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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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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易这边已经打开门了,狐疑的往黑暗处看了一眼,才发现那边有个人。他吓了一跳下意识的就要把狗箱子扔过去,好在对方没装死,慢吞吞的从暗处走了出来。

    是顾言廷。

    唐易愣了一下皱了皱眉头还没开口,就听顾言廷面容平静的问他:“我可以进去坐坐吗?”

    “有事?公事的话请明天到我公司谈吧,”唐易把航空箱换了个胳膊提着,说,“私事的话就免了,我们之间没什么好谈的。”

    俩人的气氛有些压抑,唐易转过头,就见小狗哼唧了一声,不耐烦的挠了挠门。

    “三分钟,”顾言廷看着他,“我说三分钟就走,你就当我今天是个上门推销的业务员,总不会耽误你太多时间。”

    三分钟是唐易强行灌给顾言廷的鸡汤,他上学的时候做兼职,上门去推销清洁膏,十有八|九会被拒之门外。后来他工作了便有意照顾这些穿梭在小区和写字楼间处处碰壁的年轻人。每每遇到推销员,不管对方推销的是什么东西,他总会给人一个表达的机会。最初的时候唐易还想过给人端杯水,事实证明大部分推销员都不会喝,估计怕水里有药,于是这项爱心理念到最后就简化为听对方说几句话。

    顾言廷以前的性格很自我。俩人在一起时总会有些摩擦,吵架的时候唐易越是冷静理智地把问题归成一二三来跟他讲道理,他便越烦躁。如果两年前唐易说这话,他必定会当场发火,要么强行入室要么一走了之。

    他这会儿竟然会文质彬彬的拿“三分钟”来周旋,目光沉静的不躲不避,这让唐易心里有些惊讶,可是转念想想又是理所当然。

    他们都变了,毕竟隔了两年。

    顾言廷的这会儿站在对面,模样已经和两年前摔门而去的运动服小青年判若两人。他也穿着合体的西装,头发简短清爽,清瘦偏长的脸型愈发明显。

    上次唐易见他的时候是在宴请的当晚,顾言廷一身标准的商务装扮,头发也用发蜡都定了型朝后梳着,举手投足不无精英气势。唐易当时看着在别处飞速成长为成功人士的顾言廷,鼻子莫名有些发堵,差点把酒杯砸过去无理取闹的叫他滚。

    这样的反常细究起来都不会指向什么好的结果。超然和豁达才是俩人相处的最佳方式,最不济也要语气平和,可是唐易做不到。

    驴脸的名犬在航空箱里开始打转转,唐易不说话,顾言廷便也站在原地不动,似乎有足够的耐心等他的答案。后者终究被狗儿子要尿的架势给拉下阵来,他没说话径自进了屋直奔厕所。顾言廷稍停片刻之后,跟在后面走了进来。

    公寓里还是之前的样子,只是米黄色的地毯换成了灰色,原本在沙发扶手旁的一株茂盛的紫鹅绒不见了,随之消失的还有茶几上那个水晶莲花碗的烟灰缸摆件。

    顾言廷的目光落了落,随后安静的坐在了沙发上。

    唐易伺候着狗儿子尿完之后才想起来它还没拉,索性把它关在了洗手间。等出来的时候就见顾言廷长手长脚的坐在沙发上,那姿势看上去有些拘谨。

    曾经耳鬓厮磨的俩人如今到了这样的境地,一时间颇让人有些感慨和尴尬。唐易一直不想开口说话,可是顾言廷从始至终的样子都很客气本分,这又让作为主人的他不得不开口。

    他顿了一下,索性在洗手间门口站定,看着顾言廷,“你有什么事?说吧。”

    “嗯,团子呢?”顾言廷看他一眼,又转过头看了眼小餐桌上空掉的小鱼缸缸。

    团子是唐易养的一条草龟,喜欢吃里脊肉,把他放到餐桌上还是顾言廷的主意。唐易有时候加班太晚了不回去住,就会到公寓来,顾言廷有阵子中二癌发作,莫名的吃一只乌龟的醋,于是白天跑来把它挪到了餐桌上,吃饭的时候故意馋它。

