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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跟在我身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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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九笙态度不错,捶腿捶得很卖力。

    安不易决定帮对方一把,至少这次阻击袁术的战斗,他心里有谱。

    打仗是要死人的,他不会无缘无故当个愣头青,然后混进这次的队伍里。

    他神秘兮兮的说着:“那你可要听好了,这次战斗,如果想活命的话,你要牢记一句话。”

    杜九笙瞪大了眼。

    他小声道:“等冲锋的号角声响起,你一定要跟在我的身后。”

    杜九笙半信半疑,不过还是使劲的点了点头。

    “出发!”

    先头部队传来命令,大军启程。

    ……

    七日后。

    行军已经不再急切,因为距离许昌城已经很远,短时间内不会再有追兵。

    前方马上就要到徐州地界,全军停歇,这里将是阻击袁术部队的战场。

    安不易沉心静气,望着手中的长枪。

    保险起见,这次他不准备使用大夏龙雀。

    枪头劣质粗糙,枪身滑顺,看样子已经被多人使用,上面的斑斑砍痕记载着很多故事。

    独属于小兵的故事。

    这一次浑水摸鱼,他有充足的把握。

    书中记载,袁术在获得传国玉玺之后,看着玉玺上“受命于天既寿永昌”八个大字,见天的做起了皇帝梦。

    后来不顾手下谋士劝阻,执意在淮南称帝。

    称帝后,袁术大肆搜刮民脂民膏,弄的民不聊生。

    再加上天降旱灾,导致淮南片区颗粒无收。

    民以食为天,老百姓没有粮食,一度达到易子相食的可怕境地。

    袁术的倒行逆施,很快招来多人的不满。

    他手下的得力干将和谋士,纷纷倒戈另谋出路。

    见大势已去,无奈的袁术只能率领残部投奔自家兄长袁绍。

    安不易咧起嘴角,这样的残兵败将,哪里会是刘皇叔精锐之师的对手。

    所以他不慌不忙。

    当然了,最主要是书中记载,这次战斗刘备大军完胜,几乎没什么伤亡。

    惭愧惭愧,这才是他真正的底气。

    ……

    号角声响起,以逸待劳之下,全军战意高涨。

    安不易握紧手中长枪。

    头顶的天空忽然跃起两道身影,速度很快,从着装判断,是关二爷和张三爷。

    那是大人物的战斗,轮不到他去担心。

    “冲啊……”

    “杀……”

    厮杀声回荡在整个大军。

    他回头看了一眼,杜九笙听话的跟在身后。

    对方满脸惊慌,先前通过闲聊得知,这是第一次上战场,所以恐惧是正常的。

    “跟紧了!”

    他沉声怒喝,打仗首先需要的是气势。

    热血上涌,锻体之力开启,外加法魄之术加持。

    为了不引人注目,他刻意收着些力道,然后把主要精力放在自身防御上。

    敌军已到,场面演变成混战。

    最前方,关二爷和张三爷的势如破竹,散发的荒力漫天激荡,战斗很快就呈现一边倒的趋势。

    安不易标准的一个前突,手中长枪直接贯穿两个敌兵的心脏,像串烤串一样简单。

    收枪回手后,利用蛮力加持,一个横扫,瞬间击倒三两个。

    再冲再刺,又一个敌方小兵鲜血飞溅,胸膛多了一个血窟窿。

    敌方很多小兵都是手持木棍,连件像样的兵器都没有,身上的皮甲破烂不堪,战斗刚一打响,他们就失去了斗志。

    这真的是一伙残缺之兵,当然全拜袁术的愚蠢所致。

    面对这样的残军,安不易混迹在普通小兵里,如狼入羊群,杀得对面人仰马翻。

    杜九笙在身后胡乱挥舞着长枪,一个人没打到,身上却是血迹斑斑。

    都是敌军的鲜血。

    他看着前方迅捷的安不易。

    虽然血液挂满了脸庞,可双目神采奕奕,满眼散发的都是对安不易的崇拜之情。

    ……

    兵败如山倒,袁术丢盔弃甲,带着所剩无几的残部疯了似的逃窜。

    赢了,是完胜!

    大军中欢呼声一片,穷寇莫追,安不易放下手中长枪,看着敌军逃进了深山。

    他原本还想看看袁术长什么模样,可惜身在后方没能如愿。

    接下来的事情,捡兵器的、牵马匹的、救伤兵的、还有翻尸体的,总之打扫战场忙的人不亦乐乎。

    这些杂事都是交由小兵去做,安不易自然也在其中。

    他带着杜九笙加入了这场大清理。

    放眼望去,遍地的敌军尸体,还有着火的残旗和折断的兵器。

    一阵风吹过,血腥味和烟尘味混合交织,难闻至极。

    “呕——!”

    杜九笙直感胃部翻腾如海,可惜肚子里没食,只能干呕不止。

    安不易站旁边看着,这是每个新兵必定要经历的事情。

    他之前也一样,往后次数多了,就会自动无视这些东西。

    他把水袋递过去,等杜九笙稍缓之后,两人开始了手头上的工作。

    “打扫战场是有门道的。”

    他眼望前方:“其中分着聪明人,蠢人、老实人、还有善良人。”

    然后询问杜九笙:“你要当哪一类人?”

    刚刚呕吐的杜九笙,此时眼眶还含着泪:“我不懂。”

    “聪明人捡尸体,蠢人捡兵器,老实人牵马匹,善良人救伤兵。”

    安不易说出了其中的卯窍。

    这些都是孔大之前教的,他现在要开始传授新人。

    杜九笙来了兴趣,因为是第一次听到这样的言论。

    “有什么区别吗?”

    他说的头头是道:“捡尸体是最重的活儿,要挖坑,要埋尸体。”

    “一般新兵觉得太累不愿意干,其实这才是聪明人应该干的活儿。”

    见杜九笙面露疑惑之色,他挤挤眉,随后解释着:

    “这活儿虽然累,不过从死人身上可以搜刮钱财,运气好还能搜出一些有用的情报。”

    “注意哈,搜出的钱财不用上交,而有用的情报还可以跟上头换取不菲的报酬。”

    杜九笙越发的感兴趣了。

    前者继续说道:“蠢人捡兵器,兵器这东西是重物,不管是谁缴获,都要无条件上交,私藏者按反叛罪论处。”

    “那马匹?”杜九笙问了一句。

    “老实人牵马匹,马匹和兵器一样同属重物,不过牵马这个活很轻松,而且难以私藏,一般来说不会惹麻烦。”

    最后一项救伤兵是善良人的活儿,这东西没什么门道,全凭个人良心。

    杜九笙想了想:“我还是去救伤兵算了。”

    安不易也不勉强:“去吧。”

    他往前方的尸堆靠近。

    “我跟你不一样,我可是个聪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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