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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三章 居然升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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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顺天府衙门。

    顺利解决了曾经的准老丈人这桩难事之后,苏木心中一松,胡莹总算不用受到这事的牵连了。

    得到消息,众人说了半天话。

    苏木没想到朱寿小子办起事来如此能干,完全不想是一个宗室废物子弟的样子,忍不住大加赞赏。

    朱厚照听苏木夸奖,得意起来:“一般一般。今天过得太充实了,子乔,以后但凡有这样的热闹,不许落下我。”

    苏木一笑,忍不住看了激动的难以遏制的胡顺,笑道:“这种事情对我可没什么好事,做人,平平淡淡才是真,我以后可不想在碰到诸如此类的麻烦了。”

    朱厚照正色道:“子乔,我发现自从和你结识之后,就能遇到许多有趣的事情,我有一种预感,今后还会有热闹的,记得带上我。”

    苏木一翻白眼,“乌鸦嘴,乌鸦嘴。”

    未来的正德皇帝倒是来了兴趣:“子乔,什么叫乌鸦嘴,可有典故?”

    其他人想笑,又不敢,都掩着嘴忍得辛苦。

    苏木哈一声,道:“这是民间的说法,喜鹊是报喜的,乌鸦嘛,哈哈,哈哈……今天就这样了,回家!”

    说完话,就站起身来,大步朝外走去。

    朱厚照一看天色,也叫了一声不好。自己出来这么长时间,须防备回去迟了,被人传到宫里去。

    当下,各人都散得干净。

    苏木在街上走不了几步,就看到胡顺在后面亦步亦趋地跟着,想上来攀谈,却有些犹豫。

    他心中顿时有些没好气,回头道:“胡大老爷可有事?”

    这是苏木第二次提自己挽回危局,若说不感激,那也是假话。

    胡顺当初一心要让苏木做自己上门女婿,使用了许多不光彩的手段。可无论他如何费尽心机,却没办法使苏木就范。

    苏木在科举路上一路考了上去,一口气夺了三个第一,如今已经有了秀才功名。

    走在他背后,看到苏木大袖飘飘,风流潇洒,一瞬间,胡顺才意识到,此人就是那云中白鹤,却不只自己所能够控制住的。

    让如此人物做自己上门女婿,无疑是痴人说梦。

    他现在心中只是一阵悔恨,若当初索性将胡莹嫁给苏木……当然,读书人不会娶一个军户的女儿为妻……如果当初让女儿给苏木做妾,想必胡莹心中也是愿意的。如此,有苏木的智谋,自己在官场上又何至于走得如此艰难,屡屡碰到像今天这种九死一生的情形。

    可现在,说什么都晚了,以自己的所做做为,这样的话再说不出口。

    “啪!”突然间,胡顺提起手掌狠狠地给了自己一记耳光。

    “叔,你这是怎么了?”胡进学大惊,急问。

    苏木也被胡顺这一手吓了一跳:“胡百户!”

    大约是扇得狠了,胡顺眼睛里带着泪花,垂着头颞颥几声,这才大声到:“苏木,过往种种,是我胡顺糊涂油蒙了心。子乔你如此助我,我胡家能够到现在还不至于被人破接灭门,皆拜你所赐,我也不敢说什么要让你原谅的话。我胡顺不是人,恩将仇报,今日只需子乔你说一声,是杀是剐,绝不二话。”

    “叔……”胡进学呆住了,在他心目中,胡顺就是个茅坑里的石头,又臭又硬,想不到今日却向苏木低头了。

    苏木又好气又好笑:“胡老爷何必如此,我今日帮你那是看到胡小姐的份上。再怎么着,你也是我的长辈,没必要的。”

    胡顺摇了摇头:“子乔,我知道错了,还请责罚。”

    说句实在话,苏木对这个胡顺是恨得揪心。若非他是胡莹的父亲,念在胡大小姐对自己的一片痴心,自己幸灾乐祸都来不及,又怎肯出手相助?

    不过,看胡顺这话发自肺腑,他是真心悔过,苏木心中的那一团郁气却莫名其妙地消失不见。

    苏木:“算了,以前的事就当大风吹去过,也不用提了。胡老爷,这官场本就是个你死我活的地方,如厂卫这种地方,竞争更是残酷。以你的性子,根本不适合做这个军官,我劝你一声,还是别呆在北京,回保定去吧。你将来有事不要紧,将来惹了祸,却要牵累胡莹。”

    这是苏木的心里话,胡顺无论是智商还是情商,都不适合混官场。在地方上做个小军官,欺男霸女或许还可以,这京城满地都是官,一不小心就牵出个大人物来。官场上的人,手都狠着呢,这厮再这么呆在京城,弄不好哪天又会闹出些事来。

    他心中也是苦笑:苏木啊苏木,你真是一个没原则的烂好人啊,胡顺以前那么对你,每每遇到危险,你却义不容辞地出手相帮。罢,当是看到胡莹的面子上吧。虽然她不是我的妻子,可内心中,苏木却将她当成了自己的女人。男人大丈夫,自然要承担起保卫家人的责任,但求无愧于心罢。

    胡顺连连点头:“是是是,子乔说得是,我这个百户本来就是用来当替罪羊的。此事了解,我依旧回保定去,然后辞了这个锦衣百户的官儿。我年纪也大了,正好将这官服一脱,回家养老。”

    苏木:“胡老爷你这么想最好不过,告辞了。”说完,就一拱手,转身回家去了。

    看着苏木的背影,胡进学惊道:“叔,你真不想当这个百户了?”

