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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试探 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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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子自从死后,还是头一遭被人撩拨,身子一抖,歌声戛然而止。

    轻盈的转过身,面无表情道。

    “妾身虽生前眉目如画,玉润珠圆,风情天成。可如今已被害成了污秽之物,公子难道不嫌弃吗?”

    曹斌伸出的右手招了招,声音一如既往的温如暖玉。

    “人都道人鬼殊途,我却是不大赞同。我认为鬼由人成,同根同源。”

    女子扬起下巴,看了眼曹斌,蓦地,五官裂开,从中流出黑乎乎的脓血,手脚和躯干呈扭曲形状,不对称的上下嘴唇一开一合,说道。

    “妾身若是这副模样,公子依旧喜欢吗?”

    女子的样子与先前完全判若两人,裸露的皮肤全烂了,没有脸皮,眼睛,嘴,似是三口黑洞,看到这里,曹斌神色不变,平静说道。

    “喜欢!”

    女子这次终于动了,袅袅婷婷的从水面走过,散去一盏阴气灯笼,拉住了曹斌的手。

    她的手很冰,凉的刺骨,也很滑,摸起来有种青苔的触感。

    曹斌手指用力,紧扣住她的手,不动声色的说道。

    “我观村中昏迷百姓,皆少了地魂爽灵,你可知他们的地魂去了哪里?”

    曹斌的音调不高,云淡风轻的一番话,却是意味深长,明显话里有话。

    人有三魂七魄,前人有言,人之贤愚,由你的神、魂、魄决定!三魂一曰胎光,二曰爽灵,三曰幽精。

    胎光为太清阳和之气,是生命之光,如果它没了,人也就没了。

    爽灵的“灵”是由“灵”简化而来,“灵”是天人信息交互的意思。为阴气之变,受地气而生,代表着人的觉察,感知,反应。

    生灵依靠它来判断外在环境,躲避危险,保护自我,若丢了爽灵,就会陷入昏迷状态。

    幽精决定了人的性能力和性取向,为母血父精而来,可使生命自我生长,是人与生俱来的本能,与气血挂钩。以曹斌为例,他的幽精就极为强大。

    据说,养生修道务在制御幽精,保持阳和之气。

    如在洞房前,叩齿并呼三魂,反复三次,即可神气常坚,精华不散,金枪永固,尽展雄风。

    而人之七魄,是由后天形成,属于肉体意识层面的功能,主人的情感和欲望,有假我之称。

    一魄尸狗,二魄伏矢,三魄雀阴,四魄吞贼,五魄非毒,六魄除秽,七魄臭肺,各有功效,有些特殊功法还可修行七魄用以对敌。

    女子被问及村民丢失的爽灵,情绪有了明显变化,周身的阴气肆无忌惮地扩张着,空气中好似响起了哭声,喊声,哀嚎声。

    只见她面带煞气的阴声说道。

    “那些丢失了爽灵的村民,皆是咎由自取。自作自受。

    你可知,我本楚家女,嫁夫卜万田,婚后和又美,后因君出轨,勾结同村人,害吾化怨鬼。”

    说话时,她的神色越来越狰狞,就仿佛每一个字都犹如一把刀,插在她胸口,另她心如刀绞。

    “楚家女,卜万田,是楚人美?!”

    曹斌只是想收服个厉鬼,制作鬼纸人,顺便救救被害村民,没成想遇到了美姨。回忆起她生前的遭遇,帮村民寻回爽灵的心思一下子淡了。

    经过他下午的了解,村中丢失爽灵的只有三人,一姓田,一姓卜,一村长。都是罪有应得之人。

    手上稍稍用力,曹斌的脸上展露出柔和的表情,就像是太阳照进了冰雪,给人一种亲切之感。

    “楚姑娘,可愿随我离开这伤心地,见一见外面更广阔的天空。”

    他的话语朴实,字里行间透出诚意。

    楚人美的怨念很重,对于曹斌的承诺更是半信半疑,但不知为何,心底偏偏愿意尝试一下,给这个风度翩翩,气宇轩昂的佳公子一个机会。

    轻盈的夏风吹扫着秀发,楚人美变化回生前样貌,思忖着说道。

    “君若不害我,此生,我定不负君。吾之心,吾之情,皆予你一人,也唯你一人”

    楚人美话说了一半,剩余一句则放在了心底,亦希望永远藏在心底。

    “若君害我,上穷碧落下黄泉,不死不休。”

    曹斌一手抓着楚人美,一手拿出张纸人,说道。

    “人美,我还有要事需去外地处理,你不方便久现人前,只能先委屈你待在这纸人中了。”

    楚人美并未拒绝,点了点头,闭眼等待曹斌施法。

    “天朗炁清,三光洞明。百鬼莫藏,在吾掌中,使南即南,使北即北。

    敕怨鬼楚人美。”

    咒语声声,楚人美化为流光,附在纸人身上,曹斌心满意足的收好纸人,自此又多一打手。

    夜色茫茫,曹斌星夜兼程地赶回了任家镇。

    任家镇南面临海,口岸附近设有小型港口,常有船只路过补给。

    曹斌回来时,港口处的夜市还未散去,熙熙攘攘的人群中传出阵阵欢声笑语,工作了一天的人们,脸上都洋溢着温馨,三三两两结伴而行。

    夜市挺热闹,小摊前均挂着灯笼,曹斌还未吃晚餐,直接坐到了一处摊位前,叫了一碗馄饨。

    摊主是一对年迈夫妇,馄饨包的皮薄大馅,油亮油亮的,舀起一个滑入口中,又香又滑。

    一连吃了三大碗,曹斌才转身回了宅子。

    东流逝水,叶落纷纷,荏苒的时光从指间滑过。转眼已到了任家迁坟的日子。

    曹斌今日起的很早,天还未亮就去了义庄。

    九叔与两个徒弟都已经醒了,三人一同坐在大厅吃着早饭。

    看到曹斌进屋,文才殷勤的给他搬来了个板凳,挤眉弄眼的说道。

    “曹老弟,快尝尝为兄手艺。不是跟你吹,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地上跑的,就没有我不会做的。”

    他这两天没少往曹斌宅子里跑,美酒佳肴跟着蹭吃蹭喝了不少,早就想招待他一顿了。

    曹斌也没推脱,坐到九叔旁边,呵呵一笑道。

    “行,那我就尝尝你的手艺,如果真的好吃,等迁坟结束,我将前些日子收购来的灵鱼拿来。”

    身为义庄的行政总厨,文才的饭菜烧的确实不错,韭黄炒肉丝清爽开胃,软炸肝尖外酥里嫩,什锦蛋入口即化,猪骨汤肉质细嫩,汤鲜鲜美,微辣不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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