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在我初到桑菲尔德府的这段时间,日子过得很平静,似乎预示着我在这里的日子也会一帆风顺。在对这里和居住在这里的人都有进一步的了解之后,我发现自己的设想没有落空。费尔法克斯太太如同最初她给我留下的印象一样,很随和,心地很善良,并且受过足够的教育,智力水平也属于中等。我的学生非常活泼,但在此之前的过分溺爱把她宠坏了,有的时候有些任性。好在我可以全权照顾管教她,从来没有不正确的干预来破坏我的教育计划。所以,她很快就改掉了任性的举止,变得可以教导了。她没有非凡的才能,没有鲜明的个性,也没有超过一般孩子的特殊爱好与思想,但是她不比其他的孩子差,也没有什么缺陷或恶习。很自然,她取得了符合她水平的进步,她对我的感情即便不是很深,也很友好。她的单纯,她的天真烂漫,她为了讨人喜欢而作出的努力,也让我更加喜爱她。所以,我们之间相处融洽。
顺便说一下,这些话在某些人看来可能过于冷淡了。这些人对于教育怀有严格的信条,他们认为孩子就是天使,所以教育孩子的人应当对他们怀有偶像崇拜般的虔诚。而我所阐述的观点没有迎合父母的利己主义,也没有附和时髦的高论,更没有骗人的空谈。我说的只是一些真话。我觉得我在真诚地关心阿德拉的进步和快乐,默默地喜爱着这个小家伙,如同我对费尔法克斯太太一样,我心怀对她的感谢,同时也因为她对我的关心与敬意,让我觉得和她在一起是一件很快乐的事情。
我想再说几句,如果谁想责备我,那么尽可以这样做。我经常一个人在庭院中散步,当我散步到大门口的时候会顺着门口的路向外望,或者当阿德拉和她的保姆一起做游戏,费尔法克斯太太在储藏室制作果冻的时候,我会爬上三楼的楼梯,推开顶楼的天窗,来到铅皮屋顶上,极目远眺那些与世隔绝的田野和小山,还有远处不是很分明的地平线。这时候我多么希望我有一种超能力,能够看到更远的地方,看到我一直听闻但却从未见过的繁华世界。我还想拥有比现在更多的生活经验,接触比现在更多的人——更多我感兴趣的人。我想了解不同的人的个性。我很喜欢费尔法克斯太太的和蔼,也视阿德拉身上的长处为珍宝,但是我相信这个世界上一定有比这些更美好的品格。只要是我相信一定存在的东西,我都想看一看。
谁会来指责我呢?我想会有很多的人说我贪心。但是,没有办法,我与生俱来就有这些不安分的东西,它们总是扰乱我,有时我也觉得很痛苦。而我能够找到的唯一解决办法,就是在三层的走廊上徘徊。因为这里安静,悄然无息,这里可以让我心灵的目光直视浮现在眼前的任何事物——当然,这些事物大多是灿烂辉煌的,可以让我的心随着快乐的节拍跳动,这种跳动使心脏更加膨胀,甚至用全部生命来使它扩张。然而,在我看来,最好还是让我的心灵去聆听一个永无休止的故事。这个故事是我臆造出来的,并且不断地发展下去。这个故事还与我平时的所想所思相关联,里面净是我的实际生活中从未发生过的事情、生活、激情和感觉,所以更让人激动。
说人类应该满足于平静的生活,这是没有一点儿作用的。人应该有所行动,如果找不到已经准备好的,那么就自己来创造。然而无数的人都忍受着比我还寂寞的生活,还有无数的人在与他们自身的命运抗争。没有人知道除了政治反抗之外,还有多少种反抗在人世间酝酿着。普遍的观点都认为,女人应该过平稳的生活,但是女人与男人是一样的。她们也想像男人那样找到自己的位置,发挥自己的能力。女人倘若被严格地束缚着,脚步停滞,会像男人一样感觉到痛苦。只有心胸狭窄的人才会说,女人们应当做做布丁、织织长袜、弹弹钢琴、绣绣布包。如果女人想要跨越世俗的规范,只是因为她们想做更多的事情,去学更多的东西,因此就要受到别人的谴责和讥笑,那么这些人也太过轻率了。
