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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乌台诗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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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始作俑者————沈括

    沈括,字存中,浙江钱塘人,博学善文词,于天文、方志、律历、音乐、医药、卜算,无不通晓,在中国历史上,自汉有张衡后,他是第二个正史有传的科学家。

    虽然是科学史上成就极大的学者,但在那个时代,士非从政,即无其他出路,而他在现实政治里所表现的角色,却是个反复无常的小人。

    这与他才能卓越而早年甚不得意有极大的关系。沈括家贫,迟至三十一岁才中进士,自入仕途,即被冠盖荣华所眩惑,使他热衷利禄,竭力营谋进用。

    熙宁之初,王安石变法,沈括也曾参与过三司条例司的工作。当时,王安石权势正盛,沈括有心依附,竭力拥护新法,安石初亦相当器重他的才能,但是不久就看穿了他的人品。保甲法将行时,神宗有意委任沈括专主其事,而安石对曰:“沈括壬(小)人,不可亲近。”熙宁六年(1073),沈括才开始得意起来,先是入馆阁,为集贤校理,奉诏详定三司令敕,继复被派为两浙路察访使,口衔天宪,出为钦差大臣了。

    陛辞请训时,神宗面论中,有道:“苏轼通判杭州,卿其善遇之。”

    沈括到了杭州,与苏轼交往论旧,非常热络。将去,要求苏轼手录近作诗一通,留为纪念,这也是朋友间的常事,苏轼也不疑有他,就写了送他。

    其实,沈括心里非常嫉妒苏轼,神宗的殿论,对他是一个强烈的刺激,而他又知道安石甚恶苏轼,所以回京后,除了极口赞扬青苗、助役诸法,绝无不便于民之外,随即将苏轼的近诗,逐首加以笺注,附在察访报告里,签贴进呈,告他“词皆讪怼”。 1

    神宗置之不问,但是满朝的人,都已知道有此一事,自然有人告诉苏轼。苏轼认为这种捕风捉影的忌谤之言,英明的皇上不会信他,并不放在心上,倒在写给刘恕的信上,自嘲道:“不忧进了也。”意思是不愁没有人把我的作品进呈御览了。

    这出把戏,经过五六年,一直没事。不料元丰二年,李定、舒亶等人媒孽诬害,所用的手段,就完全是从沈括学的。苏辙为兄下狱所上书中提到:“向者曾经臣僚缴进,陛下置而不问。”指的就是他,所以说,乌台诗狱案的始作俑者,实是沈括。

    王安石二次罢相,举吴充自代。这时候,沈括官已升至掌理全国财政的三司使,他要走新相国的门路,又看出吴充的作风,事事欲与荆公为异,就秘密条陈常平役法不便诸端,献与吴充,吴便袖在衣筒里,密呈神宗。

    事为御史知杂事的蔡确所闻,上疏言:

    新法始行,朝廷恐有未便,故诸路各出察访,以视民愿否。是时,沈括实为两浙路察访使。还,盛言新法可行,百姓悦从,朝廷以其言为可信。今王安石出,吴充为相,乃徇时好恶,诋毁良法。其前后之言,自相背戾如此。

    疏入,神宗甚恶沈括的反复无常,落翰林学士,以本官贬宣州。 2

    所以,乌台诗狱发生时,沈括已不在京师。

    苏轼于元丰二年四月二十日到湖州任,按例,进谢上表。

    ……伏念臣性资顽鄙,名迹堙微。荷先帝之误恩,擢置三馆;蒙陛下之过听,付以两州。非不欲痛自激昂,少酬恩造。而才分所局,有过无功。伏遇皇帝陛下天覆群生,海涵万族。用人不求其备,嘉善而矜不能。知其愚不适时,难以追陪新进;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养小民。而臣顷在钱塘,乐其风土。鱼鸟之性,既自得于江湖;吴越之人,亦安臣之教令。敢不奉法勤职,息讼平刑,上以广朝廷之仁,下以慰父老之望。

    不料这篇表文,也会惹祸。

    二 被台谏围剿

    宋朝的谏官制度,与唐代不同。唐代的谏官,隶于门下省,辖属宰相,所以常为宰相执言,谏诤的对象是皇帝。宋初,为防大臣专擅,产生侵主的权臣,所以定制谏官皆由皇帝亲自选擢,不得由宰相荐举,于是台谏的地位,就超然独立,越出执政之外,同时畀以重权,不但有权纠绳大臣,并且可以随时弹劾执政。

    朝廷更许谏臣“风闻言事”,说错话可以不负言责,这固然是皇帝欲依谏官为耳目口舌,鼓励言论的方法,但使台谏的权势,变成毫无统驭的野马。苏轼从前上皇帝书中,就曾说过:“言及乘舆,则天子改容;事关廊庙,则宰相待罪。”不料今日,竟然身被其祸。

    在这样的制度之下,台谏官的人选,就非常重要,必须个个都是公忠体国之士,否则,如轻付小人以凌驾执政的地位和权力,他如滥用权力,则后果就不堪设想了。

    神宗确然是个勇于有为的英王,后世史家批评他尚义而好名,本来这也不是大缺点,问题出在他只知要维护尊重舆论的立场,而不深察言事官党争的私心和奔竞利禄的私欲。他接受了台谏们的“控”状,还以为不过找苏轼来问个明白而已,并不觉得事情有那么严重,后来才觉察到台谏们是有计划的结伙陷害,而苏轼实陷冤诬,再图救赎,但这场出死入生的文字狱,却已如火如荼地烧了起来。

    以李定为首的这些台谏官,他们之所以要兴起这场诗狱,目的在打击保守派的潜在势力,摧毁他们重登政坛的机会,借以巩固王安石去位后,力量已显薄弱的新政派的既得政权,是非常明白的事情。

    当时的情况是,专政十余年的王安石已经黯然离京,吕惠卿阴谋败露,一时决难再起;帝以吴充为相,不过地位中立;王珪是个乡愿式的老官僚,虽然竭诚拥护新政,依附安石,但其政治上的声望地位,实不足以领导群伦,能力上也不太能够配合急求事功的皇帝。他们虽然接下了荆公所遗的重担,但却显得十分吃力。

    另一方面,天下所瞩目的“真相”,却在洛阳,受苦受难的老百姓所仰望的及时雨,是妇孺皆知的司马光。

    万一有一天,神宗觉得无人能为国家做事,念头一转,真让司马复出的话,以他那种只一不二的脾气,这批由王安石选拔出来的“新进”,连现有的禄位都不保了,还有什么政治前途可言?

