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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雾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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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日来,汤米的日子过得很不顺心。布伦特卓越的侦探大师们连连败北,他们的自信心受到了严重的打击。他们曾以专业侦探的身份接受委托,对位于艾德林顿镇的艾德林顿邸宅里所发生的珍珠项链被盗疑案进行调查分析。然而,布伦特卓越的侦探大师们却怎么也理不出个头绪来。正当场米乔装成罗马天主教神父,费尽心机地跟踪那嗜赌成性的伯爵夫人,塔彭丝也正竭尽全力地在高尔夫球场上向那家族的一位侄子“献媚取宠”时,当地的警督却不动声色地逮捕了邱宅的随从侍卫。警察本部以充足的证据证实那位随从侍卫是早巳记录在案的惯盗。他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

    事后,汤米和塔彭丝只好强打起精神,尽量保持他们残存的那点尊严。这时,他俩正坐在艾德林顿大酒店里喝着鸡尾酒聊以自慰。汤米仍然穿着那身神父的服装。“唉!布朗神甫的机智也无济于事。”汤米沮丧地说,“而现在我身上只剩下这一样保护伞了。”

    “这不关布朗神甫什么事。”塔彭丝说,“问题的关键是,从一开始,就需要一种特定的环境。人必须先从最为普通的事做起,然后奇迹才会出现。这才是办事的规律。”

    “可不幸的是,”汤米遗憾地说,“我们必须返回伦敦去。但愿路途中会有奇迹出现。”

    他刚把手中的酒杯举至唇边,杯中的酒突然溅了出来。这是因为一只有力的手使劲在他肩头上拍了一下。接着他便听到一个如同那手一般有劲的低沉的声音在向他打招呼。

    “啊,上帝啊!是你,我的老朋友汤米!还有汤米太太,是哪阵风把你们给吹来了?好多年都不曾见到你们,也不曾听到你们的任何消息了。”

    “啊呀!原来是巴尔杰!”汤米惊奇地喊道。他把还残留:

    有少许鸡尾酒的杯子放在桌上,转过脸来看着这位冒失鬼。

    那人三十来岁年纪,宽阔健壮的肩膀,圆圆的脸上泛着红光。他身着高尔夫运动装。“你好,老朋友巴尔杰!”

    “但听我说,老伙计,”巴尔杰说,他的真实姓名是马文·埃斯特科特。“我不知道你已经成了神父。我真奇怪你居然会成为该死的神父。”

    塔彭丝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而汤米却显得很尴尬。这时他忽然发现还有另外一个人在场。‘那是一位亭亭玉立的美人,一头金灿灿的秀发,一双又圆又蓝的眸子,简直美得无法形容。她身披一件价值昂贵的黑色貂皮大衣,耳朵上挂着一对硕大的珍珠耳环,显得异常雍容华贵。她满脸堆笑,那笑容好像会说话。那笑容似乎在说,她非常清楚她是全英格兰,也是全世界最值得人们仰慕的美人。尽管她对自己的美貌并不自负,然而,她却深信事实就是如此。

    汤米和塔彭丝立即认出她来了。他们已三次在《内心的秘密》那场戏中目睹过她的风采;在轰动一时的《火柱》上演时,他们也同样三次欣赏过她的精彩表演;而其他场次的戏是记也记不清了。或许,英格兰再没有任何其他女演员能像吉尔德·格伦小姐这样如此牢牢地拴住英国观众的心。报界一直报道她是全英格兰的第一号美人,而谣传却又说她是全英格兰天字第一号的傻瓜。

    “格伦小姐,他们是我的老朋友。”埃斯特科特说。他的语气有几分歉意,他似乎不该冷落了如此光彩照人的佳人,哪怕一会儿功夫也是罪过。“汤米和汤米太太,请允许我向你们介绍吉尔德·格伦小姐。”

    他那骄傲的神情是显而易见的。就单凭他有幸能在公共场合陪伴格伦小姐就足以使他万分荣耀。

    那位女演员兴致勃勃地望着场米。

    “你真是个神父吗?”她问道,“我的意思是,一个罗马天主教神父?因为我曾想他们是没有太太的。”

    埃斯特科特也忍俊不禁。

    “那真是妙极了!”他毫无顾忌地说,“汤米,你这暗地偷鸡摸狗的家伙。汤米太太,很幸运他没抛弃你,那完全是因为他还留有几分自负和虚荣心。”

    吉尔德·格伦小姐毫不掩饰地打量着汤米,她的眼里流露出极为怀疑的神情。

    “你真是个神父吗?”她又问道。

    “很少有人看起来像某种人就必定是那种人的。”汤米彬彬有礼地说,“我自己不去作忏悔,却听别人忏悔——。”

    “你千万别听他的,”埃斯特科特突然插嘴道,“他是在愚弄你!”

