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前路漫漫
当然,如果跟双脚比,手上这点痛就完全不算什么了,洛妍的两只脚底已经满是水泡。尽管她严格按照前世徒步的经验,每过一个时辰就停下来晾干袜子,检查双脚,给每一处有痛感的地方贴上胶布,但她却忘记了一件事情:这具身体不是前世那一具,不曾经历过中学的长跑训练,上班后的四处奔忙,皮肤娇嫩到了可耻的地步,无论她怎么小心,可怕的水泡还是一个接一个的冒了出来,虽然她都在发现的第一时间就进行处理,但从第二天开始,她就体会到了小美人鱼公主的痛苦:每一次刚刚开始挪步的时候,双脚就像在刀尖上行走……
唯一值得安慰的是,每次在经过盐碱地的时候,都能远远看到前面的一个标志,有时是一座小山,有时是一棵枯木,远远的一个小黑点,却标志着希望——在这样的地方,无论多么害怕多么疲惫,除了继续往前走,没有任何别的选择。洛妍不止一次的奇怪自己居然走了出来,然后便慢慢的开始习惯这种孤独与别无选择。
此刻她走的地方是一路上会不时遇到的最可怕的盐碱地上,这种地貌土质如盐土般松软,而且坑坑洼洼没有一寸平地,又长满了一尺多高骆驼刺,在这样的地方行走,要比平常多花一倍的力气。更可怕的是,因为马无法在这样的地上行走,心远会骑马绕道去前面,于是茫茫天地间,只剩下了她一个人。
这是她进入荒野的第三天,第一天,她只用了三个多时辰就到达了目标地,第二天却用了四个多时辰,现在已是第三天的正午,她已经走了两个半时辰,却离那个标志着今天路途已经完成一半的地方还有老远。
“明天前半段有很长一段盐碱地,比今天还要长三里,公主请早点休息吧。”心远的话打断了胡思乱想的某人,洛妍连哀叹的力气都没有了:还有盐碱地?更长的盐碱地?刚刚咽下的馍似乎在胃里化成了石头,她点点头说了句“晚安”就站起来回了木屋,脱下外衣,一头钻进了睡袋里。
眼见窗棂上慢慢透进一丝曙光,风声似乎变得略小了一些,她这才放心了一些,恍恍惚惚中发现自己似乎在骑马,风不断从耳边从吹过,吹得脸上略略有些疼,突然后面有马蹄声响,随即一只大手一把捞住自己,自己还没来得及叫出声就落入了一个熟悉的温暖怀抱,一个声音低头在自己耳边说:“洛洛,别离开我,别离开我,别离开我……”洛妍刚想答应一声,却发现身后是空的,回头一看,那个熟悉的身影明明是在身后不远处的另一匹马上,怀里是一个穿着粉红色衣裳的娇媚身影,耳中清清楚楚的听到他温柔的声音:“兰亭,兰亭,我的小傻瓜……”
似乎有人在耳边问:“你没事吧?”有什么东西在拍打她的后背,洛妍只死死的咬住嘴唇,不让自己叫出声来,所以那痛楚的哀嚎只能回荡在她自己的身体里,震荡着五脏六腑,渐渐的要把一切绞得粉碎……突然间,后颈传来一下钝痛,顿时,温柔的黑暗铺天盖地而来。
刚刚闭上眼,迷迷糊糊中,似乎有什么东西在拍打着木屋,洛妍一个激灵醒了过来,竖起耳朵一听,才明白是起风了。狂风在木屋外尖锐的呼啸,木屋的四壁似乎都在抖动,好像随时就会被卷上天空。洛妍楞了一楞,突然想起了门外的心远,忙爬起来摸到衣服穿上,黑暗中找不到鞋,只能光着脚就去开门,门一开,一股强风便灌了进来,洛妍只觉得就像有人大力推了自己一把,几乎站立不稳,心里不由更是惶然,抓着门框大声叫了起来:“心远,心远!”老天,大风别把自己唯一的这个伙伴刮跑了吧?
四月的阳光并不算灼|热,但烤在没有遮蔽、几无植被的戈壁荒野上,不到中午便白花花灼人双眼,洛妍虽然戴着全套的太阳镜、长衣长裤、帽子、头套,手背却还是不可避免的被晒得发红、脱皮,晚上睡觉时会阵阵刺痛。
似乎是在木屋的另一侧响起了心远的声音:“公主有什么事情?”声音居然是不紧不慢的,洛妍松了口气,忙侧过脸让开风,大声道:“你进屋来休息,外面风太大。”
洛妍忍不住苦笑:她太高估自己了,前世里那后勤完备的大型定向越野比赛,怎么能跟这种苦行僧般的跋涉相比?然而如果跟真正的苦行僧相比,这样的旅程还是容易得多吧,毕竟每天她还有住的地方,哪怕只是一间最简陋的小木屋;每天她还有干净的食物和水,哪怕内容只是黄瓜、肉干和馍;她甚至还有一个可靠的向导,虽然沉默得像个哑巴——反正她也累得没有力气说话。
这一天,直走到太阳西沉,才到达目的地,一路上走了将近六个时辰,洛妍在脚底又发现了几个新的水泡,心不由慢慢的变凉:速度这样的慢下去,明天,后天,还需要走多久?
