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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蹉跎前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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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勇者打败魔王的故事总是在流传中变形。

    在一些故事里她美貌惊人,像魅魔一样人见人爱,平民爱她,贵族爱她,队友爱她,敌人爱她,连魔王都无可救药地爱她,毁天灭地只为给她助兴。

    在一些故事里她又丑若哥布林,内心自卑,只能用心灵美证明自己的价值,她拯救世界的动机是减肥,奖励是几个英俊男人的真爱,但最后只和其中一个结婚。

    在一些故事里她有极高的正义感与道德,在一些故事里她是心机绿茶。

    在一些故事里她文武双全,智多近妖,在一些故事里她是笨蛋团宠,打败魔王全靠卖萌。

    在历史成为传说之前,勇者被造谣之前,海利瑟斯是一个不美不丑的女人,是个身体素质过硬,但并非天下无敌的女人,是个有点聪明,但不是最聪明的女人,她那些美好或恶劣的性情,最终都成全了她的人生。

    “如果你想知道勇者海利瑟斯的真实故事,请听我的版本。”

    苍老的精灵,吟游诗人,在人群中开始了讲述。

    ——

    海利瑟斯在圣都附近的村庄同父母居住,以前曾在“银鹰”战队有一份工作,不过很快退出了。

    这个战队全由女战士组成,主要的工作内容是去参加一些做作的表演赛,穿五彩斑斓紧身铠甲,精心打理头发,展示圣都的尚武精神和北地国家女性高挑的身材,给群众带来娱乐,也鼓舞信心。

    但她是农民的女儿,接受的是用劳动赚钱的生存思路,她总是无法适应银鹰的生活。从小接受剑术训练的她,虽然因为家境不曾真正拜从名师,依然很高傲。沦为装饰品对任何一个稍微有点真本事的人来说,都不可能自在吧。

    同期的宝琳娜对她很关照,教了她很多城市生活规则,还经常带她购物、社交。说是打开新世界大门也不为过。

    “其实你底子不错,真应该好好打扮打扮。咱们上次在王宫表演,那么多贵族,不愁找不到合眼缘的人呢。”

    “可是为什么要着急找男人啊?咱们才刚刚二十岁。”

    “我的傻姐妹,哪个女孩真的喜欢舞刀弄剑,训练久了胳膊腿都变得硬邦邦。又不让我们上战场,最后年纪到了还是要去结婚。与其回家等父母安排和不认识的人相亲,不如借银鹰战队的名声,认识一些优质青年。”

    “我们的名声很好吗?”

    “当然!选入银鹰战队的女孩身体健康,样貌周正,身家清白,工作也体面。贵族们要么联姻,要么就会找咱们这样优秀的女孩做妻子啊。”

    “优秀?是比较容易控制吧。完全不对等,以后管不住对方一点。”

    “讲话太难听了!海利瑟斯。”

    “宝琳娜,我完全没想过以后要怎么样。也许会回到家乡种地,但如果说和谁一起生活,我的大脑就一片空白了。”

    “没有喜欢的类型吗?”

    “嗯……我们当地的同龄男孩小时候都被我打得很惨。”海利瑟斯尴尬一笑。

    “哈哈哈,那确实,和手下败将产生感情太难了。所以!所以为了未来的美好人生,你也积极起来吧。先去漂个头发,虽然你的红发很美,但是咱们这里最受欢迎的还是浅发色。用不了多少钱,只需要20个银币。”

    “什么?让我花20个银币做头发,我宁愿死。你去吧,我还有事……”

    “什么嘛!没有丑女人,只有懒女人。不对,你是个抠门女人!你要积极点啊。真是的。”宝琳娜总是这样。

    她是个很善良的女孩,虽然有点感情上的功利心,但对人非常真诚热情。况且,在这种等级分明的国家,她的想法甚至说不上虚荣,只是由现实催生的理性。

    海利瑟斯离开的时候,宝琳娜已经在和一位子爵的次子恋爱了。她含着眼泪把心爱的象牙发梳往海利瑟斯手里塞:“好姐妹,没有我在,你也要好好打理头发,常联系!别再也见不到了。”

    “不可能的。也许大丰收后我会进城卖土特产。”

    “那我全包圆了!”

    “好好好,谢谢富婆姐。宝琳娜,我真心地希望你永远幸福。”

    “你太傻了,跟队长有什么可吵的,敷衍一下混个工资呗,哪里就一定要退队。算了,你听不进去……”

    “听进去了的!只是做不太到啊。”

    “你呀!”

