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董乡霸一怔,有些傻气。
净水巷依然和从前一样,没什么大的改变,如果非要说一些,便是当年欺负过自己的董乡霸,将她与顾安笙这两条不规则的平行线牵扯到一起的董乡霸,也已经褪去戾气,逢人还会有礼貌的打招呼。阮苏陌去河边洗衣服的时候,便正好遇见他。男生从小桥头经过,又倒回身,与阮苏陌说话,微带些乡土音。
她清楚地记得,净水巷那天下了雨,外面雷声大作,她跑去敲董乡霸家的门,又凶又急。董乡霸裸着上身,穿着四角短裤便跑了出来,最后在一行人的帮助下才将林夕送到医院。
假期过了将近一月,傍晚吃完饭,阮苏陌去厨房洗碗,林夕坐在院子里乘凉,一把小蒲扇,摇得呼啦啦作响。
阮苏陌抬眼就看见眼前的人那张轮廓分明的脸,不知是不是灯光原因,男生的两颊有些潮|红。周围太静,静得她甚至能听到他不停喘气声。
已是半夜,医院的走廊静得吓人,医生说的话在脑子里萦绕。
阮苏陌的眼眶瞬间红了,两个人像是跨越中间的生疏的年份,一下子回到了小时候的光景。她跑下床去抱着母亲哭,呜呜咽咽什么也没能说出口,最后都终只有一句:“妈妈,我会努力学习的,以后绝不再让你受苦。”
那天晚上,林夕一反常态地早早上床睡觉,阮苏陌将一切收拾好回来,母亲已经睡得很熟。她躺在靠外的一边,身子挨着对方。半会儿,忽然感觉到有温热的什么东西,一滴,打在手背。以为是林夕想起过往在流眼泪,拉开昏黄的电灯才发现,是红得触目惊心的鲜血。
那些话,林夕从没对她说起过,好的,坏的,开心和不开心。曾经阮苏陌以为,她和林夕,大概是世界上最生疏的一对母女了吧,但到董飞逸说出那些话的时候,她才明了,每个人表达温柔的方式都不同。有些像火,有些像风,有些放在心中。
原本还小心眼儿地记着当年那件事的阮苏陌,见人家这样热情自然地同自己打招呼,什么记恨都统统抛诸脑后。她一手搓着那件与立夏买的姐妹款的明黄色t恤,侧头笑道:“谢谢。”随后又想起什么似地,装作不经意地问:“我不在的时候,我妈是不是很辛苦?”
“甜甜。”
“抢救无效。”
后面的,阮苏陌再也没听清,她兀自埋头洗衣服,手脚麻利,耳朵嗡嗡嗡地作响。
“阮小甜,也许以后的路,只能靠你自己去走,妈妈很自私,我对不起你。”
片刻,有什么东西滴在溪水里,泛起几个小小的涟漪。
现在这个时间,应该没有车再到这里,阮苏陌挂了电话之后,也为自己一时冲动脱口而出的话后悔,可是没想到,他真的来了,为她一句话来了。
两母女从学习,生活,谈到心情,最后林夕似乎意犹未尽,竟说起了她和阮父的相知相遇。期间阮苏陌起身倒了两杯白凉开放在旁边的石凳上,再重新坐下,听的津津有味。仿佛回到童年时代,久违已久的温润耳语。
余光染霞,许是这样的情景太过安宁,容易勾起人的回忆,林夕的话突然变得有点多。她叫住从厨房走出来的阮苏陌,端了张小板凳,要她坐在自己身边,听她说话。
“你知道?是啦是啦,你一走,阮姨就兼了好几份工,磨坊不是招打磨粉的嘛,还有西边买布做衣服的,大家知道阮姨的手工一向很好,我们家也来过,帮着采藕,不过季节一过就没做勒。那时候好像刚高考完,听说你考上了大学,她高兴得跟什么似地,逢人便驻足夸个半天,还常看见她笑的咧,说你争气,有出息,以后肯定比净水巷谁都好,害得我妈天天骂我没出息,上了个职业学校……”
阮苏陌没有说话,将母亲的手指握在手心,明明是盛夏,却一片冰凉。
阮苏陌已经快忘了,她站在电话亭面前,究竟有多久。终还是捏紧听筒,拨下刚刚才背熟的一串号码。电话一接通,还未来得及说些什么,只听那边温润的嗓音问了一句,“是不是苏陌?”
