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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今晚吃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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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天,楚天明的电话打到了鸡冠大队大队部,罗文君接到楚天明的电话,邀请他和李娇娇一起吃饭。

    罗文君借了队长家的二八大扛自行车,带着李娇娇早早就出发了。

    泥土的地面坑坑洼洼的,坐在自行车后座的李娇娇只觉得硌的屁股疼。

    她不禁伸手抓住罗文君腰侧的衣服。

    察觉到动静,罗文君微微侧头看了一眼,只觉得这双手这么白皙,好像抓到了他心里,浑身绷的紧紧的,直视前方,不敢动弹。

    楚天明带着未婚妻吴佳慧等在国营饭店门口,看到罗文君他们到了,楚天明大步迎了上去。

    “天明,等很久了吗?”

    “我们也刚到不久,这是我未婚妻吴佳慧,慧慧,这是我好兄弟罗文君,比我大两岁,你就叫他罗大哥,那位是李娇娇同志,老罗的对象。”

    吴佳慧柔和的笑笑,说话也很温柔,“罗大哥,嫂子,你们好,很高兴见到你们。”

    “佳慧,可以这样叫你吧?你叫我娇娇就好了。”

    “嗯,娇娇姐好漂亮,你就叫我佳慧吧,我们先进去吧,外边有点冷。”吴佳慧走过来拉着李娇娇的说。

    吴佳慧里边穿了一条长款过膝毛衣裙,外边穿了一件浅蓝色棉衣,脚上穿着小皮靴,气质温柔俏丽。

    李娇娇见到吴佳慧的穿着打扮,心里很羡慕,一看就是家庭条件很好,而她冬天只有两套衣服换着穿,有一套还带补丁。

    吴佳慧和李娇娇走在前面,楚天明和罗文君落后两人两步的距离跟在身后进了国营饭店。

    一进去国营饭店抬头就能看到板子上写的菜单。

    楚天明扭头对身侧的人说:“慧慧,你带他们找位置先坐,我去点菜。”

    “天明,我就不和你客气了。”

    楚天明照着他胸口捶了一下,笑笑说:“肯定让你吃好吃饱。”

    他走到点菜窗口说道:“为人民服务,同志你好,我要一份红烧肉,清蒸鱼,酱香茄子,韭菜炒鸡蛋,白菜豆腐汤,再要四碗米饭,四个肉包子。”

    “一切反动派都是纸老虎,一共八块四毛钱,二斤粮票。”

    楚天明眼疾手快的从兜里掏出钱票递了过去,然后就向他们三人坐的的位置走去。

    “老罗,你的伤都养好了吧?”

    “差不多了,再等几天就来医院拆线,你呢,那个案子破了吗?”

    楚天明丧气的说:“别提了,本来找到了他们的总窝点,进行抓捕的时候还是让贩头子跑了,不知道躲到了哪里,现在是各省联合办案,我们布下了天罗地网就等他出现了,不过还是没那么容易,根据口供描述,警局找人画了一张贩头子的画像,有点抽象,难度比较大,他如果再加点伪装,也没那么容易找到,要是有一张清晰准确的贩头子画像就好了,现在只能大范围筛选。”

    “再找个技术好的画师试试呢?”

    楚天明小声的说:“正在找呢,你也知道很多艺术家都被严打了,现在想要找这样的人还真不好找了。”

    没多久。

    服务员透过窗口朝外喊道:“红烧肉,清蒸鱼,酱香茄子,韭菜炒鸡蛋,白菜豆腐汤,米饭肉包子,好了,自己过来端。”

