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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2章 烈火葫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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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论前途如何,也应该勇敢面对。

    金虎金豹,两人年龄仅仅相差一岁。

    两人一起修炼、一起成长,但性情却是天差地别。

    兄弟二人,也是用无数的努力和汗水,换来今日的修为。

    若无意外,将来也可以名扬天下。

    小不忍而乱大谋,因冲动而身陷牢笼,性命难保。

    若殒命在此,真可谓得不偿失。

    金豹失魂落魄,神情沮丧,从来也未曾经受过如此残酷的煎熬。

    他对于能够活着见到爹娘,并不抱有太大希望。

    金豹鲁莽性情之下,有颗脆弱的心脏。

    “大哥,对不起,我也对不起爹娘、对不起爷爷……”

    他再也忍不住了,一下子泪流满面。

    “二弟……”

    金虎也是心如刀绞,对亲情,他更是难以割舍。

    但不想死,就不会死吗?

    世分强弱,人分高低。

    人世间之事,几乎不会以弱者的思想意志为转移。

    ……

    此时的血狼寨,浓烟滚滚,火光冲天。

    烈火无情燃烧着,那宛若死神的召唤,已有人葬身火海。

    惊慌、愤怒、嘶吼的声音,早已使血狼寨失去了往日的寂静。

    众多小喽啰,都在尽力灭火,但火势未曾有丝毫减弱。

    一道矮小的身影,风驰电掣般飞奔,其所过之处,皆会升起熊熊烈火。

    “快点站住,我要杀了你,你个穷凶极恶的混蛋。”

    “站住,你死定啦!为惨死的兄弟们,报仇雪恨!”

    “捉住这歹人,可得百两黄金,绝不能让他跑啦!”

    蓝路虎率领着血狼寨喽啰们,足有近百人,正奋力追杀。

    他们皆是怒不可遏,可惜啊,纵然是人多势众,却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那敌人无与伦比的逃遁速度,以及匪夷所思的纵火手段,让他们无可奈何。

    蓝路虎的神情变得更为狰狞,原本这是个喜乐祥和的日子,也是二哥秦成宝洞房花烛之日,却有人行凶纵火。

    竟敢在血狼寨逞凶,绝不能忍受,也绝不能放过。

    也显然这敌人的战力,非同小可。

    但蓝路虎根本无惧,这是血狼寨,数百兄弟都是亡命之徒。

    实力不够,人数来凑,大不了舍弃一些喽啰们的性命,也要将那敌人瓮中捉鳖。

    但追归追,也不能舍生忘死。

    作为血狼寨的首领之一,在感觉无性命之忧时,蓝路虎必然身先士卒。

    而那道矮小身影,正是司空忘我。

    “你们来啊,倒是追我啊!我可不怕你们,有何能耐,尽管使来……”

    他的声音极为尖锐,好似太监那般有穿透力。

    “来啊,你们这帮蠢货,对我无可奈何!来吧,来吧,快来啊,蠢货们……”

    他在吸引目光与仇恨,为金戈行事,创造机会。

    司空忘我经过易容,乔装打扮成一个脏兮兮小乞丐的模样,还以黑巾蒙面,这也是为避免被人识破身份。

    虽然,震堂、艮堂和兑堂三堂损失惨重,但百足之虫,死而不僵,聚宝阁也未及伤筋动骨,其势力还是极为庞大。

    而且,聚宝阁护法、龙凤尊者和阁主,皆是司空忘我无法抗衡的强者。

    事关生死,须尽可能小心,无论多谨慎都不为过,他可不想被聚宝阁识破,而针对。

    在这血狼寨,司空忘我雄心万丈,颇为自信。

    宁安国仅仅是堂主,其修为绝不会惊天地泣鬼神。同为堂主,真正的实力,差距不可能太大。

    以司空忘我修为,即使宁安国与副堂主合力,以多欺少,他自信也能够全身而退。

    对待血狼寨小喽啰们,司空忘我尽可能网开一面。

    而欲将他置于死地之人,司空忘我也绝不会手下留情。

    他既然来放火,就做好了万全准备。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

    他手掌之中,握着一个通体赤红,晶莹剔透的小葫芦。

    小葫芦仅有拇指大小,但一道道耀眼的火焰,从其中流淌而出,所落之地,必然升起熊熊烈焰。

    烈焰竟似流水一般,向着四方蔓延,势不可挡。

    这小葫芦,名为烈火葫芦。

    乃是司空忘我无意中所得,从未曾众目睽睽下使用,别人也根本不知晓他有如此宝物。

    这小葫芦来自无极山脉深处,那里有一处炙热的岩洞。

    岩洞中有滚滚的岩浆,其内有一株赤色葫芦藤,其上就生长着赤红色小葫芦。

    小葫芦瓜熟蒂落,只要激发,就能释放火焰,虽非取之不尽,用之不竭,却是纵火行凶的好帮手。

    金戈感觉这血狼寨,有令他无比忌惮的存在。

    而司空忘我,并无金戈那敏锐的感觉。

    他只是认为,只要有金戈三大爷在此,就可以挥斥方遒。

    一切魑魅魍魉,皆不足为虑。

    他放火,放得开心,放得顺畅、放得任性。

    强大就是任性!

    这是他初次为三大爷做事,自然要尽心尽力。

    同时,他要表露出,已弃暗投明,与聚宝阁,彻彻底底脱离关系。

    曾经的八大堂主,现在只是金戈三大爷身边一小卒。

    他要证明自身的价值。

    一切,都需身先士卒。

    用行动和忠诚,表明心迹。

    三大爷的眼睛是雪亮雪亮的。

    他相信,付出和努力,总有一日会得到回报。

    他会成为正常而又正经,还无比帅气的男人。

    最终,过上一种令人羡慕的生活——妻妾成群,儿孙满堂!

    曾经,那可望而不可及的梦想,现在有了实现的可能。

    “血狼寨的蠢货,来找死啊!哈哈哈……”

    司空忘我,纵火之余,不介意灭杀几个不长眼的小喽啰。

    他并不觉得后悔或内疚,反而心中涌起一股难以言喻的快感。

    血狼寨火势越来越大,司空忘我的身影,在火光中显得格外诡异,他的笑声回荡在空中,令人毛骨悚然。

    “臭小子……”

    蓝路虎气得咬牙切齿,脸色发青。

    血狼寨存在多年,何曾被如此侮辱。

    众目睽睽之下纵火,那无异于在血狼寨众首领头上拉粑粑啊!

    绝不能忍受!

    蓝路虎怒吼着:“臭小子,站住!”

    “你爷爷我就不站,爱咋咋滴……”

    司空忘我的回答,差点将蓝路虎气得吐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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