    唐易如今态度冷漠,顾言廷也知道要抓点共同话题打开局面,环视一圈想起了那个活物,心里不免有些期待。

    唐易淡淡的看了那边一眼,说道,“死了。”

    顾言廷怔了一下:“……那你节哀。”

    “挺好吃的,可惜没给你留口汤。”

    顾言廷被噎的有些哭笑不得,顿了下回归正题,“我来,是想解释下当年的事情。”

    唐易:“……”

    “我们分手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但是关于林锐,不管怎样,我是真没有过其他的想法。我承认我喜欢了他四年多,有些事情已经成了习惯,但是自从和你在一起后,我就只想和你过日子了。”

    顾言廷清咳了一下,有些谨慎的继续,“我先前觉得,咱俩是一家人,他是外人,所以对他要更注意一些,当然分寸我没有把握好。这方面是我做的不对,但是你们放在一起的话,我还是选你。”

    唐易张了张口,皱着眉头想要反驳什么,等顾言廷说完之后却又只是喉咙滚了滚,叹了一口气出来。

    “顾言廷,这两年,你的确有进步了,尤其是口才方面,恭喜你。”唐易低头看了看脚下,淡淡地笑了一下,“说完了吗?记得帮我带上门。”

    顾言廷今天和骚胖分开后就一直没回家,他沿着江淮路来回走了很多趟。这条路离着他家不远,离着唐易公寓更近。等他无意识的走到公寓的下面时,反复思量了半天,才有了上面的一段话

    说不抱希望是假的。可是较真起来,他也不知道他希望唐易能给予什么反应。

    唐易靠着洗手间的门,神情渐渐有些不耐烦。

    顾言廷顿了一下,觉得有好多话想说,却又觉得哪句不合适。只能真的如一个推销员一样,沉默了一下起身告辞。

    出门的时候他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只见唐易维持着刚刚的动作没动,只是闭着眼睛,嘴唇抿成了一道直线,干净圆润的手指一下下的压着额头。

    顾言廷走后很久,唐易才被厕所里传来的一阵恶臭熏回了神。

    开门的时候狗儿子已经十分嫌弃的躲到了厕所的一角,对角线上是它拉的便便。唐易先是被这恶臭顶的一阵犯恶心,随后看见小家伙的眼神时又忍不住乐了。

    沈凡又不放心的打过来一遍电话,唐易当时正捞起小家伙闻闻它臭不臭,接电话的时候几乎连话都不想说了。

    “给我狗侄子取名字了没?”沈凡兴奋的几乎要从电话线那头钻过来,声音震的唐易耳根都疼,“我狗侄子血统可好着呢,昂,爷爷辈爸爸辈可都是好几国的登陆冠军,哎几国来着我去看看……”

    他那边咔哒咔哒的像是在翻网页,唐易使劲闭了闭眼,在狗头上扒拉了一下无奈的说,“别找了我不在乎这个,名字还没取,不行就叫旺财吧。”

    “什么!!!这么高贵的狗你……”沈凡顿时急眼了。

    “来福。”

    “我靠你能不能用点心,这么高贵……”

    “富贵。”

    “这么高贵……”

    “闭嘴!”唐易终于被聒噪的炸毛,冲沈凡喊了一嗓子。回头见狗儿子吓的一哆嗦,他又咬牙切齿的压着嗓子说,“沈凡你知道我一天工作十一个小时就是出去一趟也会两个小时之内回来。回家时间很少早于晚上八点,每周至少有一次应酬多了连着三四天都推不开,就周六周日两天休息我还要去健身房防止我这机体提前老化去医院等死,除此之外我还要一个月去一次孤儿,一次去一下午,你说!你给我弄只狗过来我怎么养!”

