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选也好
我微微皱眉。
八年前我在医院昏迷了一年有余,过去的很多事情的确记不大真切了。这些年除了跟许诺夫妇常有联系外,就是生活里多了唐果这么个牵挂。旁的少有是非,我也从不放在心上。
我的家庭情况不算是什么秘密,稍微找个街坊一打听,就知道唐果并不是我亲生的。如果医学判定我的血液能救人,我也不会吝啬这点付出,毕竟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但如果是处心积虑调查过我身边的人与事,那就有些来者不善,怕是醉翁之意不在酒。
我下意识瞥我妈一眼,她正奋力与一只皮皮虾纠缠在一处,将肥厚的虾肉夹给唐果,满眼宠溺的望着他。
我心中感慨,都说隔代亲,想来老人与孩子之间的亲密度最接近于天然引力,没有俗物痴缠的爱最是和谐。她难得这样温和,我不好把电话内容说给她听,如果她知道唐果的亲生父母可能找上门来,依她的性子,不知道又会做出什么狂事来。
硬下心肠拒绝了对方的请求,我不希望生活被突然打乱,也并不想主动追寻什么真相。
前有苏辞挥金如土的馈赠,后有人要告诉我唐果的身世,若说这两者之间没有关联我是不信的。
隔日一早,许诺打电话过来,语气欢快道:“唐杺,快夸我。”
我坦诚说:“你一惯就是这么浮夸。”
她挫败了几秒钟,立时又打起精神道:“按照你标注的租住条件,我已将所有一切都准备妥当,你只管拎包入住就是了,钥匙在物业楼,另外我给你留了两万块备用金在抽屉里,你不愿夸我嘛,自也不必感激我,等你攀上高枝,有的是机会报答我。”
我说:“好话歹话都被你说完了,我就不用说什么了,还是说点正事吧。”
她无奈道:“罢了,谁叫我这么靠谱呢,你说。”
我严肃道:“上一次你说在医院有人想要找我献血,那人的信息你能帮我查到吗?”
她愣了愣问:“你怎么突然对这件事开始感兴趣了?莫不是后来想起了什么?”
我说:“没什么,可能对方确实需要帮助也说不定,还是问清楚比较好。”
她笑道:“你能这么想就对了,佛曰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佛曰你有你的生命观,我有我的生命观,我不干涉你,但有空我就感化你,日后我还继续感化你,佛曰……。”
我深度怀疑,我与许诺这种格格不入的性格是怎样相安无事共存到现在的?细思量,一切都不能以常理定论。
我打断她道:“许诺。还有个事要拜托你。有句话叫做授人与鱼,不如授人与渔,不如你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房子有了,我还缺份养家糊口的工作,你留意着点,得空帮我找个靠谱的活怎么样?”
她的神思尚沉浸在佛祖的灵殿前膜拜,反应了许久,急吼吼道:“唐杺,你能不能不要把所有事情都规划出个一二三来?你容我有点八卦的乐趣行不行?”
吼完觉得不解气,继续吼道:“刚才说到献血这个事,我正好想劝你几句,你到底有没有跟着我的思路走?”
我急忙安抚:“你别激动,我找你的确就这么三件事,你要有个详细规划,我一定顺着你的思路走。”
她咬牙切齿道:“我说不过你,你说吧,你准备找哪方面的工作,具体条件告诉我。”
我如实回道:“没什么条件,我啥也不会,只要不违规,不违法,不违道德的我都可以学习。”
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我躲了八年的清净也没躲出个安逸来,足以说明内部环境有待改善,而外部环境定也不是我想象中那般平静,我不得不磨砺勇气,锤炼斗志。
她那端犹豫了片刻,慎重道:“乐圣你还记得吗?初中时期的那个摇滚乐团团长,我记得你当初还进他们社团混迹过一阵子。”
她见我沉默,没什么底气道:“乐圣几年前在旺角楼开了个酒吧,听说最近在招募驻唱歌手,但我觉得那种鱼龙混杂的环境不大适合你。”
我沉思片刻,微笑道:“成大事者不拘小节,再说赚钱这个事没有什么雅俗之分。乐圣么,我自然还记得他……。”
说来也怪,纵然我的记忆系统出了些不大不小的问题,但也仅仅是丢失了十八岁那一年的记忆。聂染说,人的精神力既不能用医学解释,也不能用科学来解释,或许应该归功于神学逻辑。
不论怎样,我对乐圣的印象仍是记忆犹新。
似我这种在旁人眼里拥有学霸气质的学生来说,在学生时期情窦初开的年代谈一场恋爱会有些意外,但也不是没有可能,乐圣便是这样一位令我矢志不渝的初恋。当然,依照那时的心龄来说最多只能算心存好奇。
尽管有才有颜且家世优越的乐圣并不是个低调的人,但在那生命躁动,骄阳似火的年代,正如杰伦大哥歌词中唱述的那般:岁月在墙上剥落,看见小时候!
