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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大获全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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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爷!”千夜大喊,一个健步冲了过去。

    谁知那煜王的剑比耶律机的大刀快了一秒,倒地的同时,直接刺穿了耶律机的腹部。

    耶律机身体晃了晃,那大刀稍稍偏移了位置,在煜王的眼前重重砍过,再近一寸,他的脑袋就要开花了。

    “呼……”深呼一口气,煜王爬起来,用长剑刺穿了耶律机的心脏。

    看着自家主帅斩杀了敌方的主帅,萧国的将士们振奋不已。

    “杀!杀!杀!”

    “冲啊!”

    本来被突袭,被包围,已经被打得措手不及,现在主帅还被斩杀了,北虏士兵顿时泄了气,绝望不已。

    天不佑北虏啊!

    七万大军,死的死,伤的伤,损失了一大半,这次北虏举全族之力来犯达城,若是全都被杀光,北虏只能灭亡了啊!

    副帅布鲁努悲痛欲绝,只得举双手投降,含泪写下了降书。

    萧国大获全胜!

    将士们激动得欢呼起来!

    此时,鸿城的援军已从鸿城赶到了要塞,和杜威率领的一万萧战军拼杀了起来。

    萧战军刚刚赢得了要塞之战,一时振奋,一鼓作气,正和援军打得起劲。

    这时,探子来报,杜威得知了北虏投降的消息!

    “哈哈哈!此乃天助我萧国也!”

    “你们的主帅耶律机已被斩杀!布鲁努已写下了降书!你们还要负隅顽抗吗?”杜威向对方大声喊道。

    “趁早退回你们的老巢去,否则,格杀勿论!”

    这时,援军收到了布鲁努投降的消息,率领援军的将领,还不知道叫什么名字,脸色一阵青一阵白的变幻着,妈的!真是太丢脸了,早知道你会投降,老子就不来救了!

    若为了面子继续打,要么死路一条,要么被俘虏,若撤退,虽然丢脸,但至少保住将士们的性命。

    “撤退!”那将领骂骂咧咧的权衡再三,边骂边撤退,不一会儿便跑的不见踪影。

    “噢~噢~噢!我们胜利了!”

    “北虏跑了!”

    “萧国胜利了!”

    “萧国万岁!”

    萧战军振臂欢呼,震耳欲聋的欢呼声响彻整个山谷!

    多行不义必自毙,靠烧杀掳掠得来的财富,终究强大不起来,唯有靠本族人自己的双手,努力创造,才能把自己的地盘治理好。

    终于胜利了!

    煜王重重松了一口气,看着尸横遍野、血流成河的北虏大营,心情却很沉重。

    无论是萧国将士还是北虏士兵,他们都是人子,人夫,如今却为了战争丢了性命,长眠于此,他们的父母、妻子、孩子又该如何?

    这世间为何会有如此多的战争?

    是野心,想扩充势力;

    是懒惰,想不劳而获;

    是贪婪,想占为己有;

    是嫉妒,想夺而代之;

    是啊,人遇到困难往往只会向外求,却很少向内反省。

    达城百姓收到了北虏投降,萧国大胜的消息,整个达城都沸腾了起来!

    天已大亮,煜王整队完毕,率军返回达城。

    刚进城门,百姓早已将街道围得水泄不通,见到煜王便热烈的欢呼起来!

    煜王对这种场面司空见惯,队伍在前面开路,他骑着马走在大街上,虽然盔甲粘满了血迹和灰尘,却丝毫不影响他的威武英俊。

    “听说煜王率军连夜突袭要塞,包抄了北虏大营,打得北虏落荒而逃,大快人心啊!”

    “煜王不愧是我们达城的救星!”

    “天呐,太崇拜他了!”

    既料事如神,能文能武,长得风姿俊朗,还这般有能力,达城的百姓对煜王简直佩服得五体投地,特别是达城的女性,爱慕之情溢于言表。

    “快看,快看呐,煜王真的太好看了!”

    “别胡乱肖想了,煜王与煜王妃琴瑟和鸣,恩爱有加,乃难得的良配!”

    “不是我们寻常百姓能高攀的。”

    那女子不甘心的收回痴迷的目光,面色微红,目光又情不自禁的追随队伍而去。

    旁边一位蒙着面巾的明媚少女收回目光,露出不悦的表情,一双美目含着隐隐的恼怒,煜王只能和身为公主的她匹配!

    大军休整了一天,便又生龙活虎的。

    晚上便是庆功宴,新上任的知府命人烹牛宰羊犒赏三军。

    当漫天的夕阳掠过篝火,烤全羊的香味弥漫在营地时,宴会正式开始。

    将士们席地而坐,喝酒吃肉,好不开怀,把连日来的紧张和疲惫统统被抛开,把胜利的喜悦融入酒中。

    觥筹交错间,气氛渐渐热烈起来。

    只有煜王安静的坐在座位上,淡然的看着众将士开怀畅饮,自从上次冬至宫宴后,煜王对饮酒有了阴影,便滴酒不沾,众人来敬酒也只是以茶代酒。

    知府很是纳闷,看着煜王只吃菜不饮酒,生怕怠慢了煜王,于是即刻着人安排了歌舞表演。

    少女们身材袅娜,害羞带怯,舞姿曼妙,引得满堂喝彩,一曲舞毕,将士们正起哄再来一曲。

    这时,属下快步走到知府的耳边低语了几句,知府便随着他匆匆走出去。

    不一会儿便迎来了贵客,没想到来人竟然是完颜赞!

    完颜赞右手扶上左肩向煜王弯腰行礼:“见过煜王殿下!”

    煜王作揖道:“完颜大汗,我们又见面了!”

    “听闻煜王大败北虏,完颜赞特来祝贺,昨日新得两匹汗血宝马,趁此机会献给煜王殿下。”

    “哦?汗血宝马,是个宝贝,此马甚是难得。”

    “正是!来人,把马儿牵上来!”

    只见那对枣红色的马儿体型优美、四肢修长、皮薄毛细,步伐轻灵优雅,果真是数一数二的好马!

    “听闻汗血宝马能日行千里,夜行八百,奔跑时,血液在血管中流动容易被看到,出汗后颜色会显得更加鲜艳,故称汗血宝马。”

    “哈哈哈!正是!煜王果然是行家。”完颜赞看出来煜王对宝马甚是喜爱,不禁开怀,马屁算是拍对咯。

    这时,完颜赞身后的少女闪着明亮的眼睛,上前一步,看着煜王:“宝马配英雄,我要与你比试,若是你赢得了我,我便心服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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