我一个人的时候还是时常听到格雷斯普尔的笑声,一样大声,一样低沉,一样迟缓,有节奏。猛地听到这种大笑,我还是会觉得恐惧,毛孔都会竖起来。我也曾听到她怪异的低语声,比她的笑声还要古怪。有时候,她很安静,但有时候,她会发出令人费解的声音。有时,我看到她从房间里出来,手里拿着一个脸盆或者一个盘子,下楼到厨房去,但是很快就会回来。一般都会(唉,浪漫的读者,请恕我如此真实地讲述这件事)拿着一罐黑啤酒。我对她发出的古怪声音产生的好奇,总会因为她严肃的表情而消除。她总是很严肃,没有一点儿让我有好感的地方。我有几次想和她讲话,但是她给我的回答总是简洁的一两个字,我也就失去了继续和她说话的兴趣。
府里的人还有约翰夫妇、女佣莉娅和法国保姆索菲娅,他们都是正派的人,能力却很普通。我经常和索菲娅用法语聊天,有时问一些关于她的祖国的事情,但是她显然不具备描述事物的能力,所以她的答案总是混乱而乏味,好像是在无意中阻止我继续问这类问题。
十月、十一月和十二月就这样过去了。到了第二年的一月,有一天下午,阿德拉患了感冒,所以费尔法克斯太太来向我替她请假。阿德拉很高兴地响应,她的举动让我想起了自己的童年,那时候来之不易的假期是多么可贵啊。于是我同意了,认为自己在这方面应该灵活一些。此时天气虽然寒冷,但却明亮清新,我很讨厌将自己关在书房里消磨一整个下午。费尔法克斯太太刚好写了一封信,等着去邮局邮寄。于是,我戴好帽子,披了斗篷,自告奋勇要将信送到海镇去。在冬天的下午,走上两英里路也不失为一件愉悦的事情。我看到阿德拉惬意地坐在费尔法克斯太太客厅的炉火边,抱着她最好的蜡制娃娃(平时我都把它们用锡纸包好,放在抽屉里的)玩,我还给了她一本故事书,可以在她想看的时候看看。最后,听她说了句“早点儿回来,我的好朋友,亲爱的简爱”之后,我亲吻了她,算是对她的回应,之后便出发了。
地面被冻得僵硬,空气很沉静,我一个人走在路上。我走得很快,直到浑身有些热气才放慢了脚步,欣赏着路边的景色,享受它们带给我的快乐。此时已经是三点了,因为我经过钟楼的时候,钟点刚刚敲打过。这时候景色美丽,主要因为夕阳在下沉,天色变暗,阳光变得柔和。现在距离桑菲尔德已经有一英里了,夏天,这条小路上会有好多野玫瑰盛开;到了秋天,就会结满坚果与黑草莓,即便是现在,也还留着珊瑚色珍宝般的蔷薇果和山楂果。但是,冬天带给人们最大的乐趣,在于冬天本来的幽静和光秃秃的树木所透出的安宁。微风袭来,仍旧无声无息,没有树叶跟着沙沙作响,没有冬青或者常绿树发出来的婆娑声。没有一片树叶的山楂和灌木,就像小径中间被磨损了的白石那样寂静无声。小路两旁,只能看到田野,却看不到吃草的牛。树丛中黄褐色的小鸟偶尔拨动树梢,就像忘记落下的泛黄的树叶。