    “如果你不是神父,我就真不知道你为什么要穿戴得像个神父,”她还是弄不明白,“莫非你——”

    “我让任何罪犯都难逃法网,”汤米说,“也还履行其他类似的职责。”

    “啊!”她皱着眉头,睁大她那双迷人的眼睛迷惑地盯着汤米。

    “我怀疑她是否真能明白我是干什么的。”汤米暗自思忖,“难道非要我一个字一个字地对她说,她才能明白吗?”

    他大声地问道:“巴尔杰,你知道开往伦敦的火车是什么时候吗2我们必须尽快赶回去。这儿离火车站有多远?”

    “走路只要十分钟。但不用着急。下一班车六点三十五分发车,现在才六点差二十分。你刚错过一班车。”

    “从这儿到车站应走哪条路?”

    “走出这家酒店后,直接朝左走。然后——让我想一下——沿着摩根林荫道走是最近的路,应该不会错吧?”

    “摩根林荫道?”格伦小姐大声叫起来。她两眼充满了恐惧,直楞楞地望着埃斯特科特,“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埃斯特科特说,“是鬼。摩根林荫道的一侧是一片坟地。传说一个警察在那儿受暴力袭击致死。事后,他居然站起来沿着他经常巡逻的路线行走,就在摩根林荫道上来来回回地行走。简直成了幽灵警察!你会相信吗?但许多人都发誓说亲眼见过他。”

    “一位警察?”格伦小姐问,她的声音有点颤抖,“那儿不会真有什么鬼魂吧?我是说——那儿不会发生这种挺吓人的事吧?”

    她站了起来,用大衣裹紧身子。

    “好了,再见吧。”她毫无表情地说。

    她从头至尾都不曾与塔彭丝打招呼,甚至在这告别的时候,她连正眼也不看一下塔彭丝。她扭过头来又疑惑地看了汤米一眼。

    她刚走到酒店大门,就迎面碰上了一位个子挺高、一头白发、脸胖胖的男人。那人意外惊喜地叫起来,随后扶着她的手臂,一同走出了门厅,一边极为亲切地交谈着。

    “真是个绝世美人,是吧?”埃斯特科特说,“可是却长着个蠢兔的脑袋。有传闻说,她就要嫁给勒康伯里勋爵了。刚才在门厅里的那位就是勒康伯里勋爵。”

    “他看起来可不像那类值得女人去嫁的好人。”塔彭丝评价道。

    埃斯特科特耸了耸肩。

    “我想,爵位的诱惑力还是挺大的。”他说,“再说呢,勒康伯里还不至于是个穷困潦倒的贵族。嫁给他后,她便可以养尊处优。说句实话,没人知道她的身世如何。我敢说她的名声并不如她人这么美。不管怎么说,她待在这儿肯定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她没有住在旅馆里。我曾试图打听她究竟住在什么地方,而她却冷冰冰地拒绝回答我——她拒绝我的态度是相当粗暴的。也只有她才能那样做得出来。上帝才知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他看了一下表,啊地叫了一声。

    “我必须走了。真高兴与你们再次相见。我们应该找个晚上在伦敦相聚痛饮一次才对。再见了!”

    他急匆匆地走了。这时,一个侍者手托盘子向他们走:

    来。盘内故着一张未落款的便笺。

    “先生,这是给您的,”侍者对汤米说,“是吉尔德·格伦小姐叫送来的。”

    汤米把便笺拆开,十分好奇地看着。信封内页上歪歪扭扭地写着几行字。

    我不能肯定,但我想您也许可以帮助我。您要走那条路去火车站。您能否在六点十分去一趟摩根林荫道边的白屋?

