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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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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后传来小凤清脆的声音,带着一丝急切。

    “不用你买,这是大哥送你的!你赶紧准备一个水盆。”

    “啊!好的好的!”

    许大茂头也不回,自顾自的开始将手伸进篓子下面,准备玩一个“大变活鱼”魔术。

    趁着小凤去给木盆打水的功夫,许大茂在自行车的篓子里面取出了两条两斤多的鲤鱼与两条四斤左右的大草鱼。

    一只手抠着两条鱼的鱼嘴,皱祥一溜小跑来到了偏房,见到了正在拿着水瓢从大缸里往木盆中添水的小凤。

    “哗啦啦!”

    许大茂直接将这四条鱼放进了盆中。

    “这么大的鱼,能卖不少钱的吧?”

    “不多,朋友送的,小凤你该吃就吃,尤其是这个翻肚的,到时候先把它给吃了!”

    许大茂指着盆里面一条将白色肚皮翻到上面的大草鱼,对着小凤开着玩笑。

    盆里的那一条肚皮朝天的大草鱼仿佛听懂了许大茂的话。

    “哗啦啦!”

    露出白色肚皮的草鱼尾巴甩了几下,溅起一阵阵水花,将身体翻了过来。

    “咯咯!”小凤见到草鱼翻了过来,捂着嘴巴笑了起来。

    “那我就先走了,下次过来将这禅凳的钱给你。”

    许大茂双手抬起黄花梨满彻的禅凳,走到了自己的自行车旁边,没办法,这东西看着不大,却是很有分量。

    “大哥!”

    作势欲走的时候,被小凤喊住。

    “还有什么事情吗?”

    许大茂抚摸着禅凳上黄花梨那独有的麦穗纹,将禅凳小心翼翼的装好,转头看向了小凤。

    “那个,那个大哥你叫什么名字啊?”

    “我叫许大茂,记好啦。”

    小凤双手扭捏着玩弄着衣角,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

    “许大哥,你说要帮我买衣服的事情……”

    “哎呦!忘得一干净!来来来,小凤咱们进屋,我帮你量一下尺寸。”

    许大茂一拍额头,将自行车扎好,率先走进了屋中,途中顺手将皮卷尺拿在了手中。

    “嗯,好的。”

    小凤低声应了一下,跟随许大茂进入了房间里面。

    “来这边,这里光线明亮一些。”

    许大茂抽出一截大约有半米的皮尺,拿在手中比划着。

    小凤脸颊微红,迈开小碎步走到了许大茂的身边。

    “来,小妹,把手臂抬起来,让大哥给你量一量。”

    许大茂笑着说,手里拿着皮尺,小凤则很是听话的抬起了手臂。

    许大茂用皮尺仔细地量着小凤的肩宽、胸围、腰围和臀围,一边量一边记录着数据。小凤则是静静地站着,脸上带着一丝羞涩的笑容,心里却感到无比忐忑。

    这一点从小凤微微颤抖的小手就能看出来。

    尤其是测量臀围的时候,许大茂的手指有意无意之间触碰到了小凤充满弹性的臀部,小凤的身躯就微微的颤抖了一下,脸上红的更加厉害了。

    这就让许大茂对自己的颜值更加自信了,若是自己是一个生的惨不忍睹的家伙,估计小凤能拿起洗衣棒子在自己脸上给自己整一整容。

    量完了身体的各个部位,许大茂又让小凤转过身去,测量她的身高和背部的长度。小凤依言照做,感到许大茂的手指轻轻地触碰着她的背部,传来一阵阵触电一般的感觉。

    “好了,小妹,数据都测量完了。”许大茂放下皮尺,微笑着说。

    “你的身材很娇小,有一些瘦弱,也算是标准了,买衣服应该很容易,买小一些就是了。”

    “喜欢什么颜色的衣服?我下次过来的时候给你捎过来。”

    “红色的吧,大哥你车上装的东西太多,路上走慢一些。”

    “好的,谢谢小凤妹妹的关心,我走啦。”

    许大茂对着小凤摆了摆手,将自行车推出门外,直接骑了上去。

    回头看着小凤,只见其俏生生的站立在篱笆门旁边,见到许大茂回头看自己,单手高高举起舞动了起来,脸上带着一些不舍的表情。

    许大茂见状也是挥了挥手,之后调转车把拐弯,消失在小凤的视线之中。

    “真tm重!这二八大杠还真是能装,这么多的东西前世一辆小车都装不下,二八大杠后车座配两个边篓居然这么能装!”

    许大茂见四下无人,嘴里吐槽着停下了自行车,之后挥手将分量很重的禅凳与那些体积较大的山货收进了随身空间里面。

    顺带着将放映设备也收了起来,篓子上面再盖上一层防水油布,谁也看不出来里面居然是空的。

    这样骑起来就特别的轻松了,许大茂一遍往回骑车,一边想着怎么将手里的这些山货与古董如何顺利出手。

    毕竟自己的钱也已经所剩不多,以后若是遇到类似这种满彻黄花梨禅凳的宝贝,可就没有那么容易收到手了。

    虽说许大茂可以以欺骗的方式将宝贝弄到手中,毕竟村里面也没有几个识货之人,说不定一条鱼、几张面饼,就可以搞定一件前世价值几十万甚至几百万的宝贝古董。

    但是虽说不知道怎么来到这个世界,许大茂觉得还是遵从本心为好,那些令自身念头不通达的事情最好不要去做。

    否则下一次醒过来,估计正在十八层地狱受刑呢。

    ……

    许大茂思来想去,觉得这个东西还是在京城的鬼市里面出手比较好,到时候自己打扮的严实一些,谁都认不出来自己。

    为什么叫“鬼市”。

    晚清时期,时局动荡,国之危亡,皇帝都保不住,何况臣子们。

    许多清廷遗贵,破落富豪,家道败颓后无以户口,只能靠变卖祖宗留下来 的那点家产苟且维生。

    但总归曾经显赫一时,哪里放得下架子丢得起面子?于是趁着天亮前半明半暗的光线,拿了家中值钱的宝贝或者古董偷偷到街边摆摊贩卖,既躲开了熟人还做成了买卖。

    北京是皇城,当年是官僚世家集中地,此时破败的显贵也不少,久而久之,沿袭成市便有了“鬼市”。

    另一种说法是鬼市开市时间早,天还没亮,又没有电灯,乌漆抹黑的。

    穷人打燃火石,富人提着灯笼,幽幽晃晃如鬼火一般简陋的照明下,人影穿梭行走,飘忽不定。鬼没半只,鬼气先有了。

    再加上很多梁上君子也到此脱手一些见不得光的玩意儿,更有造假者趁乱兜售一些赝品,两者又都是鬼鬼祟祟的,总之是离不开“鬼”字,鬼市由此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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