    楚天明和罗文君一起走了过去,两人一趟就端了回来,摆了满满一桌。

    罗文君又返回窗口要了四瓶汽水,不要票,四毛钱。

    这还是李娇娇有生以来见过的最好的饭菜,她也不扭捏,该吃吃该喝喝,时不时和吴佳慧聊几句。

    楚天明虽然是个大男人,没想到还挺细心的,不断帮对象夹菜,还帮忙挑鱼刺。

    吴佳慧时不时的甜蜜羞涩的看他两眼,罗文君都被两人的甜蜜互动齁住了,如果他生活在后世就会知道有个词,吃了满满一嘴狗粮。

    他从来都不知道好兄弟谈对象是这个样子,不由惊呆住了。

    楚天明看到罗文君的反应,不由对他一阵挤眉弄眼的,示意罗文君跟着他学,帮对象夹菜。

    罗文君无奈举筷帮李娇娇夹了一块红烧肉,“别客气,多吃点。”

    李娇娇抬眸一笑,“谢谢罗大哥。”

    女人和男人看到这样的场景是不一样的,李娇娇只觉得内心羡慕不已,吴佳慧这样的人看着就是被娇生惯养长大的,不像她从小到大想要什么,都得靠自己百般算计的讨好争取。

    真是同样是生而为人却是不同的命运!

    到最后,甚至吴佳慧碗里的半碗剩饭也被楚天明丝毫不嫌弃的倒到自己碗里拌点菜汤吃光了。

    一顿饭吃的四人尽欢,嗯,除了狗粮吃的有点噎得慌,还是不错的。

    ……

    这个时代的邮递员骑着自行车不管风吹雨打行驶在各个乡间小路上,不好走的路他们就推着车子或者搬着车子走,务必要把信件送到每个人手里,这样的精神特别可亲可敬。

    来下乡这么久,时雪都没从邮递员嘴里听过自己的名字,每次别人都有信,她没有的时候就会被大家异样的目光看着,他们内心不可避免的会有些猜测,没想到今天竟然有意外。

    每次邮递员一进村,村里玩耍的孩童们都会到知情院门口报信,听到动静,知青们都会出来在院子里等着。

    须臾,就听见邮递员叔叔在知青点门口喊道:“时雪儿有两封信,陈国栋,刘玉玉,林民生,李娇娇,有你们的信。”

    等其他人取完信,时雪才上前接过她的信,她并不期待来信,也不期待信里的内容,想也知道不会有什么好事。

    “谢谢叔叔,你辛苦了,请你吃糖甜甜嘴。”时雪怕他拒绝直接塞到了邮递员叔叔的手里,她知道现在的邮递员虽然光荣却很艰辛。

    邮递员叔叔看着小姑娘脸上真诚的笑容没有拒绝,心里却暖暖的,笑着说:“小同志,谢谢你,下次再见!”

    “再见!”

    刚送完邮递员叔叔,谭西砚就提着一只野鸡回来了,迎来了不少知青羡慕嫉妒的眼神,他们都知道谭知青的野鸡轮不到他们吃,最多只能闻闻味儿了。

    陈国栋佩服道:“谭知青,还是你厉害啊,又有肉吃了!”

    刘玉玉白眼一翻,“有肉也轮不到我们。”

    “就是,啥时候谭知青再去抓野味,带上我们呗。”李华想着自己不敢去,一起去没准也能占个便宜呢!

    时雪可不惯着竟想占便宜的人,谭西砚现在可是她的人了,直接开怼,“谁想吃肉山上多的事,只要你有能耐就去抓呗,别是自己不敢去,别人抓到了你又在那风言风语的。”

    李华不服气道:“时知青,这和你有多大关系吗?你这么维护谭知青。”

    时雪笑眯眯的,看上去像说真的一样,“我这是维护正义,谁有道理我就维护谁。”

    李华:“……”

    谭西砚站在时雪身后不远处看着维护他的小姑娘,十分感动,此时还有人可以全心全意的维护他,心里美滋滋的,比吃了人参还舒服。

    等时雪说完,他用眼神示意时雪回房间,两人一前一后的回去了,时雪前脚刚进屋,后脚谭西砚就跟了进来。

    谭西砚把野鸡扔到厨房地上,先洗了洗手,一把揽过她,看着怀里娇软的小姑娘,谭西砚冷峻的脸,柔和了许多,他现在只想做着什么来抒发内心的感情,粗糙的大拇指轻轻抚摸着时雪的红唇,好想亲下去。

    时雪感觉到嘴上酥酥麻麻的一片,没好气地拍掉他讨厌的爪子,以前怎么不知道这家伙这么爱动手动脚呢?