    离开圣都后,父母并没有对她失望,甚至还很开心女儿能回到身边。

    务农第二年,她和一个年轻的外乡邮差相恋。但没多久她发现这个男孩儿在每个村庄都有一个相好的爱人。

    海利瑟斯居然有点庆幸,庆幸是这样的简单。不用纠结,不用拖泥带水,直接分开就好。可往往分手后才能看清一个人的恶劣。

    那个男孩儿逢人便讲海利瑟斯的坏话,点评她的表现,褒贬她的身材。

    “你说海利瑟斯啊!那真是个母牛一样的女人。我最讨厌她的大腿,太粗了。不过皮肤倒不错,很滑。”

    他没有注意到海利瑟斯已经出现在背后了。

    海利瑟斯一拳把他鼻梁打断,鼻血顺着脸往下流,又一个肘击打得他下巴错位,疼得他话说不出一句。

    “滚,别让我看见你。”

    这个人果真再也没有出现过。

    又过了两年多,海利瑟斯遇到了一个魔法学者,到处探访遗迹,雇佣她当临时护卫。两人一来二去产生了感情,然而在关系更进一步后,海利瑟斯又实在不太满意,最后客客气气地分手,倒也没太伤心。

    她一直给宝琳娜写信,讲述她平平淡淡的生活,说实话,这种没有目标的生活,也未见得就比宝琳娜的选择好。

    但宝琳娜那边回信的语气似乎也不太妙,措辞越来越讲究,文字背后那个叽叽喳喳的小姑娘却不见了,变成了一个略显疲惫的贵妇人。

    “亲爱的海利瑟斯,听闻你的感情变故,为你惋惜。但相信你的幸福会在不远处。最近我又怀孕了,希望能顺利产下健康的孩子。我希望是个女儿,但丈夫认为还是需要更多男孩,真是很可笑对不对?已经有两个男孩子,贵族在子嗣方面总是不肯放松,一个发生意外,必须还得有备用才好,备用的那个也还要有备用。然而对一个母亲来说,怎么能用这种心情对待孩子呢?我们的感情似乎也不复从前,好像有个叫琳达的金发女子在与他暧昧。海利瑟斯,要是你在身边就好了,我还可以向你吐吐苦水,虽然你肯定是出不了主意。你太正直了……说不定会去把那个狐狸精打一顿,不,以你的性格,恐怕会把我丈夫打一顿,毕竟,背叛我的人是他。你以前就看不得别人欺负我,每次都是你为我出头。我不知道这是很珍贵的,还埋怨你冲动,不会忍耐。那样美好的友谊,当初竟没有察觉……”

    海利瑟斯展开信纸想要写点什么,终究没有心情。

    看来这些年我们都蹉跎了,嫁人也好,不嫁人也好,自己真心喜欢的事,一件也没干成。

    这时母亲来叫她吃饭,一家人围坐在餐桌。

    “你这孩子总是心事重重的样子,如果不开心的话就想办法开心起来啊。人生很长,日子要有滋有味才行,不可以垂头丧气的。”母亲总是很敏锐。

    父亲却说不出很多安慰的话,只是提议:“不然还是去练剑吧,小时候你最喜欢的。”

    海利瑟斯摇头:“那也是小时候,练再好也没什么用。我又不进军队,对我的生活没帮助。”

    妈妈笑着骂她:“听听,多傻的姑娘。非要有用才可以喜欢吗?妈妈只希望你做个快乐的人。”

    这似乎点醒了海利瑟斯,她有点惭愧:“好的妈妈,是我太消极了。您说得对,自己喜欢就好。”

    可这个醒悟来的太晚了,在她离开圣都的第五年,刚刚决心要建立起属于自己的生活时,魔王军突然攻破了边境的防线,打破了两方维持四百年的平衡。军队只扛了半月不到就溃败如山倒,无法起复。

    和平年代结束了,以前蛰伏不敢出没的魔物开始光天化日地袭击人类村庄。即便是圣都附近,也不得安宁,天一黑,人们就不再出门。

    海利瑟斯拿起了剑。

    一开始,她和几个同辈青年把整个村庄挡在身后。后来,同伴死走逃离,村里人越来越少。再后来,她的村庄只剩零星几个人,实际上已经消失了。

    “海利瑟斯,别管我们了,去圣都投奔认识的朋友。你会有出路的。”

    “妈妈,你在说什么话。”

    “你清楚的,这样到最后我们都会死,你父亲病了,我也帮不上你什么忙了。”

    “总之,我们一起出发。”

    海利瑟斯有一种判断,她认为如此情势,圣都也不会是安全的地方。

    她所在的国家处在西部边境最北方,国土广袤但人口稀少,人口紧密集中在圣都周围。看上去兵强马壮,人们也多身体强健,魁梧高大,但花里胡哨的东西太多。高层不思进取,底下人也是混日子。不打仗,就能歌舞升平,仿佛危险不存在;一旦平衡打破,真的去和魔王军掰手腕,就会被打个稀巴烂。

    但愿能护住家人吧。海利瑟斯的心愿第一次具体明确,却是这种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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