    胡顺一脸的颓丧,叹息一声:“进学,叔也看得明白了,这官场上的人都是吃人不吐骨头的,叔累了,不想玩了。”

    “可是……叔,你以前已经将保定军户卫所的人得罪干净,如今又得罪了经历司的高同知,这不当官了,他们会放过你吗?”

    胡顺:“进学,咱们锦衣卫低级军官的职位是可以承袭的。叔这几个月攒了几千两银子,准备都拿出来走走门子,让你继了我的百户位置。叔的晚年,就交给你了。”

    胡进学眼泪就迸了出来:“叔,侄儿不想做这个军官,只想一辈子侍奉你老人家。等你老人家百年之后,侄儿再侍奉大小姐。”

    胡顺心中感动,却怒道:“胡说什么百年之后,我还能活几十年呢!”

    胡进学:“叔你长命百岁。”

    二人说着话,就去了百户所。

    同胡顺预料的一样,百户所里的人都不知道跑什么地方快活去了,只剩下一个小卒看门。

    这应该是胡顺最后一次来这个百户所,虽然他只当了一天不到的锦衣百户。

    磨了墨,将今日顺天府衙门的经过写完,又写了份辞呈,让那小卒一并送交上去之后,胡顺和胡进学就回到了客栈。

    收拾好行李,就到了吃饭时间。

    胡顺和胡进学就下楼点了一桌子菜,一边吃着,一边商量着明日的行程。

    如果不出意外,经历司明日一大早就会派人过来。

    正吃着反,突然间,有一群穿着鲜艳飞鱼服的锦衣卫冲了进来:“哪个是胡顺?”

    为首那个锦衣卫看起来很是凶狠,一双眼睛里全是绿光,就如同吃人的野兽一样。被他一看,心中不觉突地一跳。

    看到这么多凶神恶煞的锦衣卫,酒楼里的食客“轰”一声,顷刻散了个干净。

    店家和小二都颤着身体,躲在一边,则声不得。

    胡顺站起身来,心道:果然是来了,却不想如此之早。看来,高同知见没办法陷害我胡顺,自然不会让我呆在京城快活,早早打发回保定正经,连一晚上都等不了。看这群人来者不善,只怕不回让我就这么回保定,难道是要下到监狱中去?

    这次顺天府闹出那么大乱子,虽然已经顺利解决,可事情已经发生,也造成了恶劣影响。如果那高同知要拿这事来找我的麻烦,也是没个奈何。

    我胡顺真是命苦啊!

    心中的不安难以遏制,胡顺腿有些发软。

    他一拱手:“在下正是禄米仓百户所百户胡顺,来的可是经历司的兄弟?”

    听到胡顺表明身份,为首那人突然微笑起来:“什么经历司,我可不是高原的手下,咱眼睛里只认得牟指挥。”

    他这一笑,面上的煞气顿时消失不见,显得异常和蔼,对胡顺的态度也客气起来。拱手回礼:“我叫吉祥,乃是牟指挥手下的力士,平日间也就替指挥使跑跑腿,当当看门狗罢了。胡兄是百户,职位高过我,何须客气。”

    说完话,就亲热地挽起胡顺的手。

    的确,这人的职位不高。可听他话中的意思,这个叫吉祥的力士居然是锦衣卫指挥使牟斌的贴身卫士。宰相家人七品官,以吉祥的身份出去,即便是千户大人,也得规规矩矩听命的份儿。

    想不到他对胡顺竟然如此亲热,让胡百户有点受宠若惊的感觉,颞颥道:“应该的,应该的,却不知吉兄来找胡顺可有要事?”

    即便所起公事,吉祥还是一脸笑眯眯的模样:“还不是因为今日读书人围攻顺天府一事,指挥已经知道了,做得好!”

    胡顺心中一颤,以为吉祥说的是反话,额头上有汗水沁出来:“小人失职,小人失职,已上书请罪,准备回家等着上司发落。”

    “怎么,胡百户要回保定?”吉祥似笑非笑地问。

    胡顺心中更惊:“明日就启程,如果经历司准许的话。”

    “只怕胡百户你走不了啦。”吉祥脸一板,“指挥使大人说了,人才难得,要留里在京城大用。”

    说完,就从身后的侍卫手中接过一袭新官袍,和一份告身,一枚象牙腰牌。

    朗声念道:“……兹任命胡顺为南大街千户所副千户兼甜水胡同锦衣百户一职……”

    念完,他将任命状往胡顺手里一塞,微笑道:“恭喜胡千户,甜水胡同可是京城最繁华的所在,许多人求都求不到。呵呵,你如今已经算是牟指挥的人了。说起来,你我都是一家人,将来还得多多关照小弟,哈哈!”

    “升……升官了……”胡顺有些口吃。

    身边,胡进学突然一声欢呼:“叔,大喜,大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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