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以假乱真
看完纸上的案子详情,杜蘅之便拱手站起询问周知府:“大人,小子可否再问问案宗详情?”
和他一起站起的是周安县案首,这案首姓刘名云峥,皮肤微黑却相貌堂堂,他站在那里气宇轩昂,有个十八九岁的样子。
听说此人书香门第出身,父亲乃两榜进士,如今在江南之地州府任知府。
前三场考试名次其人稳居第一,一直没下来过,杜蘅之常常和沈旌争夺第二第三名次。
对这位,杜蘅之还是佩服的。
这位可以稳居榜首,必然字以及应用文写得比他们好,前三场大多都是背书内容,第三场考的是制、表、诰、数术等内容。
数术题他和何容以及同乡几人对过答案,他没有做错的,那他必然是差在人家其他别的地方了。
别的地方就字和应用文写作呗。
“理应如此。”周知府点头喊了自家师爷,让其在众考生不明了问话时,为众人解说纸上案情写的不清楚的地方。
杜蘅之已经问了该问的,刘云峥就坐下了。
杜蘅之客气问师爷:“敢问先生,这嫌犯在新房中藏了三天之久,一对新人都没发现他吗?再问先生,最后这嫌犯又是怎么被发现的?还问先生,这对新人三天内可是每日都在一起,可有分开的时候?新娘若独自在新房中时,身边可有丫鬟陪侍在侧?那丫鬟又是怎么说的。”
刘云峥则问师爷:“敢问先生,嫌犯是什么时候进入新房的可能确定?一对新人在这嫌犯被发现之前可有见过嫌犯?”
杜蘅之之后又想了想,问了师爷贼人被发现的床离地有多高。这个师爷真不知,他看了知府大人一眼,知府大人便吩咐师爷找人立马去测。
之后,师爷一一回答了两人的问题,其他人有疑问的地方也纷纷问了出来,但基本众人问出的问题都大同小异。
“嫌犯在新房中藏了三天,据这对新人口述供状,他们没有发现这贼人,也都没见过他。新人新婚,三天基本同行同止一直在一起,除了更衣偶有分开,基本没有分开的时候。”
“新娘身边一直有自己陪嫁丫鬟陪侍在侧,贼是在第三日的午后被进入新人屋里的洒扫丫鬟发现。嫌犯供述他是在新人成亲当日进入新房的。新娘陪嫁丫鬟供词和新娘基本一致。”
得了床高尺寸,这次周知府似乎反映过来杜蘅之为何问床高,还给了新人屋子的布局图。
杜蘅之又问了新郎新娘三天的形迹,没了疑问,他坐下思索良久,写下了自己的破案思路,然后第一个交了卷子。
第四场考试周知府刚才虽然对杜蘅之态度有不耐烦,但看了他第四场卷子后,周知府却给了他四场考试中唯一的一场第一名。
看到杜蘅之第一个交了现场答题的卷子,又详细看了看他的破案思路,周知府抚须哈哈一笑,道:“你可真是才思敏捷又淘气!好吧,我就用你这鱼目混珠之计试上一试。”
坐堂考的其他九人苦思不得破案之法,听到这话还是没反应过来,但刘云峥却猛然间瞪大了眼,似得了灵感,刷刷起笔也写下了自己的破案之法。
隔日里周知府开堂庭审了那场私案,当时所有涉案人员都在场,只是新娘戴了帷帽罢了。
周知府最先提审的是那贼,只听周知府问那贼人:“你和新娘认识,是否啊?”
“回大人,是。”
“可新娘却说不认识你,新娘的丫鬟也说不认识你呢。”
“大人,怎的不认识?小的连新娘身上胎记都可说出,小的确实和那新娘有私情。”
突的公堂之上那站在一侧的新娘掀了帷帽,指着那贼人就骂:“我如何识得你?我不认识你!你这骗子浑人腌臜货!”
“细娘,你如何不识我?你我认识三年,有私情一年,当日你说了让我混入房中,有你那陪嫁丫鬟帮忙遮掩,必不会让新郎发现于我!”
“我没有!”新娘委屈喊道,而那“细娘”二字则是她小名。
周知府也不斥责新娘公堂之上不等问话就胡乱开口,而是又叫了新娘陪嫁丫鬟上堂让那贼人指认。
那贼人看了两个陪嫁丫鬟,又和她们说了几句话,然后指了一个丫鬟,说就是那丫鬟给他做的遮掩。
到了这处,周知府该演的戏已经演完,就冷笑一声:“你说你认识新娘,又说新娘丫鬟给你做的遮掩,让你和新娘有了私情一年。那本官就问你,你所说可真否?”
那贼人反正咬死了认识新娘和丫鬟,听到周知府问话不觉不对,便立马应道:“小的绝无欺骗之言。”
周知府哈哈一笑:“这新娘非真新娘,丫鬟也非真丫鬟,你却说你和新娘以及其丫鬟认识,还和新娘有私情,真是滑天下之大稽!笑话!给我打,打的这贼人说出实话为止!”
从案宗中看出这贼人一直钻在床下,一对新人新婚又从不分开行事,而新娘和丫鬟供词都说不认识贼人,而且贼人被发现时新娘并不在屋里,这所有线索倘若为真,都说明贼人是没见过新娘的。
既然没见过,那必然是不认识的嘛。
知府找个假的新娘代替真的,贼人必然发现不了。何况知府还故意让那假新娘模仿了真新娘声音。
结果假新娘和贼人演了那么久的对峙,贼人都没认出这是假新娘,这就更别提他还装模作样指认了个假丫鬟。
这说明他根本不认识真新娘,不然不能把假的当了真的。
贼人在新人床下听了三天人家的私语和闺房之乐,他能知道新娘的小名和身上的胎记不挺正常吗?
杜蘅之拿到案子详情什么都没管,就发现贼人在床下这点很有意思,而且知府还直接在案情上点名贼人是贼人而非嫌犯。
谁趴那么矮的床下会看到床上的人长什么模样?谁趴那么矮的床下不出来就能看清站坐在屋内之人的清晰容貌。
何况知府没断案完却直接说贼人是贼人,他这明显是偏向于相信新娘供词为真,这说明知府至少是信任并了解点新娘性情的。
那他就按照知府思路走呗,信新娘。
新郎新娘三日里形迹都可查,贼人被发现的当天下午新娘去了婆婆屋里伺候,显然新娘供词若为真,那说明新娘和贼人则从头到尾都没见过。
既然没见过,贼人所说供词就有蹊跷之处。既然没见过,让贼人认人那肯定也认不出。
新郎家里送了状呈上,那自然是怕新郎被戴绿帽呗。
这时候都是盲婚哑嫁,新娘新郎新婚前一般不怎么见面并熟知对方性情,因为贼人的诬陷,新郎家不信任新娘那也是情有可原。
只是此事后,可能无辜被冤的新娘会对新郎家里有微辞,也说不定此事后新郎新娘家里还会产生嫌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