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4章 君子
侍卫接过画像一看,立即放入怀里。他们最大的好处是从不过问原因,只知道彻底地执行,凡是天子下令,绝对不折不扣的完成。
“记住,无论付出什么代价,都要杀掉这两个孩子!凡与之有关的人,也一律杀掉!”
“是!”
“此事也不能惊动太后,不许任何人过问。”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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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夜,这座典型的江南小院落,已经陷入了彻底的朦胧里。
金兀术慢慢地走出去,拐到熙熙攘攘的大街上,看着这座城市别样的繁华。
西湖边上犹在歌舞升平,弹小曲的,卖艺的,杂耍的,说书的……不亦乐乎。
一个茶摊子前,一个半瞎的老者拿着一块拍板,在简陋的桌子上一拍:“各位看官,且说本朝有一个大大的英雄,名叫岳鹏举……此人是天上的大鹏鸟转世,专门来保护宋氏江山……”
一个男子不经意地在桌前坐下,小二冲了一壶茶水:“好咧客官,谢谢惠顾五文钱。”
当啷一声,几枚铜钱丢入盘子里。
说书人继续道:“这个岳大将军,得了天上九天玄女的兵法真传,所向无敌,遇到金军的天煞星四太子……四太子这厮,以前也是个战神,百战百胜,但一遇到大鹏鸟的转世,那是他的克星……”
忽然有人打断了他的话:“说书的,既然你说大鹏鸟是四太子的克星,那四太子是什么转世的?”
“客官,您这个问题问得好,四太子这厮天煞星,原是天上的孽畜黑蛟龙转世……它在天上时,被大鹏鸟啄瞎了眼睛,就是来报仇的……”
“哈哈哈,既然大鹏鸟如此厉害,那大鹏鸟如今在何地?四太子生死如何?”
“唉,好人可怜没好报。大鹏鸟被四太子的奸细秦桧害死……客官,你笑什么?”
“我笑这个世界上的因果报应,其实是很荒谬的。”
……
他站起来,慢慢地离开。
夜色里,两岸的垂柳已经发出新芽,空气里充满了春日的芬芳。仿佛一个普通的百姓,走在这花花世界里,一碟花生米,一壶老酒,万事足以。
这时,一人忽然匆匆上前,附在他的耳边:
“四公子……不好了,我们所住的院落被人追踪了……”
他心里一凛,掉头就走。
歌声灯影,一艘画舫。
舞女在上面咿咿呀呀地唱着曲子:
风住尘香花已尽,日晚倦梳头。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
闻说双溪春尚好,也拟泛轻舟。只恐双溪舴艋舟,载不动许多愁。
…………
这是李易安的曲子,他当年就知道的,也曾见过的,悄悄地在怡园,在昔日花溶的家里——
画舫开入了江心。
武乞迈神色匆匆,金兀术却悠然自得。
一壶清酒,一碟花生米。
他坐下,扔一颗在嘴里。
“爷,我看,我们真的该马上回金国了……赵德基肯定会追查,危险就大了,再说,现在已经没有秦桧了,我们根本没法藏身……”
“要有秦桧藏身,也不显出我们的本领了。千军万马躲不了,难道几个人还藏不了?我就不信,赵德基还能有这样的本事。”
武乞迈叹息一声:“真不知狼主抉择如何。”
消息是早就反馈给了狼主的,至于狼主要不要调兵遣将,抓住机会,那就是狼主的事情了。
“爷,你不在,狼主肯定没法做主。”
“怎么不能?现在还有海陵,还有其他几个老家伙。”
“海陵这厮成得了什么气候?爷,既然我们付出了这样大的代价和风险……”
他没有再说下去,四太子也没有开口。
风险。
这算得了什么风险?自己身子的风险?所处的风险?他若有所失。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越来越深浓的厌战情绪。再怎么鼓动都没用了。
“爷,我们留下有什么好处?帮了秦大王有什么好处?”
好处?
他也不知道。
生平第一次,不是为了什么好处而做事。
“也许是为了好玩。”
好玩?四太子会为了好玩做一件事情?
他又喝一杯清酒,笑得眉头微微蹙了起来:“我真想看看,如果赵德基的私生弟弟被天下皆知时,他会是什么表情。武乞迈,对于赵德基这厮,我竟然比对秦大王还讨厌。”
武乞迈忿忿不平:“我们根本划不着这样帮秦大王。”
他还是继续耐着性子:“我真的不是帮秦大王。你不觉得这样拖延双方的势力,也是帮大金?帮着狼主作出决策?我虽然不主战了,但是,我希望狼主能够有更多时间想清楚……若是秦大王很快败了,三两下就玩完了,赵德基也没得收拾了,对不?”
狼主,他想得清楚么?
而且,他最感兴趣的是,秦大王是否真的能三两下就玩完?