    何况王珪侥幸登上相位,急需干部,所以李定等人就攘臂而起,愿为打手。

    但是司马光远居洛阳,闭户著书,绝口不谈国事,没有办法议论他;而王安石公开指责过苏轼是司马光反对新政的幕后智囊人物,更有沈括那道“讥讪朝政”的老药方,可以故技重演,退求其次,杀鸡儆猴。于是,倒霉的苏轼,祸从天降,就做了新旧政争中的“代罪羔羊”。

    他们又以集体围剿的方式,使尚义而好名的神宗无法回护。

    元丰二年(1079)六月二十七日,由权监察御史里行的何正臣首先发难,上札论苏轼到湖州任谢上表中,有“知其愚不适时,难以追陪新进;察其老不生事,或能牧养小民”,指为“愚弄朝廷,妄自尊大”。又说:“一有水旱之灾,盗贼之变,轼必倡言归咎新法,喜动颜色。轼所为讥讽文字,传于人者甚众。今独取镂版而鬻于市者进呈。”

    继起者,亦为监察御史里行的舒亶,进札子说:“臣伏见知湖州苏轼进谢上表,有讥切时事之言。流俗翕然,争相传诵,忠义之士,无不愤惋。”

    这一段冒头,显与何正臣互为呼应,其下正文,则独选可以附会为“谤讪君上”的文字,以激怒神宗,陷苏轼于“大不敬”的杀头之罪,用心非常狠毒,文略曰:

    陛下发钱以本业贫民,则曰“赢得儿童语音好,一年强半在城中”;陛下明法以课试郡吏,则曰“读书万卷不读律,致君尧舜知无术”;陛下兴水利,则曰“东海若知明主意,应教斥卤变桑田”;陛下谨盐禁,则曰“岂是闻韶忘解味,尔来三月食无盐”。其他触物即事,应口所言,无一不以讥讽为主。小则镂版,大则刻石,传布中外,自以为能。其尤甚者,至远引衰汉梁窦专朝之士,杂取小说燕蝠争晨昏之语,旁属大臣,而缘以指斥乘舆,盖可谓大不恭矣。

    伏望付轼有司,论如大不恭,以戒天下之为人臣子者,不胜忠愤恳切之至。

    以上两件,神宗批交中书复议。

    舒亶,字信道,慈溪人,治平二年进士,初为县尉,坐手杀人罪,已被停废多年。张商英为御史,言其才可用,始得改官。 3

    舒亶得张商英的推荐,始从废籍中钻出头来,重入仕途,办了苏轼诗狱案后,他就得意起来,接了张璪知谏院的后任。其时,商英为中书检正,给他写了一封信,并将他的女婿王沩之的课业,送请察看,总不外是私人之间请托的小事。谁知他翻脸无情,立即上章举发,曰:“商英官居宰属,而臣职在言路,事涉干请,不敢隐默,将各件缴进。”商英因此降为馆阁校勘,监江宁酒。

    舒亶之为不折不扣的小人,其为士大夫所不齿,非仅苏轼一案。

    其间,有个国子博士李宜之,初得提举淮东常平,他也来插上一手。无他,一个默默无闻的小官,若能参加一件扳倒名人的大事,足使自己增重。奏状说:

    昨任提举淮东常平,过宿州灵壁镇,有张硕秀才称:苏轼与本家撰《灵壁张氏园亭记》,内称“古之君子,不必仕,不必不仕。必仕则忘其身,必不仕则忘其君”。是教天下之人,必无进之心,以乱取士之法。无尊君之义,亏大忠之节,显涉讥讽,乞赐根勘。

    紧接着是权御史中丞李定的压轴戏,七月二日上札言苏轼有可废之罪四,略曰:

    知湖州苏轼,初无学术,滥得时名,偶中异科,遂叨儒馆,有可废之罪四:轼先腾沮毁之论,陛下稍置之不问,容其改过,轼怙终不悔,其恶已著,此一可废也。古人教而不从,然后诛之,盖吾之所以俟之者尽,然后戮辱随焉,陛下所以俟轼者可谓尽矣,而傲悖之语,日闻中外,此二可废也。轼所为文辞,虽不中理,亦足以鼓动流俗,所谓言伪而辨,当官侮慢,不循陛下之法,操心顽愎,不服陛下之化,所谓行伪而坚,先王之法当诛,此三可废也。轼读史传,岂不知事君有礼,讪上有诛,肆其愤心,公为诋訾,而又应制举,对策即已有厌弊更法之意,陛下修明政事,怨不用己,遂一切毁之以为非是,此四可废也。而尚容于职位,伤教乱俗,莫甚于此。伏望断自天衷,特行典宪,取进止。

    李定这件札子,句句紧扣着苏轼怨望和谤讪的对象都是皇帝陛下,极富挑拨性,神宗当时也不免被激怒了,要勘问一个明白,遂下旨道:“送御史台根勘闻奏。”

    李定,是王安石一手提拔出来的新政派,初欲引为谏官,被中书舍人封还词头,后又被人检举不服生母仇氏之丧,台谏给舍,纷纷论其不孝,司马光诋之为“禽兽不如”。此事原不重大,但竟掀起政海风波,无他,借李定以攻击王安石,他做了党争的箭靶而已。 4

    苏轼与李定初无个人嫌怨,有人以为轼作贺朱寿昌得母诗,有“感君离合我酸心,此事今无古或闻”句,是暗讽李定,今为报复。其实,以当时朝士作诗称美寿昌者之多,岂仅苏轼一人,即此一言,亦非“必欲置之死地”的深仇,而今李定如此狠毒,无他,以苏轼为党争的箭靶,意在司马光而已。

    御史台奉到圣旨后,请求皇上选官参治,诏派“知谏院张璪、御史中丞李定推治以闻”。

    这张璪,原名张琥,与苏轼是进士同年。轼任凤翔签判时,张已先在凤翔为法曹,曾为同事,当他离职时,苏轼还作过一篇《稼说》赠行,与共勖勉。

    谁知这位同年,素性奸邪,往往以危机陷人。这些年来,在京城十分活跃,初奉王安石,旋附吕惠卿,又与舒亶深交,数兴大狱。轼案发生时,他已位居知谏院兼侍御史知杂事,甚得右相王珪的倚重。奉派这个差使,正是他表功的机会,遂与李定联手,杂治狱案,必欲置苏轼于死地了。

    他因王珪的竭力援引,元丰四五年间,就当上了参知政事、中书侍郎,俨然执政矣,其后跟着朝局转变,党章惇,谄蔡确,无往不利。王文诰说:“数人之性不同,而璪能探情变节,左右从顺,各得其欢心。”以这样一个奇才,掌握典宪大权,苏轼的性命,岂不危乎殆哉!

