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 定居秦王府
活不过两三岁?
怕是都死于人祸吧!
李福记得那个什么记录,有只鸡就活了二十一年。
“那老马你看看,这只鸡有三岁了吗?”
老马仔细瞅了瞅那两只鸡。
“小王爷,您看这两只鸡。”
“嘴短、粗、硬,鼻瘤颗粒肥大而明显,脚上鳞片清晰且粗壮。”
“恐怕不只三年,四五年也有了。”
李福看了看两只长得差不多的公鸡,想了想,还是算了。
总得给院子里的母鸡们,留个老公吧!
“就它了。”
李福伸手一指。
“老马,把这只将要成精的公鸡,给小爷抓住了。小爷要为民除害!”
老马浑身打了个冷颤。
李大人调他来是喂鸡的,不是来杀鸡的。
少了一只,他可怎么交代啊!
小王爷想吃鸡,还说的那么大义凛然,叫他怎么拒绝好呢!
老马舔了舔干涩的嘴唇,颤巍巍的说道:“那个,那个,小王爷,杀不得啊!这公鸡是要给母鸡踩蛋的,杀了它,不好交代啊!”
“那不还有一只公鸡吗?”李福指着另一只公鸡说道。
“一只忙不过来呀!”
“你是说母鸡太多了?”
“一只公鸡配十只母鸡,这里十几只母鸡,需要两只公鸡才够。”
“这样啊!”
一只公鸡配十只母鸡,老婆多了,还真不是事。
难保哪只母鸡需要公鸡踩蛋,可公鸡不在家,那可怎么办呢?
李福眨了眨眼睛,笑呵呵的继续说道:“一只公鸡也太孤单了点。”
“是的,是的。”
老马连忙点头称是。
“那就一公一母,送它们上路,路上也好有个伴。”
老马晕了,孤单是这样解释的吗?
小王爷解决孤单的方式,还真直接。
没等老马清醒过来,李福接下来的话,直接让他晕死了过去。
“多出来那些母鸡,隔几天再送过去好了。怎么的也得等它,在那边买了房再说吧。嘿嘿……”
最终,老马没能拗过李福,李福也没有为难老马。
公鸡躺在了盆里,母鸡回到了窝里。
一只就够了,管它路上孤单不孤单呢!
“老马,荷叶采回来没有老马,泥巴和好没有老马,坑里的柴火多添点”
老马很累,比在玄甲军,跃马扬鞭杀敌还累。
不过老马也不是一无所获。
至少,他学会了小王爷做的这个“叫花鸡”。
望着点点星火包裹的泥球,老马满怀期待起来。
应该很美味吧!
李福躺在屋里的小床上,数着时间,等待着他的“叫花鸡”。
却不知道,他说过的话,做过的事。
李君羡正一五一十的,向李世民禀告着。
也包括他信口涂鸦的那首,似是而非的诗。
“这小子,胆敢杀本王的鸡。”
李世民听完,呵呵一笑道:“这诗写的不怎么样一个下午,滴水未进,也难为他了。本王就不责罚他了。不过,你说他做的什么鸡?”
“殿下,是‘叫花鸡’。”
“叫花鸡?”
这名字蛮新奇的,不知道味道怎么样?
李世民觉得自己的肚子,也在叫着“叫花鸡”的名字。
“五娘子,走,陪本王去看看,杀了本王的鸡,本王总不能不闻不问吧!”
(画外音---李君羡别名五娘子【武娘子】,是因为他的五个官职皆有个武字。贞观二十二年,李世民才知道的。也是在同一年,被李世民所杀。原因嘛,就是那个‘武’字。)
鸡还没熟,没熟的人却到了。
李世民带着李君羡,龙踞虎步的进了篱笆院。
老马拜见过李世民,赶紧进屋里,把李福从梦里叫了起来。
李福眼睛一扫,将三人挨个看了一遍,“嘿嘿”一笑。
好你个老马,吃只鸡你也上报。
一看你就不是好间谍,这么快就把李世民召来了。
不知道这样麻烦领导的员工,是最让人讨厌的吗?
