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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扑朔迷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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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埃德蒙斯威腾汉姆摇摇晃晃地在碾草坪机上坐下。

    “早安,菲利帕。”他说。

    “哈罗。”

    “你很忙吗?”

    “一般。”

    “你在干什么?”

    “你自己不会看?”

    “不,我不是园丁。你好像是在用某种方式玩泥土。”

    “我在移植冬季的莴苣。”

    “移植?多奇怪的词儿!就像戳一样。你知道戳的意思吗?我是那天才学到的。我原来一直以为这是职业决斗里用的术语。”

    “你想要什么?”菲利帕冷冰冰地问道。

    “是的,我想见你。”

    菲利帕飞快地瞥了他一眼。

    “希望你不要这样跑到这儿来。卢卡斯太大可不喜欢呢。”

    “难道她不允许你接受花儿?”

    “别荒唐。”

    “花儿。这可是个漂亮的词,它贴切地描述了我的态度。

    敬而远之——但坚定不移地执著追求。”

    “请走吧,埃德蒙。你没有权利到这儿来。”

    “这你就错了,”埃德蒙得意洋洋地说道,“我有权来这儿。卢卡斯太大今早打电话给我妈妈,说她有很多蔬菜葫芦。”

    “有好几大片。”

    “还问我们愿不愿意用一壶蜂蜜换蔬菜葫芦。”

    “这种交换根本就不公平:这时节蔬菜葫芦可卖不掉——谁都有一块这样的菜地。”

    “自然啦,所以卢卡斯太大才打电话呀。上一回,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是建议我们用脱脂牛奶——请注意,是脱脂牛奶——交换莴苣。当时离莴苣上市还早,都买到1先令一棵。”

    菲利帕没有说话。

    埃德蒙从兜里抽出一壶蜂蜜。

    “喏,这,”他说,“就是我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据。是广义讲的,相当站不住脚。

    要是卢卡斯太大大发雷霆,就说我在这儿找蔬菜葫芦,绝对不要说我跟你调情。”

    “我明白了。”

    “你读过丁尼生吗?”埃德蒙随便问道。

    “不常读。”

    “应该读一读。丁尼生的名声不久就会东山再起。晚上要是你打开收音机,就会听到《国王的歌集》,而不是没完没了的特罗洛普。我从来就认为特罗洛普的装腔作势是令人最难以忍受的。可以来一点儿特罗洛普,可也不能老是泡在他的作品里呀。不过说到丁尼生,你读过他的《莫黛》没有?”

    “读过一次,是在很久以前。”

    “这首诗有点道理呢。”他小声地引用:“‘不完美的完美,冷冰冰的匀称,光辉灿烂的徒劳。’这就是你,菲利帕。”

    “可不是什么恭维!”

    “不,不是有意的。我猜想莫黛钻到了那可怜的家伙的皮肤底下,正像你钻到了我的皮肤底下。”

    “别可笑了,埃德蒙。”

    “啊,见鬼,菲利帕,你为什么是这个样儿?你那光辉灿烂的匀称的容貌背后隐藏着什么?你都想些什么?你的感觉是什么?是幸福、悲惨、惊悸,还是什么?肯定有些什么。”

    菲利帕平静地说道:“我有什么感觉是我自个儿的事。”

    “也是我的事。我想让你说话。我想知道你那平静的心里都在想些什么。我有权利知道,我真的有。我原不想爱上你,我原想静静地坐下来写我的书。那么精彩的一本书,全是关于这世界是如何悲惨的。洞察别人如何悲惨倒是非常容易。这全是一种习惯,真的。对,我忽然相信了这个,在读了伯恩琼斯的传记之后。”

    菲利帕停下手中移植的话儿,皱着眉头,迷惑不解地凝视着他,“白思琼斯跟这个有什么关系?”

    “方方面面都有关系。你要是看了前拉斐尔派作家的作品,你就会认识到什么叫风尚。他们都那么亲切、满口俚语、快活、有说有笑,一切都那么美好、奇妙。这也是风尚。实际上他们根本就不怎么幸福,或者说并不比我们幸福,而我们也并不比他们悲惨。

    告诉你,这就是风尚。战争结束以后,我们寻找性生活。现在都变得灰心失意。这些根本就无关紧要。我们干吗要谈这个?我原本是来谈咱们的事儿的,结果我被泼了一身的冷水,吓得退在一边。就因为你不愿帮我。”

    “你要我干什么?”

    “说话!谈谈情况。那是由于你丈夫吗?因为你爱他,所以他死后你就把嘴缝上了?

