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六章 胭脂马
“胭脂马是草原上最野的马,它的毛发是白色的,只有头顶处有一团胭脂色的毛,就像白云一般漂亮。三年前,晟在草原上遇见它,追了它三个月,差点把汗血宝马累死,才追上它。天下最优秀的相马老人诸葛子说过,它只是心疼汗血宝马,才停下来让晟追上。从此后,胭脂马由晟交自喂食,与汗血宝马同吃同睡,每天食用草原上最嫩的青草,不吃其他。不过晟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得到它的认同。你可以拒绝它。”迁君解释道。
“行!如果有一天,我一定帮助你逃离你夫君的魔掌。”男人微笑道,“我要回去了,否则会引起恐慌。你明天参观狩猎吗?”
“你不知道我是谁?”男人讶异地看着她,“你没有见过我?”奇怪!那种熟悉的感觉从何而来?他总觉得在哪里见过她。
奇怪!干嘛说这么多?她今天很唠叨呢!难道更年期提前了?
苏晨疑惑地打量着公冶晟,与他意外地四目相对。公冶晟皱起了眉头,不耐烦地说道:“这是你的马,不管你会不会骑,立即给本王爬上去。”
随着公冶晟的话音落下,一个护卫牵着一匹粉红色的幼马出现。苏晨看着马儿小小的蹄子,小小的身子,以及可怜昔昔的眼眸,嘴角直抽搐。
在大量的御林军的保护下,身穿皇袍的皇帝走了出来。他跨上马背,腰间挂着马鞭,手中拿着弓,背后背着箭。他面色肌黄,仿佛营养不良的样子。那双黯淡无光的眼眸散发着皇帝的锐气,只有这个地方与英姿勃发的公冶晟有些相似。
“你是一个可以轻易让我生气的女人。”男人闷声说道,“你的夫君能够容忍你吗?”尽管有个性的女人很有趣,但是太有个性的女人就显得难驯了。在这个世界里,男人始终还是喜欢女人温顺一些,顺从一些,最好没有主见意识,可以让他们随便摆布。
宫伊翊和迁君不再阻止两人。公冶晟的脾性最烈,一旦卯上了,其他人再劝也没有用处。反正无伤大雅,就让他们争个够吧!真不明白这两个人到底有什么恩怨,从来没有心平气和地说过一句话。
“嗡嗡……”乐器奏响。满场的动物开始了逃跑的日子。
“你……”男人无语地看着她。她不痛苦吗?他没有要她的脸上找到任何痛苦的痕迹。这个女人到底是什么做的?
当太阳升起的时候,第一场狩猎开始。按照以往的规则,皇室狩猎场开始放逐小型的动物,给大家热热身,先适应角色。无论是皇室成员,还是朝中的重要大臣,平时根本没有时间打猎。除了武官外,大家整日为了公务繁忙,很多已经手生了。锋国的皇室向来重文轻武,武官们只有这段时间有机会表现自己,所以狩猎场几乎成为武官的表演赛。
“还有一条,不能询问我的事情。聊聊星辰,聊聊人文,就是不聊自己。”苏晨立即约法三章。
“被休弃的女人能够活下去吗?”男人轻咳一声,掩藏笑意。“世人容不下被休弃的女人,她们的最终结果不是被送进青楼,就是出家为尼。”
“王府里马儿无数,连磨豆粉的骡子与马也沾了关系,我当然知道。不过称得上一个‘宝’字的马就不多了。王爷,时间紧迫,麻烦让你的‘宝’马出来吧!”苏晨激将道。
“参加啊!”苏晨淡道,“有人下了战貼,我接受了。你呢?”
“它才几个月大?”苏晨毫不客气地说道,“你耍我吗?这么小的马能够驼动我吗?”欺负她不懂马是吗?不好意思,她不但识得马儿的好坏,还深知哪种马跑起来最快最稳。
“把胭脂马拉来。”公冶晟对身后的护卫说道。
“胭脂马?”宫伊翊动容道,“你想干什么?那匹马连我和迁君也没有办法驯服,你居然牵到这里来。”
“这位是钥王妃?”另外一个灵秀的女子看着苏晨说道,“果然如传言所说的那样漂亮,我支持你,你一定可以驯服这匹胭脂马。对了,我叫欧阳剑柔。”
“我身体不好,无法参加狩猎。”男人无奈地笑了笑,说道:“明天晚上来这里聚聚吧!我想知道你能狩到什么东西。”
苏晨被吓了一跳。她习惯以自己为中心,所以没有留意公冶晟站在他的身后。昨晚回去就睡着了,根本不记得公冶晟睡在哪里。她醒来的时候没有看见他的人,顿时松了一口粗气。清晨饿醒,发现桌子上放了一些粗饼和奶茶,吃了就跑出来了。
“如果王爷舍得把你的汗血宝马交出来,本王妃要来何妨?”苏晨挑衅地说道,“你敢给,我就敢要!”