    顺致敬意。

    吉尔德格伦汤米对那位侍者点了点头,在侍者走后,他把便笺递给了塔彭丝。

    “这简直太离谱了!”塔彭丝说,“这是因为她还在认为你是神父?”

    “恰好相反,”汤米沉思着说,“我想这是因为她最后确定我不是牧师。喂!你看那位是谁?”

    汤米讲的“那位”是一个长着鲜红色头发的年轻人,他看起来桀骜不驯,穿着一身极不合体的旧衣服。他已进入屋内,一面跟舱地快步向他们走过来,一面咕哝着什么。

    “真是活见鬼!”那红头发的年轻人大声吼道,“我就是要说——真是活见鬼了!”

    他一屁股坐在靠近这对年轻夫妇旁边的一张椅子上,极不高兴地看着他们。

    “让所有的女人都见鬼去吧,我就是要这样说。”那年轻人说道,恶狠狠地看了塔彭丝一眼,“嗅!简直是有意作弄我。让我离开这家酒店到外面去折腾。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难道人与人之间就不能推心置腹地交谈一下吗?为什么我们必须控制自己的感情呢?为什么我们一定要毫不走样地像其他人那样假装笑脸、那样说话呢?我并不认为这是讨人喜欢或者是出于礼貌的举动。我感到这就像卡住某人的咽喉,让他慢慢地窒息而死。”

    他停下来喘了一口气。

    “你这话是针对特定的对象呢?”塔彭丝问道,“还是针对任何人而言?”

    “当然是针对特定的人。”那年轻人冷酷无情地说。

    “这就非常有趣了,”塔彭丝说,“你能再给我们讲详细一点吗?”

    “我的名字叫赖利,詹姆斯·赖利,”那红头发的男人说,“你们应该听说过这个名字。我曾写过一部宣传和平主义的诗集——不是我自夸的话,颇有点小名气。”

    “你写过和平主义的诗?”塔彭丝显然很吃惊。

    “一点不错——有什么疑问吗?”赖利先生挑衅地反问道。

    “噢!没有。”塔彭丝仓促地回答道。

    “我这人一生酷爱和平。”赖利先生语气坚定地说,“让战争下地狱吧:还有女人,女人也应下地狱:你们刚才看见了那个在这儿扭来扭去的活宝吗?她称自己为吉尔德·格伦。哼!吉尔德·格伦!只有上帝知道我是多么地祟拜那女人。我对你们说,倘若她的心是肉做的,她就应该体谅我的心。如果她能倾心于我的话,我将百倍地爱她。但如果她要把自己卖给那个臭粪堆——勒康伯里的话,哼!那我就立刻亲手杀死她。愿上帝能拯救她!”

    说到这儿,他突然站起来,飞快地跑了出去。

    汤米扬了扬眉毛。

    “真是个感情冲动的绅士。”他小声地说,“好了,塔彭丝,我们可以走了吧?”

    他们出了酒店,外面空气非常凉爽,这时一阵薄雾慢慢袭来。根据埃斯特科特指引的方向,他们直接朝左面走去。

    几分钟后,他们来到一个拐角处,路牌上标着:摩根林荫道。

    薄雾渐渐变得愈来愈浓了。潮湿灰白的雾气形成小小的旋涡不断地从他们身边漂流而过。他们的左侧是用高墙挡住的墓地,右侧是一排矮小的房子。这时,他们停住了脚步。一排高高的灌木树篱横在他们面前。

    “汤米,”塔彭丝胆怯地说,“我感到有点心惊肉跳。雾这么浓——这地方又这样寂静。我们似乎到了前不巴村,后不着店的地方。”

    “任何人都会产生这种感觉的,”汤米同意道,“我们好像与世隔绝了。这是浓雾产生的效果,我们无法看清前面。”

    塔彭丝点了点头,“现在只能听到我们的脚步声在人行道上的回音了。

    听!那是什么声音?”

    “什么是什么声音?”

    “我仿佛听到我们身后响起了其他人的脚步声。”

    “你像这样神经紧张,待会儿,你还会看见鬼魂呢!”汤米和蔼地说,“你不要紧张。你是不是害怕那幽灵警察会把他的手搭在你的肩头上?”

