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6章 金矿
这一下来的是又准又狠,纵使这大蓝鸟实力不俗,也扛不住这针对的一招。
而落到地面之后,就很好解决了。
都不需要雷丘动手,拉达和步哨鼠一拥而上,配合盐石巨灵和烈箭鹰,直接就将它擒了下来。
抓住,打晕,关起来,一套流程得心应手。
“雷丘,去把那些果子摘下来吧,接下来这些天,你们可是有口福了。”
得益于大蓝鸟的守护,这树上的珍珑琉璃还余下大半,没有被野生灵兽糟蹋。
这也是很难得的一件事,虽说天材地宝大多有守护者看守,但是当宝物成熟的那一刻,守护者早就迫不及待自己食用了。
也就是这树上的果实数量不少,大蓝鸟自己吃不完,又看管着不让别的灵兽靠近,这才让林海捡了个便宜。
当然,以他领主级的实力,确实有守护宝物的资格,要不是遇到林海这个不讲道理的,谁能这么轻易的收拾他。
“可惜了这棵树,要是能移走就好了。”
看着这棵能出产天材地宝的宝树,林海不禁有些惋惜。
这才是真正的摇钱树啊,也不知道最后会便宜了哪个世家。
不过这不关他的事,他实力虽然不差了,只是没有根基,也没有属下追随者什么的,这棵树他占不下。
继续向前,不得不说,未开发过的秘境物产资源就是丰厚,林海打造的箱子都装不下了。
只能抛弃一些普通的物资,尽量拿价值高的带走。
没过多久,林海竟然又发现了一群异妖聚集。
而且他们似乎在捕食,有一个金钱豹已经被他们围住,疯狂的吸食着身体中的精气,眼看着就要被吸干了。
因为变异异妖统帅的缘故,林海对这里的异妖非常感兴趣,何况击杀异妖本就收益不菲。
恶属性的大狼犬和盐石巨灵同时出战,一个是为了将他们一网打尽,另一方面,这两个灵宠都十分克制对方。
即便出现了什么变故,也不需要担心他们会因此遇到危险。
大狼犬一个横跳扑了过去,一掀一剪,就冲退了异妖聚集而成的组合。
不过转眼间,他们又毫无畏惧的冲了上来,根本不管大狼犬身上释放出的压力是不是他们能对付的。
见此,林海有些失望,看样子不是所有异妖集合体都能诞生变异出灵智的家伙啊。
既然没有能让他感兴趣的个体,那也就没有留手的必要了,异妖的勇猛并不能改变战斗的结局。
在绝对的实力下,数量再多也只不过是送人头罢了。
等到林海收拢了战利品时,再一次被震惊到了。
“这么多的透明金,是不是有点夸张了。”
林海的嘴巴张的老大,俨然是意识到了什么。
这附近,不会是有个透明金矿脉吧。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这个秘境的利益就太让人疯狂了。
那可是用来制作星空球,抓捕装置等一系列好东西的重要原料。
如果说生长珍珑琉璃的树是一颗摇钱树,那透明金矿脉就是不折不扣的金山,挖出来就能当钱用的那种。
林海的内心几乎沸腾起来,要是能占据这个秘境……
但很快他就摇了摇头,这些东西是好,但除了换钱其实作用不大。
毕竟他又没有掌握制造星空球的技术,霸占着这座金山除了吸引别人的目光外没什么好处。
至于钱,也重要,也不重要。
如果他身后有一个家族,有很多族人要养,那他拼了老命也要分上一杯羹,毕竟他又不是没有那个实力,天王不出,谁能与他争锋。
但是他孤家寡人一个,自家灵宠对资源需求又不高,拿那么多钱用处不大。
而且这种固定的产业,他就算真抢到一份,也没有精力与人脉去开发,除非他自己创建一个势力。
嗯?自己创建势力。
这一点,似乎也不是不行啊。
林海被猛然间浮现的念头吓了一跳,但随后,他却越想越觉得可行。
在这个世界,强者靠的是什么,是强大的灵宠。
而他的游戏系统,又没说只能给自己的灵宠融合面板。
他完全可以收拢一大批人,帮助他们的灵宠提升实力,甚至是批量制造强者。
也不需要太强,弄几个职业级,资深职业级的手下,让他们开发些产业,成立一个新的世家。
这也不是不行。
虽然很多人都对世家充满了意见,但为什么世家制度能延续至今,甚至雄据整个平安省。
因为最开始反对的人都不是既得利益者,而当他们成长起来,有能力与世家抗衡的时候。
他们已然有资格成为新的世家,站在世家的盘子中分一块蛋糕。
嗯,要想成立一个势力,首先需要有几个忠实的追随者。
林海第一个想到的是阿古,不过那家伙年纪太小,不合适。
然后他又想到了那两个二傻子。
那两个家伙看起来不是穷苦人家出身,否则是没机会成为御兽师的,但要说是富裕人家或者世家子弟,那也不太可能。
而看他们两个面对危险时的表现,似乎人品也不是太差,要是能把他们收到门下,基础构型也就有个大概了。
林海自认为不算是个雷厉风行的人,但这次行动的速度还算快。
直接就让烈箭鹰带着他离开秘境,试着能不能在他们两个将消息上报之前将人拦住。
至于秘境中的资源,那就不着急了,等他创建势力占据了秘境,还怕没时间捡钱吗。
另一边,郝仁和李平川快速的朝着县城中心的信号塔跑过去,也只有那里,才能连通御兽师协会的电话
“也不知道那位大神怎么样了,我靠,这破地方什么时候成香饽饽了,又是出现秘境又是出现高手的。”
李平川忍不住吐槽了一句。
“谁说不是,唉,此事一过,只怕这里要变成多事之地了。”
郝仁叹息道。
说实话,他们虽然嘴上说着这里是小破地方,但心里对它还是有感情的,否则也不会一直待在这里。
以他们的大好年华,虽然去别的地方也未必有什么作为,但总比在这荒废青春好啊。
至于追求女生什么的,他们又不承认自己是舔狗,怎么会是为了她留下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