    李定奏请先罢苏轼知湖州的现职,并请差员“追摄”(追捕),神宗批令:“御史台选牒朝臣一员,乘驿马追摄。”又责不管别致疏虞状。罢湖州的朝旨,令差去官赍往。

    于是,就派了太常博士皇甫僎(遵)驰驿赶往湖州,逮捕苏轼到案。

    三 追捕

    苏轼到湖州任,是五月二十日,至七月二十八日,即被御史台所派的吏卒,逮捕解往京师,在任不过两个月又八天。

    七月初七那一天,秋阳杲杲,天朗气清,苏轼趁此大太阳,在家曝晒书画,无意间看到亡友文同送他的那幅双钩着色的“偃竹图”,追念昔游,忽尔人天永隔,不禁悲从中来,废卷而失声痛哭。殊不知这两个月间,京中群小已经编织好一重天罗地网,即将迎头罩来,此日之悲,也许就是一种神秘的心灵感应,灾祸的先谶。

    御史台将要派人赴湖州逮捕苏轼,在京的王诜最先得到这个消息,立刻派一干仆赴南都通知苏辙,苏辙即派人往湖州告知老兄,让他有个准备。不料皇甫僎带了一个儿子,两个台卒,倍道疾驰,其行如飞,追赶不及。幸而到润州时,他的儿子病了,求医诊治,耽搁了半天,苏辙派的人才能比他先到一步。但只为此,王诜在本案中落了一个“泄漏密命”的罪名,成了仅次于苏轼的第二号人犯,他若不是驸马,恐亦难免牢狱之灾了。

    七月二十八日,皇甫僎带了两个台卒,突然闯进州衙来了。是日,苏轼先已在告(假),通判祖无颇权代州事。皇甫僎径入州厅,穿着靴袍,秉笏立于庭下,两个台卒左右夹侍,白衣青巾,顾盼狞恶。全衙人心惶恐,以为将有不测的大祸,立刻就要爆发。

    苏轼是个书生,从未见过这等阵仗,惶恐不敢出见,与祖无颇商量,该怎么办。无颇说:“事已至此,无可奈何,须出见之。”

    苏轼问:“该当穿什么衣服出见?”自以为既已得罪,不可再穿朝服。无颇说:“现在还未知是什么罪名,当然仍穿官服出见。”

    于是,苏轼也穿了靴袍,秉笏与皇甫僎对立庭下,祖无颇及职官都戴小帻,列于苏轼身后。

    看到这两个台卒的衣服里面,有物隆起,像是藏有匕首,皇甫僎又装模作样,许久,都不开口说话,人心更加疑惧,逼得苏轼只好开口问道:

    “轼自来惹恼朝廷甚多,今日必是赐死。死固不辞,乞归与家人诀别。”

    至此,皇甫僎才说:“不至如此。”

    无颇走上一步,揖道:“太博必有被受文字(指逮捕状)?”

    皇甫僎问:“你是什么人?”

    “无颇是权州。”

    皇甫乃命台卒从怀中取出,原来只是“台牒”,交给了祖无颇。

    打开台牒来看,不过是寻常的追摄行遣而已,只是皇甫僎故意那样威吓他们。

    随即催促苏轼速行,两个台卒走过来,将苏轼扎了绳子,即时出门。 5

    一说:“吏部差朝士皇甫朝光(疑是僎字)管押,东坡方视事,数吏直入厅事,捽其袂曰:‘御史中丞召。’东坡错愕而起,即步出郡署门,家人号泣出随之,郡人为涕泣。” 6

    不论哪一说对,祖无颇所目击的,是“顷刻之间,拉一太守,如驱犬鸡”。

    王夫人得讯,急忙追赶出来,家人号泣相随,苏轼无话可说,突然想起前在洛阳,听李简夫讲过一个故事:

    从前真宗东封还都,沿途访寻天下隐士,知有杞人杨朴,就请他来朝相见。上问曰:“卿临行,有人赠诗否?”朴对曰:“只有臣妻一首:且休落拓贪杯酒,更莫猖狂爱咏诗。今日捉将官里去,这回断送老头皮。”

    皇上大笑,放他还山。

    这故事,王夫人是听说过的,所以轼就顾谓老妻道:“你独不能如杨处士妻,作一诗送我吗?”

    王夫人凄然失笑,苏轼就此快步出门,只有长子苏迈一人,徒步相随。 7

    这时候,州衙内外,都被皇甫僎所故意营造的恐怖气氛所笼罩,权州事祖无颇都畏避一边,不敢相送,亲戚朋友都惊吓得倏时星散,只有王适、王遹两兄弟不去,一直送出郊外,劝慰苏轼道:“死生祸福,天也。公其如天何!”

    他们回去后,就帮忙苏家整顿行李,将苏轼一家二十余口,送往南都苏辙家寄寓。

    同僚中,只有掌书记(相当于现在的秘书主任)陈师锡,赶来饯别,并且帮忙安辑苏轼的家眷。师锡字伯修,建安人,少游太学,颇有文名。元祐朝,苏轼三上章荐其学术、德行、文章。李之仪论其为人曰:“特表见于东坡老人赴狱之际,天下识与不识,已想见其人。”即指此日之事。

    皇甫僎奉命追取苏轼,曾以安全理由,请于途中每夜所至之处,将人犯送往当地官署寄监,竟如押解江洋大盗一样。此议,神宗不许,以为只是根究吟诗的事情,不消如此。 8

    苏轼被置舟中,船行至太湖鲈乡亭下,停舟修舵。这一晚,风涛倾倒,月明如昼,苏轼独自沉思,如此仓卒间被拉而去,祸不可测,将来发下审理,一定会连累很多亲朋好友,不如现在闭上眼睛,纵身入水,顷刻之间,可以一了百了。心里这样暗自打算,但是前后左右,吏卒监守严密,苦无脱身机会。至扬子江边,苏轼趁渡江上落的机会,便欲投江自杀,但是仍被监守的吏卒拉住,从此将这钦犯,看守得更紧,苏轼求死亦已不能。

    鲜于侁,时为扬州太守,苏轼这件案子发生时,就有人劝他将与苏轼往来文字,即速烧掉,以免后患,子骏说:“欺君负友,吾不忍为。”八月初,苏轼解至扬州,侁独求见一面,但为台吏所拒,惘惘而归。

    由天长过平山堂下,隔墙见友人杜介家纸窗竹屋,清静萧散,自己则已成了罪犯,真有天上地下之别,不禁生出无限的羡慕。后在黄州,《与杜几先》云:

    八月初,就逮过扬,路由天长,过平山堂下,隔墙见君家纸窗竹屋依然。想见君黄冠草履于药墟棋局间,而鄙夫方在缧绁,未知死生。慨然羡慕,何止霄汉。

    行至宿州,得御史台的命令,要所在州郡,搜索苏家。其时他家眷口,已在赴南都的船上,州郡官望风承旨,居然派遣大批吏卒坐船追赶,中途将王夫人等的船只拦截之后,团团围住,细细搜索。苏轼于黄州《上文潞公书》中说:

    轼始就逮赴狱,有一子稍长,徒步相随,其余守舍皆妇女幼稚。至宿州,御史符下,就家取文书,州郡望风,遣吏发卒,围船搜取,老幼几怖死。既去,妇女皆恚骂曰:“是好著书,书成何所得,而怖我如此!”悉取烧之。比事定,重复寻理,十亡其七八矣。

    元丰二年(1079)八月十八日,始入台狱。

    四 勘问

    苏轼在御史台狱,被关在“知杂南庑”一个独居的囚房里。这囚房,非常狭窄而且阴暗,据他自己记述(《晓至巴河口迎子由》诗),住在里面,一举手,一投足,就会碰上阴湿粗硬的墙壁,仰起头来,屋顶上开的一个天窗,还不到一片席子大,整个囚房,就像一口百尺深井。这个名满天下的诗人,就蜷缩在这个不见天日的井底,死生莫卜,“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等待别人宰割。

    要人坐罪,需有证据,要兴大狱,需先掌握丰富的资料,所以御史台人,在这方面,做了甚多努力。何正臣随状缴进了坊间出售的木版印本,舒亶所缴进的是“印行四册”,另又检会送到题名“元丰续添苏子瞻学士钱塘集全册”,这三种都是市上的通行刊本。其余,散落在有关人士手上,尚未刊印的,一定还有很多,不能遗漏,所以御史台复行文州郡,收取境内苏轼所遗诗文,如诗集自注说:“仆顷以诗得罪,有司移(文)杭取境内所留诗,杭州供数百首,谓之诗帐。”即是一例。

    如此大力搜索,然后一条一条取来勘问,堂下的罪人,自然有避讳的,也有遗忘的,就三番四覆地寻根究底,逼得你非承认他们的曲解,否则就没个完结。

    苏轼八月十八入狱,二十日开始问案,苏轼初供:“除《山村五绝》外,其余文字,并无干涉时事。”

    勘状指责他“虚称别无讥讽嘲咏诗赋”。于是御史台就移文有关地方的政府机构,向各关系人问证。在如此严厉的情况下,还有何人敢于隐讳,即使片言只纸,也都一一缴纳。兹就勘状中所说的,举二事为例。

    关于王诜部分,据说苏轼曾将“开运盐河诗”寄与王诜,起初隐讳不答,于是他们就委任其他人员向王诜问证,王诜不敢隐瞒,就将此诗缴出,为此一诗,苏轼于九月二十三至二十七日间,被足足问了五天,“方具实招”。

    如寄黄庭坚诗、书信及祭文同文,问官根据目录查询,认为苏轼口供,“其间有隐讳未尽”,就行文北京留守司向黄庭坚取问、根验,弄到苏轼手书原件,当堂叫苏轼自认,然后轼方“尽行供认”。诗中苏轼自比为道旁苦李,以无用自全。祭文中“道之难行,哀我无徒。岂无友朋,逝莫告予”。都被勘证是谤讪朝政的证据。

    苏轼在杭州时,八月十五观钱塘潮,在安济亭上题有一诗:“吴儿生长狎涛渊,冒利轻生不自怜。东海若知明主意,应教斥卤变桑田。”他们取到了,苏轼在台供称是说盐法为害,而他们则判认为讥讽皇上好兴水利,而事不可成。唯有指他“谤讪君上”,才能将他陷入“大逆不道”的死罪中去。状称“逐次隐讳不说情实”,足足问了两天,“再勘方招”。

    勘查“司马光独乐园”诗,指苏轼前供,“不合虚称无有讥讽,再勘方招”。而御史老爷认定:四海苍生希望司马执政、陶冶天下,即是讥讽现在执政者,不得其人;又说司马光反对新法,与苏轼意思相合,所以他说新法不便,朝廷终当起用司马,希望不要如此喑哑不言,要如以前一样起来攻击。这段解释,煞费苦心,充满强烈的挑拨性,不但要使苏轼坐罪,且欲激怒皇上和宰辅,把司马光也拉扯出来。

    如“送范镇往西京”诗“小人真暗事,闲退岂公难”,说苏轼意在讽刺今时小人,以小才而享大位,暗于事理,以进为荣,以退为辱。又说“言深听者寒”是赞扬范镇昔日反对新法的激烈言论,使听者恐惧,蓄意鼓励反动,这也是想把范镇一起拉出来的一个伏笔。

    像这样一条一条的勘问笔录,都辑录在南宋人编印的《乌台诗案》一书中,其第一部分举名条录者,有王诜、王巩、李清臣、章传、周邠、苏辙六人,共六项,其余杂举三十余条,多不胜举,详见《施注苏诗》每诗的注中。

    以苏轼写作的丰富,像这样一字一句、追根究底地勘问,为日不足,继以夜审,只差当时还没有的探照灯外,简直就是“疲劳审问”,任你铜筋铁骨,到头来只有一概招认,苏轼能不精神崩溃,还幸是天赋独厚!

    而且,这批忠贞无比的台官们,技不止此,你若不认,他们还要大声辱骂,甚至扑打,用来逼供。这是苏颂传说下来的。其时,苏子容为开封府尹,治陈世儒狱,言官们诬为宽纵,是年秋,亦自濠州逮赴台狱,尝自赋诗十四篇,诗前有序曰:

    子瞻先已被系,予昼居三院东阁,而子瞻在知杂南庑,才隔一垣。

    所以声息尽闻,整夜听到隔墙拷问逼供的吵闹,诗曰:“遥怜北户吴兴(湖州)守,诟辱通宵不忍闻。” 9

    硬的不肯就范,还有软的“诱供”,同时人的孙升传说:

    子瞻得罪时,有朝士卖一诗策,内有使墨君事者,遂下狱。李定、何正臣劾其事,以指斥论,谓苏曰:“学士素有名节,何不与他招了。”轼曰:“轼为人臣,不敢萌此心,却未知何人造此意。” 10

    在此酷虐的勘问阶段,李定是奉诏的主审之一,以为像苏轼这样的人物,今也落入我手,不禁气焰万丈,飞扬跋扈起来,盈廷朝士,都不敢问及此案,也没有人敢和他说话。李奉世告诉王巩道:有一天,李定在崇政殿的殿门外,大伙儿一起等候早朝,李定忽然跟同列的官员道:“苏轼确是奇才!”