    塔彭丝发生一声刺耳的尖叫。

    “汤米,请不要再说了。你的话反倒使我想起了那一件令人毛骨依然的事来了。”

    她扭头朝后使劲伸长脖子,竭力朝紧紧包围着他们的白蒙蒙的浓雾深处望去。

    “那脚步声又响起来了,”她耳语般地说道,“啊!现在离我们愈来愈近了。汤米,这一次你不至于会说你没听见了吧?”

    “我确实听到有什么声音。是的,是从我们身后发出的脚步声。我猜想,会不会有其他人也走这条路去赶火车他突然停下脚步,一动不动地站着。塔彭丝也吓得屏住了呼吸。

    他俩面前的浓雾犹如舞台幕布被人哗地一声拉开,在离他们不到二十英尺处,突然出现一个巨人般的警察。这似乎是鬼魂从烟雾中猛然显形,一会儿不见了,一会儿又出现了——这也可能是这两位观众极度恐惧所造成的幻觉。随着那浓雾滚滚后退,背景渐渐清楚,恰似舞台效果。

    眼前出现一个身材高大、身穿蓝色制服的警察,一个竖立的鲜红色邮筒,路的左侧还慢慢现出了一栋白色楼房的轮廓。

    “红色、白色和蓝色,”汤米说,“构成了这该死的图像。

    塔彭丝,别害怕,没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

    因为这时他确确实实已看清那警察是个真正的警察,并且,他根本不如刚才在迷雾中时隐时现那般高大。

    正当他俩准备继续前进时,身后响起了一阵脚步声。一个男人急冲冲地从他们身旁走过。他到了那栋白色楼房的大门前,上了台阶,抓起门环连续吟吟地敲打着,门终于开了,他走了进去。这时,汤米他俩正好走到那位晋察站的地方,他的目光一直在注视着那个男人。

    “刚才那位绅士似乎有急事。”那警察说道。

    他说话的语气显得缓慢而严肃,似乎是经过深思熟虑才做出这样的结论。

    “他是那类总是雷厉风行的绅士。”汤米评价道。

    那警察慢慢地转过头来,用疑惑的目光打量着汤米。

    “他是你的朋友?”他问道,语气中透露出明显的怀疑。

    “不,”场米说,“他不是我的朋友。我只是偶然认识他的,他叫赖利。”

    “是吗?”那警察说,“好了,我应该走了。”

    “请您告诉我白屋在哪儿?”汤米问道。

    那警察的头向旁边一歪。

    “这儿就是。这是霍尼科特太太的住宅。”他停顿了一下.又补充道,显然是想给他们提供点有价值的信息,“她是个神经质的女人,总是怀疑她的周围有窃贼,老是要我监视她的房子的四周。中年妇女总是如此。”

    “中年妇女?”汤米问道,“您是否碰巧知道有一位年轻女士也住在这儿?”

    “一位年轻的女士?”那警察沉思片刻后说,“一位年轻的女士,不,我不太清楚。”

    “汤米,大概她不住在这儿。”塔彭丝说,“或许,她现在已不在这儿了。在我们动身之前,她可能就已经走了。”

    “啊:“那警察突然说道,“我现在想起来了,是有一位年轻的女士走进这个大门。当我沿着这条路走过来时,我见过她。那大约是三四分钟以前的事。”

    “穿着一件韶皮大衣?”塔彭丝急切地问道。

    “她的脖子上是围着一件有点像灰白色兔皮的东西。”

    那警察赞同道。

    塔彭丝笑了笑。那警察朝着他们来的方向走去,他俩也正准备去那栋白屋。

    这时,从那房子里忽然发出一阵微弱而压抑的叫声。几乎与此同时,房子的前门开了。詹姆斯·赖利慌慌张张地跑下台阶。他那扭曲的脸显得很苍白,双眼茫然地看着前方。

    他步履蹒跚,就像一个醉汉。

    他与汤米和塔彭丝擦肩而过,却似乎没看见他俩,口里反反复复地低声自语道:

    “我的上帝:我的上帝!啊,我的上帝!”