    沈凡那边咳嗽一声,终于消停了。

    唐易把手里无辜被殃及的小狗放开,看着它撒欢的到处闻闻闻,半天才喘了口气,“这狗不是聪明吗?他爷爷爸爸的冠军是什么方面的?不行我教教他自己吃饭自己用马桶行吗?实在不行电视遥控器也给它,它在家想看什么台看什么台,免得孤单抑郁了。”

    唐易这会儿说这话的时候一半是不懂一半是嘲讽,当然没有想到两年后他一语成谶,有次他提前回家,迎接他的就是开着的空调和电视,当时已经英俊帅气的冠军之子正犬坐一旁一脸淡定的开冰箱。

    沈凡这会儿也实在,哼哧了一下有些不好意思的说,“冠军……好像是比美的,要不就体态啊……啥的……”

    俩人都不再说话,半响之后唐易消了火,往沙发上一坐,说,“那你说,它叫什么吧。”

    “日天!”沈凡回答的奇快,隐隐有些得意。

    唐易沉默了一会儿,觉得今晚真是没法好好过了,“周日天的‘日天’吗?”

    --

    折腾了一圈睡觉的时候已经很晚,唐易被顾言廷和沈凡外加一只狗折腾的精疲力尽,最后撑着眼皮查了一堆注意事项,只能把小家伙一起放到了卧室,让它随时能够看见自己。

    进卧室的时候小狗有些好奇,跑来跑去的转了好几圈又撒了泡尿才贴着唐易的床头睡下。

    唐易有些无语,这两年他一直没在公寓留过人过夜,即便公司有人加班到深夜,他也没再开口提过。

    大抵是雄性激素分泌过盛以至于他占地盘的意识太强。以前和顾言廷住一起的时候这公寓就是个闲置的二窟,怎么来怎么可以,后来俩人分开后,这里便成了他所谓的家,潜意识里便不希望外人踏足。

    只是不管怎么装扮,这里却始终没有一点家的感觉。养了很久的草龟都能莫名其妙的死了,当时用纸盒装着小草龟去楼下埋掉的时候唐易心里不无凄凉,心想挺小个公寓,怎么越住越觉得空了呢?

    今晚这空荡荡的地方终于有了一个外来生物,唐易临关灯的时候看了眼睛蜷成一团的小家伙一眼,刚刚的憋闷情绪忽然就被治愈了大半。

    有些困,但是还睡不着。顾言廷站在门外的样子,略显拘谨的坐在沙发上的样子,那天在包厢里半扶半抱着他气息不稳的样子,都让他心潮难以平复。

    从几天前听到顾言廷声音的那刻起,唐易就想过,他会不会来找自己?如果来的话会说什么?

    他也知道两年不见,对方必定变化很多,甚至可能早已经放下了过去,有了新的男朋友或者女朋友。他甚至揣测过顾言廷会说什么,然后自己该如何应对才能不至于尴尬。

    但是他千料万料,没想到顾言廷上来就跟他提林锐。

    这是顾言廷之前绝对不会做的事情,他一贯把林锐和唐易分割的很清楚,楚河汉界泾渭分明,俩人各有各的好各有各的地盘。

    顾言廷对林锐的感情唐易大约能够猜得出。的确如前者所说,他当时并没有出轨或是其他的想法。人们对于不认识或者不可能在一起的人容易心生爱慕,这能很轻易的满足他们不违背良心的虚荣。

    顾言廷被林锐拒绝过,也被他和林锐之间的差距打击的信心全无,因此认定了林锐不会看上他。这种前提下的爱慕和示好,在顾言廷看来是纯洁且无风险的。

    与大多数男人的“红颜知己”和“糟糠之妻”一样,有些感情是浓烈但不求结果的,有些感情是离不开但是不再浓烈的。甚至唐易也不敢确定,如果有人先于顾言廷入了自己的眼,自己能不能如同要求顾言廷的那样,把先入的人从心里彻底抹除。

    追根溯源的话,这也不全是顾言廷的错。

    顾言廷的淡漠和自己愈演愈烈的挑剔,都不过是败给了岁月流长。

    或许当初不分手会是另一番境地,毕竟茶米油盐的过了三年之久,饱食暖衣中的柔情蜜意也足以用来做他的赌注。那些甜蜜回忆可以被他用来做杀手锏,一样一样的往外甩,像是加码一样一直加到顾言廷完全舍弃白月光。

    可是他舍不得,那些珍而重之的点滴过往拿出来一次,便会淡薄一次。他想如果顾言廷终究放不下林锐,那他起码还有这些记忆可温存。

    谁让分手的时候,他还爱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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