沿着这条小路一直往山上走,就能到达海镇了。走到一半,我在路边通向田野的石阶上坐了下来。我用斗篷把自己裹得紧紧的,并且把手放在皮手筒里,虽然现在已经寒意肃杀了,我却不觉得冷。前几天刚刚有一些融化的小河,现在堤坝上已经结了一层薄冰,足以证明天气的寒冷了。从我坐的地方可以俯瞰桑菲尔德府。建有一圈围墙的灰色府第是低谷中最显眼的建筑物,西边是树林和白嘴鸦黑色的巢穴。我就这样闲坐着,直到太阳落入树丛,天边出现了一片红色,才起身向东走。
我的头顶上,月亮已经挂在山尖了。初升的月亮像云彩一样苍白,但是很快就明亮起来。透过树丛,隐约可以看见海镇的影子,为数不多的烟囱里已经升起了袅袅炊烟。现在距离海镇还有一英里,因为万籁俱寂,所以我可以很清楚地听见村子里发出的声响,还能听到小溪潺潺的流水声,但是无法辨别声音来自哪个溪谷或深渊。海镇那边有很多小山,自然有许多小溪流过隘口。黄昏的宁静,使溪流的叮咚声响和远处萧瑟的风声更加清晰。
此时,一个粗重的声音响起,打破了流水声与风声,这个声音绝对是脚步声。刺耳的嘚嘚声,完全盖过了柔美的流水声。此时我仿佛站在一幅画中,浓墨渲染的前景——一大块山岩或是一棵大橡树的粗壮树干——渐渐地消失在作为远景的青山之中,与明晰的地平线、朵朵白云融为一体。
这声音是从小路上传过来的,马蹄声渐进,但由于这条小路是弯曲的,所以看不到马匹的影子。本来我是要离开台阶的,但是因为这条小路太窄了,我只能坐着不动,等着它先通过。那时,我还年轻,脑袋里总是有种种关于光明和黑暗的幻想,记忆中的儿童房故事与其他一切荒谬的事情交织在一起。当这些在我的脑海中重新浮现的时候,正在成熟的青春给它们增添了一种童年时没有的活力和真实感。这匹马越来越近,我注视着、等待着它出现在暮色中的瞬间,突然记起贝茜曾经给我讲过的一个故事——英格兰北部的一个精灵,它的名字叫“盖特拉西”,形状像马,也像骡子,或是像一条大狗,它在偏僻的道路上出没,有时会扑向晚归的行人——场景就和我此刻遇到的一样。
这匹马已经离我很近了,但我还是看不到它。除了马蹄声,我还能听到树篱下的一阵骚动,紧贴地面的榛子树下,悄悄地跑出来一条大狗。它的毛色黑白相间,在树木的衬托下,很显眼。这和贝茜所讲述的“盖特拉西”面孔一样,有着长长的毛发和巨大的脑袋,它从我身旁经过,却相安无事。事态的发展并没有像我担心的那样:它停下来,用比狗还要锐利的目光仰头看着我的脸。那匹马也跟着过来了,是一匹高头大马,马背上坐着一个男人。他是个人,绝对是个人,所以他的出现将我所有想象出来的诡异气氛都打散了。“盖特拉西”总是独来独往,并且从来不会被当成坐骑。而且,据我所知,尽管妖怪们会寄生在某种不会说话的动物身上,但却绝对不会依附在一个人的身体里。所以,我敢断定它绝对不是“盖特拉西”,只不过是一位赶路者,想要抄近路到米尔科特。在他与我擦肩而过之后,我继续赶路了。还没走几步,就听到了滑倒的声音,我扭过头,听见有人说“怎么办,活见鬼!”之后还听见稀里哗啦东西翻落的声音。这些声音加在一起引起了我的注意。人和马都已经倒在地上了,应该是被路中间的薄薄一层冰滑倒的。那条狗飞快地跑了回来,它看见主人身处困境,听见了马匹的嘶鸣,也开始狂吠起来。巨大的狗叫声在暮霭中的群山间引起了回声,那吠声十分深沉,很符合它巨大的身躯。它在倒在地上的人和马周围嗅了嗅,之后跑到了我的面前。它也只能如此,因为附近没有别人可以求助。我按照它的意思,走到了这位旅行者身边,这时他已挣扎着离开了自己的马。他的动作很有力量,所以我觉得他应该伤得不重,但是我仍旧问了这个问题。
“你受伤了吗,先生?”