林夕抬头,手上的动作停下一会儿,看阮苏陌头发有些乱的脑袋露在自己面前,竟忽地笑了,在烛火辉映下叫她暌违已久的小名。
到净水巷的路称不上山路十八弯,却处处是险阻,公路旁就是悬崖,再加上下了雨,路很滑,一不小心,就尸骨无存。坐在副驾驶上的中年男人心里也发虚,毕竟顾安笙太年轻了,若不是他赶着回家看病重的老父,是绝对不会坐上这车的。兜兜转转,终于安全到达,车子一停下,顾安笙才发现自己手心手背全是汗。
离开净水巷有些年,顾安笙早已不记得路该怎样走,他开去车站,在站里随便拉住一个正在等候到净水巷班车的人。
“肠胃里有农药残渍,应该是自杀,死者曾经来医院检查过,证实是肝癌。你知道,癌症这个东西,除非有大笔钱来医治,倒还有些机会。所以,节哀顺变。”
“回来了?那天我还在听阮姨说起你考上好大学啦!恭喜!”
当时的顾安笙正坐在餐桌前,刚刚端起碗准备吃饭,接到阮苏陌的电话有些不明所以的惊喜,可一听她几近崩溃的声音,倒真的被吓了一跳。顾安笙一边招呼对方不要急,问清了地点后便挂断电话,再无食欲,将碗筷一丢,上楼随便换了件短袖就要往外冲。顾明叫住在玄关处穿鞋的儿子,问去哪里,却没有得到回答。顾安笙慌慌忙忙出门,而后又想起什么似的跑回来,抓起父亲挂在门口的车钥匙才又一阵风地消失了。
“你爸本不姓阮,只是他们家,不能接受出现了这么个不孝子。你父亲走的时候,只当着全家人道,我不孝,就当我死了罢。然后和我颠沛流离来到了这里,改名换姓。虽然生活拮据了点,日子还算过得相濡以沫。只是天意弄人,你父亲在工地上班晕倒,送去医院,却被查出患上肝癌。”
“你父亲本有机会治好的,医生都说了还未到晚期,癌细胞扩散得不是太快,只要抓紧治疗,还是有很大机会痊愈。可是我们哪来那么多钱?于是我瞒着你父亲去求你爷爷,那却不料却一次次被赶了出来,只说就当自己从没有生过这个儿子。”
“你能不能带我去净水医院?我有车,可以免费载你过去。”
公式化的语调,不带一丝怜悯。
是脱离童年后,两人之间的第一个拥抱。阮苏陌环着母亲的颈,已经开始粗糙了的皮肤有些铬手,她却觉得是世上最好的绸缎,那些放在心中的温柔,如昙花,悄然绽现。
阮苏陌直觉想避开这个让林夕伤心的话题,对方却断断续续接着往下说,眼眶微红。
其实在董乡霸这个粗狂外号下,拥有一个特潇洒的名字,董飞逸。后来飘柔的广告在大街小巷上出现,阮苏陌还曾想过,要是找董飞逸去拍广告,说不定更好,飞逸飞逸,让人一下就联想到一头长发在风中飞舞。
阮苏陌能听出大概,父亲原是c城的富家子弟,排行第二,却自幼比年长的大哥聪明麻利,靠自己的努力和家庭辅助走上了从官之路。遇见林夕的时候,事业已如中天,那个年代,门第之见更是根深蒂固,林夕意外怀孕,父亲几番努力也不能让自己家人接受她,不得已才抛下了家庭和事业,与平凡的母亲来到这个小地方。
阮苏陌扑在林夕的膝盖上,静静听,故事到这里,原本是该结尾,但叙述者原本波澜不惊的情绪却越来越激动。
那人怀疑地打量着顾安笙,揣测他话里的可信度,又踮起脚望了望迟迟未到的车,才有点不安的同意了。顾安笙放假没多久才学开车,上过几次道,但是驾照还没有拿到,此刻只能凭着自己对理论的记忆来驾驶,那么远的路,他一心只想着阮苏陌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担心早已盖过了紧张。
“我从不后悔,觉得自己没有爱错人,有好几次都想就这样,手一撒,随他走了,却始终放不下你。可是每次看见你,就会想起他还在的日子,我……”
那个夏天在阮苏陌的记忆中大概是最难熬的,天热得特别厉害,还好一到夜晚就退凉,只闻蝉鸣鸟叫。一天半夜醒来,发现隔间的布外面,还有些许的澄黄,她悄悄爬至床尾掀开薄布帘,才发现林夕点了蜡烛,在微光下缝制什么,一针一线,专注且认真。她不声不响地退回来,捏了捏鼻子,好半晌才又重新将布帘拉开,叫了句:“妈。”
镇上只有一个小医院,医疗设备很多都锈旧了,更不要谈先进,稍微生些大病,那就是要命的事情,更何况,是癌症。
听见顾安笙的问话,阮苏陌才在顷刻间泪如雨下,想说的很多话,忽然间都说不出口。她本来想大哭一场,有很多的话像要跟他说,可是一听到他的声音,她真的觉得多说一个字,都是累,凌迟一般。于是就索性什么也不阐述,只一边哭一边说,“顾安笙你快来吧,求求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