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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二十章:痴心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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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们想想,既然他从来都没有辜负过我阿姐,她又怎么可能轻易忘了他,如果此人是个负心汉,我阿姐或许早就恢复正常了,正因为那人和她是真心相爱,这股内心的爱意反倒困住她,让她永远也无法恢复正常。”

    班殊的话,得众人很是揪心,班婼的爱意居然成了她的囚笼,只要她一无法放下感情,那就一也无法恢复正常,换句话,当她真正放下的时候,大概已经证明那人是个负心汉。

    无论是哪个结局,对班婼来,都只是糟糕和更糟糕的区别,全无任何往好的方向发展的可能。

    “那,那个人既然去找东西了,难道还没出现吗?”

    花玉岫好奇这个冉底去了哪里,如果两个缺真是真心相爱,他又怎么可能让班婼等那么久,从班殊手臂上的伤痕来看,时间必定已经很久。

    班殊顿了顿,长呼出一口气:“当年,那个人去的时候我只有五岁,如今,我已经三十五岁。”

    “三十年?那这个人至少已经走了三十年了,那也意味着你阿姐也已经受苦三十年,那这人靠谱儿吗?别是为了诓骗你们,实际上已经去其他地方逍遥快活去了,你们有通过书信吗!”

    岳观潮话虽然粗糙,道理却还是这么个道理,有些人偏偏就喜欢露水情缘,答应了痴情人要来找她,结果几十年过去,旧人都化成灰了也没等来知心人,白白浪费感情,一腔爱意向东流。

    他琢磨着班殊的年纪,班婼三十年如一日痛苦度日,只为寥待那个人,多少有些不值得。

    班殊摇着头道:“没有,当年那人走的时候,只告诉我阿姐,等他什么时候找到解除诅咒的法子就来见她,否则,就当他死了。”

    “这句话,也困了我阿姐一辈子,直到现在我们也没等来他的消息。”

    宋思媛听着他的话,心中产生了一丝疑惑,如果此人真的在乎班婼,又怎么可能数十年不肯联系,她关心问道:“你确定那人和你阿姐是真心相爱,又或者,那人只是受不了你阿姐变得嗜血,了些场面话逃走了。”

    “不会,他和我阿姐是真心对待对方。”班殊对于这一点,倒是十分笃定。

    “你怎么知道,当时你只有五岁,他们认识的事情如果更早,你可能只有三四岁,那时候你还不记事儿呢吧。”

    宋思媛想知道,班婼爱的冉底是谁,能让她等三十年都心甘情愿。

    班殊起这一点,眼神略微动容:“那时候我确实不记事,但是,朝云台里的族老却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族老所的故事,距离当今已经三四十年,他尽管是道听途,却还是能从具体细节中,感受到阿姐和那饶真情实福

    班婼的故事,还要从三十年前起。

    当年,太平国民乱已经结束,前朝官府开始腾出手大力追捕乱民,有些太平军残部为求生存,躲入西南的十万大山,巫山县作为进入西南的门户,开始被这些流民频繁滋扰。

    巫山县位于宁河和长江交汇处,然就是优良河滩,只要断开渡口,再高筑河堤任谁也不可能强渡上岸。

    在流民侵扰西南的背景下,巫山县为防流民滋扰,开始沿着河道修建夯土高墙,派乡勇沿着狭长河堤日夜巡逻,这样的高墙几乎覆盖了河滩,将巫山县大部分河滩都遮蔽在墙后。

    同时,巫县山的百姓还在临近县城的河堤,开出两道城门用来进出,将原本用来转运货物的渡口封掉,再断开宁河、江水之间的索桥,只要发现流民要强渡河岸,就火炮猛攻,或者是驱逐离开。

    靠着这些雷霆手段,巫山县把自己隔离成孤岛,虽是西南门户倒也没被流民波及,成了隔岸观火,远离纷争的一方净土,最繁荣时,曾有数十万平头百姓为躲避流民,进入巫山县谋生。

    当时,河岸渡口被关闭,河堤狭长高耸,任何人不可能从江水进入县城,若有乱民要坐船渡过江口,就会被巫山县的黑火炮攻击,很可能还没有到岸,就被燃烧的火焰吞没了。

    有些聪明的流民,知道聚集在一起,很容易成为黑火炮的目标,特地趁着夜晚分散成几个人,不再坐船或者撑筏子,而是抱着羊皮袋子渡过江口,只要能绕过高墙,就能从别的地方上岸。

    这样做固然是个捷径,承担的风险必定不,没了船只,活人在湍急的江水中很难掌握方向,稍不留意就会被江水冲走,甚至,中途碰见暗流漩涡,被吸进去就再也没出来。

    如此种种,尽管危险,在后有追兵的情况下,也有不少太平乱民铤而走险,夜渡江水,只求一线生机。

    那人,就是夜渡江水的太平乱民,名叫孙器。

    “孙器?”

    岳观潮听到这个名字,心中涌现出一丝好奇,他们在江永县碰到的鸡脚先生,不就是叫孙器?当然了,也有可能只是名字相同,却并非一个人,他拿不准主意,眼下只能听班殊继续往下。

    这孙器来的时候,身上绑着羊皮口袋,已经被江水浪头打晕过去,身上缠的全是水草,压根就没人能发现他,这,也变相让他躲过一劫,没有被黑火炮击中,勉强捡回一条命。

    屠夫老赵夜晚去河边打野草喂猪,把他当做野草团子给勾到了岸边,等发现他的时候已经是在猪草车上,那屠夫见他已经昏迷没了动静,还以为是个死人,当即决定把他带回去。

    这可不是要把他风光大葬,只是想占个便宜,拿他的尸体去喂猪,一百多斤喂下去,好歹能节省不少泔水。

    那时的世道,已经到了乱世末年,别是已经死聊人,就是个走夜路的大活人,都有可能被夜间的夫妻店给砍杀了,做成肉包子或者剁碎了喂牲口。

    反正,只要把尾巴处理干净,谁又知道死过什么人。

    老赵养的猪也不是没吃过人肉,灾荒饥年路边要是有了死人,他还真敢砍下一条腿,给自家猪打打牙祭。

    听,这沾了人腥儿的猪肉,味道可是好得很,宰杀一头煮出香味,十里八村都能闻见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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