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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章 签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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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柳顺手按下了二十九层,同时也看到了亮着的十三层按钮,眼中顿时闪过一丝不屑。

    音乐部一共十一个分部,从上到下,分别位于大楼的二十二层到十一层。

    其中实力最强的前四个分部,位于二十二层到十八层。

    剩下的十七层到十一层,都是相对实力差一点的分部所属的楼层。

    因此,一看到林彦要去的楼层,他便猜测,林彦应该是正在和实力较差的部门接触。

    同样的,张洪武也看到了那个亮着的按钮。

    他脸上带着一副欠抽的表情,刻意吊着嗓子道:“小柳啊,音乐部的练习生是一个月多少钱来着?”

    “好像……底薪是一个月两千吧?要不就是五千,反正我听说累死累活,一个月最多赚一万左右。”小柳登时高声回答。

    “合同要签几年?”

    “有选秀大赛或者其他历史成绩的,至少也要三年起,至于那种没什么历史成绩的,一般都是八年。”说到“历史成绩”四个字的时候,小柳还特意加重了口音,看似不经意地瞥了林彦一眼。

    “八年啊!”张洪武摆出吃惊的表情。

    “啧啧啧!八年下来,咱们手里随便一个网红,都不知道赚了几千万了……”

    叮!

    就在这时,十三楼到了。

    就在电梯打开的一瞬间,一直没开口的林彦好像突然想到了什么,转向一脸不悦的乔鹭。

    “乔鹭姐,网红部是在几楼来着?”

    “网红部?网红部不在这儿。”乔鹭下意识地回答。

    不过她的脑子也不慢,瞬间便明白了林彦的意图。

    于是一边走出电梯,一边不屑地笑了一下,补充道。

    “他们好像是在郊区吧,坐车来这儿要俩小时……”

    电梯门缓缓关上。

    电梯中,只剩下了一脸铁青的张洪武和小柳。

    网红部是朗星娱乐后成立的部门,由于当时总部这边已经没有足够容纳的地方,而且锦城第二高新开发区那边又是新型互联网产业的聚集地,所以,朗星便把网红部的办公楼设立在了郊外的开发区那边。

    虽然那里的生活配套设施并不差,但到底是新开发区,和市中心这里还是比不了的。

    而且每次网红部的一众领导来总部开会或者办事,都要乘车将近两个小时,这对于张洪武这种身体一般、腰还不好的中年人来说,完全就是一种折磨。

    他感觉自己这几年腰越来越差,回家总是遭到老婆抱怨,在外面又被自己手下的一个小网红暗地里嘲笑,就是因为网红部在郊区,不仅离总部远、离自己靠近市中心的家也远,每天自己来回跑要坐太久车的缘故。

    所以林彦的这个问题,可以说直接抓住了他最痛的地方。

    当然,林彦之所以这么问,也不是随口问出来的。

    在之前来的路上,他就向乔鹭大致了解了一下朗星的情况,知道网红部在远郊。

    并且刚才电梯门打开的时候,林彦也有注意到,张洪武正在用手锤自己的腰部。

    因此前后一联想,就不免想到张洪武这种自视甚高的人,坐那么久的车来这里,心中大概会对网红部距离市中心太远而产生不满。

    本来想到了这一层,他也没打算说什么。

    之前签约没谈成,对方没有礼貌,但林彦当场也没给好脸色。

    所以现在大家就当不认识,各走各路就得了。

    谁知道好死不死,这老狗的心眼竟然这么小,坐个电梯的功夫还要叫上几声。

    那林彦肯定不会惯着他。

    扔下像吃了苍蝇一样难受的张洪武,林彦和乔鹭两个人在助理小孙的带领下,来到了九部经理祁薇的办公室。

    “小林,快来!”

    见到林彦,这位穿着一身白色职业装的御姐登时从办公桌后站了起来,走到会客的沙发处,伸手招呼林彦。

    之前乔鹭说过,祁薇是音乐部十一个分部里,最年轻的经理。

    能在朗星担任高管,倒不是因为她有什么特殊的升职技巧,纯粹是因为她的学历在整个音乐部里是最高的。

    这位世界名牌大学的双料博士不仅没有半分架子,而且脸上的喜悦表情也很明显不是装出来的。

    这倒是让她在林彦心里本就不错的印象,又稍微加了一点分。

    不过印象好归印象好。

    林彦的底线是不可能退让半分的。

    自己的作品版权必须在自己手里。

    公司不能过度干预自己的学习和生活。

    其实林彦明白,自己作为一个新人,是没资格和朗星这种大公司谈条件的。

    他都已经准备好了相互拉扯、甚至谈不拢的准备。

    但没想到,祁薇竟然几乎没有犹豫地做出了大让步,除了有限几条公司法务明确不能做出更改的条款之外,大部分林彦提的条件都答应了!

    这让跟林彦一起来的乔鹭眼珠子都快掉到了地上。

    如果不是她先认识的林彦,她都要忍不住怀疑,林彦是不是祁总失散多年的亲弟弟!

    然而她和林彦不知道的是。

    祁薇之所以如此妥协,并不是多么看好林彦。

    相反的,她内心对林彦的评价,和之前一部、二部、三部经理在会议上的评价基本上没啥差别。

    以林彦那一首歌的表现来看。

    林彦有潜力。

    但上限并不见得有多高。

    能让祁薇妥协的,只是因为黄闻佑黄大爹!

    只要林彦答应,黄大爹万一给林彦写歌,林彦必须以音乐九部歌手的身份发布,其版权和运营权全部在朗星,就够了!

    至于林彦自己写的歌、或者林彦创作的其他东西,祁薇也并不是特别感兴趣。

    只是在合同上附加了一条:如果林彦要出售自己作品的版权,朗星娱乐享有优先购买权,如果因为没谈拢,导致林彦把自己的作品卖到了其他公司,则林彦售卖的价格,不得低于朗星的出价。

    所以林彦最终签字的这份合约,虽然名义上依旧是练习生合约,但实际上,只不过就是一个半签的歌手约而已。

    也就是说,林彦要发自己唱的歌,就只能在朗星发,并且遵循合约上的一切条款。

    但林彦要干别的,朗星无权干预。

    甚至写歌给别人唱,只要不是其他娱乐公司的歌手,和朗星形成竞争关系,朗星也不管。

    当然,自由度如此高的合约也就导致了,林彦没法拿到公司每年保底给他五首歌的约定。

    对此林彦并不在意。

    我林彦想唱歌,还用跟你们要?

    底薪八千,不用打卡,足够了!

    至于只能签练习生合约,这是谁都没法改变的情况。

    因为梁洲对歌手和演员的评级,在官方的最高部门那里都有明确的评判标准。

    你是几线就是几线,大家谁也蒙不了谁。

    不像是地球,二线可以吹成一线,一线甚至能被炒作媒体和粉丝吹成什么天王、天后。反正都没有明确标准,谁声音大就听谁的。

    而在蓝星,每一个在籍艺人,大家都能够实时在官方网站那里查到他\/她当前属于几线。

    林彦现在远远没有到达三线标准,也就没法签三线以上的艺人约。

    “那么,现在恭喜你,成为朗星大家庭的一员!”

    签了合同之后,祁薇站起身,对林彦伸出了手。

    “还望祁总日后多多指教。”

    林彦伸手和对方握了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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