    时雪瞪了他一眼,只是她现在的样子,就像没爪子的小猫儿一样,软绵绵的,他手一用劲儿,掐着她胳肢窝将她举了起来,两人瞬间变成了一样高,彼此呼出的气息都能感觉到。

    “快放我下去……”

    谭西砚哑着声音说:“宝宝,你亲我一下就放你下去。”

    时雪心头一颤,不由咽了咽口水,她忍不住瞄了一眼他的嘴唇,他的嘴唇薄而精致,仿佛被精心雕刻过,她想就亲一下,好像也不吃亏,谁让他叫她宝宝了呢!

    “时雪……”他的唇瓣半启半合间好似就打开了开关。

    时雪用力亲了上去,好像用力过猛,磕碰到了牙齿,她又赶紧退了回去。

    时雪好像做错了事一样,耳根晕红,像染了红霞一般,心跳得越来越快。

    “呵呵……”谭西砚笑的越来越大声,被她生涩害羞的反应取悦到了。

    时雪被取笑了,恼羞成怒,双腿抬高,夹住他有力的腰身固定好自己,为了证明自己,又凑了过去堵住了他的唇。

    “再亲一下。”谭西砚哑声说。

    时雪傲娇的抬起头,“哼,不要,让你笑话我。”

    “再亲一下,告诉你个好消息。”

    “真的……?”

    “嗯。”

    时雪亲了一下,又迅速分开,“好了,快放我下来,你现在可以说了!”

    谭西砚也没在坚持,把她放下来站稳才说:“好消息就是我今天不止抓到了野鸡,还抓到了一只傻狍子。”

    时雪兴奋的问,“真的呀?听说狍子肉特别鲜嫩好吃,我还没吃过呢!”

    “我藏在山上了,等天黑透了再带回来,今天中午先吃鸡,我去收拾一下。”

    “砚哥哥,用不用我帮忙?”

    “不用,等我收拾好了,你来做就行了。”

    “嗯嗯。”

    时雪一时闲了下来,在房间里转了两圈才想起来好像忘记了什么事情,她还没看信呢?

    她拆开一封信,是时玲玲写给她的,信上说,她有点后悔冲动之下嫁人了,虽然李志鹏对她很好,可他家里人可不是好相处的,天天算计两人的工资,当初结婚的时候李志鹏把身上的存款都给了时玲玲,可总共才两百多块钱,她又不想和李志鹏家里那么多人挤在一起,只能住在李志鹏的单间宿舍,空间太小干什么都不方便。

    时光也结婚了,娶的媳妇就是田秀秀,现如今时玲玲也怀孕了,等肚子大了生完孩子,她还得带孩子就没法上班了,她准备把供销社的工作卖了,就因为工作她和张爱菊大吵了一架。

    因为时光的媳妇儿田秀秀想要她的工作,时玲玲肯定不愿意白给她,田秀秀又不想出钱,说是时玲玲的工作本来就是属于家里的,是时解放拖的关系才得到的工作,张爱菊也让时玲玲把工作给田秀秀。

    时玲玲还说当初她也下乡就好了,就不用这么多事儿了,时雪看到这里也只是笑笑,真的让时玲玲下乡,她肯定是不愿意的。

    从头到尾时玲玲都在说家里的事,没有关心她一句,她不知道时玲玲写这封信的意义何在?