心远似乎沉默了片刻,才道:“我没事,公主回去休息吧。”洛妍一怔,她站在门口都快被刮跑了,他在外面怎么可能没事?就算背风,可那风刮起来的沙子却是不可能被小屋子挡住的!这小修徒犯什么倔,难道以为她会乘机非礼他?心里不由火气往上冒,大声道:“你不进来,我就不回去!”
心远在木屋外生了一堆火,洛妍走出去时便伸手递给她一个烤热了的馍。火光中洛妍看了他一眼,只觉得无限诧异:三天下来,她不用照镜子也知道自己差不多就像个鬼,可为什么这个年轻的修徒看起来还和第一天差不多?而且,每天自己睡在屋里,他还是露天就包床毯子睡在外面?难道有什么美容诀窍?
眼见前面那根木杆已越来越清晰,洛妍一边走,一边从腰上摘下水囊,喝了几口水。她已经很有经验了,看着很近的这点距离,至少还要走一刻钟,而这一刻钟,是最难走最疲惫的时间,身上的每一根神经都痛苦的尖叫着恳求休息一下,唯有理智支持着她一息不停的向前方走去。
刚刚把最后一口馍咽下,洛妍便听到了马蹄的声音,她叹了口气,穿好袜子和鞋,咬牙站了起来。心远已从马背上跳了下来,看了洛妍一眼,便默默的牵马走在了前面。洛妍微微松了口气:大概,前面没有盐碱地了吧。
半响无人回答,洛妍火不由更大了,突然眼前人影一动,心远已站在了门口,洛妍忙让开地方,等他进来,才关上门。心远用火石打点了屋里窗台上的蜡烛,突然低头看了一眼,就偏过了头去。洛妍一怔,低头看见自己的光脚丫,这才突然感到受伤的脚底踩在粗糙地面上的刺痛,忍不住呲牙咧嘴。就着烛光,一瘸一拐的把自己的地垫和睡袋拖到屋子的一角,和衣钻进了睡袋,面对墙壁而睡。
洛妍在这一刻深刻的认识到:人,绝对是群居动物,即使是一个沉默的陌生伙伴,也远远强过一个人。因为当你只能听到自己的呼吸声和脚步声,哪怕是这样的光天化日之下,也会有无数可怕的幻觉慢慢升腾起来——这一路上,她不止一次的认为不远处的土丘后面有一头狼,或是背后传来了野兽的脚步声。
仿佛一支箭从背后穿过胸口,洛妍在一阵撕心裂肺的剧痛中清醒过来,依然还是在木屋里,窗棂上的曙光只是变亮了一点点,但终究有什么彻底不同了,那是她一直疯狂逃避的痛苦,终于跨越了几千里的距离,在这一刻追上了她,让她几天来构筑的麻木外壳瞬间灰飞烟灭。而她只能在这离他已千万里之外的陌生的荒野里,紧紧把自己蜷成一团,等待着这似乎从灵魂深处传来的痛苦的抽搐,慢慢平息下来。
两百米、一百米、五十米……终于走到了木杆下面,洛妍艰难的走到旁边的一棵矮树下面,放下背包,脱下鞋子袜子,把脚放到略高的树根下,脚上头下的躺了下去,以放松腿脚,不远处似乎有鸟屎,不过她完全没兴趣去管,事实上,就算有人告诉她,她现在就躺在一堆鸟屎上,她也懒得动弹。
清凉的风渐渐让脚底的痛楚变得温和,袜子也慢慢的干了,洛妍用尽全身所有的意志力坐了起来,又喝了几口水,从背包里拿出一个干馍一根黄瓜,慢慢的啃了起来,在马背上放到第三天的黄瓜早已不那么鲜脆了,但谁会计较呢?就算这干馍,头一天她厌恶的丢到了一边,到第二天就可以面不改色的嚼下去——身体,永远比我们脆弱的小心灵懂得如何活下去。
背后似乎略有悉索之声,不一会儿蜡烛熄灭,狂风依然肆虐,洛妍心里却松了口气:总比一片安静中听到另一个陌生人的呼吸声强。只是这风声实在太过可怕,时不时有风卷起的沙石啪啪的打了木屋薄薄的木板上,小木屋的房顶更是不时做响,似乎下一刻就会直接被吹走,洛妍再疲倦,此刻也没了睡意,只能用睡袋包住头,祈祷这小木屋结实一点,祈祷这风快快停歇,祈祷这一夜赶紧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