    别人不知其意何在,不敢搭腔,他自言自语道:“一二十年前所作诗文,引经援史,随问随答,无一字差错,此非奇才而何?” 11

    语毕,他独自叹息久之,空气非常凝重,众皆默不作声。

    五 审理

    御史台根勘所就其两个月间酷烈的勘问后,作成“勘状”,性质类似现在司法检察机关的起诉书。首先记录苏轼的五代和仕历,历官的举主。再记述苏轼任凤翔签判日,为中元节不过知府厅,罚铜八斤;任杭州通判日,不举驳王文敏盗官钱,官员公按,罚铜八斤等两次过失记录外,别无前科。

    宋制,一般罪犯,只问三代,而苏轼一进台狱,首即讯问五代,并问有无誓书铁券 12 ,只有死囚才如此问法,他们显然是故意恐吓。被捕前,皇甫僎的态度也是如此,可见是有计划这样做的。

    论苏轼的犯罪动机与目的,则曰:“登科后,入馆多年,未甚进擢,兼朝廷用人,多是少年,所见与轼不同,以此撰作诗赋文字讥讽,意图众人传看,以轼所言为当。”(《乌台诗案》)换句现代话来说,则是替他安上了一个“写作并传播反国谋叛的语言文字”的罪名,其责不轻。

    其次,列举与苏轼相识的张方平、王诜、司马光、范镇等二十四人,认为“其人等与轼意相同,是与朝廷新法时事不合,及多是朝廷不甚进用之人,轼所以将讥讽文字寄与”。而这些人收受苏轼的讥讽文字,又不申缴有司官署,也该一并问罪。

    最有趣的是状内详细叙述王诜与苏轼往来的事实,如王诜累次送酒食茶果与苏轼,又送弓一张、箭十支、包指十个,苏轼托王诜令人裱背画幅三十六轴,没有付钱;苏轼赴杭州通判任,王诜送他茶、药、纸、笔、墨、砚、鲨鱼皮、紫茸毡、翠藤簟等;如赴徐州任时,送他羊羔儿酒四瓶、乳糖狮子四枚、龙脑面花象板、裙带系头子、锦缎之类,都一一详列如清账,都是罪状。苏轼为嫁甥女,向王诜借钱二百贯,后又续借一百贯,自后未曾归还;又苏轼代相知僧人,托王诜代求师号、紫衣、祠部度牒等,也全列入罪状之内。

    其实,他们预定王诜为仅次于苏轼的第二号打击目标,只因没有可以罗织的材料,就堆砌了一车废话,说明一点:与苏轼交往亲密,即是“罪行”。

    如勘状引王巩言:“真宗时,朝里尊礼杨大年,时人称之。今王诜尊礼子瞻,亦同大年。”这也是苏轼遭人嫉视的原因之一。

    王诜从前因赵世居谋叛案被牵涉案内,也曾登殿应讯,问完话,他向神宗抱怨道:“今后不敢与人往还了。”皇上论曰:“如温良之士大夫,往还亦自无害。”

    苏轼后来听说,曾取笑王诜道:“次第自家是不温良的也。”原来他又误交了不温良的苏轼。

    与王巩关涉的,乌台诗案只能举出王巩至徐州访苏时,带来张方平诗稿一卷,封面题作《乐全堂杂咏》,苏轼题诗卷末被指为以荒林废沼比朝廷新法,致有人物衰谢,风俗虚浮之叹,皆是胡牵乱扯。本来亦不关巩事,但后来处分,王巩得罪独重,远贬广南,盖因他们原想打击张方平,而方平三朝元老,敢做敢说,不是一个好惹的人,所以就将他的女婿王巩,做了代罪的羔羊。北宋政事的混乱与腐败,至熙丰之世,处处暴露无遗。

    李清臣奉差编修国史,苏轼赋诗赠行,有“付君此事宁论晋,载我当时旧过秦”,谓苏轼于仁宗时,曾进史论二十五首,指他妄以贾谊自比,意欲清臣于史中著载其事。

    与苏辙诗,举“至今天下事,去莫如子猛”,称其辞卸制置条例司职务之勇决;又“眼看时事力难胜,贪恋君恩退未能”,说自己才力不胜,也都是“谤讪”或“讥讽”。

    赠孙觉诗“若对青山谈世事,直须举白便浮君”,指苏轼叫人莫谈国事,亦成罪状,竟是“没有不说话的自由”,诛心曲解,何所不至。

    他如与章传、刘述、周邠、刘攽、李常、僧道潜(参寥)、陈襄、刘恕、曾巩诸人唱和之作,送钱藻、蔡冠卿,扬州赠刘挚、孙洙诗,为僧居则作《大悲阁记》,为王巩作《三槐堂记》,为王安上作《公堂记》,作《灵壁张氏园记》《后杞菊赋》等,说苏轼俱已招认,“有此罪愆,甘服朝典”,云云。

    苏轼在狱中,日被群小肆意虐侮,又遭那么残酷的勘问,自问决不能堪。一说,他曾将常服的青金丹,埋藏土内,以备有一天必须死时,则一次服下,足可自杀。

    有一狱卒,叫梁成,极富仁心,苏轼日常生活,他都非常帮忙。苏轼有寝前洗脚的习惯,梁成每天夜里都为苏轼烧壶热水。苏轼看他诚恳,托他道:“轼必死,有老弟在外,我写成两诗,托你送给他,以当诀别。”梁成安慰他道:“学士必不致如此。”轼说:“假使我万一获免,则无所恨。如其不免,而此诗不能送到,则死不瞑目矣。”

    梁成就慨然接了下来。 13

    那两首诗,冠以长题曰:“予以事系御史台狱,狱吏稍见侵,自度不能堪,死狱中,不得一别子由,故作二诗,授狱卒梁成,以遗子由。”二首:

    圣主如天万物春,小臣愚暗自亡身。

    百年未满先偿债,十口无归更累人。

    是处青山可埋骨,他时夜雨独伤神。

    与君世世为兄弟,又结来生未了因。

    柏台霜气夜凄凄,风动琅珰月向低。

    梦绕云山心似鹿,魂飞汤火命如鸡。

    眼中犀角真吾子,身后牛衣愧老妻。

    百岁神游定何处,桐乡知葬浙江西。

    苏轼入狱后,杭州父老感念这个好官,为作解厄道场,祈祷神灵保佑他平安无事。苏轼深受感动,自以为生不能再至杭州,希望死后能够葬在西湖山上。

    梁成将此二诗,秘藏枕内,到苏轼出狱时,送还说:“还学士此诗。”苏轼抱头伏案,自不忍读。

    苏轼在台狱,受尽折磨,熬过两个月,总算勘问审理完毕,御史台于十月上旬,撰成勘状,奏请皇帝批示。

    六 论救

    苏轼被逮赴狱,苏辙即上书皇帝,乞纳在身官以赎兄罪,通篇文字,非常谨慎,但情实融会,很能使人感动,真是《栾城集》中上乘之作。其大要曰:

    ……臣窃思念,轼居家在官,无大过恶。惟是赋性愚直,好谈古今得失,前后上章论事,其言不一。陛下圣德广大,不加谴责。轼狂狷寡虑,窃恃天地包含之恩,不自抑畏。顷年通判杭州及知密州日,每遇物托兴,作为歌诗,语或轻发,向者曾经臣僚缴进,陛下置而不问。轼感荷恩贷,自此深自悔咎,不敢复有所为,但其旧诗,已自传播,不可救止。