    时雪又拆开张爱菊的信,只有薄薄的一张纸,她的信很简单,就是让时雪寄粮食回家,说是家里时光结婚把钱花完了,城里粮食不好买,没有那么多粮票,家里吃喝都困难,还说时雪不孝什么什么的,只顾自己潇洒不管老子死活,下乡这么久一封信也没给家里写过,还说时雪还想回那个家就必须给她寄粮食,丝毫不提下乡前说过的就当没有她这个女儿的话。

    时雪把两封信看完,就坐在那里发呆,对她来说,这样的家人真的还不如没有,她感觉不到一点家的温暖。

    她又一次忍不住怀疑她不是亲生的,可惜现在没办法做亲子鉴定,如果能做的话,她肯定要做一次,她真的想不通为什么会有不疼爱自己孩子的父母。

    原主在这家受的气,时雪可不打算再受,她就当没有收到这两封信,没必要因为这两封信影响自己的心情,以后看情况她会替原主还张爱菊和时解放的生恩的,就当占用原主身体的感谢。

    时雪把两封信放好,就坐到炕上去接着织毛衣了,时不时还能听到厨房谭西砚忙碌的动静,只听声音就能猜到他在烧火、在烧火、在清洗、在剁肉……不可思议的是岁月静好的感觉不是家人给她的而是谭西砚带给她的。

    时雪扬起唇角,又低头专注的织起来毛衣,现在毛衣织了有一半了,再有两天就差不多可以完工了。

    “雪儿,鸡收拾好了,你准备怎么做?”

    “要不就蘑菇炖小鸡吧?我现在去做。”

    时雪去厨房之后,谭西砚拿起来炕上织了一半的毛衣看了看,织的还挺平整,不禁想啥时候小丫头能想起来给他也织一件。

    时雪先把米饭蒸上,蘑菇洗净用温热的水泡上,把炖鸡料准备好,然后就开始煸炒鸡肉,炒的时候还加了几个红辣椒,炒好再加开水盖住鸡肉,炖上一会儿再加上泡好的蘑菇,盖上锅盖开始闷炖,差不多了再大火收汁,出锅。

    谭西砚搬了个小板凳过来帮时雪烧火,闪闪烁烁的红光时不时罩在他脸上,为他俊朗的面容添加了一丝烟火气,好像优雅不凡的公子入了凡尘,更令人心动。

    “砚哥哥,你给我讲讲你怎么抓到的傻狍子呗,你下次再去打猎带上我好不好?”

    “呵呵,可能要让你失望了,我是之前在山上做好的陷阱,今天去查看的时候就看见傻狍子在陷阱里了,野鸡倒是抓的,我用弹弓打在野鸡的腿上,趁它不备,迅速抓住的它。”

    “砚哥哥,你是进深山了吗?深山里很危险,上次罗文君就是被狼群围攻的,太吓人了,你下次还是别去了。”时雪一脸担忧。

    “我没去深山,就是稍微靠里一点,放心,下次带你一起去看看。”

    时雪“嗯”了一声。

    谭西砚和时雪吃饭的时候,并不知道罗文君和李娇娇一起回来了,两人回来的时候大包小包的提了不少东西,前院瞬间热闹起来了。

    罗文君不缺钱票,考虑到以后要和李娇娇合伙吃饭,以后还得多靠李娇娇做饭,他就多买点东西回来贴补一下她。

    李娇娇心里很满意,不枉费她这段时间的付出,总算有了收获,不管他是怎么考虑的,但总归走进了他心里一点,在她看来男人舍得为一个女人花钱,就代表着把女人放在了心里。

    “罗大哥。”

    刘玉玉清脆的叫声,令前院的知青动作都停滞了一会儿。

    这姑娘难道对罗知青还有想法,大家还有以为她放弃了,没想到她会当着李娇娇的面,这样大大咧咧的打招呼,刘玉玉这是看罗文君买了不少东西又眼红了,她虽然不缺这些东西,可她缺的是这样大方的男人啊!