    他双手抓住门柱,好像要稳住身子。紧接着,他似乎遭到惊雷轰顶,拔腿朝着与那警察相反的方向狂奔而去。

    汤米和塔彭丝困惑地相互看了一眼。

    “很明显,”汤米说,“那栋房子里发生的事情吓得我们的朋友赖利魂不附体。”

    塔彭丝的手指漫不经心地在门柱上移动着。

    “他的手肯定摸到过刚刚漆过红油漆的什么东西。”她心不在焉地说。

    “喂!”汤米说,“我认为我们应该赶快到那所房子里去。

    我还真捉摸不透那儿发生了什么。”

    房子的过道处站着一个戴白色帽子的女仆,她气愤得连话也说不出来。

    “您见过刚才的那号人吗,神父?”正当汤米走上台阶时,她突然大声地说,“他来到这儿,说要找那位年轻女士。

    也不说明原因,也不管你同意不同意,就自己跑上楼去。不一会儿功夫,她就像野猫似地怪叫起来一这真令人奇怪,可怜的漂亮女人。紧接着,他跌跌碰碰地跑下楼梯,脸色惨白,好像刚碰到鬼似的。这一切究竟是怎么回事?”

    “你跟谁在前门说话,埃伦?”从门厅里传来尖利的质问声。

    “太太,有人来了。”埃伦答道,她显得有点不痛快。

    她往旁边一站,汤米发现面前站着一位白发的中年妇女。她那蓝色的眼睛藏在不合体的夹鼻眼镜后面,令人不寒而栗;骨瘦如柴的身子罩着一件饰有长形玻璃珠的黑衣服。

    “霍尼科特大太吗?”汤米说,“我来这儿是要见一见格伦小姐。”

    霍尼科特太大瞪了他一眼,直接走到塔彭丝跟前,非常仔细地打量着她。

    “啊,是你要见格伦小姐吧?”她说,“那么,最好进来说吧。”

    她领着他俩走进门厅,而后进入房子后部的一间屋子里。那间屋子正对着花园,并不很大。里面排放着几张硕大的椅子和桌子,把屋子挤得满满的,使里面显得更为狭小。

    壁炉里的火燃得正旺,旁边摆着一个印花布罩的沙发。墙纸的图案由灰色的细线条组成,沿天花板四周饰有下垂的玫瑰花图形。墙上挂满了版画和油画。

    这个屋子的陈设几乎不可能与吉尔德·格伦小姐那骄奢淫逸的个性相般配。

    “请坐。”霍尼科特太太说,“我先说吧,如果我说我并不信奉罗马天主教的话,还请你们原谅。我从未想过在我的屋里接待罗马天主教的神父。但是,如果吉尔德要改信罗马异教的话,也不足为怪。这只是像她那样生活的女人所期望的。即使如此,我敢说她的情况反倒更糟。她根本不可能信奉任何宗教。我这人说话总是很坦率,如果罗马天主教的神父可以结婚的话,我倒有必要再认真地考虑考虑这种教派。

    想想那些女修道院吧!有多少美貌年轻的姑娘被关在里面,而没有任何人能知道她们的结局最终会是什么样。算了,想到这些就让人无法忍受。”

    霍尼科特太太终于停住了她那滔滔不绝的演讲,深深地吸了一口气,汤米并未奋起为神父们的禁欲精神辩护,也未反驳她话中带有挑衅性的论点,而是直接切入主题。

    “霍尼科特太太,据我所知,格伦小姐就住在这所房子里。”

    “她是住在这儿,但我并不很高兴。婚姻就是婚姻,嫁鸡就得随鸡,嫁狗就得随狗。既然你自己酿了苦酒,就怎么都得自个儿喝下去。”

    “这——我就弄不懂了。”汤米对她的话确实摸不着头脑,“我同样也弄不懂,这也是我把你们带进这儿来的原因。等我讲完憋在心里的话后,你们可以上楼去找吉尔德。

    她来找我——是事隔这么多年之后,你们想想看!——她请求我帮助她,让我去见她丈夫,劝说他同意离婚。我开门见山地对她说,对这种事,我是绝对不会参与的。离婚是罪恶之首!但话又说回来,我是不会拒绝自己的亲妹妹在我的屋子里有一块栖身之地的,是吧?”

    “您的亲妹妹?”汤米感到很惊奇。

    “是的,吉尔德是我的妹妹。她难道没对你说过?”

