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就算他与她一起了,她还是喜欢给他装傻。明明打电话告诉她,晚上他会过去。若是其他女人,早是洗好了澡,喷了香水在等他了。她呢?却是加班到十点多,足足让他在楼下等了一个多小时。买给她的东西,从来也没见她用过。他却不知道什么时候上了心,竟然身不由已的,好几次不知所以的就到了她楼下。
印象中是在快毕业的那一年,班级组织了旅游。去了素有“南有苏杭,北有上方”的美誉的上方山。班长分派的时候,把她们分在一起。说来也是巧合,平素里娉婷身旁是蜜蜂,蝴蝶缭绕的。那日她脚拐了,竟然身边没有一只苍蝇。她也是本着同学之爱,朋友之情,半扶着,半背着这么下了山。从此之后,娉婷对她就热络了起来。
上班了后,一点效率也没有。事情怎么会到这个地步,好象要超出她控制范围了!落地玻璃窗外,车如流水马如龙。一辆一辆的车子快闪过去,而她的思绪也跟著快速运转著。他们也相识快两年了,相处也一年多了,没来由的,在此刻,和他的关系竟是如此的让她感到疲倦,让她感到害怕,就如同看不到前方,看不到未来。这样没完没了的下去要到何时?
那日她与娉婷的对话,他无意中听得一清二楚。她说她不排斥有场艳遇。原来她只把他当艳遇而已。那日他把她放在小区门口后,本不想再与她联系了。却不知道是怎么了,就是放不下。过了好几天,气消了,就跟自己说最后一才见她。就这么又去找她了。每次都跟自己说最后一次去,但到最后又骗自己说下一次才是最后一次。
娉婷想当年可是他们学校外文系有名的美女加才女,追求的人简直可以从宿舍排到学校门口了。有些人还一早起来,包子加馒头的送到宿舍,三百六十五天从不间断的,就是为了博得美人一个好印象。虽说这些到最后都是便宜了她们系住校女生的。但却也是侧面说明了娉婷的轰动程度。
半天,娉婷才幽幽的道:“子默。我伤心,我难过,并非是为了孙平华父母要他认识别的女人。只是为了那些曾经的盟山海誓的日子。到了今时今日,他还不对我坦白,还要将我蒙在鼓里。其实他是早知道的,却还是给我诺言。我却也是早知道了的,还是信了他。”
接了娉婷的电话,急急的赶去了她的家。从没有想过她哭成那个样子,梨花带水太普通了,不能形容她的泪。黄河决堤又太没有感觉了,无法形容她的美。总而言之,哭的一塌糊涂,却又我见犹怜的。
娉婷缩在沙发角落里,说不出的楚楚可怜。她去了厨房,倒了杯水出来。也没有说话,静静的陪着她。其实到了这个时候,说再多也是无用。男女之间的事情,身在其中也是难解的,更何况旁人呢?