    李娇娇警觉的看向刘玉玉,就见她笑容甜美的看着罗文君,令她有一种被挑衅的感觉。

    “刘玉玉,你可表情表错了对象。”

    “我又没说什么,你害怕什么……”

    罗文君在旁边并没有说什么,神色淡淡的,女生的小心思他不想探究,他心不在此。

    刘玉玉不甘极了,为什么都没人看到她的好,她条件好,长的又不差,跺跺脚,眼泪汪汪委屈的跑了。

    其实刘玉玉这个人并不坏,只是被家里人惯坏了,以前想要什么家里人都会想办法给她,到了乡下没人惯着她了,她就不习惯,觉得委屈觉得别人都欺负她。

    李华见刘玉玉跑了出去,赶紧追了出去,他刚开始对刘玉玉确实没有多少真心,觉得她条件好长得好,也不错的对象人选,可这么久接触下来,还真对刘玉玉有点喜欢,他觉得刘玉玉没有心眼子,有什么说什么就像小孩子一样,虽然娇气一点,还有点傲气,但在他看来不觉得有什么,只要顺着她脾气,刘玉玉其实还挺好哄的。

    刘玉玉虽然看不上他,但总有用得到他的地方,时间久了肯定会习惯他对她的好,或许慢慢就离不开他了呢?

    李娇娇扬起好看的侧脸,笑着说:“罗大哥,你别介意,我们回去做饭吧?”

    “嗯,走吧,明天我有事出去,你帮我做点饼吧,我明早带上,你就不用做我的饭了。”

    “嗯,好的,罗大哥有事情就先去忙。”

    罗文君现在伤养好了就不想再闲着了,他今天也不完全是为了去吃饭了,他收到秘密线报,拖了这么久了,那几个特务可能会狗急跳墙,领导担心他一个人可能搞不定,又派了两个人来协助他。

    他明天还要去深山里再细细探查,只要有人生活在山里,肯定会留下蛛丝马迹,他不能再耽误时间了。

    完不成任务受处罚事小,造成的损失不是他个人能承担的起的。

    罗文心想,“唉,如果能有一张大山内部的详细分布地图就好了。”

    吃完饭,罗文君就回去收拾一下准备早点休息了,明天他打算早起进山。

    第二天,外面天色还是雾蒙蒙的,罗文君就起来了,他是知青院里起的最早的一个了,他背上一个背篓做伪装,把昨晚李娇娇做好的饼带上,又提上一个水壶,就出发了。

    他来了以后一直没理过头发,刚来时候的短寸已经长长了不少,碎发遮住了他锋利的眉眼,冷硬的气质温和了很多,再加上他穿上和村民差不多的衣服,并不起眼,这是很好的伪装。

    他加快速度径直朝知青院后山走去,他沿着一条他之前发现的小路进山,他进山后就选了一个方向进行摸索。

    在路上他碰到了一个兔子窝,抓了两只兔子留着中午吃,然后又接着探索,他一路都是朝着隐蔽的地方探寻的,那几个特务肯定会躲藏在隐蔽的地方。

    一个小时后,他走到了一个斜坡处,斜坡上长了很多灌木丛,他用木棍扒拉开,从盘根错节的灌木丛钻了进去,沿着斜坡小心翼翼的向下。

    慢慢的他发现了不少小动物的骨头,以及烧火的草木灰以及焦黑的木棍,肯定有人在这里出现过。

    他提起精神继续探索,斜坡下比较阴凉潮湿,他还在一处腐殖质丰富的土地上发现了一根人参,都长了红色浆果了,也是人参籽,显然这颗人参至少也有百年以上的年份了,尽管他再淡定此时也不由深吸一口气。

    罗文君取出匕首,一点一点的开始刨土,最后完整人参的挖出来他才松了一口气。

    捧着这根根须完整,粗壮的人参已成人形,罗文君小心翼翼的用树叶抱起来,放在了背篓里,回去找人炮制一下就是救命良药。

    没想到今天运气这么好,如果早点找到几个特务的踪迹就好了。

    罗文君把周围的痕迹掩盖,继续向前走,走到了一个大树下,坐下来准备吃点东西补充一下体力。

    他一路走的比较隐匿,离知青点越来越远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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