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9章 崛起
就在大家在各种流言与谣传中变得有些惶恐的时候,一件更让所有人吃惊的事发生了。
那几个男人互相看了一眼,似乎还有一点犹豫,那个招兵的男人笑了笑,说了一句话,“我以前也是366师的!”
街道不长,也不宽,每天,你都可以看到挤在这里的熙熙攘攘的人群,这里什么都卖,山上的水果,劈好的柴火,家里养的牲畜,穿旧的衣服,各种草药,还有一些半新半旧的收音机……
不过……这个金殿护卫军听着名字倒也挺亲切的!
火红的罂栗花,在这里的人们的眼中,代表的,是火红的彩霞,火红的希望,到了收获的季节,当这里的姑娘们背起竹篮,拿起半月型的小刀,一个个站在火红的罂栗花中收获着火红的希望的时候,那些姑娘,也和火红的罂栗花一样的美丽。一年之中,也许只有在这个时候,你才能有幸听到那些姑娘们如山泉一样纯净而喜悦的歌声——
“只有真正读懂了这块土地之后,你才明白,那些每天坐在开着空调的办公室里,喝着咖啡,读着《华尔街日报》的所谓上流社会的那些人对这片土地以及生活在这里的这些人们的指责是多么的可笑和荒谬,他们认为这里是罪恶的,这里的人们也是罪恶的,但其实真正罪恶的,比海洛因和鸦片罪恶一万倍的,是人们内心深处的欲望与黑暗,从这个角度上来说,这片土地,还有那些美丽的罂栗花,只是整个人类社会的一面镜子,它把人们内心最肮脏的那一面给反应了出来,镜子本身并不肮脏,这里的绝大多数人更谈不上罪恶,相反,他们是伟大的,因为,生存本身就很伟大!”这句话是曾醉对龙烈血说的,在龙烈血到金殿之前,他很难理解,在龙烈血到金殿之后,他慢慢的明白了,当你在街边看到一位在卖鸦片的妇女,背上背着自己的孩子,孩子在饿得大哭,而母亲却把自己干瘪的乳|房塞到一只刚刚买到的小猪崽嘴里,让那只小猪崽吸吮自己乳汁的时候,你也会明白的。
等那个小孩从家里拿来一个大土碗,满满的装了一碗红烧肉的时候,其他的小孩都醒悟了过来,一个个都往自己的家里跑去。
“……呃……什么……条件!”
红红的蜡烛哟……
第三日,那两个当兵的又来了,大家有点觉得那两个当兵的说得也许是真话了,不过今天那两个当兵的没有百来,刚过中午,几个衣衫褴褛,面有菜色的男人就出现在小镇上,他们来到那棵大榕树下的时候,话都没有说一句,全部人就扑到了那些饭菜上,看他们吃饭的那个样子,两只手用上还不够,就差把两只脚也用上了,还好饭馆老板每天都准备了一锅野菜汤,要不然,那几个男人有一半起码在吃到一半的时候就会给噎死……
所有人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但所有人都有些惴惴不安,有的聪明人想到了孟固的内乱,听说那边的很多败兵从孟固逃了出来,现在像猴子一样的在山里躲着,有的胆子大一点的还会到金殿附近转悠一下,有的则直接做了山贼,难道是他们……
这句话似乎起了作用,那些男人的目光一瞬间都集中在了他的身上,定定地看了他几秒钟,“你等着!”
就像红红的蜡烛呦……
第二天,差不多同样的时间,那两个当兵的又来到了小饭馆里,砸给饭馆老板1000块钱,说了两个字,“照旧!”饭馆老板几乎幸福的快要晕倒,于是在中午的时候,金殿的那棵大榕树下,又满满的堆上了几大缸的饭菜,两个当兵的依旧气定神闲地坐在那里……
隔壁家的阿哥呦……
那个当兵的拍拍这个孩子的起了锅巴的小脸,指着那锅红烧肉,“知道那是什么吗?”
知道情况的人都应该清楚,当时那只金三角自由军之所以把根据地选在鹰巢山,那可是非常非常的“歹毒”,据说鹰巢山的那个地方是一个用炮高手帮他们选的。鹰巢山背靠翠町河,河对面就是zh国,金三角的那些人想要来打鹰巢山,就只能用轻武器,要是敢用炮,炮弹就极有可能落到河对面去。只要有一颗炮弹落到河对面,那对开炮的那方人来说,无论出于什么原因,其结果,都是灾难性的。河对面的那些zh国军队可不是好惹的,人家平时看你贩毒就不顺眼,想找抽你的机会都找不到,你到好,把把柄送到人家手上去了,还敢对着人家的国土开炮,这不是战争行为是什么?人家不派兵来灭你还要灭谁?也因此,在没有人敢动用重武器攻击鹰巢山的前提下,金三角自由军那一伙人虽然人数不多,但都活得挺滋润的,而想凭借着轻武器来攻打鹰巢山,金三角自由军凭借有利地形一个人可以打你一百个,这绝不是夸张。
老板的话被堵在了肚子里,那个男人拿出一叠红通通的百元大钞在老板眼前晃了晃,让后很潇洒的把钱塞到了饭馆老板的手里,“这是1000块,够了吧!”