    轼之将就逮也,使谓臣曰:轼早衰多病,必死于牢狱,死固分也。然所恨者,少抱有为之志,而遇不世出之主,虽龃龉于当年,终欲效尺寸于晚节。今遇此祸,虽欲改过自新,洗心以事明主,其道无由。况立朝最孤,左右亲近,必无为言者。惟兄弟之亲,试求哀于陛下而已。

    臣不胜手足之情,欲乞纳在身官,以赎兄轼,但得免下狱死,为幸。

    在京的朋友,以吏部侍郎致仕的范镇,得讯最早,御史台也知道他和苏轼之间关系非常亲密,以为必可从他那里得到许多资料,首先向他索取往来文字。来势汹汹,急如星火,景仁不顾一切,上书皇帝论救,他家子弟怕这老人会被连累,竭力劝止,他都不肯,可惜书稿没有留传。

    以太子少师致仕的张方平,于苏轼被解送过南都后,也立即上疏皇帝,虽“僭越上言,自甘鼎钺”,也要老不忘国,论救苏轼,其辞略曰:

    ……早尝识其为人,起自远方孤生,遭遇圣明之世。然其文学,实天下之奇才。向举制策高等,而犹碌碌无以异于流辈。陛下振拔,特加眷奖,由是材誉益著。轼自谓见知明主,亦慨然有报上之心。但其性资疏率,缺于审重,出位多言,以速尤悔。顷年以来,闻轼屡有封章,特为陛下优容,四方闻之,莫不感叹圣明宽大之德。而尤轼狂易轻发之性,今其得罪,必缘故态。但陛下于天下生灵,如天覆地载,无不化育,于一苏轼,岂所好恶。……

    今轼但以文辞为罪,非大过恶,臣恐付之狴牢,罪有不测。惟陛下圣度,免其禁系,以全始终之赐。虽重加谴谪,敢不甘心。……

    方平撰写此疏,原欲附在京递的公文中一并进呈,而府官不敢承受,就叫他的儿子张恕亲赴京城向登闻鼓院投进。不料这位相公,愚而且懦,到得鼓院门前,徘徊瞻顾,畏缩不前,终于未曾呈进。后来,马永卿传其事曰:

    子弟固欲其佳,然不佳者亦未必无用处。元丰二年东坡下御史狱,天下之士痛之,环视而不敢救。张安道在南京,愤然上疏,欲附南京递,府官不敢受,乃遣其子恕持至登闻鼓院投进。恕素愚懦,徘徊不敢投。东坡出狱,见其副本,因吐舌色动久之。问其故,东坡不答。后子由亦见之云:宜吾兄之吐舌也,此事正得张恕力。或问其故,子由曰:独不见郑崇之救盖宽饶乎?其疏有云:上无许史之属,下无金张之托,此语正是激宣帝怒耳,且宽饶正以犯许史辈有此祸,今乃再讦之,是益其怒也。且东坡何罪,独以名太高,与朝廷争胜耳。今安道之疏乃云:其文学实天下之奇才也,独不激人主之怒乎?但一时急欲救之,故为此言耳。

    仆(永卿)曰:然则,是时救东坡,宜为何说?先生(安世)曰:但言本朝未尝杀士大夫,今乃开端,则是杀士大夫自陛下始。神宗好名而畏义,疑可以止之。 14

    当时的情势是言官代表舆论,媒孽于下,皇上要做个尊重舆论的明主,不敢置之不理,只好诏令勘问。案狱既兴,就险不可测,凡与苏轼平日交好的朋友,个个都怀着“株连入案”的恐惧。除了退休的范镇、张方平外,谁还敢出头讲话?但是,公道自在人心,士大夫中到底还有“仗义执言”的少数,当朝的左相吴充,即是其一。

    据传,有一天,吴充问皇上说:“魏武帝何如人?”

    皇上曰:“何足道。”

    “陛下动以尧舜为法,薄魏武,固其宜也。然魏武猜忌如此,犹能容祢衡,陛下以尧舜为法,而不能容一苏轼,何也?”

    神宗惊曰:“朕无他意,止欲召他对狱,考核是非而已,行将放出也。” 15

    吴充这番话,说得非常有技巧。名士,代表一个国家知识文化的巅峰,倘如皇帝连一个高级知识分子的放言高论也不能容忍,竟至滥使政治权力而杀士的话,则后世的批评将是如何,不言可喻。这顶帽子比“尊重舆论”还要大,难怪神宗要大吃一惊了。

    王安石的几个弟弟,都是很有学问的。安礼,字和甫,为人非常豪爽,也稍有点玩世不恭,从来不怕什么。苏轼祸作时,他为值舍人院同修起居注官,日与皇上接近,李定就怕他说话,先曾警告他道:“苏轼那么锐利地讥议新法,反对的是你家大哥,你可别说话。”安礼根本不理睬他,一日,对神宗非常率直地进谏道:

    “自古大度之君,不以言语罪人。苏轼以才自奋,以为爵禄可以立取,但自来碌碌如此,心里不免觖望。今一旦致于理,恐后世谓陛下不能容才。”

    帝曰:“朕本来不欲深谴,将为卿赦之。但去,勿泄漏此言,轼方贾怨于众,恐言官们要为此加害于你。” 16

    此外,苏轼的最大救星,是神宗的祖母————光献太皇太后曹氏。

    苏轼陷狱之初,太皇太后已在病中,接连几日,看到皇上神色颇不愉快的样子,便问:“官家何事数日不怿?”

    “更张数事,皆未能就绪。有苏轼者辄加谤讪,甚至形于文字。”

    “莫非就是轼、辙兄弟?吾尝记仁宗皇帝当年策试完毕后,回到宫来,喜道:朕今日为子孙得太平宰相二人,虽我老矣,已不及用,朕将留遗后人。” 17

    太皇太后问这二人现在何处,皇上对以苏轼现方系狱,曹太后说:“以作诗系狱,得非受了小人中伤。攈至于诗,其过甚微,吾已病矣,不可再有冤滥,致伤中和。”说着,这病中的老太太流下泪来。

    神宗天性纯孝,事两宫,晨昏定省,必恭必谨。听了太皇太后的话,心中一震,一边恭答道:“谨受教。”一边也流下泪来。

    十月间,太皇太后的病势已很沉重,神宗要大赦天下为太皇太后求寿,太后说:“不须赦天下凶恶,但放了苏轼就够了。” 18

    十月十五日,皇上以太皇太后“服药”,降诏:“死罪囚流以下,一律开释。”

    在狱中的苏轼听得这个消息,恍如黑室中透进一线曙光,作诗曰:“汉宫自种三生福,楚客还招九死魂。”但是,即使真能生出狱门,“纵有锄犁及田亩,已无面目见丘园”,仍是不知如何是好。