第一场狩猎只有一个要求,能够射中一只猎物就算完成任务。许多武官根本不屑这种小动物,一般射中任务目标就提前结束,等着第二场开始射击更大的猎物。
“妹妹,这匹马我也略有耳闻。据说钥王想把它奉献给皇上,但是它饿了两天,不愿意吃其他人喂它的东西。皇上心疼它,又把它还给了钥王。”苏醒儿骑着红马走过来,身穿着红色的骑装,衬托她婀娜的身姿。
“你要药丸做什么?以你的身份,应该不缺大夫吧?”男人不解。
“拜托!不要拿我和那些女人相提并论行吗?我有她们这么愚蠢吗?”苏晨淡道,“我的人生自己作主,别人休想掺合。”
“你真是……”男人无语了。突然,他轻笑起来,笑声低沉浑厚。“呵呵……”
“晟,换一匹马吧!马上就要开始了。”迁君温柔地说道。
“这个女人喜欢大马,本王就给她大马,只要她敢接。”公冶晟淡道,“本王的府中宝马无数,还缺马吗?”
“他当然无法容忍我!否则不会对着我玩鞭子,毒蛇和禁食。”苏晨耸耸肩,毫无情绪起伏地说出这段时间的经历,仿佛吃饭一样简单。
上次看见公冶晟的汗血宝马,确实很羡慕。她早就想见识古代的宝马了。听说良马有智慧,懂得分辨主人。二十一世纪的人喜欢养宠物,什么猪、狗、猫太普遍了!如果她能养匹马当宠物,超赞的!
“我应该见过你吗?”苏晨反问道,“我也没有兴趣知道你是谁。通常太好奇的人活得不长久。”
“这么有个性的马儿,我倒想见识一下。”苏晨淡笑道。拜托!它可能是全天下最牛的马,连公冶晟的汗血宝马也只能旁边看着。她怎么可能拒绝呢?不过如此烈性的马儿,她真的能够驯服吗?她没有这个自信。
“不来。”苏晨摇头,“孤男寡女,被人看见就说不清楚了。更何况我连你是谁也不知道,怎么可能轻易相信你。”
男人根本没有把现在的苏晨和以前的苏晨放在一起比较。或许他见过以前的苏晨,所以认为现在的苏晨很面熟。因为两个苏晨的个性南辕北辙,而且气息和味道完全不一样,他想不起来也很正常。
“我的故事有喜剧效果吗?”苏晨不满地看着他,“我被虐待成这个样子,你居然笑得出来。我是你的救命恩人,你是不是应该替我打报不平?”
“你帮我带吃的,我就来。”饿死了!以后说不定会被公冶晟虐待,必须做一些准备,“还要给我一些药丸。”
“看来王妃不满意了。”公冶晟哼道,“嫌弃它小?本王给你一个大的,你敢要吗?”
应该不是这个男人好心地安排了饼子吧?他恨不得饿死她,打死她,怎么可能如此好心?如果说迁君会这样做,她还会相信。
这是一个拥有漂亮眼眸的女子。她的眼神很干净,就像天空上的白云那样悠远。她穿着紫色的骑装,骑了一匹强壮的老马,笑容干净明亮。
“哎哟哎哟,这两个人又斗上了。你们就不能消停一下吗?整日这样斗,你们不腻,我们腻。”宫伊翊摇着青松扇走过来,他穿着白色的袍子,袍身绣着朵朵金莲。这男人总是这么招摇,所到一个地方经常引起无数女人张望。
苏晨看着遥远的皇帝,有些失望,自言自语地说道:“到底谁是皇帝?不会弄错了吧?”相比之下,公冶晟更有当皇帝的气势。
“胡说什么?”公冶晟冷道,“这句话可以随便说吗?”
“好!既然你不想知道,那么我就不告诉你。这样行了吗?”男人期待地看着她,说道:“我很少有朋友,难得遇见一个可以谈心的,我当然不想就这么错过。你就陪我几天,反正狩猎最多二十天。离开这里后,我们又是陌生人。每天的夜时,夜黑月阴,我们便见面。我们不需要告诉对方名字,只要默默地聊聊天。”
“如果你真的想报答我,我只有一个要求。拜托!让那个混蛋把我休了吧!我愿意主动下堂。”苏晨眨巴着可怜的眼睛。可惜光线不强,电度不够,所以效果不是很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