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七章赔了20万
而关于我家为何会进行施工,原因很简单:一来,我手头有了些积蓄;二来,原有的房屋也破旧不堪,因此决定重新建造一栋新房子。谁曾料到,竟然会发生这样的事情。
通常情况下,人们可能会认为,既然自己家里的老人偷了别人的东西,这本就不是什么光彩的事情,更何况人还死在了别人家正在盖的新房里,那么最好还是低调处理此事。可是,死者家属却并不这样想,他们坚决要求我赔偿七十九万元,一分钱都不能少。
“这怎么能怪到我头上?”我自然不会同意,毕竟这件事明明就是因为张老汉私自挖水管才造成的后果,而我完全是被无辜牵连进来的受害者。况且我只是在自己家原有的土地上盖房子,并没有违反任何规定或法律,甚至在旁边贴上了显眼的警示标识。为什么要让我来承担这个责任呢?更何况,新房还没有建成就要背上一条人命,我自己都觉得不吉利,心里很不痛快。
然而,经过法院深入、细致地实地调查后,他们发现了邻居(即我)存在的三个主要问题。首先,如果没有邻居的施工,仅凭张老汉徒手挖土的力量,根本无法动摇整个墙体的结构;其次,尽管我设置了警示标识,但指示内容并不够清晰明确;最后,施工现场缺乏专门的人员看守,因此我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当然,张老汉作为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该明白挖掘水管会带来安全隐患,但他仍然执意为之,所以必须承担起事故的主要责任。最终,法院做出了如下判决:张老汉负事故责任的百分之八十责任,方文除了负责对方的丧葬费还要负事故现场的百分之二十责任。退庭……
张老汉今年已经六十五岁了,但他仍然坚持每天外出捡一些瓶瓶罐罐来卖,好攒钱给他儿子娶媳妇。
他唯一的儿子并没有取得太大的成就,而且由于曾经在感情方面受到过伤害,一直未能娶妻成家。
在前几年,他可能因为个人原因而不愿结婚;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现在女孩越来越少,竞争对手却越来越多,导致他难以找到合适的伴侣。
我非常能够理解张老汉儿子的想法。毕竟,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需求和追求。他或许只是希望通过婚姻获得一些经济上的支持,这也是人之常情,可以被理解。
然而,我最担心的是,如果给予他们这次帮助后,是否会引发更多的麻烦呢?会不会从此陷入无休止的纠葛之中?
这让我感到十分困扰。尽管我对张老汉一家充满同情,但同时也要考虑到自身利益和未来可能面临的问题。
如何在善良与现实之间做出明智的选择,确实是一件让人头疼的事情啊。
后来在村长还有很多村民的见证下我一次性给张老汉的儿子张强转了20万并让他写了字据,签了名字这才安心!
虽然村长对转账还有想说的觉的不该转应该继续告,可张强刚没了父亲也算是一个可怜人能救一个算一个吧!
眼看我这个苦主都这么说了,村长也不好说什么,这件事情就这么算了!