金殿是一座小镇,一座在金三角默默无闻,毫不起眼的小镇,这个小镇的名字也许会让你想起金碧辉煌的宫殿,但要是你真的去到那里看一样,没准你就会以为自己到了上个世纪的某个贫民窟。也许用贫民窟来形容这里都还算得上是对这里的夸奖,至少,在贫民窟厘,你还可以见到超过两层楼的房子,而在这里小镇上,你却找不到任何一栋可以超过5米高的建筑。
瞄一眼那两个士兵腰间的手枪,饭馆老板为难地说道,“两位长官……这个……我们这里是小饭馆……材料不……不够,恐怕做不了你们说的那些东西,其他还好说,这肉起码要半片猪才够!”
让大家吃惊的事情还没有完,在大家还在消化着“金殿护卫军”给大家带来的冲击的时候,鹰巢山上的强人终于露面了,那天一大早,一共是两个人,他们穿着笔挺的军服,腰上跨着神气的手枪,一路来到小镇金殿,在大家各种各样的眼神中,走进小镇金殿的一家饭馆内,当他们之中的一个人把自己的要求对饭馆老板说出来的时候,饭馆老板傻眼了。
“肉!”孩子的回答很干脆。
你是否也有红红的胸膛……”
事情确实有些不寻常。
这是大多数人听到“金殿护卫军”这个名字时的第一个感觉。
饭馆老板一嗓子就扯了出来,“苗旺,去街上拖一头猪回来,婆娘,给老子烧水……”
如果你在这里,看到那些脸色晒得紫黑,头上包裹着毛巾的妇女像卖小白菜一样蹲在路边用小秤在卖着用芭蕉叶裹着的一团团的生鸦片膏,你也不用吃惊,因为几乎对这里的每一户人家而言,种大烟,卖鸦片,是他们唯一取得现金的方式。这里可以耕种的土地本来就很少,除了种大烟以外,还会种其他作物的人则更少,于是生活在这里的祖祖辈辈的人每年都过着几乎同样的生活方式——每年二三月的时候找一块地撒下罂栗种子,然后等到七八月罂栗花开结浆的时候去收获,他们用半月型的小刀,小心的划开罂栗果的外壳,等到第二天中午的时候,再用同样的小刀把罂栗果外壳上上流出来的那一层膏状物小心的刮下,攒起,也许对生存在这块土地之外的人来说,他们刮下的是魔鬼的鲜血,地狱的岩浆,但对祖祖辈辈生活在这里的人来说,他们刮下的,是家中的盐,柜中的米,闺女的嫁妆,儿子的新房……
当兵的那个男人笑了起来,“这些个兔崽子可比我小的时候聪明多了,这些东西放在这里也是浪费,就当我根岱也做做好事吧,今天的结果,还真被长官给料到了……”
“呃……听说……呃……你们这里招兵?”
几个大胆的男人悄悄潜到鹰巢山附近去探虚实,那里的虚实还真被他们给探到了——原来竖立在山顶的金三角自由军的那面红底半月刀剑交叉的军旗,以前远远的就可以看到,现在,已经被撤下来了。
穿军装的一个男人看着饭馆老板的窘迫,很明了地笑了笑,“半片猪要多少钱?”
最初这个消息是从金殿唯一的一个草药医生那里传来的,那个草药医生经常出去到山里采药,据那个草药医生讲,前两天,他到北边采药,晚上就睡在那边山上的山洞里,睡到半夜,却被一阵枪声给惊醒了,枪声很密,他壮着胆子爬出来一看……
第一天的结果,并没有太出乎意料,那两个当兵的在那里从中午坐到晚上,一个人也没有招到,就连上前问一问的人都没几个,只有几个小孩远远地躲在一边,目不转睛地盯着那一大缸红烧肉,把手指咂得滋滋作响,但始终不敢过来。
——生存本身就很伟大!
“300块大洋的军饷!”
于是乎,在那天中午,小镇金殿出现了最热闹的一幕,几大水缸堆得像小山一样的馒头,米饭,红烧肉等东西在镇上的那棵大榕树下摆得满满的,饭馆老板拿出了绝活儿,那红烧肉的香味,半个镇子差不多都闻得到了,仿佛要把人的肠子都勾出来似的,几个灰朴朴的小孩远远地看着那一块块的红烧肉,瞪大了眼睛,一个劲儿的在吸手指。
没在山林里经历过那些生活,真不明白能吃一顿饱饭有多重要!根岱暗暗想着,要是没有那个能带领着他们一次次创造奇迹的男人,自己,现在说不定还在孟固的监狱里喝着馊泔水呢!