    是这样吗?好吧,就算你过去爱他,可他死了。别的女孩也死了丈夫——还不少呢——有些也爱她们的丈夫。她们在酒吧里也跟别人诉说过,酒喝醉的时候还小哭一阵,然后等到感觉好一点,就跟别人上床。

    我想这是忘掉过去的一种办法。你得忘掉过去,菲利帕。你还年轻——又极其可爱——我爱你爱得要死。给我谈谈你那该死的丈夫,跟我谈谈他。”

    “没什么可谈的。我们相遇,然后结婚。”

    “当时你一定非常年轻。”

    “太年轻了。”

    “那么你跟他在一起快乐吗?接着说呀,菲利帕。”

    “没什么可接着说的。我们结了婚,我想我们跟大部分人一样快乐。哈里出生了,罗纳德去了国外,他——他在意大利被杀害了。”

    “就因为有个哈里?”

    “就因为有个哈里。”

    “我喜欢哈里,他真是个好孩子。他也喜欢我。我们合得来。怎么样,菲利帕?我们结婚吧?你可以继续做园丁,而我接着写书,假期咱们放下工作去享受享受。用一点手腕,我们可以设法不跟妈妈住在一块儿。她可以掏点钱资助她具有献身精神的儿子。

    我吸收,我写那些讨厌的书。我的视力有缺陷,而且嘴巴说个不停,这就是我最糟的缺点。你愿意试试吗?”

    菲利帕望着他。她面前是一个个子高挑的年轻人,他戴着一副宽大的眼镜,神色庄严而焦急。他沙土色的头发乱糟糟的,他凝望着她,目光里充满令人放心的友奸情意。

    “不。”菲利帕说。

    “肯定——不?”

    “肯定不。”

    “为什么?”

    “你对我什么都不了解。”

    “就这些?”

    “不,你什么都不懂。”

    埃德蒙思索片刻。

    “也许是的,”他承认,“可谁又懂呢?菲利帕,我亲爱的人儿——”他打住了。

    顷刻传来一阵哀切而悠长的诉说。

    “黄昏徐徐降临,(埃德蒙诵吟着,可这会儿才上午十一点)豪宅花园里的小狮子狗,菲尔,菲尔,菲尔,菲尔1,它们又是叫又是鸣。”

    “你的名字不好押韵,对吧?听起来像是《自来水笔颂》。

    你还有没有别的名字?”

    “琼。请走吧。那是卢卡斯太太来了。”

    “琼、琼、琼、琼,好一点儿,可还是不好。油腻腻的琼打翻了罐子——这也不是婚姻生活的好景象。”

    “卢卡斯太太正——”

    “噢,见鬼:“埃德蒙说,“快给我该死的蔬菜葫芦。”

    2弗莱彻警佐负责小围场宅邸的警戒。

    这天该米求休息。她总是乘十一点的班车去门登罕。与布莱克洛克小姐商量好后,弗莱彻警佐当起了房子的管家。

    她同多拉邦纳到村里去了。

    弗莱彻迅速行动起来。有人给门上了油,使之处于备用状态。不管是谁干的,目的都是为了等灯一灭,好神不知鬼1菲利帕的呢称。——译注不觉地离开客厅。这就排除了米琪,因为她没有必要使用那道门。

    剩下谁呢?邻居们,弗莱彻想,也可以排除。他看不出他们如何能找到机会给门上油,把门准备好。接下来就剩帕特里克和朱莉姬西蒙斯、菲利帕海默斯,可能还有多拉邦纳。年轻的西蒙斯兄妹在米尔切斯特。菲利帕海默斯又干活去了。弗莱彻警佐可以随便搜寻任何秘密。但令人失望的是,房子并没有什么可疑之处。尽管弗莱彻是电方面的专家,但无论是电线还是配电盒,都我不到电灯保险丝烧过的迹象。查了一遍所有的卧室,他发现一切正常,这真让人恼火。菲利帕海默斯的房间有一些照片,上面全是同一个男孩,他长着一双严肃的眼睛,另一张是更早些时候照的;此外还有一叠学童的来信,一两份戏院的节目单。朱莉娅的房间里有满满一抽屉法国南部的快照。几张沐浴的照片,另一张是一幢坐落在含羞草丛中的别墅。帕特里克的房间里有一些他在海军服役的纪念品。多拉邦纳的屋里没有多少个人物品,而且似乎都没什么可疑的。

    然而,弗莱彻想,这房子里肯定有人给那道门上了油。

    这时,楼下传来一个声响,打断了他的思绪。他赶紧跑到楼顶,往下看。

    斯威腾汉姆太大正穿过过厅,她手上挽着一个篮子。她往客厅里瞧了瞧,然后走过过厅,进了饭厅。等她出来时,手上已没有篮子。

    弗莱彻弄出了微弱的声响,那是他的脚踩在木地板上发出的出人意料的吱嘎声,这使她调转头。她朝上面喊道:“是您吗,布莱克洛克小姐?”

