忍饥挨饿都是常有的事。

    父亲这位好友也不是单纯好心肠。

    只是因为每次官府招兵每家每户都要交出一个青壮交差。

    沈云就是被他送到了军营的炮灰,那年沈云才十五岁。

    好在军营管饭,沈云这才不至于饿死。

    在一次守城战中,沈云杀掉了一个劫掠的鲜卑敌军,系统才激活。

    系统功能很简单,只要斩杀敌军就能获得杀戮值,杀戮值可以兑换物品、技能、丹药、武器、宝马等。

    从那以后,沈云才开始了成长之路。

    大大小小的战役他都记不清了。

    一步步从伍长、什长、校尉混到现在的裨将军。

    都是他一刀一刀,实打实的砍出来的。

    他的实力也越来越强,在这个乱世中,武力才是最让人安心的东西!

    这一次被并州刺史张懿派到雁门郡守城,也是没有办法的事。

    第一,他不是世家子弟,没有背景,并州刺史根本看不起他。

    连裨将军这个位置张懿本来也是想给他儿子的。

    只不过沈云获得功绩早就超过这个职位了,要是再不给的话下面的人难免不好交代。

    第二,雁门郡此次凶险万分,丢了城池他好有个借口,朝廷怪罪下来全部推到沈云头上,让他能免于责罚。

    这才把裨将军这个职位给了沈云。

    至于守住雁门郡,张懿想都不敢想,3000人来挡住30000鲜卑大军,除非太阳从西边出来!

    看着天色逐渐变黑,和计划的时间越来越近,沈云也开始组织城头上的士兵撤退,往西门而去。

    看着越来越多的人登上城墙,萨里嘴角乐开了花,只要冲入这个城池,并州将一马平川,等待着被他们劫掠!

    “报告首领,雁门郡已被我们勇士攻下,我军死亡一万,重伤数千。”

    萨里心里自我安慰着,没事没事,只要能进入雁门郡就稳了,到时候长驱直入劫掠一番,这些损失都能抢回来。

    “敌方士兵呢?”

    “报告首领,汉人守军死伤大概在千人。现在已经全军撤退,是否追击?”

    “不用,汉人是出了名的奸诈,这黑灯瞎火的万一是计策就得不偿失了,等明天天亮再开始报仇!

    以我们的骑兵的速度,他们阻挡不了!”

    “是!”

    “哈哈,各位勇士还等什么,尽情劫掠吧!”

    “报告首领,我们已经仔细搜查过了,这个雁门郡是一座空城,城中的农户已经被迁移走了。

    城中空无一物,就连粮食都没有留下一粒!”

    “什么!这帮该死的汉人!”萨里顿时气血上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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