    汤米目登口呆地看着她。事情的发展竟会如此让人始料不及。这时,他忽然想起,他印象中那美若天使的吉尔德·格伦应是若干年前的事。在他还是个小孩时,曾多次被人带去看她的演出。是的,她们之间的姐妹关系是完全可能的。但是,她们之间的反差又是如此的鲜明。很显然,古尔德。格伦就出身在这样一个低于中产阶级的家庭。而她对自己的出身秘密却守口如瓶!

    “但我还是有点不太清楚,”他说,“您的妹妹已经结过婚了吗?”

    “十七岁时,她就逃过婚。”霍尼科特大太简明地说,“她丈夫是个地位低下,与她极不相配的普通人。而我们的父亲又特别要面子。因此,这事闹得挺不愉快。最后,她离开了她的丈夫,登上舞台演起戏来了:我一生中从未进过剧院,也从不与邪恶打交道。您看,这么多年后的今天,她居然提出要与那人离婚。我猜想,她是想嫁给某位大人物。但她的丈夫立场很坚定——既不伯威胁,也不受利诱——我很钦佩他的为人。”

    “那他叫什么名字?”汤米突然插嘴问道。

    “这是件异乎寻常的事,我现在记不起来了;我听说她逃婚的事已经快二十年,您明白吗?我父亲不准提这件事,而我也不愿意和吉尔德谈。她知道我的想法,对她来说,这就足够了。”

    “不会是赖利吧?”

    “也许是吧,但我可说不准。我是完完全全地记不清了。”

    “我指的是刚才来这儿的那个人。”

    “啊,是那个人!我原以为他是脱逃的精神病人。我当时正在厨房里给埃伦安排活计。回到这间屋里,我也不知道吉尔德回来了没有——她是有前门钥匙的。而后,我听到了她的声音。她在门厅里耽搁了一两分钟,然后就径直上了楼。大约三分钟后,我就听到一阵如老鼠打架的嘈杂声。我急忙走进门厅,正好看见一个男人跑上楼去。接着便听到楼上发出了尖叫声,几乎与此同时,只见那人又匆忙地下了楼梯,跑出门外去了。就像一个疯子。一切都发生得很突然。”

    汤米站起身来,“霍尼科特大大,我们应该立刻上楼去。我担心——”

    “担心什么?”

    “担心您是否在这屋里刚用红油漆漆过什么东西。”

    霍尼科特大大的眼睛紧盯着他。

    “我当然没有!”

    “那正是我所担心的事。”汤米沉重地说,“请立即领我们去您妹妹的房间。”

    沉默片刻之后,霍尼科特太太终于上前带路。这时,他们瞥见一直站在门厅里的埃伦忽然退进一间屋里去。

    上了楼,霍尼科特大大打开了第一个房间的门。汤米和塔彭丝紧随她走了进去,突然,她呼吸急促,向后退了几步。

    只见沙发上躺着一个裹着黑色韶皮大衣的躯体,四肢伸展着,一动不动。那张脸蛋依然漂亮如故,但却毫无表情。

    正像一个成熟的小孩在酣睡中那般安详。伤口在头的一侧,显然是用钝器猛击头部所致。头上的血曾是慢慢地滴到地板上的,很明显,伤口早巳停止了流血……

    汤米的脸色变得十分苍白,他仔细地检查着那平卧着的躯体。

    “情况很清楚,”最后,他说道,“她的脖子没被他勒过。”

    “你在说什么?他是谁?”霍尼科特太太叫喊道,“她死了吗?”

    “是的,霍尼科特太太。她已经死了,是被人谋杀的。问题是——谁干的?真让人纳闷——他扬言要亲手杀死她。但并不等于说他就真会这么干。我倒认为不是那家伙自己干的。”

    他停顿了一会儿,然后神情坚定地看着塔彭丝。

    “你能出去找一个警察来,或者是找个地方给警察局打电话吗?”

    塔彭丝点了点头,她的脸色同样也非常苍白。汤米搀扶着霍尼科特大大下了楼。

    “我想尽可能地弄清楚这件案子。”他说,“您知道您妹妹回来的准确时间吗?”

