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6章 血莲花
看着眼前的夏少禹,清让忽然就想起了记忆里的那个红衣身影,鬼使神差地说了一句,“也不是一点办法没有……”
听到这句话的夏少禹终于有了还活着的模样,抬起头看向清让。
清让继续说,“魔界有一至宝,血莲花。这血莲花,生在万骷山,以吸食生灵血肉为生,万年成熟一棵。”
“成熟后的血莲花,能化腐朽为神奇,重塑血肉。换句话说,把她放在花心里,等血莲花结出莲蓬,莲蓬中央就是一具新的肉身。”
见夏少禹眼底的光芒愈发明亮,清让又接着说,“但这只是肉身,须得招魂归来,她才能彻底活过来。”
但很明显,那边的夏少禹已经不在乎后面还有多困难了,仅仅是听到有复活夏绵绵的希望,就已经站了起来,准备去寻血莲花了。
清让却拦在了他的面前,“我话还没有说完,如今这一朵血莲花已成熟多年,至今没有被人用去,是因为守着它的是一只九头蟒。着九头蟒盘踞在血莲花旁边,吸食其天地精华,妄图成为新的魔界之主。你要是想用血莲花,无论如何都避不过它。”
夏少禹听了后,道了一句“多谢”,就又想往外走。
清让依旧拦在他身前,“以你现在的情况,肯定打不过那九头蟒,它扎根魔界多年,据传额间已经生角,隐隐有成蛟的趋势。”
“况且”,他停顿片刻后又开口,“我们兄弟与他有血仇,我告诉你这些也是藏了私心。不如我们一起从长计议,也好过你贸然前去,白白送死。”
夏少禹听到清让的这句话才扭过头认真看他,清让注意到夏少禹的视线,有些别扭地扭过头去,明明夏少禹没问,他也还是解释道,“家父曾教导,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我既有私心,也该告知你,是非取舍你自己定。”
原来清识、清让这对双胞胎兄弟,父亲是一位清风霁月的居士,而母亲是魔族。清识更多地继承了母亲的魔力,力大无穷,行动敏捷。而清让则更像父亲一点,文思敏捷,聪慧过人。
他们的母亲因为魔力强大被九头蟒盯上了,当年的九头蟒还没有现在这么强大,没办法与他们母亲正面交锋。就把主意打到了他们的凡人父亲身上了,在一次调虎离山中,他们的父亲死在了九头蟒的手中。
从那天起,两兄弟记忆里原本活泼爱笑的母亲就再没了笑容。她独自把他们带到十五岁,有了一定的自保能力后便离开了。
她走时一句话都没有留下,只带走了他们父亲的骨灰,自此再无音讯,生死未卜。
得知前因后果后的夏少禹沉默半晌,他能感受到清让的善意,好像从遇到夏绵绵后,人们都开始对他好了许多。但仔细想想,也不是这样,应该说是她的出现让他开始能够感受到并坦然接受他人给予的善意了。
于是,清让就看到了这个浑身散发着鳏夫气息的男人同样有些不自然地,“嗯”了一声,而后跟了一句“多谢”。
正当两个人都不知道该怎么打破这种尴尬的氛围时,“砰”地一声,清识推门进来,“清让!我今天捞到一条大河豚!咱们有口福了!”
平日里极少回应他这些琐碎事情的清让一反常态,“好,我这就去处理,咱们晚上吃鱼。”
没什么眼力见儿但直觉相当厉害的清识却敏锐地抓住了清让的反差,再加上看到已经醒来的夏少禹,“你醒了?是和清让变成好朋友了吗?还是发生什么事了?他平时可不这么好客。”
原本已经没那么尴尬的清让忍了又忍,最终开口,“没事你的事,玩去吧。”
于是,夏绵绵看到,在自己死后的时间里。夏少禹交到了自己的朋友,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修炼、变强、寻找各种招魂的方法……
终于,在几年后,他拼着一身伤,在滔天的魔气之中,将九头蟒打到了奄奄一息。
把九头蟒扔给清识清让两兄弟后,他抱着夏绵绵的尸身,头也不回地向血莲花走去。
等清识、清让亲自报了仇后,才发觉血莲花那里涌出了比九头蟒更甚的魔气。
他们两个冒着被重伤的危险跑到了血莲花附近,才发现原来血莲花经过九头蟒这些年的蚕食,其自身聚集起来的天地精华已经不足以给一个人重塑肉身了。
此刻已经偏执到疯魔的夏少禹居然以自己为饲,任由血莲花的根茎扎根到他的身上吸食血肉和力量。
修道之人以自身金丹汇聚天地灵脉,在自己体内运转,他的身体本身就是魔物最好的滋补佳品。
眼看着血莲花的根茎在夏少禹体内疯狂翻滚吸食,它原本淡粉色的花瓣已经变成了妖冶的红,而他们所在之处的土地,也被夏少禹的鲜血染红了一片。
清识红了眼睛,不管不顾地想冲过去把夏少禹拉开。脚步还没迈出去,就被一旁同样红着眼睛的清让抓住了,“别打断他,这才是他的唯一所求。”
他们看着夏少禹面不改色地被吸食着,整个人肉眼可见地干瘪了下去,他的金丹应该是碎掉了,金红色的修为顺着血莲花的脉络逐渐遍布它的全身。
那边的清识、清让手都攥出了血,只有夏少禹不为所动,他以手捏诀,轻声颂着招魂的咒文。
他体力开始不支,整个人逐渐滑落,最后跌落在血莲花旁边的土地上,仿佛整个人都要化作春泥,只为呵护那一朵血莲花最后的盛开。
与他的油尽灯枯相对的,是血莲花饱满圆润的花瓣,充满灵气的修为与魔气纠葛在一起,化作冲天的暗黑火焰,耀眼又暗沉,似乎随时都可以吞噬一切。
清让在古籍上看到过,等这暗黑之火熄灭,血莲花中的人将会迎来新生。相对应的,夏少禹也会彻底死去,尸骨无存。
这火燃烧了三天三夜,他们就在这里等了三天三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