乐圣本名叫齐跃若,乐圣是同学们为迎合音乐兴趣专门为他起的艺名,这个名字叫到现在逐渐蜕变成为一个依然没什么名气的流浪派歌手,所以他大概率只能混迹酒吧。毕竟低端领域的娱乐圈依然是娱乐圈。
至今我家里尚且存放着他的第一首唱片,名字叫《从前的你我她》。提起这张唱片不得不使我想起另外一个叫朱敏的女同学。
放眼望去,大部分感情的终结都存在一种刻骨铭心的三角关系,我们也不例外。
我首次见到乐圣是在学校的小操场上。那时他正顶着一头如同海贼王香克斯版的贵族红乱发与另外两个团伴在篮球场上招募社员。他们的主要意向是招募一位气质另类的女贝斯手,次要意向则是面向全校接收几个乐队学徒。
虽说中学时期的社团构建渺渺无几,但以乐圣为首的fanny摇滚队却是学校舞台班子中的特色组成部分,虽说这种影响青少年身心健康的颓废乐曲不该登上大雅之堂,但相较乐圣的家庭背景来说,学校的风化建设也是要追随资本主流的。于是宣扬打破传统音乐认知观念的校园摇滚节开始盛行,fanny也顺利成为继国学宣传社后成立的第二个音乐社团。这也成为日后乐圣时常挂在嘴边炫耀的一个响亮谈资。
一个阳光明媚的秋日午后,我与朱敏从食堂走出来,准备去操场上遛弯消食的空档,远远看到一群人正围着几个非主流装扮的学生吹哨呐喊。其中最显眼的自然是乐圣夺目的秀发之美,彼时他的头发正跟随音乐节奏在阳光下狂舞。
或许是角度与光线的折射效应起到了冲击视觉的混合作用,乐圣帅气迷人的立体线条竟在我心底深深勾勒出一副漫画底色。
那天,对音律节拍始来没什么研究的我竟当机立断做了个决定,拉着朱敏申请了乐圣所在的社团招募活动。而更为神奇的是,我们这两个与潮流格格不入的人,竟意外的入围了乐圣的法眼。
因他当初创办fanny时,有取自由之翼的意思,但我以为,乐圣虽在音乐方面颇具天赋,但他对于文学素养方面的领悟能力还有些差强人意,当他问我对fanny这个乐团有什么深刻领悟时,我回答说:“我的确有些好奇,是什么样的人能将fanny这个词用的如此具有艺术气息。”
乐圣有些惊奇:“这么fashion的名字难道不值得被艺术化吗?”
我说:“原则上来说,音乐属于灵魂层面的深度宣泄,宣泄等同于排泄,屁股只是个路径载体,恰如音乐只寻求个精神意境,两者重要作用基本一致,因而即便是中文译词有些不那么文雅,倒也贴合实际。如此说来,fanny具有很纯碎的文明价值,当然值得被艺术化。”
乐圣望着我的眼神复杂而神秘,沉思片刻说:“能将这么粗俗的命题讲解的这么文雅,你也的确是个人才,敢问我可以邀请你加入我们社团吗?”
我故作为难道:“如实说,我不懂音乐。”
他不求甚解道:“我们其实还需要一个填词作曲的伙伴,不晓得你愿不愿意担任?”