每年的七八月,这样的歌声总能瓢得很远,在姑娘们唱起这个歌的时候,那些专门来收生鸦片的小商贩和驮着东西的马帮就开始走村串寨了!
“而且还有肉!”
“……呃……每天都管饭?”
聪明人只猜对了一半。
当兵的拿了一个馒头,塞到小孩的手里,“回到你家去,找一个大碗来,能装多少你就拿走多少。”
其中的一个男人走了,当那个男人再来的这里的时候,他的屁股后面,跟着十来个人,一个个都跟难民似的,离大榕树还有很远,当他们看到堆在榕树下的那些饭菜的时候,一个个像野马一样跑了起来,有几个家伙还拿着枪,在那一刻,他们连枪都丢掉了……
几个住在金殿附近寨子里的小伙按捺不住,也去大榕树下报名参加了金殿护卫军,他们去到哪里没几天,就往家里寄回了钱,300块,一个月300块,是真的!
“大概要300来块!”想了想,老板又在后面紧张的加了一句,“不是塔币!我们这个小店就是一个星期也……”
敢猛独立军拿那些人没有办法,瓦联军拿那些人也没有办法,各路被他们雁过拔毛的毒枭没有办法,试问,谁能拿他们有办法?谁还能一夜之间把他们给灭了?这几年要不是敢猛独立军和瓦联军这两边一直很有默契的在从各方面压制着那只军队的发展,金三角自由军绝对不会是现在这个规模。因为敢猛独立军和瓦联军对金三角自由军的压制,连带着离鹰巢山不远的金殿这个小镇也遭了鱼池之殃,经济一直都难有什么起色,想卖什么卖不了,想买什么买不到。
在鹰巢山正越来越显出一番气象的时候,龙烈血,带着曾醉,还有两个警卫,已经悄悄的来到了瑞江……
金殿护卫军在小镇招兵的第一天,一个蚊子都没招到,当天镇上的许多人家倒是吃了一回过节时才能吃到的丰盛饭菜……
鹰巢山上的那一窝土匪完了?草药医生的这一句话说出来,听到的人起码有一半以上不会相信,鹰巢山上那一窝强人有那么容易完蛋吗?说他们是土匪,也只是金殿这边这些人的气话而已,那些人最多只是有些霸道,在每年罂栗割浆的时候喜欢到金殿这边做点霸盘生意,强行收购一些大家采的生鸦片而已,他们给的价钱不算太公道,但也还能过得去,那些强人打出的旗号可是什么金三角自由军来着的,虽说只有百把号人,但在这一亩三分地上,也不是谁想灭就灭得了的。那些人占山为王,把持着一条从克钦到唐邦的交通要道,凡是走这条道的,从马帮一直到毒贩,每个人在经过他们地盘的时候都要交一定的“护送费”,那只金三角自由军可谓是财源滚滚啊,要是这么容易完蛋,怕这几年早就完蛋不下100回了,前年敢猛独立军的一批货被他们劫了,弄得敢猛独立军的王司令很生气,王司令调了两个营过来想给他们点颜色看看,那只金三角自由军就在鹰巢山上据险而守,把王司令的千把号人弄得个灰头土脸的,最后也只好不了了之。谁能让他们一夜完蛋呢?
那两个当兵地看着这些男人像饿死龟投胎一样的在那里狼吞虎咽,也不阻止,只在那里静静地看着,一直到那几个男人自己吃饱了拍着肚皮打着饱嗝向他们问话的时候才开了口。
“……呃……听说你们每个月有……”
300块钱在这里是什么概念?这些钱差不多就是这里一户中等人家一年的纯收入。要是你哪天走到大街上,遇到一个家伙跳出来告诉你告诉你给你一份年薪百万的清洁工的工作,你会不会相信?
照着姑娘红红的脸庞呦……
“能吃能打能拼命!”
……
当龙烈血站在鹰巢山上远眺的时候,从南边吹来的印度洋暖暖的季风,吹拂着这个少年额前的头发,那一刻,飞扬如画……
“想吃吗?”
“你猜看到什么?”,那个草药医生说到这里都要故意停一下,不把你惹得猫抓火燎的绝不罢休,在你恨不得抓住他的衣领把他抖散的时候,他才会慢条斯理的来上一句,“我看到鹰巢山那边火光冲天,那个枪声炮声密啊,都数不清有多少人在开战,鹰巢山上的那一窝土匪,怕是完了!”