    十月二十日,太皇太后光献曹氏崩逝,苏轼以罪人不许服丧,“欲哭则不敢,欲泣则不可”,故作挽词两首,其第二章自维身世,非常沉痛。如曰:

    未报山陵国士知,绕林松柏已猗猗。

    一声恸哭犹无所,万世酬恩更有时。

    梦里天衢隘云仗,人间雨泪变彤帷。

    关雎卷耳平生事,白首累臣正坐诗。

    勘问已毕,苏轼在狱中,日对四壁枯坐,偶得望见铁窗外杂植的榆树、槐树和竹、柏,默默苦吟,以遣时日。咏榆曰:“谁言霜雪苦,生意殊未足。坐待春风至,飞英覆空屋。”咏竹曰:“萧然风雪意,百折不可辱。风霁竹已回,猗猗散青玉。”诗中对于身受的冤酷,毫无怨怒之意,认为只要立身坚强正直,任何摧残打击,都会过去,他是那么坚忍不拔地坐待春风之至。唯有高槐树上哀鸣的寒鸦,不免给他带来惊心的凄楚,咏槐诗曰:“栖鸦寒不去,哀叫饥啄雪。破巢带空枝,疏影挂残月。岂无两翅羽,伴我此愁绝。”

    牢狱,固然有生命被强制停滞的悲哀,但是贫穷本身却是更大的罪恶,破巢之下,一家老幼的饥寒,茫茫来日,不堪设想。夜间,听着树上的饥鸦,声声聒噪,心寒的苏轼,不禁毛骨悚然起来。

    七 定谳

    御史台勘状奏上后,十月十五日奉御批:“见勘治苏轼公事,应内外文武官曾与苏轼交往,以文字讥讪政事者,该取会问验看若干人,闻奏。”

    但是,在此同一日,因太皇太后患病,肆赦天下的诏令也发表了,假如不问死罪,苏轼至少已无生命之忧,大家松了一口气。而中书省复奏:该案内收受苏轼有讥讽文字,不申缴入司者,计有王巩等二十九人;承受无讥讽文字者,计有章传、苏舜举等四十七人。

    十一月三十日结案,御史台具状申奏,神宗派遣发运三司度支副使陈睦赴狱录问。

    杭州有王复秀才,世代业医,家在候潮门外,大门前有两棵桧木,枝叶繁茂,数百年的古树,苏轼在杭时,为王复赋此诗。群小于勘状外后又搜获得此,先于台狱里,问过苏轼:“蛰龙有无讥讽?”

    轼回答得非常巧妙:“王安石诗:天下苍生待霖雨,不知龙向此中蟠。此龙是也。”

    狱吏就不敢往下再问。 19

    这时候,李定、舒亶辈功败垂成,非常着急,只有再想办法激怒神宗,要把他搞到大逆不道的死罪,就不入赦免之列。于是就想用双桧诗这条新证据,由右相王珪(禹玉)于进见皇上时,忽言:“苏轼于陛下确有不臣之意。”

    神宗改容道:“卿何以知之?”

    王珪就举出轼作双桧诗内,有“根到九泉无曲处,此心惟有蛰龙知”句为证,对曰:“陛下飞龙在天,轼以为不知己,而求知于地下之蛰龙,非不臣而何?”

    神宗道:“诗人之词,安可如此论。彼自咏桧,何预朕事。”

    章惇在旁,接口疏解道:“龙者,非独人君,人臣俱可以言龙也。”

    神宗也说:“自古称龙者多矣,如荀氏八龙,孔明卧龙,岂人君也。”

    王珪语塞,退朝后,章惇诘问王珪道:“相公乃欲覆人家族吗?”

    珪曰:“这是舒亶说的。”

    章惇气愤得大嚷道:“舒亶的口水也可以吃的吗!” 20

    即此之故,苏轼非常感激章惇,后在黄州致章子厚书,有曰:“一旦有患难,无复相哀者,子厚平居遗我药石。及困急,又有以救恤之,真与世俗异矣。”即是指此。

    王珪,字禹玉,四川华阳人,一向盘踞在翰林院里,受知于英宗,掌内外制者十五年,为诗文好用金玉锦绣字样,时人讥之为“至宝丹” 21 ,而他自以为文章独步天下,不料后起的苏轼,文名掩盖了他的光彩,非常嫉视,一定不能让他出头。

    政治上,他只是一个庸俗的官僚,只要高官厚禄。王安石势盛时,他就竭力逢迎他,传说有这样一个笑话:

    一日,珪与安石同侍朝,有一只大虱子从安石的襦头上,爬到须上去了,皇上看到,笑了一笑,安石并不知道。

    退朝后,王珪指以告安石,安石命侍从来捉它,珪说:“不可轻去,辄献一言,以颂虱之功。”

    “如何?”安石问,珪应声曰:“屡游相须,曾经御览。” 22

    现在,安石退休了,他所推荐自代的吴充却事事要与他为异,所以依附王安石的这一辈丧家之犬,就群归王相国之门,他也利用他们,增进自己的政治地位,原是非常自然的情势。

    诏派陈睦复审,录问无异,罪名是以文字谤讪朝政及中外臣僚,该处徒刑二年,案在大赦期中,应蒙恩赦。

    这个结论,使李定、舒亶等大为着慌,于是李定再进言道:

    轼起于草野,垢贱之余,朝廷待以郎官、馆职,不为不厚。所宜忠信正直,思所以报上之恩。而乃怨未显用,肆意纵言,讥讽时政。自熙宁以来,陛下所造法度,悉以为非。古之议令者,犹有死而无赦。况轼所著文字,讪上惑众,岂徒议令之比?轼之奸慝,今已具服,不屏之远方则乱俗,再使之从政则坏法。乞特行废绝,以释天下之惑。

    御史舒亶则已迹近疯狂,不但认为牵连入案的王诜、王巩都罪不容诛,甚至因收受讥讽文字,不申入司的张方平、司马光、范镇等也都该杀头,其言曰:

    驸马都尉王诜,收受轼讥讽朝政文字及遗轼钱物,并与王巩往还,漏泄禁中语。窃以轼之怨望,诋讪君父,盖虽行路,犹所讳闻。而诜恬闻轼言,不以上报,既乃阴通货赂,密与燕游。至若巩者,向连逆党,已坐废停(定国曾被牵入赵世居谋叛案,被追两官勒停)。诜于此时,同罣论议,而不自省惧,尚相关通。按诜受国厚恩,列在近戚,而朋比匪人,志趣如此,原情议罪,实不容诛,乞不以赦论。

    又言:

    收受轼讥讽朝政文字人,除王诜、王巩、李清臣外,张方平而下凡二十二人,如盛侨、周邠辈,固无足论。乃若方平、司马光、范镇、钱藻、陈襄、曾巩、孙觉、李常、刘攽、刘挚等,盖皆略能诵说先王之言,辱在公卿士大夫之列,而陛下所当以君臣之义望之者,所怀如此,顾可置而不诛乎?

