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3章 消息终于来了
又过了几日,放出去巡查的骑兵,终于传回了突厥人的消息。
“启禀王爷,五十里外,发现突厥大军,人数最少在五千之数。”
五千?才五千吗?是不是少了点儿!
“突厥人可携带有大量辎重随军而行?”
“启禀王爷,未曾发现有大量辎重,但他们皆一人双马,看样子,像是一队急着赶路的轻骑兵。”
一人双马,这的确是骑兵急行军的标配。
看来,这一队五千人的突厥骑兵,只是给后面大部队打前哨的前锋而已,后面恐怕会有更多的兵马随行。
前锋人马的人数,就已经达到了五千之数,可想而知,那后面的大队人马,那人数还不得……
李靖啊李靖,你自以为你只是捅掉一个野蜂窝而已,又哪里会知道,你引来的是整片草原的马蜂群呀。
这可如何是好!
李靖啊李靖,你说你闲的没事儿,这么早打他梁师都干什么嘛!
再过个两年,等到突厥人的内部大乱了,到了那个时候,你在灭他梁师都,就跟玩儿似的,这样不好吗?他不香吗?
为什么就不能等等再说啊!
李代不敢再继续想下去了,埋怨的话,说的再多,此时此刻,也变得毫无意义。
“你回去告诉刘将军,务必要严密监视突厥人的动向,尤其是与我们之间的相距距离,一定要及时上报,不得有误。”
传令兵离开已经很久了,李代依旧呆呆地望着他亲手建造的营地,不言也不语。
“王爷,营地可还有什么不妥之处吗?”
李代摇了摇头,抬头望向天空。
天上,正零散的飞着几只秃鹫,在毫无目的的盘旋游荡着,犹如孤魂野鬼一般。
“不好!”
李代心中大惊!
突厥人将要大举进攻的消息,李靖现在可还不知道呢!
如果让李靖主持的灭梁之战,因此而失败,必将会给整个大唐带来灭顶之灾。
即便大唐通尽全力,勉强撑住了,没有被灭国,那也一定会伤筋动骨,从此一蹶不振,进而天下大乱。
而天下大乱的结果,往往会让百姓们,承受最多最大的苦难。
到那个时候,饿殍遍野,横尸满地,千里无人烟,万里皆荒草。
怎么可以用一个‘惨’字,就简简单单形容得了。
不行,此事绝不能让它发生。
“若兰,你马上派人,分别前往朔方和灵州两地,把我们现在遇到的情况,一定要一五一十的全都告诉李元帅和苏元帅,告诉他们,突厥人来势汹汹,欲对我大唐不利。告诫他们一定要谨慎行事,严防突厥人扣关南下。另外,别忘了跟李元帅再说一声,若十日之内拿不下朔方,最好即刻退兵,返回灵州布防,不若如此,恐我大唐有危。”
李代的话,尽管听的李若兰花容失色,但是她却并没有因此而惊慌失措。
恰恰相反,李若兰依旧沉稳如一,不急不缓的对李代说道:
“王爷,口说无凭,不仅需要您亲自手书一封,还需要您加盖您的印鉴,以此来证明此事的真伪。毕竟是军政大事,容不得随便。”
是的,是的,李若兰你说的对!
可惜自己只会写简体字,李靖和苏烈他们俩能看得懂吗?
“王爷,您的王爷印鉴远在长安,而您益州刺史和辅国大将军的身份,对于此事,恐怕……”
“恐怕什么?恐怕不起作用?还是没有资格?”
李代冲李若兰微微一笑,继续仰望着苍穹说道:
“刺史,将军,或者是王爷的身份,这三者对于我来说,没有任何的不同,都是我。就像一个人,既是一个人的儿子,也是另一个人的夫君,还有可能是邻家妹妹的负心郎。不过是一个个不同的标签,一个个不同的身份罢了,对于事物的本质,没有任何影响。一个在光天化日之下,就敢脱掉衣服,光着屁股的人,他还不就是一个流氓吗?难道还有人会去计较,他穿上衣服后的身份有多么高贵吗?”
“王爷,流氓不过是一些居无定所的百姓而已,哪有你说的那么不堪,居然会当街脱衣,那么下贱。”
李代小手一拍脑门,心道:
‘流氓在大唐还没有发展成真正的流氓,我这么说,若兰她当然会不明白,看来还需要进一步解释一下。’
“若兰,当流氓们苦于生计,为了求活,就会不择手段。他们会伤害无辜的人,使用坑蒙拐骗偷,打砸抢烧唬等手段,搜刮抢夺他人的财物,用来满足他们自己的私欲。任何下三烂的行为,在他们眼中都不为过。所以,小爷对这类人,统称为流氓,当然,当街调戏良家小娘子的纨绔们,小爷称他们为大流氓,乃流氓之最,乃真流氓是也。”
不解释还好,解释过后,全是灾难。
一句一个流氓,一口一个真流氓,大流氓,把李若兰气得半死。
正经不过三秒。
刚才还是一副忧国忧民的表情呢,转眼就变得如此下贱猥琐起来。
一口一句流氓,流氓的,哪来的这许多流氓?
我看王爷您才是真正的流氓。
每天口花花的,不是流氓,还会是什么?
真不知道王爷的前世,会是个什么东西,咋就这么让人讨厌呢!
遍寻整个大唐动物界,都找不到与之相匹配的东西。
就连类似的东西,恐怕都是稀有动物。
就算你蹲在犄角旮旯里,睁大了双眼,费劲了心力,也只怕也只能发现一捧尘土,此外,便再无他物。
算了,和一个流氓计较什么,有失咱美女的身份。
还是说正事要紧。
“王爷,话虽如此,但凡事都要讲求个规矩,俞矩了规矩,便等同于触犯了律法,没有人会愿意为此而承担责任。军政大事,非是儿戏,可不是随随便便什么人,便可以指手画脚。”
规矩,规矩,又是规矩,哪来的那么多破规矩,臭规矩。
人人要是都守得住规矩,那还要立法,律法作甚?
规矩,原本是给那些不守规矩的人而定。
但是定了规矩之后,规矩却变成了不守规矩的人的外衣,成为守卫规矩之人的枷锁,这样的规矩,要之何用?
谁说披着羊皮的狼,就不吃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