画舫在湖中,唱曲子的小妹儿依旧咿咿呀呀的。
月白风清,倦意上来。
湖中的灯光开始暗淡,倒映着,如迟暮的女人,最后的残妆,更带了迷离的凄婉。
画舫停下,一灯如豆。
方发现前面是一座园子。
著名的园林,怡园。
青山隐隐水迢迢,秋尽江南草未凋。
但是。这是春天。
这里却整个是秋天的感觉。
他停下脚步,看着暮色下,这屋子里浓郁的肃杀之气,仿佛某个人的灵魂一直在这里出没。他心里一震,脚步缓缓移动。
也不知是什么原因,这座美丽的园林,自花溶逃走后,就一直空着,也无人来买,无人来住。
仿佛这里是一片不祥的地方。
但是,偏偏春暖花开,一院子的野草野花,一院子的芬芳缭绕。
武乞迈踏上这里,心情也很紧张,他和四太子一样,根本就不愿意接近有岳鹏举的地方——有他魂灵出没的地方,就会显得很奇怪。
他压低声音:“爷,这里不太好,我们离开吧……”
“嘘”,他一摆手。
二人藏身在一棵大树之下。
仿佛嗖地一声,有个人影一闪而过。
金兀术心里顿时起了一股浓郁的寒意。仿佛眼前闪过一阵白光,明明寂静无声,仿佛却有一个白衣的人影飘过。
忽然想起那个中毒的夜晚——唱歌的渔家女,打渔的悠闲人。那个男人,自己的对手,生平第一宿敌,他身材挺拔,穿一身白色的单衫,朱帛的领子,无比的英俊潇洒,风流倜傥,手拿一把折扇,完全不是昔日的武人,仿佛是这西湖歌舞里走出来的风流才子。
这是他生平第一次目睹岳鹏举的风采。
以前只以为岳鹏举是个武人,只知道挥舞着长枪,在千军万马里冲杀;也曾痛恨,花溶为什么要选择哪个比她还小几岁的年轻的男子!直到看到了这一次,方明白,唯有这样的“武夫”,才能真正做出满江红这样的词来。
就是那一刻,竟然深深的嫉妒,仿佛自己不如岳鹏举。打仗不如他,写诗填词不如他,甚至相貌都不如他。
男人纠结于相貌是很诡异的事情——这也是他生平第一次有这样的纠结,仿佛善妒的妇人。
以至于直到很久后,他都觉得奇怪。
这是岳鹏举的地盘。
他心里忽然有一股极其不祥的感觉,冥冥之中,仿佛一股天意在指引,自己执拗的,一直要踏入这个院子——
一股杀气袭来。
无声无息地抵达胸口。
“爷,快……”
他随身的几名武士,无一不是万里挑一的人物,但是,来人显然更加迅疾,而且是暗地里藏好了的。
他当机立断,转身就走。因为这些人出手的风格,他忽然想起秦桧阴养的死士。也是这般。
“爷……快……”
一刀砍来,直他的背心,他随身只带了一把剑,是当时宋人书生里最常佩戴的。一剑隔开,他已经顺着河堤往下奔跑。
画舫就在岸边,他一跃而上。
撑船的艄公立即开拨。
众人追到这里,已经迟了几步,可是,暗处,弓箭却如雨点一般密密地射来。
“爷,小心……”
他一低头,险险避开飞来的暗箭,这时,画舫已经彻底驶入了江心,远离了射程。
几名卫士无不面色凝重:“爷,这里已经不安全了,看来,我们已经被盯上了。”
“赵德基这是要下杀手了,不给他下点猛料,估计他根本就不知好歹。”
“要是赵德基根本就不顾这个面子,怎么办?”
“他不顾面子?我自然有办法让他顾忌。”
“爷,这样下去太危险了,不如早早回去……”
“回去?还早呢!哈哈,我第一次做自己喜欢做的事情,当然要做个痛快!”
没有什么太大的原因,就是为了痛快。
人人都需要痛快的时候。
以前,自己的一切行为都是为了算计,为了政治;这一次,政治的目的,倒没那么强了,就是为了羞辱——羞辱赵德基!
为了好玩!
为了做一盘小人。
拿男人的隐私去威胁男人,拿女人的隐私去揭露女人,都是超级小人行径。
以前,只有秦大王才做得出来。
他曾以为,在秦大王面前,自己真的算得上一个超级君子了。
现在才发现,君子真的不如小人来得痛快。
什么目的都没有,就是为了痛快。
“你们还记得韦太后的样子么?”
众人面面相觑,事隔多年,韦太后并非什么倾城倾国的大美女,谁记得她啊?
“倒有些印象,不过很是模糊了。”
“我想为韦太后做一幅画。”
“啊?”
“可惜我也想不清楚她的样子。”
“那怎么画?”
“但是,有一个人肯定想得起韦太后的样子,而且,也很乐于为她作画。”
“谁?”
“花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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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艘非常普通的画舫,人在江心,歌舞升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