自以为忠心耿耿,其实早就里外不是人了。
“儿臣拜见父王。”
李福躬身参拜。
“父王来这里,是要赏玩荷塘夜色吗?”
李世民本就不想让人知道,是因为李福的“叫花鸡”才来的。
恰好有个台阶下,李世民怎会不抓住呢?
“嗯!为父实在太忙了,已经很久没有欣赏过这荷塘月色了。”
“难得有闲,便过来看看。”
“顺便也看看你,在这里住的怎么样。”
我?月色?荷塘?
这些恐怕都不是你要看的吧!
李福将目光锁定在了,柴火即将熄灭的泥球上。
更准确的说,是泥球里包裹的那只大公鸡。
李福请李世民到矮几旁的胡凳上坐下。
喊了老马打盆水来,便从地上,捡了根未燃尽的木棍,将泥球从碳灰里刨了出来。
李世民很好奇,将鸡包在泥巴里,这能好吃嘛?
确定是吃鸡,不是吃土?
只见李福用木棍,不轻不重的,敲打着泥球。
裂纹慢慢的布满了整个球身。
‘哗啦’一声轻响,尘灰落尽纯香现。
一股李世民从未闻过的清香,弥漫过来。
李世民觉得自己是真的饿了,居然咽了好几口口水。
李福把手放在水盆里,抓了两把水。
猛的将荷叶包裹的鸡捧起,以最快的速度放到了矮几上。
“这是什么?”
装,继续装!
不知道戏子误国吗?
谁不知道,你就是为这只鸡来的。
还在这演戏,演戏还上瘾了不成。
李世民演戏上瘾了,李福也不差。
“父王,这是儿臣新近学的‘叫花鸡’,原本想着,做好了,给父王送去,请父王品鉴品鉴。既然父王来了,倒省却儿臣来回折腾了。”
折腾?
这叫什么话?
给本王送吃食,叫折腾?
本王虽然不是你小子的亲爹,但好歹也算长辈吧!
把尽孝道当折腾,你小子也是独一个了。
还好本王不是你亲爹,否则,打不死你跟你姓!
当李福剥开层层荷叶,浓郁的香味伴随着热气,弥散开来。
李世民所有的不满,也随着升腾的蒸汽,烟消云散。
“父王,请!”
算你小子识相,还知道好东西,先紧着本王。
本王就饶恕你不孝之罪。
鸡大腿,又肥又香,咬在嘴里,滋滋冒油。
即软烂脱骨,肉丝细腻,又韧劲弹牙,口齿留香。
火候,恰到好处。
好吃,好吃。
李世民觉得,得亏自己找了个理由过来了。
否则这样的美味哪里能吃得到呢!
这趟还真没白来。
脸皮厚,吃到肉,脸皮薄,吃不着!
李福没去抢另一个鸡腿。
鸡头,鸡翅膀,鸡脖子,鸡爪子,qq弹弹的,才是他的最爱!
两个人分工明确,你来我往,都抢食着心中的最爱。
可瞧在外人眼里,却不是这样。
王爷喜欢的,李福不去抢。
王爷不吃的,李福抢着去吃。
这才是真孝顺啊!
李世民吃的很高兴。
看着吃的嗨起的李福,内心不由得一阵感动。
这孩子真不错,啃个骨头,都吃得那么津津有味。
小小年纪,就谦恭有礼,懂得孝顺长辈,真难为这孩子了。
唉,可惜不是本王的。
别人家的孩子,怎么看,怎么好,真香!
狂风落叶,风卷残云。
矮几上孤零的荷叶,地上零散的骨头,都预示着,这场战役的结束。
李世民净了手,问道:“你在这里可还习惯?”
李福用布子擦着手,头也不抬的答道:“挺好的,只是不如儿臣的小院自在。”
李世民挥了挥手,用只有二人才可以听到的声音说道:
“你就那么想回去,留在王府不好吗?”
“况且,你一个人生活,能照顾好你自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