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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一十二章 其实我很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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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虚空中。

    子桑不孤在秦歌前方十数米外停步,如履平地。

    他面无表情的注视着秦歌,淡淡道:“谁输谁死,你敢吗?”

    秦歌沉默不言。

    子桑不孤缓缓说道:“就像世人所传言的那样,我很爱知舞。我做梦都希望,人们的希望可以成真,可最终,她还是选择了你。”

    “虽然,这多多少少会让我有些嫉妒,但我明白,感情这种事是两厢情愿,而非一厢情愿。只要她能幸福,过得开心,偶尔能在远处安静的看看她,我就知足了。”

    “秦歌,我很矛盾,也很纠结……因为我不得不杀她,但在同时,我也很难真正做出那样的选择。这让我很痛苦。”

    秦歌问道:“为什么,就是不肯放过她?”

    子桑不孤:“因为她不属于这个世界,这个世界也容不下她。她所拥有的力量,对这个世界而言是一场灾难,这个世界,畏惧她,害怕她。”

    秦歌:“所以,我们的道盟之主,会为全天下的人,而舍她一人?”

    子桑不孤:“或许你会觉得我是在假仁假义的模仿伟大,但这的确是我在思考很久之后所做出的选择,我无法欺骗自己的内心。”

    秦歌:“我大概理解。你是真的心系苍生,所以这没什么好说的。”

    子桑不孤:“为了世人,我必须要她死。”

    秦歌:“为了她,我会杀光你想守护的世人。”

    “如果世人都死了,那也就没有谁想再伤害她。”

    子桑不孤:“那么,请你和我一战,就当这是……为了她。”

    秦歌安静下去。

    他看得出,子桑不孤的压力很大,虽然他并不知道子桑不孤的压力是来自于哪里。

    而子桑不孤选择的解决方式,是死。

    两眼一闭万事皆休,如果死了,那就不会再那么痛苦。

    事实上,秦歌心中所猜并没有错,子桑不孤的确是压力太大,大到他快要疯掉,所以他想要用这种方式来让自己解脱。

    首先,他知道自己是魔尊转世,迟早有一天,会因为心中对秦歌产生的负面情绪,而让另外一个自己出来,给这个世界带来危害。

    然后就是……他坐在盟主这个位置上,看似高高在上,一句话、一个决定,便能决定无数百姓的命运,但在同时,他也被绑架上道德的制高点,是无数百姓的走狗。

    他最爱的女人是北冥玄女,能给这个世界带来毁灭性的灾难,所以,做为道盟之主,他必须要顺从天下人的意愿,杀掉步知舞。

    这让他很痛苦。

    ……

    此时,萝莉宫山门处,众人都担心的看着半空中秦歌的背影,生怕秦歌会答应子桑不孤提出的生死决战。

    这倒不是因为大家不相信秦歌的实力,而是因为游魂化境和太白仙境之间的差距实在是太大。

    如果秦歌是破罡后期,而子桑不孤是游魂初期,两人要一对一的来场生死决战,大家并不会担心秦歌,因为都相信秦歌有越阶挑战的能力,即便越阶挑战的对象还是子桑不孤这样的顶尖天才,那也不会有任何压力,毕竟,他可是鬼剑愁。

    可游魂后期与太白初期的差距,这远非破罡后期和游魂初期的差距可比。

    这是无法逾越的天堑。

    现在还是游魂化境后期的秦歌,若是跟太白仙境初期的子桑不孤生死决战,那必输无疑。

    这已不是用法宝和天赋、功法、灵器等等就能弥补的实力差距。

    况且,子桑不孤虽不是拥有仙元的剑仙,但他也并非普通的太白仙境可比。

    一片安静中,秦歌耸耸肩,笑道:“我想你是误会了什么。”

    子桑不孤看着秦歌,目光中有询问的意思。

    秦歌洒然一笑,“我并不是你想象的那种热血青年,其实吧,我是个怂逼,我很怕死,甚至怕受伤。我打不过你,我认输,你赢了。”

    听到秦歌这样回答,后方众人都笑了,心想这才是大家认识的秦歌。

    子桑不孤安静少许,说道:“这是一场你无论如何都会赢的生死之战。”

    秦歌说道:“杀掉一个本来就不想活的人,这会很没意思。”

    子桑不孤轻叹一声,他知道,秦歌已猜到他想要送死的想法,说道:“在我改变主意之前,你还有一次机会杀我。我的一切恨意皆是源自于你,所以,由你杀掉我,这最合适。”

    秦歌:“虽然我看你有些不爽,但我必须得承认,你是个很不错的人。你我之间,会有一战,但不是今天。”

    子桑不孤:“下次见面,可能你会后悔今天拒绝我。”

    秦歌凝视着子桑不孤,发现在子桑不孤的眼中,有淡淡的诡异黑色气息散发。

    他很熟悉那种气息,因为,他自己也有。

    那是极魔的气息!

    原来,子桑不孤也有恶魔的力量,而且还是极魔。

    秦歌:“那就等你到时候让我感到后悔的时候,再来说这话。”

    子桑不孤转过身,破空而去。

    在萝莉宫山门处,低调的魔叮叮见子桑不孤离去,心头也暗自松了口气。

    如果今天秦歌答应和子桑不孤生死决战,那么之后不管谁胜谁负,子桑不孤都不可能活着离开这里,因为秦歌身边的人不会放过他。

    子桑不孤若死,这对魔叮叮复活魔尊的计划就会有巨大的损失,甚至,都说不上是损失,而是会直接导致整个计划泡汤。

    因为现在只要子桑不孤一死,那么那缕魔尊残魂就会随之消失,那样一来,魔尊就真的不可能再回来。

    “这小家伙,难道是想摆脱魔族?”

    “南烟客那家伙,看来监看的有些不到位啊。”

    魔叮叮心里这样想着,决定回头给南烟客施加点压力,并且,另一个跟复活魔尊有关的计划,也得加快推进。

    ……

    ……

    中州大地与皇朝大地接壤地带。

    某片森林中。

    步知舞安静的站在树下,在等待少许之后,一颗毛茸茸的小肉球从远处的天空中飞来,落到她洁白的手掌心。

    这颗毛茸茸的小肉球,刚好只有她的巴掌大,是只迷你版的火魅兔,浑身长满柔软金毛,背上还有一道奇异的火焰斑纹,整个透出一种神圣的气息。

    但不管怎么看,这都是一只人畜无害的宠物兔,谁都不会认为,它其实是只仙兽。

    “还好,有你陪着我。”步知舞将金色的小兔子放在肩膀上,还用脸去蹭了蹭它。

    无疑,这正是秦小魅。

    之前在蛮荒之地收秦小魅为灵兽宠物的时候,步知舞就已用自己的精血和它签订契约,是以即便相隔遥远,两者间也能相互感应。

    虽然秦小魅凭着无限灵源果,一路开挂,不停吞噬,直至现在进化成仙兽,但其实它还处在幼年期,是只兔宝宝。

    须臾。

    两道身影出现在林中,来到步知舞身后。

    来者是一男一女,正是步惊风和雪芳菲。

    “知舞!真的是你吗?”雪芳菲美眸颤抖,眼眶湿润,在看到步知舞的刹那,便扑上去将她紧紧抱住,“我的知舞,妈妈想死你了!”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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