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盒饭小说 > 都市小说 > 我一个导演,写歌赚钱很合理吧? > 第72章 赔付谈判

第72章 赔付谈判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第二天早上。

    林兰没去上班,而是亲手做了一顿早餐,和林彦一起吃了。

    当然,她只是打电话请了一天假,没说辞职的事。

    因为她觉得老板娘人挺好的,就算要走,至少也要当面跟人家说一声。

    甚至如果人家短时间内实在招不到人的话,她也可以暂时留下帮帮忙,直到人家招到人再离开。

    出门后,林彦带着姐姐直接打了一辆车,直奔县劳动署。

    上车的时候,林兰的嘴动了动,但最后还是什么也没说。

    林彦知道,她是想说坐公交也一样,没必要打车浪费钱。

    “我给你算一笔账啊!”林彦打开手机计算器,对林兰道。

    “你看,一个月赚一百万的话,一天就是三万三。”

    “平均到每分钟,那就是23块钱左右。”

    “打车10分钟的路。”

    “坐公交的话等要等5到10分钟,绕来绕去,到那边还要差不多20分钟。”

    “前后算下来,至少要比打车多浪费15分钟。”

    “一分钟23块,15分钟就是345块。”

    “公交车2元,打车15。”

    “你说我是省这345块呢,还是省这13块钱呢?”

    林兰顶着一双红肿的眼睛,笑着捶了林彦一下:“都是歪理!”

    “小伙子,你做什么工作的,一个月赚一百万?”司机大哥顿时好奇心起。

    “我做梦的!”林彦以玩笑的口吻回答。

    “哈哈!小伙子真幽默!”司机大哥顿时乐了。

    十分钟后,两人到达目的地,在大厅内递交了相关材料。

    工作人员说五天内会给出答复是否受理。

    结果刚到下午,林兰就接到了4s店那边的电话,说是愿意协商,让她明天上午去一趟。

    无奈下林兰只好又请了一天假。

    翌日早上和林彦一起来到了4s店。

    “说说吧,你想要多少钱?”

    刚一进经理办公室,4s店经理便摆出一副有恃无恐的姿态。

    在他的旁边,还坐着一个西装革履的年轻人,一看就是法律顾问一类的角色。

    “我姐被你辞退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是4279,她之前在你们店里已经工作了三年。”林彦开口道,“由于你们是单方面解除合约,需要双倍赔付,所以要赔付我姐六个月的平均工资。”

    “也就是元。”

    听到林彦的话,经理顿时轻蔑地笑了笑。

    “小弟弟,毕业了吗?”

    “真以为上网查点资料,就能来替你姐出头了?”

    “你给他来点专业的!”

    最后一句话,经理是对法律顾问说的。

    法律顾问点点头,看向林彦。

    “您好,先生,是这样的。”

    “根据梁洲《劳动合同律》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不需要支付任何补偿金和赔偿金。”

    “第一:……”

    “第二:……”

    “第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

    “根据公司的调查取证以及相关人员走访,认为你姐姐、也就是林兰女士存在第三条行为,因此公司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不需要赔付任何金额。”

    听到这,林彦算明白了。

    对方根本没有协商的意思。

    今天来,就是想让姐姐知难而退而已。

    经理接过话头,看向林兰:“虽然公司没有任何过错,但是念在林兰你也是咱们的老员工,做出了一定的贡献,所以我还是可以给你800块的补偿,只要你到劳动署撤销仲裁,钱我立马给你。”

    林彦都忍不住笑了。

    800,打发要饭的呢?

    “我们不会撤销仲裁。”

    林彦果断道。

    “是这样的,先生。”听到林彦拒绝的这么干脆,法律顾问又跳了出来。

    “如果你们坚持走仲裁的话, 从现在起,你们至少要等45个工作日之后,才能收到开庭通知。

    “然后至少3天后,才能进入庭审。

    “到时候如果谈不拢的话,还需要再等60个工作日才能拿到仲裁结果。

    “前前后后要花费四五个月,而最后的结果,大概率也是你们输,因为林女士工作存在过错,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我们有监控、还有人证,而你们没有任何证据。”

    “而且一旦仲裁起来,林女士的履历上就会留下相关的记录,对于以后求职恐怕也会有影响。”

    “所以我们今天叫林女士过来,也是希望和平解决这件事,这样对大家都好。”

    “您二位不妨多考虑一下。”

    一听到要拖这么久,林兰便立即拉了拉林彦的袖子。

    虽然她没说话,但林彦明白,姐姐想要算了。

    林彦对林兰轻轻摇了摇头。

    这件事不可能算了。

    你们欺负林兰不想多事,拿这么多话来吓唬她或许有用。

    但对我林彦来说,这种程度的恫吓,还是太嫩了点儿!

    林彦直接扯下口罩,拿出手机对着那个法律顾问。

    “你还有什么要补充的吗?”

    手机上,是正在开着的录音界面。

    法律顾问虽然说的有一部分是对的,但也存在极为严重夸大的地方。

    如果按照流程走,林兰确实大概需要四五个月才能拿到结果。

    但是,这期间完全不需要林兰一直跟着,她可以去工作、也可以去干别的,只需要在需要补充证据的时候提交一下,然后庭审那天到场就好了。

    并且,对方就算有监控证明林兰扇了那个客户,但是对方确实存在过分行为,而且林兰也当场道歉了。

    因此他们并不能证明,林兰的行为是失职。

    仲裁对以后求职有影响更是无稽之谈。

    所以,法律顾问后半段所说的话,完全就是在虚言恫吓。

    这段录音送到监管部门那里,这个法律顾问大概率要进去被拘几天。

    由于这段录音是己方和对方的公开谈判内容,不涉及隐私,因此在梁洲律法中,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然而法律顾问却没有第一时间去看林彦手上的手机,而是盯着林彦的脸。

    “你……你是林彦?”

    “梁传的那个林彦???”

    4s店一些同事虽然知道林兰有个弟弟,但大家并不知道她弟弟叫什么。

    林彦倒是颇有点意外,没想到这个法律顾问竟然认识自己。

    既然认识的话,那就好办了。

    林彦靠向椅背。

    “仲裁这件事,如果你们觉得我和我姐姐不专业的话,我也可以请一个专业律师来代理的。”

    法律顾问瞬间大惊失色。

    “别别别!林同学,啊不,林先生!咱们有话好商量!”

    关注过网暴事件的人都知道,林彦的翻盘就是因为罗教授的出手。

    虽然不知道林彦和罗教授有什么关系,但是两个人之间有至少是有联系方式的。

    这种小事罗教授会不会出手,法律顾问不知道,但是他真的不敢拿自己的前途去赌。

    别说罗教授了,罗教授的学生他都惹不起!

    那种大佬甚至都不用正眼看他一下,只要提一下他的名字,他估计就能原地爆炸。

    法律顾问几乎是生拉硬拽地,把4s店经理拖到了外面。

    没过多长时间,两个人走了进来。

    经理一脸不忿,闭口不言。

    顾问满头大汗,开口道:“公司同意你们的条件,后天来领取补偿款吧。”
<< 上一章 返回目录 下一章 >>
添加书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