    “是的,我当然知道。”霍尼科特太太说,“因为每天晚上我都要把钟调快五分钟;那钟一天正好慢五分钟。那时我的手表是六点过八分,我的表绝对准确,一秒不多,一秒不少。”

    汤米点了点头。这与警察所说的话完全相符。那警察曾说他看见那围着灰白色毛皮的女人走进前门,那可能是在他和塔彭丝赶到同一地点的三分钟之前。他当时曾看了一下自己的表,并注意到,正好比便笺上约定的时间晚了一分钟,这就存在着一种可能性,那就是吉尔德·格伦未回家之前,就有人在楼上她的房间里等着她。倘若这种推论成立,那人必定还藏在房子里,因为只有詹姆斯·赖利离开了这栋房子,汤米快步跑上楼,对所有的房间进行了迅速而彻底的搜查,但是连个人影也没有。

    他决定与埃伦谈一谈。在他把格伦被谋杀的消息告诉她之后,她先是悲伤地励哭起来,接着便祈祷乞求天堂众天使接受死者的灵魂。好不容易等她痛哭和祈祷完毕之后,他便问了她几个问题。

    当天下午还有任何其他人来过这儿打听格伦小姐吗?

    再没有其他人。当天晚上她自己曾经上过楼吗?是的,像往常一样,她是在六点钟上楼去把窗帘拉上的——当然也可能是六点过几分。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她是在那粗野的家伙几乎要把门环敲碎之前上的楼。听到敲门声,她赶紧跑下楼梯去开门。那家伙肯定是灭绝人性的凶手。

    汤米也不与她争辩,但他心中仍对赖利怀有一种莫名其妙的同情心,极不愿意从最坏处去考虑他。但是,再没有其他的人可能谋杀吉尔德·格伦。房子里剩下的也只有霍尼科特太太和埃伦两个人。

    他听到从过道传来一阵响动,走过去开门一看,是塔彭丝和那位警察在外面敲门。那警察拿出一个笔记本和一支粗大的铅笔,接着鬼鬼祟祟地舔了舔那支铅笔。他上了楼,感觉迟钝地检查了受害者。他惟一的看法就是,如果他动了现场的任何东西,警督肯定会让他吃不完兜着走。他听着霍尼科特大太那歇斯底里的大发作,还有她那语无伦次的解释,不时在本子上写着什么。他的表情十分镇定。

    汤米终于能在门外的台阶上单独呆上一两分钟,之后他给警察总部通了一次电话。

    “记得你对我说过,”汤米说,“你曾看见死者走进前门,对吧?你肯定她当时只是一个人吗?”

    “是的!她一直是单独一个人,没人和她在一起。”

    “在你看见她和你与我们相遇这段时间之内,没有人从前门走出来吗?”

    “连个鬼魂也没有。”

    “如果真有人从前门走出来,你肯定应该看得见,对吧?”

    “那是当然。除了那个疯子样的家伙外,就再没有其他任何人走出那栋房子。”

    那位尊严的执法者趾高气扬地走下台阶,在那根白色门柱旁停了下来。门柱上留着一个刺眼的红色手印。

    “他也不过是个业余杀手罢了,”他以嘲弄的口吻说,“居然会留下这样的痕迹。”

    然后,他大摇大摆地沿街走去。

    谋杀案发生的第二天,汤米和塔彭丝仍然住在艾德林顿大酒店里。汤米考虑脱掉他那身牧师的行头应是聪明之举。

    詹姆斯·赖利已被逮捕入狱。他的律师马维尔先生刚与汤米就谋杀案的有关情况进行了长时间的交谈。

    “我绝不相信凶手是詹姆斯·赖利。”他直言不讳地说,“他说话总是很极端,但也仅此而已。”

    汤米点了点头。

    “花费过多的精力去夸夸其谈,到真要付诸行动时,反而又没有劲了。我现在很清楚,我是指控他犯罪的主要证人之一。就在谋杀案发生之前,他与我谈的那番话就是定罪的确证。但不管怎么说,我倒蛮喜欢他这个人。如果还有第二个人有嫌疑的话.我一定会说他是清白的。那么他对这事是怎么说的?”