    “不,斯威腾汉姆太大,是我。”弗莱彻应声道。

    斯威腾汉姆太太轻轻尖叫了一声。

    “唤!您真吓了我一跳,我以为又是一个窃贼呢。”

    弗莱彻走下楼梯。

    “这所房子似乎不能很好防范窃贼,”他说道,“谁都可以像您这样进进出出吗?”

    “我刚买了一些水果,”斯威腾汉姆太太解释道,“布莱克洛克小姐想做一些水果果冻,可她这儿没有根悖树。我给她留了一些放在餐厅里。”

    说完她笑了笑。

    “啊,我明白了,您是问我怎么进来的?对啦,我是从侧门进来的。我们在相互的家里都是进进出出的,警佐。天不黑,谁也不会想到要锁门。我是说,要是拿了东西来,却进不了门,那不是很难堪吗?现在跟从前不一样了,那时候,一按门铃,仆人就会来应门。”斯威腾汉姆太大叹息道,“我记得在印度,”她哀伤地说,“我们家有十八个仆人——十八个哩。还没算上保姆。那可是理所当然的事儿。在国内,我当姑娘的时候,我们总有三个仆人——尽管妈妈总觉得请不起厨娘是贫穷至极。我得说现在的生活变得奇怪极了,警佐,虽然我知道不应该抱怨。糟糕的是,那么多的煤矿工人总是染上鹦鹉热(或是叫鹦鹉病?),所以不得不离开矿井,来当园丁,尽管他们连菠菜跟杂草都分不清。”

    快走到门边时,她补充道:“我不占您的时间了,我想您一定非常忙吧,不会再出事儿吧?”

    “干吗一定要出事儿,斯威腾汉姆太大?”

    “我只是纳闷,因为看见您在这儿。我还以为是黑帮哪。

    您会给布莱克洛克小姐说根柠的事儿吧?”

    斯威腾汉姆太大走了。弗莱彻觉得自己好像冷不防被猛击了一下。他原来一直认为是房子里的人给门上的油,现在他看到自己错了。外面的人只要等米琪乘车离开,等利蒂希亚布莱克洛克和多拉邦纳外出,就可以进来。这样的机会再简单不过了。这就意味着他不能排除那天晚上在客厅的任何一个人。

    3“默加特洛伊德!”

    “怎么了,欣奇?”

    “我一直在思考。”

    “是吗,欣奇?”

    “是的,这个伟大的大脑一直在工作。你知道,默加特洛伊德,那天晚上的安排肯定有鬼。”

    “有鬼?”

    “不错。把你的头发卷起来,把毛巾拿去。假装这是一把左轮枪。”

    “噢,”默加特洛伊德小姐紧张地说道。

    “来吧,这不会吃了你的,到厨房去。你扮那个窃贼。你站在这儿。现在你要字厨房扣押一帮傻瓜。拿着手电,打开它。”

    “可现在还是大白天呀!”

    “用用你的想象力,默加特洛伊德,打开它。”

    默加特洛伊德小姐照办了,同时笨手笨脚地将毛巾夹在腋下,“现在,”欣奇克利夫小姐说道,“去吧。还记得你在女子学院扮演《仲夏夜之梦》里的赫米姬吗?表演吧,尽情地表演吧。‘举起手来!’这是你的台词——可别加个‘请’字把戏演砸了。”

    默加特洛伊德顺从地扬起手电筒,挥舞着毛巾,朝厨房门走去。

    她把毛巾换到右手,飞快地拧动门把手,往前踏了一步,左手拿起手电筒。

    “举起手来!”她拖长着声音说,然后恼怒地加了一句:“老天爷,这真难,欣奇。”

    “为什么?”

    “这门。这是扇摇摆门,它往回关,可我的两只手都拿着东西。”

    “一点不错,”欣奇克利夫小姐大声说道,“小围场的客厅门也是摇摆的。跟这个一样,不会老开着。所以利蒂布莱克洛克才从高衔的艾略特商店买了那个绝对漂亮而沉重的玻璃制门器。虽然她赶在我前面买进了那玩意儿,但我不在乎说我决不会原谅她。

    我对那老东西好好杀了一番价,他愿意从八个金币降到六镑十先令,可后来,布莱克洛克来了,买走了那该死的玩意儿‘我还从未见过那么迷人的制门器,那么大的玻璃球可不常买到。”

    “也许窃贼用制门器抵住门,好让门开着。”默加特洛伊德猜测。

    “运用你的常识,默加特洛伊德。他是干什么的?难道他推开门后说‘对不起’、然后弯下腰去摆好制门器,完事后再说‘举起手来’,接着干他的勾当?尽量用你的肩膀抵住门。”

    “这还是很令人尴尬。”默加特洛伊德小姐抱怨道。

    “完全正确,”欣奇克利夫小姐说,“一把左轮枪,一把子电筒,一扇抵开的门——做得有点过火。不是吗?那么,答案是什么?”