那小孩看看那个当兵的,又看看手中的馒头,一转身就跑了……
没有几个小伙不为此热血沸腾的,现在根岱每天最让他心烦的,就是谎报自己年龄的那些毛头小子,有的鼻涕都还没擦干净,手腕还没有自己鸟粗的小屁孩也想来冒充18岁的成年人参军,老大怎么说的,其心可嘉,不过,还是等你脱了裤子,让老子看看你长齐了毛再来吧。
那时所有人都不知道那两个当兵的要饭馆老板做那么多菜是干什么用,等饭馆老板把一大堆饭菜做好了以后,那两个当兵的提出一个要求,“把这些饭菜,都搬到街上的那棵大榕树下!”
整个小镇唯一称得上街道的地方只有100多米,说是街道,其实也就是天长日久了大家都习惯聚集在这里交易东西而已,来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街道。
整个金殿和附近的村寨都轰动了,拉敏家儿子一个月的工资,就能给他的姐姐置办一份拿得出手的嫁妆!这要放在一年前,真是想都不敢想啊!要知道,300块的月薪,在金三角,和其他的普通士兵比起来,已经超出了好几倍。这已经是下层军官的标准了。这世界上还真有这样的好事?可越来越多的事实却不得不让你相信,这是真的。
“鹰巢山的金殿护卫军,有名有号的,谁敢朝那里打炮?”
一个当兵的跳上了桌子,在那里插着腰开始讲话,“大家不要奇怪我来这里干什么,从今天起,这棵榕树下就是我们金殿护卫军的征兵处,想要当兵的,我们天天管饭吃,每顿都有肉,一个月还有300块大洋的军饷,我们说话算话,不搞那些虚头巴脑的东西,要来的,只要能吃得下,在这里就让你吃个够,然后给老子……跟我一起回去,包你们吃香的喝辣的。”
小镇上一些生意人平时还是和金三角自由军那边有些联系的,别的不说,那只军队平时吃的用的一些东西基本上都是从小镇上买的。但这样的联系,在草药医生“吹过牛”以后,似乎一夜之间就中断了。就连小镇上几个做了暗娼的寡妇也在抱怨,她们在鹰巢山的那几个老相好好久都没来光顾她们的生意了,算算日子,那些大兵们现在已经领了兵饷,往常这个时候,他们早结队来自己的肚皮上报道了,现在怎么连个人影也没有?
“……不是……不是……呃……叫咱们做雇佣军当炮灰吧?”
从第三天起,那些每天巴望着可以享受免费大餐的小镇居民就再也没有前两天的好运了,因为从那一天起,每天,都有一些不知道从哪里钻出来的失魂落魄的男人和散兵游勇跑到金殿,跑到小镇的那颗大榕树下,饿死鬼一样的吃上一顿,然后抹着嘴巴上的油,心满意足地跟着那两个当兵的去到鹰巢山,参加了那里的金殿护卫军……
瑞江还是以前的瑞江,跟一个月前没有多大的变化,与瑞江一江之隔的敢猛的内乱,在这片安静的土地上,看不到半点影子,而龙烈血,却再也不是刚来瑞江时的那个龙烈血了,在鹰巢山,所有人对龙烈血都有一个统一的称呼——司令!
就在大多数人都把那个草药医生的话当作吹牛的时候,越来越多的消息,一个个震得金殿小镇上的那些人反应不过来——
怎么能不够呢!
……
“想!”
占据鹰巢山的那伙人重新打出了旗号,只不过这一次他们打出的旗号不再是什么金三角自由军,而是金殿护卫军,所有住在金殿的人都傻了。
“对!”
第二天的结果和第一天一样,天黑了,那两个当兵地走了,镇上的人家又过了一个节。
“火红的罂栗花呦……
也正是到了征兵的这个时候,那些当初跟着龙烈血从孟固一起逃出来的聪明人才明白那时的龙烈血为什么要带着根岱他们杀一个回马枪。想到龙烈血的心机与手段,所有人,都有一种无法与之为敌的念头,还好,他是我们的老大。龙烈血的绝对权威,在这些人心中,已经深深的扎下了根,难以动摇。
但改变,还是悄悄发生了。
一个当兵地看了看那几个小孩,向他们招了招手,在红烧肉的诱惑下,一个年纪大概约七八岁,胆子稍大一点的孩子犹豫了一下,终于还是走了过去。
在天晴的日子里,金殿的街道远远看去总是笼罩在一片灰蒙蒙的十多米高的尘土里,在下雨的日子里,这里的街道也能让老牛走路都打滑……但这里的人们已经习惯了这一切,习惯了生存,也习惯了伟大,对生活在这里的很多人来说,生活也许一辈子都不会有多大的改变,每年都是那样,看罂栗花开罂栗花落,数春来秋去日升日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