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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章 快要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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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忽然,赵晓绅探着鼻子闻了闻,最后定格在了洪力的身上, 他趁着火光这才注意到,洪力从离开到回来,不仅换了身干净的衣服,甚至就连身子都十分洁净,淡淡的香气正是从洪力身上散发出来的。

    那香味是沐浴露和洗头膏的香味,很淡,但是在充满腐臭味的环境中却又十分的分明。

    “力哥,你这是去哪了?怎么还有新衣服穿啊,鞋子也是新的。”

    赵晓绅说着话, 还上手摸了一下他身上的布料。

    虽然洪力这次穿的衣服已经尽量和这个世界的衣服款式差不多了,但现代化的工艺不仅仅体现在布料上,从针脚再到衣扣,只要仔细观察,便能察觉出来各种不同。

    赵莽这才后知后觉的发现洪力这一变化。

    “行了,你又不是没有衣服穿,别在这显眼。”洪力拍掉了赵晓绅的手。

    赵晓绅嘿嘿一笑:“我倒是有衣服,可都被那群暴徒给霍霍了,力哥你看我现在穿的,都快成乞丐服了。”

    赵晓绅和其叔叔出来的时候,其实随身衣物带了不少,但后来被暴徒抢劫后,不仅金银细软被抢劫一空,装着衣物的包裹也被劫了去,只不过暴徒们在检查完,确定没有值钱东西后,就随手扔到了路边,不过片刻就被别的流民捡去。

    所以他也就身上穿的这一件衣服。

    昨天一天的奔波,不仅衣服上脏的不成样子,许多地方还被树枝刮破,露出了皮肤。

    其实赵晓绅还是不错的,赵莽和梅花走的路途更远,身上的衣服脏的已经彻底看不出来本色了,而他们脚上的鞋子更是不堪。

    鞋面磨破,鞋底磨没,不是露着脚后跟就是脚趾头在外面露着,不管是脚上还是手上,甚至应该说只要露在外面的皮肤,就没有一块不脏的。

    而别的流民一般也是如此,可以说不看脸庞和特征,有一些连男女都分不出来。

    好在洪力也是从农村里出来的孩子,再加上自小没有父母管着,再脏再差的环境他也受过,这才没有太多的嫌弃。

    回到篝火旁,赵莽的儿子赵飞还在梅花的怀里睡着,这一路走来虽然艰辛,但赵飞好在有个疼爱自己的父母,除了脏些外,其实并没有受太大的罪。

    就连整日的赶路,他也没走多久,大都是赵莽背着。

    一般的父母可没有这么好的体力,向赵莽这么大的孩子,都是自己在路上走的,脚疼?疲累?不想掉队你就得忍着。

    路上尤其是儿童和老人的尸体最多。

    把早已经准备好的布鞋拿了出来,分别递给三人后,洪力道:“赵莽你的脚大,这双是最大码的,你试试看合不合脚,梅花和晓绅你两人的脚有多大我也不知道,所以就估摸着拿了,应该会有些大,不过大点总比小点好,赶紧穿上试试。”

    给梅花的时候,鞋上面还有一双明显小了不少的鞋子,那是给赵飞预备的。

    “谢谢,谢谢贵人。”梅花把两双鞋都揣进了怀里,十分感激,因为怀中抱着孩子,动作不方便太大,只好连连点头道谢。

    “好了,好了,说了不用叫我贵人,叫我力哥就行。再说了,就是一双鞋子而已,等到城里了,咱们一起吃好的穿好的,马上就有好日子了。”

    洪力轻声安抚。

    说起来,这只是一双普通的老京布鞋罢了,价格也不高,主要是因为这种鞋子的款式和他们之前穿的差不多,并不会显得太另类,这才买了几双。

    至于衣服,主世界肯定是没有差不多的款式了,只能等到城里后再换新的。

    另一边,赵晓绅在拿到鞋子的一瞬间就立马换了上去,他穿好鞋子,只感觉脚底一片柔软,踩在地上蹬了蹬,舒适度竟然不比他之前花大钱在城里订做的鞋子差。

    赵晓绅惊喜的说道:“力哥,这鞋子也太好了,穿上去这么舒服,你这是从哪弄的啊?”

    一旁的赵莽也已经换上了鞋子,哪怕已经是46号最大码的了,但他穿上去依旧有些紧,但好在是布鞋,压迫感并不重,等穿上一会儿,再撑大一点,也就合适了。

    洪力扭头看向两人,表情有些严肃的说道:“有一些事情我不说你们也不要问,更不要向外传,知道吗?”

    洪力对待两人一直都是笑盈盈的模样,少有这样严肃的,两人被唬了一跳,随后便赶紧点头说知道了。

    对于已经被自己感化的人,洪力还是相信的,只不过有些事情他必须要把话说在前面,毕竟万一有哪个无心说漏嘴了,多少都是个麻烦。

    值得一提的是,梅花在昨天的时候,也已经被他给感化了,可以说队伍里三个人都是对他忠心耿耿的存在。

    最小的那个就算了,也没必要。

    “行了,架锅准备煮饭吧,等吃完了,天也就亮了,咱们好赶紧赶路。”洪力说了一句,总算是缓解有些冰冷的气氛。

    架锅煮饭,主食依旧是白面条,没一会儿的功夫,面就煮好了,梅花叫醒怀中的儿子,四人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洪力因为在主世界吃饱了才穿越过来的,就没有再吃。

    四人吃饱喝足,梅花又煮了一大锅,倒在了早已经铺在地上的巨大叶子上,然后便收起锅碗,准备出发。

    这一路上饥饿的流民太多,偶尔有人拿出半个馍馍来,都可能引起哄抢,就更别说白面条了,哪怕他们这一行里有三个大男人,也不是那么安全的。

    毕竟,饿昏头的人在看见食物后,可不管能不能抢得过,都要试试的。

    所以三人一般都是紧着天黑或者周围没人的时候,才会生火煮饭。

    洪力有心帮助一下其他难民,但也知道自己这点食物对于庞大的难民来说根本就不算什么,甚至一旦被人发现自己可以凭空取出食物后,极有可能会有生命危险。

    思考过后,他总算是想出来了一个办法,那就是让自己一行人吃完后,再往地上倒出来一锅,到时候有哪个幸运的流民看到,自然也能吃上一顿饱饭。

    至于说不卫生,呵呵,你是没见到他们饿到了什么程度,从土里刨出来的虫子,连吹一下都没有,就混着泥土放到了嘴巴里。

    最起码,洪力还知道用个树叶垫一下呢,已经十分卫生了好吧。

    不知道有多少人,在又累又饿中,即将倒地不起之时,看到了那一叶白面条,哪怕只是抢来吃了几口,但至少又从濒死中活过一条命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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