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幼时变故(十)
重渊已是一脸严肃,她变强了!重渊能感觉到,她比之前更强了!不愧是上古的凤凰。
彩凰一出了忘川之尽,立马就显出凤凰真身,就连天帝都带着众仙,来到望凡台观看,众仙都同时往凡间瞧,见下界有一处,火光映红了半边天,大家心里明白,这是凤凰本体复原,才出现的天地变化,于是,大家心里的石头,也总算落了地,准备迎圣女归来。
在望凡台看到此景,天帝才重重长吁了口气,圣女终于要归位,他也无须再提心吊胆了!
彩凰已完全修复好本体,她幻化成人形,看向湖面上那团黑烟,冷眸说:“东皇暗夜!你还不速速将吾儿,从忘川之尽带出来,本尊已修复好本体,将再无敌手,难道你真想灰飞烟灭吗?”
那团黑烟在瑟瑟发抖,只因彩凰圣女,神力太过强大,她怎能不惧怕?但还是作死的说:“我干嘛要听你的?你让我与夫君,生死分离,我只让你与骨肉,活着分离,这还算便宜你了!我不相信,你当真会杀了我?若你真杀了我?那么你的儿子!以后就再也出不来了!”
彩凰给了东皇暗夜一记冷眼,说道:“这样吧!你把我儿子给带出来,我来给你解毒,这样总行了吧?”
东皇暗夜却说:“你想的美,我将你带出忘川之尽,就是想让你们骨肉分离,让你日后,再也见不到自己的儿子,让你饱受这思念之苦,体会一下,我这些年来所过的日子。”
彩凰的双眸更冷了!她的神力已完全复原,东皇暗夜想找死,彩凰自是无话可说。彩凰只好将一些神力,集于右掌,随之一掌,便向东皇暗夜挥了过去,那神力泛着金光,把整片湖都撼动了起来,好可怕的力量,东皇暗夜还没反应过来,就被神力震的快烟雾消散。
东皇暗夜也自知,将魂飞魄散了!不甘且愤怒的说:“彩凰圣女!想不到,你还真动手了!那你儿子,就永生留在忘川之尽吧!”
彩凰听后,对着那即将消散的银点说:“本尊不是没给你机会,是你自己不珍惜。本尊可是上古之神,本体也已完全修复,区区忘川之尽,又怎能困的住我?”
话一落,彩凰便又变回一只火凤,朝湖底而去。
而此时田纪正坐在,忘川之尽的黄沙上,抱着双膝,抖动着身子,他不敢想象,日后没有娘亲,在这地方又黑又冷,他该怎么熬下去?这突来的一切,让他感到无比的绝望。
就在田纪绝望之际,一道亮光从远处向他飞来,那速度是何其之快,田纪的双眼,都映满了那片火光,一种无比熟悉的感觉,顿时向他袭来。一声凤鸣,就像母亲在呼唤,自己的孩子,田纪豆大般的泪,便涌出了眼眶,是娘亲,娘亲回来了!
娘亲曾对他说过,她是一只凤凰,田纪满脸激动的站起身,他还是第一次,见到娘亲的本体,一只好美的凤凰呀!娘亲是上古的神,也是这世间,独一无二的五彩火凤,一想到这,田纪的脸上,刹那间满是自豪。
没多久,彩凰便驮着儿子,飞出忘川之尽,直往那九重天而去。
望凡台的众仙,见圣女正往这边飞,大伙是激动万分,以天帝为首,众仙都候在了南天门外。
彩凰已越飞越近,不久,便落于南天门外,又重新幻化成人,拉起了一旁,田纪的小手。
天帝一见彩凰,便迎上去,带着一脸笑说:“圣女!历劫而归,真乃天界一大幸事。”话刚落,就瞧见彩凰身旁的田纪,天帝的眉头,不由皱了起来问道:“敢问圣女,这孩童是……?”
彩凰想也没想就回答:“本尊儿子。”
天帝不由“哦”了一声,想了想,这才反应过来,什么?儿子?彩凰历劫,竟从人间带个儿子回来,天帝忙转过头,看了一眼身后的众仙,他想确定一下,刚才自己是否听错?但一见众仙脸上,都露出惊讶的表情,这才知,自己并无听错。
正在此时,一个全身上下,甚是雪白的老君,手里拿着拂尘,就从众仙之中站了出来,只见他满脸恭敬的问:“圣女!是要这孩子,日后都留在天界吗?”
彩凰瞥了老君一眼,随后一脸不快的说:“本尊的孩子!自然是要留在天界。”
众仙听闻此言,脸色都相当难看,一凡人的种,竟妄想留在这九重天上。
天帝只好强颜欢笑着说:“圣女!这有此不妥吧!他毕竟是凡间的孩子,圣女已然归位,凡间的那些事情,自是该放下就放下,何不让这孩子,回到他父亲身边?”
田纪见众仙,都不大喜欢自己,不由紧握了握彩凰的手,他的父亲可是魔君,娘亲不会真把他送走吧?
彩凰见儿子握着的小手,加大了力度,不时看向田纪,她的眼中满是慈爱,让田纪悬着的那颗心,才慢慢落了地。
这时,那雪花胡子的老君,又接着说:“天帝所言极是,还是让这孩子,回到他父亲身边,也只有这样,圣女才可专注于修行,更好守护这三界的安宁。”
彩凰听后,一张脸冷若冰霜,对老君说道:“若本尊非要留他在天界呢?”
众仙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终目光,都落在了天帝身上。
天帝只好开口问:“圣女!敢问这孩子生父是谁?”
彩凰听后,很是犯难,她能说吗?若告诉众仙,孩子父亲是魔君,那孩子定会保不住,彩凰只好回答:“凡夫俗子,在众仙面前不值一提。”
天帝见圣女虽已归位,但还是放不下,尘世的牵绊,这不是为难他吗?不由面露难色,自古没有哪个神仙历劫,可以把凡间的家眷,带上九重天,彩凰圣女,可是这开天辟地以来,第一位。
彩凰见天帝一脸为难,忙道:“天帝!本尊竟已归位,还望成全,本尊这颗爱子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