后来,我便成了乐圣的御用作曲人,也成功得到了他的另眼相看。倘若故事的节奏平稳发展下去,我与乐圣或许可以成为一对琴瑟和鸣的恋人。
但似我这种一层不变的性情与放荡不羁的乐圣本就存在先天差异,而最致命的要素是,我忽视了同样被海选为贝斯手的朱敏。
琴瑟和鸣的日子常常使人快乐,我与朱敏的加入很快成为fanny最新鲜的两股血液,男女朝夕相处难免互生情愫,就连平日里寡言散语的吉他手杜海默也悄然给朱敏递过两封情书,但朱敏对他似乎兴趣不大浓厚,我们躲在宿舍楼的被窝里说的最多的人便是乐圣。
我先入为主的将乐圣当成了自己的私有伴侣,并亲昵的称呼他为阿若。
对于情感一事来说,朱敏是个相对含蓄的性子,她并不直白的表达对谁有所好感,也从不与我争抢话语权,素来默默的扮演着我与乐圣之间最完美的信息传导角色。
她十分乐意与我分享关于乐圣的生活话题,从他的衣食住行到行为习惯,考试成绩到人脉关系网,甚至连他上厕所的频率我们都掌握的一清二楚。
初二下半年的元旦晚会,得益于乐圣父亲的关系网庇佑,fanny乐团受邀到市区最知名的一家五星级酒店参加年会演出,那是他们第一次登上社会性质的舞台,演奏的是我作的一首曲子《红酒与辣椒》。一首欢快与悲伤完美共情的词曲。
你说生命是纯真色彩
渴望激情燃烧的节拍
我说红酒与辣椒最烈
还有余音袅袅的天籁
远方的你牵暗夜归来
深情的人在门口徘徊
石榴树下结满堂喜悦
紫薇星辰是我们最爱
澎湃躁动的按耐
激情诱惑的节拍
却是我搞砸一切
让晚宴糟糕无奈
炒糊了鸡蛋
烤糊了牛排
红酒玫瑰晕染出色彩
留下鲜血斑驳的衰败
迎向你神往的世界
谁唤醒你生命花开
那年新年的凌晨十二点钟,天台上烟花如雨的漫空下,乐圣手捧玫瑰冲我缓缓走来,动情的恳求与我正式交往。
彼时我加入他的社团已有半年多时光,曾为他谱写过不少贴合流行的曲子,虽常有不完美之处,但他并不在意,他常说我是为他量身定做的奇迹。
尽管我暗恋乐圣已经是个公开的秘密,但是突如其来的告白却让我有些措手不及。我忐忑不安的望了望他说:“阿若,一个人的深情尚且可以埋藏,但两个人的感情却很难控制,我们年纪还小,我妈不允许我谈恋爱。”
乐圣笑了笑,突兀的吹了声口哨说:“你们都出来吧。”
我回过头,错愕的看到藏在天台门后面的一串人鱼贯入场,先是杜海默、马甲龙,后面跟着一身鲜艳红裙的朱敏,她的面孔在夜幕下凭添了几分成熟妩媚之气。
他们几个刚刚结束表演,妆容还没来得及卸下,朱敏笑着打趣道:“阿若,唐杺是个极度理智的人,我早说过她不会轻易答应你,眼下氛围这么好,不如你重来一次,选择我好不好。”
尽管朱敏的话听起来像是开玩笑,但一行三人配合默契的鼓吹呐喊,仿佛今夜定要乐圣开口告白才肯作罢。乐圣望了望我不说话,我亦望了望他道:“朱敏叫你阿若,你们关系如此亲密,彼此开开玩笑也无可厚非。”
我不清楚他将朱敏几人喊过来的用意究竟是什么,甚至不清楚这是不是一场有预谋的笑话,总之他听罢我的话,竟果真将朱敏的玩笑当作了消遣,点点头道:“重选也好。”
乐圣给我的惊喜戛然而止于前半场,或者说,那是一场滑稽的喧嚣。后半场是他们几个人的狂欢,仿佛那才是他真实的情趣所在。
我一夜顿悟。说到底我加入社团为他填词作曲不过是为爱发电,音乐并非是我本身的兴趣,眼下这一幕纵情的戏码于他们几个来说或许习以为常,却使我无端感受到一股格格不入的排斥感。
那时我爸还在担任父亲这种世俗的角色,也是我记忆里唯一一回慰籍人心的救场,因他若不及时出现,我真不知道当时该做出什么反应。
他冷漠的将我从天台带回家,严厉斥责我说:“男男女女半夜不回家,传出去成什么体统,以后不准你再参加什么乱七八糟的社团。”
少年不知愁滋味。今时再次回忆起乐圣,忽觉得时光流逝如白驹过隙,熨平了记忆,也再没了从前的多愁善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