我想,他应该是在喃喃地咒骂着,但是我不能确定。然而,他说着客套话,没有立刻回答我的问题。
“我能帮什么忙吗?”我又问。
“你就站在一边吧。”他一边回答,一边站起身。他先是跪着,然后用力站了起来。我也按照他说的站到了一边。突然,马开始嘶鸣、跺脚,马蹄蹬着地面嘚嘚作响,狗也跟着叫了起来。这种情况把我吓到了几码之外。最后总算结果没那么糟,这匹马重新站起来了,而那条狗也在一声“躺下,派洛特!”之后,乖乖地不吭声了。我看到这位路人弯下身子,摸了摸自己的腿和脚,好像是在检查自己是否受了伤。能看得出来,他好像某些部位有些疼痛,所以他蹒跚地走向我刚才坐过的台阶,坐了下来。
我当时是很想帮忙的,或者至少装装样子。于是,我又一次走近了他。
“先生,如果你受伤了,需要帮忙,我可以去桑菲尔德或者海镇叫人。”
“谢谢你,我能行。骨头没断,只是扭伤了脚踝。”他再一次站了起来,试探地抬了下脚,却不自主地发出了“啊”的一声。
太阳的余晖迟迟没有离去,月光却越来越亮,这时我将他看得很清楚了。他披着骑手的披风,戴着皮毛领,系着钢扣子。我看不大清楚他的长相,我估计他的身材中等,胸膛很宽阔。他的脸应该是皮肤黝黑、面容严厉、眉毛很浓。从他的眼神和紧皱的双眉之间可以看出他的愤怒和挫败。他的年纪应该在三十五岁左右,虽然不年轻,但也没有步入中年。对于他,我没有一丝的恐惧,只是有些腼腆。如果我的面前是一位俊朗的年轻绅士,我想我绝对不会这么大胆地走过去,无视他的冷漠而提出一些问题,还主动要提供帮助。在我的生命中,还没见到过英俊的年轻绅士,更没有和他们说过话。我打心里崇敬美好的东西——美丽、高雅、勇敢和魅力——但如果具有这些品质的男士出现在我的面前,我自然知道,他们不可能在我的身上找到这些我所崇敬的东西。我会像人们躲避火灾、闪电或者别的虽然明亮但不讨人喜欢的东西一样,对他们避之不及。
如果这位陌生人在同我说话时能够和颜悦色,或者能很愉快地谢绝我的帮助,并且表示感谢,那么我一定会继续赶路,不会觉得我有任何愧疚或责任。但是这位路人不同,他的皱眉和粗犷却使我很坦然、放松,所以当他挥手叫我走的时候,我仍然固执地不走,并且宣布:“先生,在没有看到你上马之前,我是不可能留你一个人在这条偏僻的小路上的。现在天色已经很晚了。”
我说这些话的时候,他看着我,而在此之前,他几乎没有看过我一眼,甚至都没看过我所在的方向。
“我觉得你该回家了,如果你家就在这附近。你是从哪里来的?”他问。
“就是下面那个地方。只要有月光,在外面待一整晚也不会害怕。我很愿意为你跑一趟海镇,如果你有需要。其实,我正要去那里邮寄一封信。”
“你说你住在下面,是不是那栋有围墙的房子?”他指着桑菲尔德府。这时月光清晰地照亮了桑菲尔德府以树林为背景的灰白色轮廓。而那树林已经在西边天空的映衬下呈现一片巨大的阴影。
“是的,先生。”
“那是谁的房子?”
“罗切斯特先生的。”
“你认识罗切斯特先生吗?”
“不认识,我没有见过他。”
“他不常住在那里吗?”