    神宗不失为一个颇有理性的人主,对于舒亶这番狂言,极抱反感,置之不理。不过,他自来听多了毁谤苏轼的话,心中不能无疑,但他相信凡人做了错事,心里总有愧疚,不免恐惧,这种内心的罪恶感,亦必将有焦躁不安、言行失常的形迹流露于外,若能一切坦然,即是问心无愧之人。他又想,一个喜欢谤讪他人的人,身陷狱中,必多怨言,所以到了这件案狱必须决定处分时,神宗就秘密派遣一个小黄门去狱中察看苏轼的动静。

    这件事太戏剧化了,不容易使人相信,但《春渚纪闻》的作者何薳是根据他的父亲何去非亲耳闻于苏轼的记述,而去非又是宋代杰出的兵学家,是苏轼谈兵的好朋友,去非撰《备论》一书,也由苏轼具状进呈朝廷,这父子二人都不是编造故事的人,似乎可以信有其事。

    据何去非说,元祐中苏轼出知杭州,邀去非与刘景文(景文也是武官)同游西湖,亲聆苏轼对景文道:“某今日余生,皆裕陵(神宗)之赐。”景文问其故,轼续言道:“某被逮系御史狱,审理毕,案已奏上。这一晚上,夜鼓打后,某方就寝,忽见一人排闼而入,投箧于地,就席地枕箧而卧,到了四更时分,某熟睡中,被人摇醒,他连声道:‘贺喜学士,贺喜学士!’我转侧间,问是怎么,他说:‘安心熟寝就好。’此人即匆匆挈箧而出。后来我才知道,狱案结奏后,舒亶这帮人还在皇上面前竭力攻讦,非欲置之死地不可,而皇上却并无深罪之意,秘密派遣一个小黄门来,察看某起居情状,适某熟睡,鼻息如雷,他就以所见驰报皇上,皇上顾谓左右道:‘朕知苏轼胸中无事者。’” 23

    于是,神宗就自禁中特遣冯宗道赴御史台覆按本案,归报后,即行定谳。所为处分是:

    一、苏轼责授检校尚书、水部员外郎充黄州团练副使,本州安置,不得签书公事。令御史台差人转押前去。

    二、绛州团练使、驸马都尉王诜,追两官,勒停(勒令停职)。

    三、著作佐郎、签书应天府判官苏辙,监筠州盐酒税务。

    四、正字王巩监宾州盐酒务,令开封府差人押出京城,督促赴任。

    五、收受有讥讽文字而不申缴官司者,二十二人,各罚铜有差(宋制,犯罪官员可纳铜赎罪):计张方平、李清臣各罚铜三十斤;司马光、范镇、钱藻、陈襄、刘攽、李常、孙觉、曾巩、王汾、刘挚、黄庭坚、戚秉道、吴琯、盛侨、王安上、周邠、杜子方、颜复、陈珪、钱世雄,各罚铜二十斤。

    六、收受无讥讽文字者,不罪。

    苏轼于八月十八日入狱,至十二月二十九日出狱,历时四个月又十二日。

    据南宋诗人周必大说:元丰己未东坡所供诗案,南宋时已经有印本行世,题为《乌台诗案》。原供真迹,在靖康之变时台吏随驾携至扬州,张全真时为御史中丞,南渡后,取而藏之于家。

    全真死,其子乞张丞相德远撰写墓志,割其半赠与德远为润笔。全真家余存的一半,周必大曾借来观看,全部都是苏轼亲笔所写,凡有涂改,皆一一画押于下,而每页纸幅上端,都盖有御史台的大印,是正式的公文档卷。 24

    历时千年,此一档卷真迹,当然早已泯灭,即印本的《乌台诗案》,亦不易得见 25 ,而施(元之)注苏诗,逐一系于诗下注中,可以寻绎,但是宋人喜欢穿凿附会,其间杂说甚多,不见得都是真实。

    不过,此案本身,原是基于曲解和罗织,故入人罪,所以如何取证,如何判断等,也就并不重要了。

    元祐时,苏轼为避谤乞外,状奏平生,溯述此事的前因后果,则非常鲜明平实,引以为结。

    ……昔先帝召臣上殿,访问古今,敕臣今后遇事即言。其后臣屡议事,未蒙施行,乃复作为诗文,寓物托讽,庶几流传上达,感悟圣意。而李定、舒亶、何正臣三人,因此言臣诽谤,然犹有近似者,以讽谏为诽谤也。

    臣得罪下狱,定等选差悍吏皇甫遵(遵通僎)如捕寇贼。即与妻子诀别,留书与弟辙,处置后事,自期必死。过扬子江,便欲自投江中,而吏卒监守不果。到狱即欲不食求死,而先帝遣使就狱,有所约敕,故狱吏不敢别加非横。臣知先帝无意杀臣,故复留残喘,得至今日。

    1 王文诰《苏诗编注集成》引王铚《元祐补录》。

    2 〔宋〕魏泰:《东轩笔录》。

    3 〔宋〕周煇:《清波杂志》。

    4 〔宋〕魏泰:《东轩笔录》。又见《邵氏闻见录》。

    5 〔宋〕孔平仲:《孔氏谈苑》。

    6 〔宋〕朱彧:《萍洲可谈》。

    7 〔宋〕苏轼:《东坡志林》。又郑景望《蒙斋笔谈》。

    8 〔宋〕孔平仲:《孔氏谈苑》。

    9 〔宋〕周必大:《二老堂诗话》。

    10 〔宋〕刘延世:《孙公谈圃》。

    11 〔宋〕王巩:《甲申杂记》。又王称《东都事略》同。

    12 〔宋〕朱彧:《萍洲可谈》。“誓书铁券”乃皇帝颁与功臣享受某种特权之铁契,左颁功臣,右藏内府,取券合之,推其功而赦减其罪。

    13 〔宋〕孔平仲:《孔氏谈苑》。

    14 〔宋〕马永卿:《元城语录》。

    15 〔宋〕吕本中:《杂说》。

    16 〔明〕商辂:《续资治通鉴纲目》。

    17 〔宋〕方勺:《泊宅篇》。《贵耳集》同。

    18 〔宋〕陈鹄:《耆旧续闻》。

    19 〔宋〕叶梦得:《石林诗话》。

    20 〔宋〕胡仔:《苕溪渔隐丛话》。

    21 〔宋〕王直方:《王直方诗话》。

    22 〔宋〕彭乘:《墨客挥犀》。

    23 〔宋〕何薳:《春渚纪闻》。

    24 〔宋〕周必大:《二老堂诗话》。

    25 《乌台诗案》有“函海本”(宋朋九万撰)及“学海类编本”(宋周紫芝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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