    默加特洛伊德小姐没有试图去提供一个答案。她怀着好奇和钦佩的目光望着她那位颐指气使的朋友,并等着接受教诲。

    “我们知道他有一把左轮枪,因为他开了枪。”欣奇克利夫小姐说道,“我们还知道他有一把手电简,因为我们都看见了——就是说,除非我们都是集体催眠术的受害者,就像《印度的绳子把戏》——那个讲印度故事的老伊斯特布鲁克真讨厌——里解释的那样。所以现在的问题是,有没有人为他抵住门?”

    “可谁会这样做呢?”

    “对啦,你就可以算一个,默加特洛伊德。照我的记忆。

    灯灭的时候,你就直接站在门背后。”欣奇克利夫小姐开怀大笑,“极其可疑的人物,难道你不是吗,默加特洛伊德?可谁会想到你一眼呢?来,给我毛巾”谢天谢地,这不是一把真正的左轮枪,否则你就会朝自己开枪了!”

    4“简直是件非常离奇的事儿,”伊斯特布鲁克上校咕吨道,“非常离奇,劳拉。”

    “是吗,亲爱的?”

    “到我的化妆室来一会儿。”

    “什么事儿,亲爱的?”

    伊斯特布鲁克太大从开着的门走进来。

    “还记得我给你看过的我那把左轮枪吗?”

    “哦,是的,阿尔奇,一个恐怖而令人作呕的黑乎乎的东西。”

    “对。德国纪念品。是放在这个抽屉里的,是吧?”

    “对呀,没错。”

    “可现在不见了。”

    “阿尔奇,那可真怪:““你没有动过吧?”

    “噢,没有,我压根儿就不敢碰那可怕的玩意儿。”

    “看来是那个叫什么名字的老妈子干的?”

    “噢,我一刻也不会这么想。巴特太太决不会干这种事儿。要不要我问问她?”

    “不——不,最好别问。我可不想招来别人说三道四。告诉我,还记得我是什么时候拿给你看的吗?”

    “喔,大约一周前。你当时在咕哝你的衣领和洗衣房,然后你把这个抽屉开得大大的,靠里面就是那东西。我还问你那是什么来着。”

    “对,没错,大约一周前。你不记得具体日期了?”

    伊斯特布鲁克太大回想着,她的眼帘往下,遮住了眼睛,精明的头脑正在转着念头。

    “当然啦,”她说道,“是星期六。那天我们本来要去看电影,但没去成。”

    “嗯——肯定不是在这之前?星期三?星期四或者是那周之前的一周?”

    “不是,亲爱的,”伊斯特布鲁克太大说,“我记得相当清楚。是星期六,三十号。

    因为出了那么个麻烦,所以显得过了很长的时间。告诉你我为什么记得,因为那是在布莱克洛克小姐家发生抢劫之后的第二天。因为我一看见你的左轮枪,我就想起了头天晚上开枪的事儿。”

    “啊,”伊斯特布鲁克上校说道,“那我可就卸掉了心里的负担。”

    “哦,阿尔奇,为什么?”

    “因为如果我的左轮枪是在开枪之前丢失的——那我的枪就八成被那个瑞士佬偷了。”

    “可他怎么会知道你有一枝枪?”

    “这些黑帮消息之灵通可非同寻常。像地点啦、谁住在什么地方啦,他们都有办法知道。”

    “你知道的真多呀,阿尔奇。”

    “哈,不错,以前见过一两回。既然你清楚记得抢劫发生之后还见过我的左轮枪,那就结了。那瑞士佬用的枪不可能是我的那一枝,对吧?”

    “当然不可能是。”

    “真是如释重负。我本来该去警察局报告,可他们会提很多让人难堪的问题。这是肯定的。实际上我根本没有持枪许可证。不知怎么的,战争一过,人们就忘了和平时期的规定。我把它当作战争的纪念品,而不是武器。”

    “是的,我明白。当然是这样。”

    “可问题仍然是,那该死的玩意儿哪儿去了?”

    “兴许是巴特大大拿了。她向来似乎是很诚实的,不过抢劫事件之后,她感到紧张,也许自己想弄枝枪放在家里。

    当然她是绝对不会承认的。我连问都不会问,否则她会生气的。那么我们该怎么办呢?这可是座大房子——我简直不能——”

    “的确是这样,”伊斯特布鲁克上校说,“最好只字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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