“是的。”
“你能告诉我,他在哪里吗?”
“我不知道。”
“那么,显然你不是府里的仆人,对吧?你是……”他顿了一下,目光掠过我十分朴实的衣服。我披着黑色美利奴羊毛斗篷,戴了一顶黑水獭皮帽,这两件东西远远没有太太仆人的衣服讲究。他似乎很难判断出我的身份,于是我帮助了他。
“我是家庭教师。”
“哦,家庭教师!”他重复了一下,“该死的,我居然把这个忘了!家庭教师!”我的服饰再次成为他审视的重点。过了两分钟,他从台阶上站起来,刚挪动脚步,脸上就露出痛苦的表情。
“我不能托你去找人帮忙,”他说,“不过,如果你愿意,你本人倒是可以帮我点儿忙。”
“好的,先生。”
“你有没有伞,可以让我当拐杖用?”
“没有。”
“想办法去抓马的缰绳,之后把马牵过来。你应该不会害怕吧?”
我确实不敢去牵一匹马,但是现在是他要求我去做,所以我很乐意尝试。我将皮手筒放在台阶上,向那匹高大的马走去。我竭力想抓住马的缰绳,但是这匹马性子太烈了,我根本就不能靠近。我尝试了很多次,但每次都徒劳无功,我很怕它踩我。这位路人观看了很久之后,竟然笑了起来。
“我知道了,”他说,“山是永远搬不到穆罕默德这边来的,所以你只能让穆罕默德走到山那边去。我现在得请你来我这边了。”
我走了过去。
“对不起,”他继续说,“出于需要,我不得不请你帮忙了。”他把一只沉重的手臂搭在我的肩膀上,之后吃力地倚着我,一瘸一拐地向马匹走去。他一抓住缰绳,马匹便乖乖地站好,于是他跳上马鞍。因为上马时触碰到了扭伤的部位,所以他又露出了痛苦的表情。
“现在好了,”他将紧咬着的嘴唇松开,继续说,“把马鞭递给我就可以了,就在树篱下面。”
我找到马鞭,递给他。
“谢谢你,现在你赶快去海镇寄信吧,快去快回。”
他用带马刺的靴子轻叩了一下马,那匹马先是一惊,之后跃起后腿,疾驰而去了。那条狗赶紧蹿上去,紧紧跟着。一眨眼的工夫,他们已经消失在路的尽头,就像卷走荒野中石楠花的一阵狂风一样。
我拿起皮手筒继续赶路,对我来说,刚刚发生的事情现在已经完全过去了。在某种程度上说,它既不重要,也不浪漫,而且不算有趣。但它标志着单调乏味的生活有了一段小小的插曲,当有人需要帮助的时候,我提供了帮助,这总是让人高兴的。这件事尽管微不足道,稍纵即逝,但毕竟是积极主动的行为,在我的生活中总是被迫做一些事情,已经让我厌倦了。刚才那张面孔已经变成了一幅新画,被送进了记忆的画廊,它是一张很特别的画。第一,他是男性;第二,他又黑,又强壮,又严厉。
我到了海镇,将信投入邮局的时候,这幅画仍浮现在我眼前。我匆忙下山,快速地往家里赶,脑海里还是这幅画。路过台阶时,我停下脚步,驻足观察着周围的景色,用心聆听着周围的声音,心想马蹄声会不会再次出现在这条小路上,会不会还有一位身披斗篷的男士和一条盖特拉西似的纽芬兰狗出现在我的面前。但是我眼前只有树篱和一棵光秃秃的柳树静静地站在路边,被月光浸染;我的耳畔只有阵阵微风,风在一英里开外,绕着桑菲尔德府的树林时起时落。当我面向微风吹来的方向俯瞰时,灰色的府邸已经有灯光透过窗户在闪动了。这是在提醒我时间已经不早了,我必须快点儿回去。