    那位律师噘了噘嘴。

    “他声称,他看见她时,她已躺在那儿死了。那当然是不能令人信服的。这是他心中首先考虑好的谎言。”

    “如果凑巧他说的是真话,那无疑就是说那喋喋不休的霍尼科特太太是凶手——但这完全是无稽之谈。看来,他肯定脱不了干系。”

    “请别忘记,那女仆听到过她的惨叫声。”

    “那女仆——是的——”

    汤米沉默了一会儿,然后若有所思地说:

    “我们简直太容易轻信他人了。我们把所谓的证据当作上帝的福音来信奉。那么这证据的真实性又如何呢?那也仅仅是凭我们的感觉在头脑中形成的印象,但倘若这些印象是错误的呢?”

    律师耸了耸肩。

    “啊!我们大家都明白,证人有时也是靠不住的。随着时间的推移,证人会回忆起更多的情况来。但这并不能断定他是有意进行欺骗。”

    “我的意思还不仅如此。我的意思是我们所有的人——

    有时陈述的事情并不是真相,而可怕的是,我们却不曾意识到这一点。比方说,你和我,有时无疑都说过,‘邮件来了。’我们说话的真实含义是什么呢?是我们听到了两下敲门声和信箱里传出的悉索声。十次有九次我们是正确的,邮件确实来了。但是恰好就在第十次,极有可能只是某个小淘气鬼给我们开开玩笑。你明白我的意思了吗?”

    “是——的——”马维尔先生慢吞吞地说,“但我还是不明白你指的是什么?”

    “你真的不明白?当然,此刻连我自己也不很清楚。但是,我的头脑渐渐开始清醒了。这就像一根棍子。塔彭丝,你应该知道。棍子的一端指向一个方向——另一端则必须指向完全相反的方向。要确定正确的方向应该以棍端的正确指向为根据。门可以打开——当然也可以关上。人上了楼——自然也会下楼。箱子被关上了,必然也会被打开。”

    “你究竟是什么意思?”被他弄得糊里糊涂的塔彭丝问道。

    “真的,这容易得到了滑稽可笑的程度。”汤米说,“我也是刚刚明白过来。一个人走进屋内时,你怎么会知道的呢?

    那是因为你听见了开门声和关门声。如果你在期待着某人的到来,听声音,你就必定会知道是不是他。同理,当有人走出屋外时也是如此。

    “但是格伦小姐并没有走出那栋房子!”

    “当然没有,我知道她没有走出那幢房子。但是,有其他人确实走出过——那就是凶手。”

    “那么她又是如何走进房子的呢?”

    “她走进房子时,霍尼科特太太正在厨房里和埃伦谈话。她们没有听见她的声音。霍尼科特太太回到了客厅,很纳闷为何她的妹妹还不回来。接着,她便开始把那个钟调准。这时,正如她所想象的那样,她听到她妹妹回来了,并且上了楼。”

    “那么,这又做何解释?就是上楼的脚步声。”

    “那是埃伦上楼去拉窗帘。你应该还记得,霍尼科特太太说过,她妹妹上楼之前曾耽搁了极短暂的时间。而在这极短暂的时间内,埃伦正从厨房出来准备走进门厅。因而,她恰巧没看见凶手。”

    “但是,汤米,”塔彭丝大声说,“那么她发出的惨叫声呢?”

    “那是詹姆斯·赖利的声音。难道你没留意到他的嗓音是很尖的吗?当情绪处于异常激动的时候,男人也常常会像你们女人那般尖声怪叫。”

    “那凶手呢?我们是应该看见过他的,是吗?”

    “我们的确看见过他。我们甚至还站在那儿和他谈话呢。那位警察突然出现在我们面前的情景,你应该终生难忘吧?那是因为当他走出房子的大门时,正巧浓雾慢慢地从路上消失了。那真使我们毛骨依然,难道你记不得了吗?总而言之,尽管我们从未想过他们会干这种事,然而,警察毕竞和常人别无两样。他们也要爱,也会恨。他们也要娶太大——据我的推断,吉尔德意外地与她丈夫在大门外相遇,便带着他一同进了房子,其目的是与他了结他们之间的婚姻关系。他没有听到赖利发泄情感的激烈言辞,只看见了留在门柱上的红色手印——他手中随时提着那根又粗又短的警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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