用了好一些纸巾方才把娉婷的泪止住。听她哽咽着,断断续续讲了大致的内容。其实就是孙平华的父母不同意孙平华和她在一起。看中了某领导的女儿,刚从国外留学归来,地位相当,人也可以。就逼着孙平华结婚。无非是老套的故事,旧瓶新装而已。
其实她在路上就多少知道是为了娉婷的男友事情。几日前,他还蒙头蒙脑的问了一句:“最近跟你好姐妹于娉婷联系吗?”她正一头撞在最新的美国大片里,也不知道什么意思,抱着一筒薯片,头也不回:“好一段时间没有联系了!干吗?”他也没有接下去。今日接了娉婷带着哭音的电话,就知道不对劲了,估计那日他问她时,应该是已经有事情发生了。
她其实在大学的时候,与娉婷她也是不大熟悉的,只可算是班级里的点头之交而已。一来,她们平时交际的圈子不同。主要是她太忙了,忙着兼职,忙着打工。二来,也不只住同一个宿舍的,所以平日里也不大接触。
她将他的手轻轻移了开去,蹑手蹑脚的从床上爬起来,静静的穿了衣服,一步一步的摸索着出去。到底不是自己家,也不知道撞到了什么,发出了轻微的声响。他已然略略醒了过来,习惯性的摸到旁边,空无一人。
半夜里竟然睡到一半就醒了,瞪着天花板上的欧式灯具,半点睡意也没有。他在身旁,呼吸绵长,应是在熟睡中。手长长的,放在她身上。她一开始是极不习惯的,现在竟然也能由着他,安然入睡了。原来习惯是这么的可怕的东西。
医院那次,他母亲要过来,她跟什么似的,像是要看瘟疫,逃一般的。她以为什么人都能见着他母亲的啊。不要说他从来没有给过其他女人机会。如是有这种机会的话,换了其他女人,怕是要用赶的,才能让她们走的。
而且扪心自问,娉婷的家世也是不差的,父母都是地方大学的教授,也算是书香世家。比起她们家,可是高了多少也不知道的。她想到这里,竟有些莫名其妙的寒冷。
大太阳底下,何来什么新鲜故事。娉婷与孙平华,她与他,都是千篇一律的在不停重复而已。但事已至此,也何必再去细想呢!
他叹了口气,慢慢的走近了她。从背后环住了她的腰,俯在她肩头,低低的道:“好了。回房睡觉吧。明天你还要上班呢!”她心中说不出的感觉,有慌乱,也有一丝不舍。她或许是有点过份了,三更半夜的。
“子默,怎么了?”他迷糊的问道。她没有答话,保持着同一个姿势。他似乎也觉得空气当中也有些不对劲,“啪”的一下按下了灯具的开关。屋内一下子大亮了起来,她自然也无所遁形了。他揉了揉眼睛,一会儿才适应了光线,抬头一看,只见她穿着整齐的,正晃神的看着他,神色间极为不安。他坐了起来,直视着她,口气却还是如平常:“你这是干什么?”她吸了口气,方才道:“我——我想回家!我突然想起我有点——事情——”
音乐淡淡响着,一首ace of base的《everytime it rains》:“i see dark clouds out my window,i know the storm is ing any minute,and the thunder just confirms my fears,and i know the tears are in there,i"ll be crying unable to stop,look here es the very first drop,cuz every time it rains,i fall to pieces,so many memories the rain releases,i feel you……i taste you
她无言了。孙平华与她亦不熟。她也不必帮他说话,只是想着能让娉婷舒服些。男人的承诺给的太容易了,一钱不值,还不如不给。如他,就没有任何承诺!因为从来想过会有未来!
他私下里看到过她的身份证,知道五月二十六日是她生日。早早的打了电话过去。想不到她会约他到家里吃饭。那日的效率特别高,一下子就把事情给完成了,早早的过了去。看她才厨房忙碌的样子,竟有一种说不出的幸福感,说不出的满足感。他从来没有看到过的。自小他吃饭什么的,从来都是厨子做的,警卫给端过来的。从来没有看到过母亲下厨做过。原来有人特地为他做的,竟然是如此的好吃。
“i canno forget,every time it rains……i get wet,darling i am still in love with you,as time passes by it just intensifies,i know i"ll never be with you again,i"ll never find another with that kindness in his eyes,i"ll be trying unable to stop,look here es the very first drop——”
再见面时,看到她好象没什么胃口,不想吃油腻的东西。他心里咯噔了好几下。这种事情,他们这帮子人碰的多了。少不得又些妄想飞上枝头变凤凰的女人,用这种招数。他心中说不出什么感觉,竟不由自主的打了电话过去,却被她给挂了。他活了这些年,还从未碰到过了,倒是感了兴趣,有些说不出,道不明的感觉。
他慢慢的起身,静静的看著她,仿佛在审视,半晌,才从牙缝里挤出话,冷冷的:“好,你要走,马上走。”她就这么直直的看着他,半响才对他的话反应过来,急急的拉了门就冲了出去。到了客厅,拎了包包,就冲向门口。她跑得如此的急,仿佛慢一步就要跌入牢笼,一辈子也无法逃脱了!