说真的,我不想回到桑菲尔德府,因为从我踏进门槛的那刻起,就意味着我又回到了死水般的生活之中。我穿过寂静的大厅,爬上昏暗的楼梯,寻找我那间孤寂的小屋子,然后去见心如止水的费尔法克斯太太,接着就是和她一起度过一个漫长的冬夜。这一切现实将我在这段旅途中所幻想的兴奋都浇灭了,我又戴上无形的镣铐继续平静地过日子,我的感觉完全被控制住,上了锁。这种安稳的生活,我再也欣赏不了了。如果那个时候,我被扔进变化无常的到处充满艰辛的生活风暴之中,如果痛苦挣扎能够使我获得启发,之后让我向往我现在很不满的宁静生活,那么对我的帮助真是太大了!是的,正如一个人总是坐在安乐椅上,他很想站起身散散步,走上一段距离,我现在渴望站起来走走。
我徘徊在庄园的门口,在草坪上来回踱步,我又走在人行道上。玻璃门的百叶窗已经关上了,我看不到窗子里面的任何动静。我的目光和我的心都好像已经从那栋阴暗的房子里出来,从那个在我看来只不过是满布暗室的灰色洞穴中退出来,来到在我前面展开的一片天空下——万里无云的蓝色的海洋之中。月亮已经走到了天空正中,离开了刚才藏身的山顶背后。它将山峦远远地抛在下面,仿佛还在翘首企盼着,决心要到达深远的天空顶端。还有一些闪闪发亮的繁星紧随其后。我望着它们,不免热血沸腾起来。但是往往心情的旅行会被一些琐碎的事情拉回来,现在大厅里的钟敲响了。我转身离开,打开府邸的边门,走了进去。
大厅内并不是昏暗的,因为高悬的铜灯已经被点亮了。暖融融的火光笼罩着大厅和楼梯最下面的几级台阶。这些火光是从大餐厅里溢出来的,那边的两扇门都打开了。温暖舒适的炉火溢出的红光照着大理石炉板和铜制的炉具,紫色的幔帐和打了蜡的家具也蒙上了一层悦目的光。炉火照亮了壁炉边上的一群人,我还没来得及看清楚他们是谁,也没听清里面欢乐与嘈杂的声音,好像有阿德拉在说话,门已经关起来了。
我急忙来到费尔法克斯太太的房间,虽然这里生着火,但却没有蜡烛,费尔法克斯太太也不在里面。但我看到了一条长着黑白相间的长毛、酷似小路上“盖特拉西”的大狗。它正端正地坐在地毯上,表情很严肃地盯着壁炉里的火焰。它和那只“盖特拉西”是那么相似,就连神情都一样。我禁不住走上前叫了一声“派洛特”,那个大家伙立刻翻身起来,走近我,闻我身上的气味。我抚摸着它,它高兴地摇着大尾巴。不过同它待在一起,我还真的有些害怕,这个家伙看起来怪异恐怖,我猜不出它是从什么地方来的。我打打铃,想要一支蜡烛,同时也想知道这位客人的来历。接着,莉娅走了进来。
“这条狗是怎么回事?”
“它是跟老爷一起回来的。”
“跟谁?”
“老爷,罗切斯特先生,他刚到。”
“真的!费尔法克斯太太跟他在一起吗?”
“是的,还有阿德拉小姐。他们都在餐室,约翰被派去叫医生了。老爷回来的时候出了点儿意外,马摔倒了,他扭伤了脚。”
“那匹马是在路上摔倒的吗?”
“是呀,下山的时候在冰上滑了一下。”
“哦!给我一支蜡烛好吗,莉娅?”
莉娅把蜡烛送了过来,她进门时,身后跟着费尔法克斯太太。她向我把刚才的新闻重复了一遍,还说外科医生卡特已经到了,现在正在罗切斯特先生那里。说完,她便匆匆离开,吩咐下人上茶点,而我回到楼上,将出门时穿的外套脱了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