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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2章 海天村灭门案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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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天高一凡回到警局。

    他想起昨天在商场看到的那个新闻。

    一时好奇,于是进了档案室查阅这起灭门案的卷宗。

    当年拆迁的时候,汪喜梅家由于面积较大,根据当时的拆迁条例,她家可获赔一共是三百余万。

    可刘德成作为拆迁办主任,认为汪喜梅家有多处违章建筑,只同意赔偿汪喜梅一家一百万。

    汪喜梅不同意,拒签合同。

    刘德成就带人上门打算强拆。

    汪喜梅的儿子马辉当时18岁,正是血气方刚的年纪,当即和刘德成发生了严重的冲突。

    据在场的人证明,马辉冲进厨房拿出一把菜刀,指着刘德成说:

    “今天你敢动我家一块砖,我就要你死在这里。”

    刘德成也不敢将事闹大,只得骂骂咧咧的带着人走了。

    马辉火气上头,拿着刀冲出家门,扬言道:

    “我今天晚上就去杀你全家。”

    刘德成回头对他说,

    “那我就带着全家在家里等你,谁不来谁是狗。”

    马辉的回应是:“好,你等着。”

    当晚马辉并未上门。

    刘德成第二日还和一村民说笑:“你看,那个马辉是不是一条狗?”

    三天后的周六晚上,刘德成一家三口被人发现死在了家里。

    高一凡在卷宗里,发现了刘家房屋的平面图。

    刘家是一栋二层小楼。

    正门进去是客厅,客厅左侧的角落,是楼梯通往二楼。

    客厅的右侧是饭厅,饭厅东面是一道门,可到达厨房。

    二楼上,是四间房。

    其中一间是主卧,一间是刘安安的卧室,一间客房,一间杂物间。

    除了刘安安的房间,其他三间房,并没有被人闯入的痕迹。

    高一凡看到此处,不禁皱起眉头。

    刘德成和他老婆庄秋巧死在一楼的饭厅。

    两人是被钝器袭击后,又被菜刀割颈,造成失血性休克而亡。

    其中,庄秋巧的脸部还被砍烂,整个人都辨认不出原样。

    刘德成的女儿刘安安,时年17岁,正读高三。

    她死在二楼自己的卧室。

    但刘安安身上,只有锐器伤,并无钝器伤。

    在她卧室里的书桌和座椅上,都有喷溅的血迹。

    她死在墙角,身旁的地上有一副耳机。

    估计刘安安当时正戴着耳机一边听音乐,一边学习,因此并未听见楼下父母遇害。

    报案人称他当时看到马辉慌慌张张的从刘德成家里跑了出来。

    他觉得有些蹊跷,之前他也听闻马辉扬言要杀刘德成一家,所以进门查看。

    这一看,便发现刘德成和庄秋巧都惨死在家,这才报警。

    警方抵达现场后,提取了现场的物证,在其中发现有属于马辉的脚印。

    在遗留的凶器菜刀上也发现了属于马辉的指纹。

    再结合马辉的作案动机,认定马辉就是杀害刘德成一家的凶手。

    高一凡继续查看,很快又发现了一些疑点。

    警方在之后的调查中得到一个线索。

    当天晚上有人发现,刘德成家门口不远处停了一辆蓝色出租车。

    这车在刘德成家门口停了有好几个小时,不知道是接人还是送人。

    其次,在菜刀上只发现了属于马辉的指纹。

    但在地上却发现了一些不属于马辉的脚印。

    脚印的分布十分凌乱,由此可以推断,在这之前,曾有人在屋里来回走动过。

    此外,刘德成和庄秋巧都是先遭钝器击打头部,再被菜刀砍杀。

    但刘安安是直接被刀砍死的。

    砍伤刘家人的菜刀经人辨认,属于刘家,这是凶手就地取材。

    但是击打受害人头部的钝器,警方在现场却并没有找到,怀疑是凶手自行携带。

    当时有刑警推断行:

    案发时,刘家人正吃饭。

    刘安安先吃完回房间学习。

    刘德成和庄秋巧在饭厅。

    凶者携带钝器,进屋后用钝器袭击了刘德成两夫妻。

    随后因为怕两人还未死透,所以就地取材,进厨房拿了菜刀再将两人砍死。

    随后,凶手上了二楼,用菜刀将正在学习的刘安安也杀死。

    之后,凶手离开,带走了自己携带的凶器,但不知何故没有带走行凶的菜刀。

    三名死者死亡时间是当晚八点左右。

    马辉被人看到从屋里匆匆逃离是晚上八点半的样子。

    据马辉母亲汪喜梅交代,马辉是八点的时候出的门,之前一直在家。

    马辉家到刘德成家路程不算长,但也不短,步行大概需要二十分钟左右。

    如果马辉当晚八点才出门,那么他就没有作案时间,不可能是杀害刘家人的凶手。

    只是汪喜梅作为马辉的母亲,她的证词警方不相信,最后也没有被法庭采纳。

    高一凡合上卷宗。

    此案中,的确有很多不合理的地方。

    首先,在案发现场,存在一个未知者的脚印,且从脚印看来,这个人在刘家逗留的时间不短,并且曾来回走动过。

    其次,刘安安当时读高三,平时都住校,每周只有周六晚回家住一夜,周天下午返校。

    凶手特意选了周六行凶,就是为了要连刘安安一起杀?

    并且,凶手上楼后,直奔刘安安的房间,其它房间碰也没碰过,说明他是知道刘安安住哪间房的。

    但,马辉可能知道这一点吗?

    再次,凶器之一菜刀,是刘家的。

    但凶器上,只有马辉的指纹,这可能吗?

    庄秋巧做菜的时候,不用那把刀?

    还有一点,案发时,一直停在刘家门口的出租车,是怎么回事?

    非常可惜,当时的办案人全部心思都在马辉身上,对这一点并未追查。

    但高一凡却认为,这个线索十分重要。

    出租车上是否有人?

    那人是否看见过什么?

    或者——那人是否做过什么?

    高一凡的脑海中,闪现了一串问题。

    当年,他还未到南都。

    不过,有人在南都。

    或许,可以去问问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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