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只会拖后腿的女人
那位被选中的“幸运儿”浑身一颤,在原地愣了一下,才颤抖地走向宁七夜
刚走到宁七夜面前,宁七夜就往他小腹上来了一下
他也同样口吐鲜血,倒在地上,伴随着的是一脸懵逼
“你走的太慢了,活该”
宁七夜又指向另一位“幸运儿”,“你过来!”。
那位“幸运儿”同样是浑身一颤,不过想起宁七夜说的话,迅速小跑到宁七夜跟前
宁七夜说道:
“不错,速度很快”
“你们老大想和我对喝,你们说该怎么办?”
众小弟不敢说话,均是沉默
“既然你们老大想和我对喝,现在没酒了,是不是得去拿瓶酒过来?”
那小弟依旧是不敢说话,保持沉默
“给你30秒,去拿瓶酒过来,如果拿的酒不能让我满意,你懂的”
那小弟迅速跑去,很快便跑回来,手上多了瓶黑桃a
宁七夜再次一酒瓶刺入他的小腹,怒道:
“你特么是真傻还是假傻?拿瓶黑桃a糊弄谁呢?”
那小弟不服道:
“不是你说让我拿瓶好酒来的吗?”
宁七夜见他还敢顶嘴,拔出来又是一酒瓶刺了下去
“我说的是拿瓶让我满意的酒”
宁七夜如同一尊杀神,周遭横七竖八的躺着不少人
宁七夜又挑出一位“幸运儿”,说道:
“你应该知道该拿什么酒吧?30秒”
那位小弟跑的飞快,不到20秒就拿来一瓶68度的伏特加
“不错,还挺懂事,那就饶了你”
宁七夜接过伏特加,就在转身的瞬间,那位小弟掏出小刀,刺向宁七夜!
宁七夜早就感受到了他的杀意,微微转身躲开,又是一酒瓶刺入他的小腹!
他同样口吐鲜血倒在地上
“就这种水平还敢玩偷袭?”
“来送人头的吧?”
宁七夜嗤笑道。
宁七夜打开伏特加,倒在地上的王志刚顿时明白宁七夜要干什么
他求饶道:
“大哥我错了”
“大哥你饶了我吧”
宁七夜不为所动,摆弄着伏特加
“大哥你饶我一次,我把这家酒吧的股份给你”
“大哥,饶恕,我的家产也可以给你”
宁七夜依旧不为所动,缓缓蹲下
“大哥我家在中海有两套房,都是好几百万的,都给你”
“大哥我外面还有好多情人,都可以让给你”
宁七夜左手扒开他的嘴巴,笑道:
“别闹,你不是说要喝酒吗?我来喂你”
王志刚眼神变得惊恐,可身体却动弹不得
宁七夜的那两脚已经把他踩出内伤
王志刚被宁七夜控制着嘴巴,声音也变得支支吾吾:
“大哥,我错了”
“我不能喝这个啊”
宁七夜戏谑道:
“没事,喝完这一瓶,你就可以走了”
此刻局面已然彻底扭转,他们这么多人都被宁七夜压迫的不敢动弹
“这小白脸是真牛逼”
“又狠又牛逼又有实力”
“没想到王志刚这个不可一世的男人,竟也有求饶的时候”
“哈哈哈,笑死我了,王志刚也有今天啊”
“别说那么大声,小心他事后报复你”
“可别谈什么报复了,他刚刚内脏被打伤吐血了,再喝下这瓶酒,必死无疑”
“不一定,我曾经是一名医生,我看得出来这小白脸下手,都没下死手”
“这些小弟一个个看起伤势很重,但其实连残疾都不会”
“看得出来这小白脸并不想杀人”
“那肯定不能杀人,杀人的话这事就闹太大了,性质也跟着变了”
宁七夜疯狂给王志刚灌酒,灌得只剩一半时,酒吧二楼却传来一群人的脚步声
众人纷纷转头看去
“是酒吧老板徐满楼!”
“据说这徐满楼曾经可是黑道大哥,极其能打”
“你看跟着他的那群人,一个个凶神恶煞,还拿着棍棒”
“我想起来了,这些人全都是专业打手,因为这个酒吧总是有人来闹事,所以雇了一批专业打手”
“先不说这群专业打手如何,据说那个徐满楼,曾经就在酒吧里,一人干翻十几人,一战成名”
“一战成名吗?不过这小白脸今天也算是一战成名了”
“居然引得徐满楼带着众人出手,确实算是一战成名了”
“别说引得徐满楼出手,他能打过王志刚这群人,就已经算是一战成名了”
“虽然也是事实,但是王志刚这群人再翻五倍,都不一定能打过徐满楼这群人”
“他们貌似也是来找这个小白脸麻烦的”
“那这个小白脸今天可算是倒霉到家了”
“那确实,今天他真是什么牛鬼蛇神都赶上了”
“刚处理完王志刚,又来徐满楼”
“也只有今天了,今天刚好是徐满楼的生日,徐满楼刚刚一直在上面过生日呢”
“我就说徐满楼怎么今天会在酒吧里,他平常都是不管这家店的”
“那这小白脸可真没赶上时候啊,刚好在徐满楼的酒吧闹事,刚好徐满楼在酒吧过生日”
此刻甚至有人小声喊道:
“小兄弟,快跑,徐满楼来了,他那可都是专业打手”
可宁七夜甚至看都没看徐满楼一眼,一股脑地给王志刚灌完了整瓶伏特加
徐满楼一行人迅速下楼,团团包围住宁七夜
犯困的奶油包被挤到人群外面,只能混在众人的队伍里
不过这也算好,至少不用拖宁七夜的后腿
徐满楼盯着宁七夜,说道:
“专门在我生日的时候,来到我的酒吧闹事?”
“年轻人,你好大的胆子”
宁七夜看着阵势,便知道这群人是专业打手
他也不知道他的e级战力,能不能打得过这么多专业打手
若是打不过,今天可就有很大概率交代在这里了
宁七夜也不是傻子,眼前这种状况还是走为上策,可他现在被团团围住,看不到犯困的奶油包在哪里
自己要是就这样走了,万一犯困的奶油包离不开怎么办?
真是一个只会拖后腿的女人!
宁七夜只好拖延时间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