她握着把手,却怎么也打不开门的锁。她从来就知道她不是做贼的料,现在更是清楚明白了。因为是深夜,所以一切寂静。她能听到他的脚步声,很轻,很慢,优雅却又危险。却一步步在靠近。如同猎人在靠近他的猎物。
她就喜欢跟他装傻,什么事情都喜欢跟他装傻。他当初刚刚认识她的时候,只觉得她只能算是清秀而已,只是气质不错,加上他们这群人对于美女向来是来者不拒的。一开始,还以为她是欲擒故纵,引诱他上了床。想不到她是真的不在意的。一般女的,上过床之后,哪个不是电话连连的,就像是买了保险一样,有恃无恐。她却从来没有给他打过电话。再次见到她的时候,就跟没事人一样,竟然连一个招呼也没有打。他倒是头一回尝到这个滋味。最后是忍不住了,打了电话过去,她竟然还不接。于是,有意无意的在孙平华那里敲了敲边,想多见见她。
他带她去商场,去珠宝店,无非是想送她一份生日礼物而已。她从头到尾没有跟他讲是她生日,他也就跟她装。结果十数万的珠宝,上万的皮包,品牌的衣服什么也看不上,最后只挑了五六百的白金项链。他是从来没有送过这么廉价的,偏偏她就要。弄得那珠宝店的经理以为他带了个怪物去,笑的也有些不自然了。若是其他女的,巴不得要三件,四件。她的确是个怪物,不则不扣的怪物!!
突然,她觉得整个人如同被当头淋了冷水,一个寒颤,神志一下子清醒无比。原来一切都好可笑、好荒谬。生活竟然可以这个样子!原来就算是两个紧紧相拥的男女,也是可以陌生到极限的,比如他和她。
她惟有安慰道:“或许,他说出来,怕你伤心难过,所以想找个合适的机会说与你。”娉婷扯了扯嘴,苦笑了出来:“子默,你这么聪明,怎么会想不通了。丈夫出轨,做妻子的永远是最后一个知道的。”
那日在上海饭店与哥们吃饭,出了包厢,老远就看见她与一个男的在吃饭,有说有笑,一副舒服愉悦的样子。他就故意打了电话,探听她的语气。她呢?永远是在跟他装。他挂了之后,“啪”的一声,当场就把手机给砸了出去。弄的整整一包厢的哥们,目目相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后来,也不知道怎么就给喝醉了。
天啊!瞧她让自己落在一种怎样荒唐的闹剧里,她怎么会和他八辈子也打不着边的人上床了,而且长达一年多的时间?看来短时间内还没有结束的可能。其实她清楚明白,无论结束时间是长是短,剧终的场面还是一样的——除了分手还是分手。
他是天之娇子,生才就含着金钥匙。所以他有的是本钱潇洒,所以他游戏风尘。在这样由一|夜|情发展的游戏里,她看不到他的真心。其实是不能牵涉真心的,他没有放,她也没有,所以到头来还不就是一场游戏。他们是情人吗?她不知道,但可以肯定的是,他们是对手,在这场游戏里,是敌对的。或许从一开始,她就是输家。她只是抵不过诱惑罢了,这么一个极品摆在面前,不谈场恋爱,总是有些可惜的。最主要的是她从来没有谈过恋爱,所以也不排斥玩一场恋爱游戏。年轻,总要赶一下时髦的!照此下去,她绝对是输家。趁现在还没有输到底,她要退出!
他怒气陡然而升,她就这么想回去。他从来没有带女人来过家里,只带了她一人来。他向来有洁僻,就算想要,也只去宾馆而已。而且言语中也一再暗示她,想与她同居。他虽然女人众多,却从来没有想过和其中一个同居。她难道不知道,对他而言,同居已经是极大极大的跨度了吗?每次过来也是推三推四的,仿佛他家里有什么细菌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